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

清浅日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赵知颐下意识抬起手臂,盖住了自己的眼睛。

迷迷糊糊之间他听见身边好像有什么动静,随着“哒”一声皮带扣上的声音,就像是在他脑海里骤然炸开了一道天雷。

——他穷的一个馒头分三顿吃,就是做梦也不敢梦自己住条件这么好的房间啊。

赵知颐猛地坐起身,又啪叽一声倒了回去。

浑身都痛,痛得要命,尤其是脖子喉咙还有……

“醒了?”床边响起一道低沉冷淡的声音,赵知颐抬起头,想要看清楚对方的脸,但日光绚烂,刺激的他双眼满是泪水,眼前一片模糊。

“昨晚还没哭够?”男人声音没什么情绪,“就算你眼睛哭瞎都没用,这次怀不上就离婚,我给过你机会了。”

赵知颐愣了下。

这台词怎么像昨晚上他看的那本《非本能反应》?

昨晚他在便利店值夜班,晚上客人少,他那破手机电视剧都能卡成PPT,只能看看小说,他便随意在网站上找了本,名字就叫《非本能反应》,书好不好看不知道,评论区吵的挺热闹的,赵知颐百无聊赖之下便点开了。

点开后他就知道评论区为什么一片骂声了,因为这是一本典型的渣攻贱受文,两个主人公成天不干人事儿,只知道谈恋爱,谈恋爱就算了,还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不是跳楼就是上吊,不是掏心就是挖肾,可谓是集万千天雷狗血于一身。

而这句“这次怀不上就离婚”,就是主角攻对他的便宜前妻说的最后一句话。

《非本能反应》,主角攻孟则,天之骄子,精英人生,却离经叛道的喜欢上了一个Alpha,碍于家族的压力,他不得不娶一个肤浅至极的Omega生孩子,给家族一个交代。

显然,“前妻”之所以是前妻,就是因为这次之后并没有怀上,两人如约离婚,这个前妻在书里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但是现在,赵知颐觉得,“前妻”的名字,大概也许可能……

“赵知颐。”孟则似乎有些不悦,“听见我说话了吗?”

赵知颐:“……”

果然。

他穿成了这本旷世神作里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渣A的前妻。

见赵知颐还在发呆,脸色一会儿白一会儿青,总而言之是不太聪明的样子,孟则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转身准备离开。

如果没有怀上,自然会有律师来办理离婚,他不必过多关注。

“等等!”赵知颐终于回过神,立刻叫了一声。

孟则不耐,“什么事?”

赵知颐哽咽道:“人走可以,钱留下,这个月你忘打钱了!”

孟则:“。”

看他那故作坚强还要转移话题的样子,孟则毫无怜悯之心,“我不吃这套。”

顿了顿又说,“等会儿让秘书打给你。”

然后离开了房间。

赵知颐抹了把眼泪,蜷缩在被窝里哭的浑身发抖。

——五十万,原著里渣A可是每个月都给炮灰前妻打五十万的生活费啊!!

他还记得以前网上有个段子,说假如老公每个月给你五万,但是不回家,你愿意吗?

当时赵知颐的想法是,别说五万了,就是五千也行啊,老公回不回家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钱在不在自己手里。

天可怜见,他倒霉了二十一年,终于咸鱼翻身,不用三份兼职日夜倒还要经常帮人取快递赚生活费整日活的像是头拉磨的驴了。

哪怕下个月孟则就要跟他离婚,他也能拿到五十万,足够他活好久。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赵知颐摸过来,看见来电显示是“亲爱的”。

孟则搞什么,难道后悔了,要给他降薪?

赵知颐立刻点了接听,对面传来的却是一把烟嗓:“宝贝儿,今天早上怎么没给我点早餐啊?我一直饿着肚子等到现在。”

“……”赵知颐看看备注,又看看房间。

他谨慎的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退出通话界面,点开电话簿,在一溜儿联系人中看见了“孟则”这个中规中矩的备注。

看来原主这亲爱的不是他老公,而是另有其人。

渣A搞AA恋,炮灰搞婚外情,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宝贝儿?”男人没听见回答,语气冲了起来,“你怎么回事?”

到底是原主的身体,赵知颐脑海里慢慢浮现一张人脸。

程徽。

原主的健身教练,兼男朋友。

“我不太舒服。”赵知颐慢慢下床,走进明亮的盥洗室,慢吞吞的回答程徽:“你找我有事吗?”

程徽忍住了脾气,“我这会儿在天堂鸟,好几个朋友聚在一起,都说想要见见你,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赵知颐顿了顿,重复:“我不太舒服。”

“是叫你过来玩儿又不是叫你过来干活儿。”程徽语气不太好了,“我这几个哥们儿都是从别的城市过来的,听说我有对象,都想看看你,我都答应人家了,你不来,不是让我丢脸吗?”

“知道了。”赵知颐挂了电话。

程徽有些惊愕的看着手机。

这还是他认识赵知颐以来,第一次被挂电话,这人以前都死皮赖脸跟条哈巴狗似的,今天怎么了?

“程哥。”坐在他身边的妩媚女人托着下巴道:“他不会不来了吧?”

“不可能。”程徽断言道:“他就是我养的一条狗,敢不来?我要是跟他说分手,他能哭的厥过去。”

女人笑嘻嘻的道:“那这瓶柏图斯我可就开咯?”

“开,随便开。”程徽一挥手,叼着烟豪迈道:“等会儿有人来买单。”

……

赵知颐洗漱完,又拉开领口对着镜子看自己红肿的后颈。

《非本能反应》这本书的世界观设定是ABO,即在这个世界上,人的第一性别分为三种,Alpha、Omega和Beta。

Alpha因为其基因优势,一直是社会的领导者,Omega则大多柔弱,主要负责生育,对Alpha有极强的吸引力,至于Beta,就如蚁群中的工蚁,数量最多,也最平平无奇,没有腺体、信息素、生殖腔,A和O的破事儿一般都不会牵扯到Beta。

AO之间存在信息素吸引,匹配度越高就越容易生下高质量后代,这也是原主能嫁给孟则的主要原因——他和孟则的匹配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五,按道理来说,这么高的匹配度两人必定会一见钟情。

奈何孟则对AO吸引法则嗤之以鼻,将其称之为野兽的本能,对赵知颐别说是一见钟情了,见了面没有转身就走已经是给足面子。

“……是狗吗。”赵知颐试探着揉了下自己后颈的鼓包,痛的他轻嘶一声,也不知道昨晚孟则咬的有多狠,现在都还能摸到牙印。

他循着记忆在抽屉里找到消肿贴,贴在了后颈上,将自己收拾好,他才拉开门,在这栋房子里转了一圈。

这是孟则母亲送给赵知颐的见面礼,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价直逼六位数,孟家家大业大,就算是他跟孟则离婚,这房子孟家应该也不会收回。

赵知颐巡视完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满意,在冰箱里找了点吃的,一边吃饭一边查看银行卡余额。

然后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孟则每个月打五十万,这会儿他卡里竟然只有两千块。

一查账单,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贵餐厅。

“……”赵知颐笑容消失。

忘了原主是个舔狗,花孟则的钱养男人,有点钱就全给程徽花了。

还好他穿过来的时候是月初,这个月的钱孟则还没打过来,否则肯定又拿去给程徽买表买酒。

下午六点的时候,赵知颐觉得身体好了点,这才换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说的“天堂鸟”。

这是一家高级酒吧,至于高级在哪里,在赵知颐看来,具体体现在一杯一百八的柠檬水里。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徽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带着自己的女朋友 ——是的,程徽除了赵知颐这个男朋友,他还有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三天两头的换,原主不仅得给程徽买酒,有时候还得给程徽的女朋友买包。

赵知颐对此的评价是:傻叉。

进了包厢,里面群魔乱舞,一片热闹,有人在抽烟,有人在玩儿骰子,还有人在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灯光昏暗而暧昧,里面沉积着酒气、烟味、香水、瓜果……以及兴奋上头的AO们不自觉释放出来的信息素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杀伤力不亚于在路上开五十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卧铺。

赵知颐在门外深吸一口气,这才走进去。

“程哥!你对象可算是来了!”有人怪叫了一声,“让咱们等了这么久,你这对象比神还难请呢。”

程徽坐在沙发上,没起来,脸色不太好看的盯着赵知颐:“我早上十点给你打的电话,你看看现在……”

赵知颐把鼻子埋在衣领中,说话声音闷闷的:“我说过了,身体不太舒服。”

程徽一直没有给赵知颐打电话催促,就是怕他觉得自己好像有多在乎他似的,但赵知颐到底还是来了,他也就忍住了脾气,道:“原来是看医生去了,早说啊,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他拉着赵知颐坐下,指着周围几个人道:“这都是我的好兄弟,最近打算来A城发展,你认认脸,以后都要常见面的。”

其中一个染着黄毛的男人道:“嫂子,听说你跟孟家有交情?”

赵知颐抬起眸,“有点。”

男人搓搓手:“那你能在孟氏给我安排个工作不?我不挑,当个什么经理啊主管的就行。”

“。”赵知颐:“什么学历?”

男人抓抓头发:“小学六年级上册?”

赵知颐说:“你这样的应聘保安都够呛。”

男人瞬间怒了,“你怎么说话呢?!”

程徽也很不满,“耗子是我兄弟,你就算不想帮他安排,也不用这样言语中伤他吧?”

赵知颐:“我以为我在实话实说?”

耗子更加恼怒,程徽脸色铁青,这时候坐在程徽旁边那女人道:“好了好了,多大点事吵什么啊。”

她往赵知颐旁边一坐,笑盈盈的道:“知颐,你看昨天的秀没有?那个新款包包我真的好喜欢,你能不能……”

赵知颐:“跟柜姐说给你留一个?可以。”

女人面色微微一变,“我是说你能不能送我。”

赵知颐惊讶:“我们什么关系我就买那么贵的包送你,你看我像个脑残吗?”

女人道:“你不是程哥对象吗?我是他女朋友啊!我听说程哥以前的女朋友你都送东西的!”

“哦。”赵知颐站起身道:“其实我今天过来,是为了说件事。”

所有人都看向了他,赵知颐语气如常:“我跟程徽分手了,安排工作也好,买包也好,以后都不要找我。”

包厢里一时间鸦雀无声。

程徽先是不可置信,而后恍然大悟,道:“你在生我的气对不对?我知道你今天不舒服我没有关心你是我不对,宝贝儿别闹了,这么多人呢。”

说着就要伸手去搂赵知颐,赵知颐躲病毒一样后退一步,端起桌上的酒杯就直接朝程徽脸上泼了过去,“清醒了没?谁跟你闹。”

“对了,我送你那些东西,衣服首饰鞋,记得都还给我。”赵知颐道:“至于花在你女朋友身上的钱我就不追究了,当是她们跟你谈的精神损失费。”

包厢里的要么是程徽的酒肉朋友,要么是他的拜把子兄弟,平日里谁不羡慕他运气好找到了赵知颐这么一个人傻钱多随意使唤软绵绵跟只兔子似的对象,程徽组今天这个局本意也是想要在朋友们跟前炫一把,不料惨遭分手还被泼了一杯酒。

程徽身高一米八,浑身腱子肉,脸色铁青站在赵知颐跟前就跟一堵山似的,他咬牙道:“你敢拿酒泼我?!”

赵知颐掀起眼皮:“我还能拿酒瓶子砸你,你信吗?”

“你他妈的……”程徽骂道:“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嫁进了孟家你就真以为自己成人上人了?做什么春秋大梦呢你,孟则是什么人你又是什么货色,你以为孟则真能看的上你?要不是你跟他匹配度高,你这辈子连他的面都见不着!一旦孟则掌握了家里的大权,你就得麻溜的滚出孟家!”

赵知颐心想这人虽然很烂,但是看事情的眼光还挺毒辣,原主确实很快就麻溜的滚出了孟家。

“我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但是你肯定不是个东西。”赵知颐微笑说:“既然你这么能耐,那些东西想必能很快还我?”

“你!”程徽额角青筋直跳,他仍旧觉得赵知颐在闹脾气,但也不想惯着他,要是让他觉得闹分手有用,以后那不得倒翻天罡?

“你今天要是走出这扇门,我们就彻底没可能了!”程徽下了最后通牒。

“还有这种好事?”赵知颐毫不犹豫就往门口走。

程徽勃然大怒,拔腿去追,赵知颐滑溜的跟鱼一样钻出了门,不料走廊正好有人经过,他结结实实的撞进了对方怀里。

赵知颐闻见很淡的白茶香。

程徽脚步戛然而止,暴怒的神色僵在脸上,“……苏、苏少。”

被赵知颐撞的人笑了声,绅士礼貌又带着微微嫌弃的将赵知颐从自己怀里拉了出来,这才道:“好巧,你们在这里……约会?”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程徽忙不迭的否认,“我们只是朋友,朋友而已!苏少千万不要误会!”

赵知颐揉了揉自己的鼻梁骨,等那阵刺痛过去了,这才抬起头,看见了对方的脸。

酒吧为了强调氛围感,总是将灯光压的很暗,走廊上也是如此,暗淡的光线里这人穿了件白色的羊绒毛衣,个子高挑,肤色白皙,眼睛是一种剔透的琥珀色,脸也漂亮的跟O有的一拼,看起来十分无害。

难怪程徽这么紧张害怕,原来是撞见了本书的主角受——苏积羽。

苏积羽可以说是跟孟则青梅竹马门当户对,从小就关系好,除了十四岁那年分化成了一个A外,哪里都很完美。

赵知颐是孟则的老婆,苏积羽是孟则的好兄弟,程徽就是再蠢也不可能在苏积羽面前承认自己和赵知颐的关系。

“原来是这样。”苏积羽看起来不是很想管他们之间的事,微微颔首:“那你们继续玩儿。”

说完就要走。

赵知颐看了看如狼似虎的程徽,又看看柔若无害的苏积羽,当机立断的追上去:“麻烦带我一程。”

苏积羽说:“不好意思,不顺路。”

“你去哪儿?”

苏积羽:“找孟则。”

赵知颐说:“我也找孟则,顺路顺路,走吧。”

苏积羽:“……”

他记得这人见了孟则就跟老鼠见到猫似的,竟然还会主动去找孟则?

有苏积羽在,程徽自然不敢追上来,赵知颐确认这一点后,呼吸了口酒吧外的新鲜空气,道:“我忽然觉得这样太麻烦你了,你先走吧,我自己打车就好。”

苏积羽柔声道:“不麻烦。”

“啊?”

苏积羽抬抬下巴:“喏,孟则就在那儿。”

赵知颐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路边上,男人西装革履,大约刚从会议室离开不久,正靠在车边垂眸看腕表。

虽然昨晚上已经睡了一觉,还被这人在脖子上恶狠狠地咬了一口,但赵知颐其实一直没看清孟则的脸。

现在看清了,他分神想不愧是原著主角攻,长得确实很有资本,五官轮廓深邃立体,面部线条冷硬没有一丝柔软,尤其是长睫与眼角形成的细小弧度,锐利的跟刀锋无异。

与苏积羽的柔软截然不同,孟则是那种只需看一眼,就知道他必定不近人情,冷漠至极的人。

“你不是要找孟则么?”苏积羽侧眸看着赵知颐,眼神关切:“怎么不过去?”

赵知颐:“……”

即便两人只是塑料夫妻,孟则应该也不会愿意戴顶绿帽子吧。

“说起来,你那个叫程徽的朋友,好像一直想要进孟氏的公司?”苏积羽轻声说:“要不我帮你跟孟则说一声吧?这只是一点小事,他应该会同意的。”

赵知颐斩钉截铁:“多谢你的好意,不用了。”

苏积羽犹豫了一下,还是好心的劝说:“程徽不是好相处的人,如果可以的话,还是不要跟他来往了。”

赵知颐微微睁大眼睛,觉得苏积羽头上顶着一个圣洁的小环,浑身都散发出圣光。

发现情敌的奸情,不仅没有幸灾乐祸,反而担忧情敌被骗,善良劝诫,简直是圣母玛利亚转世,也就只有这种善良的天使能忍受孟则那恶劣的臭脾气了吧。

“为什么这样看我?”苏积羽蹙眉,“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没有。”赵知颐说:“你好看。”

苏积羽一怔。

赵知颐已经下了台阶。

孟则的眸光在他后颈的消肿贴上一顿。

他已经很克制,没用什么力,但赵知颐未免太娇气,这会儿竟然都还没有消肿。

“上车。”孟则简短开口,声音冷淡。

赵知颐识趣的退开半步,等着主角攻把主角受接走,自己好打车回家。

结果一秒、两秒、半分钟过去,所有人都没反应,孟则和苏积羽同时看向了赵知颐。

“上车。”孟则皱眉重复了一遍。

赵知颐愣了下,“你在……跟我说话?”

孟则:“不然?”

赵知颐心想不对啊,主角攻出现在这里,难道不是应该接走主角受吗?接炮灰前妻算是什么意思?

赵知颐心中警铃大作,怀疑这对小情侣吵架了,自己成了这两人互相攻击的工具。

苏积羽笑了笑,“孟则本来就是来接你的,今天是余桃的生日,余叔叔叫你一起回去吃个饭。”

赵知颐在苏积羽的笑容中品出了几分苦涩的味道。

想想也是,两人青梅竹马,门当户对,志趣相投,本该是一对惹人羡慕的神仙眷侣,却因为性别原因不能在一起,如今家族聚餐,他也不能参加,简直是人间酷刑。

赵知颐觉得苏积羽这会儿肯定已经碎成八百块,焊接剂都粘不上的那种。

不等赵知颐再说什么,苏积羽已经对孟则一颔首,走了。

赵知颐恨铁不成钢:“你还不追?”

孟则莫名其妙:“追什么?”

赵知颐:“……”

看书的时候他觉得苏积羽一点小事都要跟孟则吵架,实在是有点矫情,现在设身处地了,才知道苏积羽还是脾气太好,竟然没有甩孟则两巴掌再走。

赵知颐在心里叹口气,拉开车门上车——非常注意细节的没去坐副驾驶,一般来说,这应该是苏积羽的专属座位,他只是个炮灰,他不配。

孟则手指敲了敲方向盘,“拿我当司机?”

赵知颐:“。”

看来这两人是真吵架了,还吵的不轻,孟则这么大人了,竟然还赌气。

“我怕死。”赵知颐坚决不越雷池半步,坚毅的道:“要是出车祸,副驾驶最先死,我不敢。”

大家好呀,我回来开新文啦~

得知固定工资五十万且有一套房的赵知颐:嘻嘻

得知卡里只剩两千块还要被前男友吸血的赵知颐:不嘻嘻

PS:赵知颐是晚上穿过来的,是以孟则跟原主没有□□关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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