第2章 阿蒂弥斯

林泽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精神力瞬息之间无声覆盖了整个宴会厅。

书中并没有详细写出阿蒂弥斯是什么时候来的,只能从原著中大致猜测,他是被一个伥鬼同学蓄意骗到这里的,从进入这里到离开大概10分钟不到。

没有具体到达的时间,存在的时间又太短。那就只能用蠢办法,从一开始就盯着这处玩乐场,只要阿蒂弥斯踏入,林泽就能第一时间知道。

遮蔽了渐渐嘈杂的声音,隐没着自身的气息,仿若一个溺死于深渊的幽魂,无人知晓,亦无人在意。

浅闭的眼眸下不知藏着什么,明明是仰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瘫坐着,好似散发着咸鱼不想翻身的颓靡感,但如果真的敢去细看一会儿,就会有一缕若有若无的线攀缠着脖颈,缓缓收紧。

【危险】

灵魂传来尖叫,大脑却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下意识想远离这个人。

前世有不少人因为第六感自第一面起就对林泽十分警惕,尽管逻辑与理性支撑着他的“无害性”。

这也让林泽在前世多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48分钟后,一条精神线轻轻波动一下,林泽瞬间睁眼,略整理了一下衣着,向目标幽幽隐了过去。

*

阿蒂弥斯的面色不太好,他本身就不喜欢社交,更加不喜欢这样乱糟糟的狂欢宴,在这里浪费的一分钟,他宁愿回军校多看几遍军团战争史。

本十分抱歉的一再道歉:“抱歉,阿蒂弥斯,我是真的没有想到他们玩得这么……我以为那是在夜间……”

“不论白天夜晚,”阿蒂弥斯看着他,“我都不喜欢这种场合。”

“是是是,我自然知道你不喜欢这种场合。可是都到这里了,不能转头就走吧?”

本觑着阿蒂弥斯的脸色,小心着措辞:“起码喝一杯,算我赔罪!”

说着就给阿蒂弥斯倒了一杯香槟,似乎是为赔罪,本直接提着酒瓶喝完了。

阿蒂弥斯看着他这般,没有再说什么,只皱眉一口气喝完,便起身离开。

本可能一瓶酒炫得太快,脑子没回过神,有些迷瞪,含糊着叫嚷着要送阿蒂弥斯。

阿蒂弥斯不想同醉鬼纠缠,说了声不用,抬腿就走。

光映着银发,轻抚过玉色的面庞,勾着目光,可惜看不见那双世所罕见的银色瞳孔。

阿蒂弥斯停了停,猛地看向一处。

出乎意料,只有一位侍者匆匆而过。

不太对劲。

这是阿蒂弥斯的第一个感觉,他的基因等级足够高,不应该存在连注视方向都找不到的情况。

第二个感觉更奇怪,

阿蒂弥斯继续往出口走去。

后颈有些热,收起来的翅膀也有些蠢蠢欲动。

就像是书籍中即将求偶的极乐鸟,幻想将完美的一切献给注视着的主位。

*

阿蒂弥斯的离开,没有任何虫在意,本同不知道哪家的少爷聊着些什么,不过一会儿就勾肩搭背的叫哥叫弟。

本很得意,因为他进去了从前进不去的圈子。

贫苦出身的孤儿虫崽天生就低虫一等,即便再努力,再出色,富家少爷一句想要,就可以轻易夺走一切。

现在,本进入了这个台阶。

尽管是踩在了别的虫身上。

没关系,本这样想着,阿蒂弥斯会原谅他的。

毕竟,我也是“被胁迫”的啊,阿蒂弥斯这么好心,一定不会同我计较的。

“为什么你能笑得出来?”

冷淡中掺杂着疑惑。

本抬头看向来者,第一印象是冷漠。

不同于阿蒂弥斯那张脸带来天然感官,这是骨头与血肉里浸着的漠然与无情。

视线相交,漆黑的瞳孔一动不动的注视着自己。

明明是很普通的一张脸,甚至都无法记住,但属于虫族的野兽本能,却让本无意识地兽化了利爪,瞳孔隐隐变化。

他应该如此,

他本就如此。

面对面的第二个感觉竟是这个虫就应该这般。

本还没有发问,这个虫就再次开口:“你的命不是他救得吗?”

林泽是真的疑惑。

多奇怪,这个垃圾如此自然的设计阿蒂弥斯,全程没有一丝疏漏与不自然,令人作呕的遮掩口型吐出几个恶心的歉字,就高高兴兴地同一堆废物聚在一起了。

虫族的社会规则难道同前世所处的地狱法则一样吗?

林泽真诚地发问,没有得到回答。

本在听到林泽这句话,瞬间瞳孔直竖,兽瞳出现,身体紧绷防备,好像随时准备反击。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句酒醒,本低声狡辩。

本觉得不应该待在这里了。

这里的虫物非富即贵,本不知道这个虫是怎么知道他算计阿蒂弥斯的事的,他不敢也惹不起这里的任何一个虫。

因为吩咐他做事的虫,根本不会保他!

林泽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带着黑色手套的食指点着杯壁,仿佛在敲着什么东西命运的倒计时。

宴会厅外好像有什么到了,整齐的踏步声令虫不安。

没过多久,问询声、斥骂声、自报家门声,叠着反抗的拍肉声、骨裂声、夹杂着痛吼渐渐消失。

三分钟后,等场面安静下来,偌大的宴会厅就只有被捆起来堵住嘴的一众聚会虫物了,负责服务的侍从虫一律被赶了出去。

林泽面前出现了一把椅子,护卫长恭敬俯首道:“已经擦拭消毒了,请您坐。”

林泽坐在了椅子,

他的洁癖比较严重,

不论前世今生。

“你为什么笑得出来?”

林泽再次轻声问着面前的这一坨东西。

面目全非,已经没有人形了,四肢都被折断,全身的骨头不同程度的折损,只有一条脊骨完好无损。

像一坨糅杂在一起被串着的垃圾。

垃圾断断续续呼哧着喘息:“求……求您……我……我错了……”

求饶得很快。

可林泽并不高兴,反而轻叹一口气:“很久没有东西敢无视我的话了。”

前世年轻的时候说得话没人听,后来说得话……

林泽想了一下,

好像还是没人听(?)。

护卫长守卫在一旁严肃地等待着后续处理,林泽拿着酒杯,慢慢摇晃着。

淡黄色的酒液被灯光折射出诱人的光泽,悠悠的酒香,细腻的气泡,傲慢吐露着属于它的昂贵。

香槟,一种葡萄酒,因为产地、用料、制作等手段的不同,呈现出三六九等的价格。可用于家庭聚餐,也可用于礼仪社交,万千酒中的一种而已。

它只是一种酒而已,

可林泽现在有些厌恶香槟了。

脱手,酒杯砸在了地上,“嘭”的一声,酒杯破碎一地,酒液迸溅。护卫长时刻注意着林泽的举动,及时用一片巾布挡住,没有一片碎片或一滴酒液沾上林泽的衣服。

待环境重归安静,护卫长恭敬地退了回去。

但是,那酒杯崩碎的巨响,在这安静的氛围中,像是一道雷劈在了所有虫的头上。

判决的声音传来:

“在场所有虫扔去边缘星球挖矿,挖够了价值,可以把自己赎出来。”

也算是废物利用。

“求情者同等处置。”

慢悠悠又填上了一句话,“不论是谁。”

护卫们迅速押解一众雌虫离开,只余一个。

林泽随口问道:“你叫什么?”

“算了不重要。”

林泽看向护卫长,“军团对待叛徒是怎么判刑的,他翻倍。”

“刑罚完成前,不要吝惜药物,不要可惜金钱。”

“完成刑罚后,如果活下来,即便只剩一口气,这件事就算一笔勾销。”

林泽特意嘱咐说:“一切按照你们军团虫的军法来。”

这只虫是用军校生的身份和救命之恩,邀请阿蒂弥斯来玩的,虽然不知道它是不是军校生,有没有服役参军,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林泽认为它是军团虫且犯了背叛罪就足够了。

至于军团虫吃里扒外犯了背叛罪会受到怎么样扒皮抽骨的刑罚,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阿蒂弥斯救了你一条命,所以你应该还回来。

至于翻倍的刑罚——

林泽漫不经心地想着,看一样事物不顺眼,难道需要理由吗?

以军团叛徒罪论处,这根本就没打算让虫活下来。

护卫长听令提起那坨物体离开,它似乎想哀求什么,抖动着身体,流血不停,可惜它被堵住了嘴,连呜咽声都无法发出。

四周重归安静。

林泽低头似在沉思,又好像在发呆,不可避免的再次想起了阿蒂弥斯,想起了前世。

不得不承认小诺有时候的话说得有些道理——

“啊!白发!人类永远拒绝不了的XP啊啊啊!!!”

尖叫鸡和土拨鼠的双重咆哮都压不住二次元脑残少女(妹妹:?)的鬼哭狼嚎(妹妹:???)。

有点可惜,

回忆着书中和现实的比对,比幻想更加璀璨夺目,比妄想更加高不可攀。

可惜——

那双银色的眼睛没有看到,

那原著中仅在传闻里诉说的,唯一一对纯白色蝶翼也没有看到。

不过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下一次见面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打招呼,面对面地看着那双银眸,颔首道一声:

“日安,阿蒂弥斯。”

*

处理这些后续并不难,即便林泽有意无意地拖延着时间,也不过半个小时就解决了。

剩下的护卫们以为差不多可以回去了,实际却是,林泽根本没有从椅子上起来的意思,甚至于发呆走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护卫一号眼神询问:事情不是解决了吗?殿下怎么还不走?

护卫二号: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什么没处理干净?

护卫一号:?现在除了我们这些护卫还在喘气,这里还有活得东西吗?殿下还能有什么需要处理?

护卫二号瞬间怒目而视:你竟然敢骂殿下不会喘气!

护卫一号:?

护卫三号:什么?!你竟然骂殿下!

护卫四号:什么?!有逼崽子敢骂殿下!

护卫五号:什么?!有小/逼崽子敢在我们面前骂殿下!

……

护卫n号:什么!竟然有狗逼崽种敢在我们忠诚又勇敢的护卫们面前企图吐殿下口水!兄弟们,淦他!

《论:谣言是怎么生成的》,署名:枉死的护卫一号。

护卫们你来我往,眉眼官司打得热闹。

“叮”的一声,所有护卫目光看向一处,脊背拱起,作威吓警戒状。

林泽淡定地关了闹钟,

60分钟到了。

林泽起身,走了出去。

“我有些私事,你们回去吧。”

“是!”所有护卫瞬间昂首回复。

林泽上了飞行器,不假思索地写下一个地名,却在[确定]一键上,犹豫不决。

要确定吗?

林泽这般问自己,

只要确定,他就有机会成为阿蒂弥斯的救赎者,

成为掌控他身躯与意志的

——【神】

黑色的瞳孔有一瞬间翻涌着绝对的**,又在呼吸间沉入深渊。

林泽很清楚他的碾压性优势:在总览彼方命运的全知下,先入为主的救命之恩,巧言善辩的甜言蜜语,衣冠楚楚的人格伪装。

你想要什么,我就可以成为什么;

我成为什么,就是你想要什么。

傀儡师轻轻拨动着操纵线,看台上的木偶无声无息地走向既定的结局。

“阿蒂弥斯”

低不可闻轻语着,

仿佛禁咒,仿佛法则。

[不可以]

有谁在说着,

[那是阿蒂弥斯]

你忍心让他重复孤独的命运吗?

你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林泽,你知道的。

……

是的,我知道。

阿蒂弥斯喜欢男主角,喜欢那个穿越而来名为虫族卡罗尔的罗明,穷其一生,阿蒂弥斯都在等待罗明的垂青。

可是,痴情男二注定只能默默守护,当他的价值被利用完后,就是退场默默在无人处注视着两位主角的幸福。

我想改变阿蒂弥斯的命运,我想让阿蒂弥斯得偿所愿,我想阿蒂弥斯得到

——【幸福】

林泽知道是谁带走了阿蒂弥斯,也知道是谁想蓄意报复。

这是阿蒂弥斯正式遭受的第一个磨难,也是罗明同阿蒂弥斯见面的契机。

理所当然的,罗明救了阿蒂弥斯;顺理成章的,阿蒂弥斯喜欢上了罗明;意料之中的,结局注定求而不得。

没关系,林泽想,我可以让阿蒂弥斯同罗明在一起,只要除掉另一个男主角,解决掉围在罗明身边的那些狗。

有选择就有风险,没有选择就是必然。

[我会让阿蒂弥斯成为必然]

林泽按下了[确定],

阿蒂弥斯一定是【必然】。

林·法外狂徒·泽:阿蒂弥斯就是最好的,唯一的,特殊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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