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回忆:被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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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升现在深刻明白,什么是电灯泡。

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秦升只要和林涟靠近一米以内,张三就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横穿在他们两个中间。

“你没事吧,有病就去治!”

而张三只是指了指他的眼睛,又指了指秦升,说:“我会一直监视你……永远……”

秦升一脚过去:“滚!”

“哎呀。”张三装模作样地捂着腰,在地上滚了两圈,滚到林涟身边,然后抱着林涟的大腿,泪眼婆娑地说:“林涟,你看到了,秦升是暴力狂渣男,以后你要离他远一点啊。”

“喂,能不能不要当着我的面诬陷我!”秦升都要气笑了。

张三对着秦升做了个鬼脸,好像这种攻击,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秦升真的无语了,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

林涟温和无害地笑了笑,他半蹲下身子,摸了摸张三的头,低声说:“你要是再烦我,以后你就别想用我的外卖团购会员卡。”

靠,不愧是林涟,看着人畜无害,一出手就拿捏张三的命脉,秦升竖起大拇指。

只听林涟继续说:“你也不想以后都要花原价点外卖吧?”

张三一听,立马从地上爬起来,他每个月生活费就那一咪咪,平时吃饭要不去食堂,要不用林涟的会员卡领几张每日满二十减四的优惠卷买点廉价外卖,林涟这一下拿捏了他好几天的生活费,为了钱,张三只低下头颅。

张三夹着嗓子,一脸谄媚地说道:“大人,小的知道错了,您别和小的计较。”

“嗯,那你现在麻利滚回宿舍吧,反正你这几天都在摸鱼刷视频,也不学习,还不如在宿舍睡觉。”林涟说。

“喳!”张三鞠躬行礼,转身就走。

“呼~他终于滚了。”看着张三消失在视野中,秦升松了一口气,真是的,没见过这么烦的人。

林涟合上桌子上的课本,有些郁闷地说:“被他这么一打扰,我也学不下去了。”

“那就去湖边散散步吧?”秦升提议道。

林涟看了他一眼,说道:“行吧。”

大学里有一处湖泊,面积不算大,却是天然的。

湖边风景也不错,湖面有荷花,有小鱼在荷叶下捉迷藏,偶尔还能看到游荡于湖面的绿头野鸭或者大鹅,据说这是学校的原住民,从学校还未建立的时候,它们的祖辈就住在这里了。

还好今天不算很热,空中白色的大片云朵层层叠叠,有太阳,但阳光很温和,不刺眼。

秦升走在湖边小路上,伸了个懒腰,“这里的空气真不错。”

“咦,那是……小黑学长?”秦升指着前面,说道。

顺着他指示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只瘦瘦长长的黑色生物,举着一只腿,横在路中间。

“好像是唉。”林涟好奇地说:“我刷到过它的帖子,听说它经常偷学生的外卖。”

两人好奇地凑过去,果然是他们学校的另一只网红动物,小黑。

虽说它名字是小黑,其实这只猫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全黑,它的爪子和下巴都是白色的,爪心是粉色的,看起来就像挂着四颗山竹。

小黑见他们过来,也不跑,只是不屑地瞥了他们一眼,然后继续干自己的事。

但它的独处时光没过去多久,就被林涟打破了。

林涟好奇地伸出手指,往小黑的爪子上戳了一下,小黑下来一跳,一个激灵,起身马上就爬上不远处的大榕树上,消失在繁密的枝叶之中。

“跑得也太快了吧。”林涟撇嘴。

“你怎么一上来就戳它脚趾。”秦升无奈道:“一般都是先摸摸头和下巴之类的地方,等熟悉再摸摸尾巴肚子吧。”

“我看它爪子粉粉的,没忍住就……等一下,你怎么那么懂,你不会背着我偷偷摸了几百只猫吧。”

“还真是。”秦升伸出手臂,仔细看,手臂上还有淡淡的爪印,“这是我过节回老家摸了几百只野猫摸出来的经验,我跟你说,农村的猫比城里的凶多了,要是我这么逗农村猫,估计手都不用要了。”

“厉害。”林涟看着手臂的抓痕说。

两人继续往前走。

“唉,林涟,你家里有养过宠物吗?”秦升问道。

“养过……蚕算吗?”林涟比划几下,说:“就是那种可以吐丝的大肉虫子,等等,我刚刚才想起来,小学的时候我还养过仓鼠,不过可惜的是,仓鼠活了三年就走了,好像它的寿命就是那么长。”

林涟笑了笑,说:“我从小学一年级养到了三年级,它去世的时候我可伤心了,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眼睛都肿成了灯泡去上学。”

想到这里,林涟叹了一口气:“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它们的寿命如此短暂,人类的寿命由如此之长,要是我的宠物能陪伴我一辈子就好了。”

“那不可能,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陪伴另一个人一辈子。那个什么大作家不是说过嘛,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人只能接受,无法改变。”秦升说。

林涟又看了他一眼。

秦升摸了摸鼻子,心里想,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嘛,好不容易才憋出一点显得他很博学的,很有哲理的句子。

林涟说:“说得很好,下次别说了。”

秦升:“哦哦。”

他好像看起来不是很满意这个回答。

“叮——”

谁的消息在想,哦,好像是他的,秦升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是他参加的社团的社长的群发消息。

社长说最近市里有个音乐节,主办方是社团的赞助人,给了社长好多张内部票,社长放在社团活动室的桌子上了,有想要去的直接去活动室拿票。

秦升对音乐节不感兴趣,他喜欢音乐,但是不喜欢花上几个小时在音乐节人挤人,被超高分贝的音响轰炸耳膜。

“你想去音乐节吗?”秦升随口问林涟。

他感觉林涟应该也不喜欢音乐节吧,林涟看起来不像是喜欢去这种地方的人,林涟看起来是那种会去咖啡馆喝个咖啡,看看日落,或者去书店,买点什么文学奖获奖书籍的文艺青年。

没想到,林涟却说:“音乐节?是那个下周五在市里体育馆开场的菠萝电音节吗?”

“好像是吧,我看看,哎还真的是。”

秦升放大了社长发群里的音乐节票的图片,票面上确实写着“菠萝电音节”。

“这你也能猜到,牛。”秦升第N次竖起大拇哥。

其实林涟是看了今天的社交媒体同城热搜才知道的,不过,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于是林涟点点头,默认了秦升的说法。

不过这个电音节也挺有名的,每年它都会在不同的城市举行,今年来到了X市。

林涟知道这个音乐节,还是因为高中的时候,这个音乐节在隔壁市举行,并且还请了林涟那时候最喜欢的DJ 。

于是林涟花了一部分的零花钱找人买好了票,跟老师请好一天的假,跟父母说今天在同学家做客不回去了,一个人揣着剩下的零花钱坐火车到了隔壁市,去音乐节从下午三点玩到凌晨三点,最后打的士回学校上课。

回到学校后,他倒头就趴桌子上睡觉,惹得老师以为他生病了,还把他拉去办公室,问他要不要请假回家。可能这就是好学生的滤镜吧,老师宁愿相信林涟身体不适才导致精神不佳,也不会相信林涟大晚上的不睡觉,竟然偷跑去隔壁市参加什么音乐节。

听了林涟的叙述,秦升:目瞪口呆.jpg

高中的林涟是那么大胆的吗?完全看不出来啊!

要知道,秦升高中的时候,做过最狂野的事,大概就是半夜十二点和弟弟偷溜出家门,去小区对面的烧烤店吃烧烤。

然后回家的时候手一滑,关门声太大把爹妈吵醒了,爹妈以为是家里进贼,一个拿着扫把,一个拿着拖鞋就冲出房间,结果发现是两个满身烧烤烟熏味,吃得嘴巴油亮的儿子。

然后秦升和他弟就被爹妈用扫把和拖鞋追着打。

听了秦升分享他的经历,林涟笑得肚子疼。

“这很好笑吗,你不知道那时候我有多惨。”秦升哼声道:“第二天我去上学,邻居家阿婆看到我,还劝我好好听父母的话,不要叛逆,哼,我怎么就叛逆了,我只是太饿了想吃点宵夜,这也有错吗。”

“没错,你没错,你只是个饿肚子的乖宝宝。”林涟说着,伸出手,像是揉毛绒玩具那样,揉了揉秦升的脑袋。

“我才不是乖宝宝!”秦升的脸瞬间就红了,林涟那一句宝宝,就像一根羽毛,老是撩拨他的内心,惹得秦升头晕目眩。

秦升觉得,自己就像是刚刚那只黑背白手的小猫,林涟则像是知晓了他的致命点,于是拿着一根逗猫棒,刻意地撩拨他。

可偏偏由于那该死的猫科动物本性,秦升偏偏无法拒绝林涟的一举一动。

可恶,竟然被他牵着鼻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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