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痛麻

“兰哥儿这些日子都怪怪的,我瞧着是有什么心事。”山茶坐在凳子上,手里拿着个细筛子筛麦麸,一边和挨得近的水生聊天。

筛出来的麦麸被山茶装在盆子里,起初这麦麸是作为废弃物直接扔掉的,后来李珩见没人要,便都收了下来。

麦麸,其实就是麦皮,也是小麦加工的副厂品,虽然粗纤维较多,营养少,难以消化,但是可以用来入药,酿酒,或是作为饲料原料。

变废为宝,发家致富的妙招啊。李·机智·珩当时快乐地想着,自家的鸡崽子们的食物都不需发愁了。

水生戴着麻布手套推着石磨,不忘回复山茶说:“我瞧着就是那羽哥儿搞得这一家子鸡飞狗跳的,你说他干什么不好非得去赌博。”

山茶颠了颠筛子说:“一家人一个二哥成了举人老爷,一个小弟如今也是秀才,这家孩子真是出息。我倒觉得是这老天爷嫉妒这家人了,这不才叫羽哥儿来均衡均衡。”

水生是个封建迷信的农人 ,听她说老天爷坏话,立马说:“呸呸呸,这话可不兴说,只能是这羽哥儿自己不学好。”

李珩推着手推车,里面装满了一袋袋的麦子,村里的人家把麦子驼到磨坊,他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堆积成山的麦子送到石磨这儿,然后再把他们压成粉,最后又装回袋子,等各家人来领取。

李珩今日的活儿没有多累,他漫不经心地听两人讲话。

山茶不再提老天爷的事情,倒是又继续讲起了杜芝兰,谈起杜芝兰,她像是颇有几分怀恋:“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山茶在这儿工作也有十多年了,“当初兰哥儿还只有我腿那么高,如今都长得比我还高一个头了。”

水生和山茶是同一年来到这儿工作的,山茶一说,他也想起过去的十几年,“我印象深的倒是杜二哥 ,十几岁的孩子每天都来磨坊帮忙,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满世界疯玩。”

山茶笑了:“是啊,当时我还以为二哥儿性格孤僻,和同龄人不好相处。后来,有一回,天很热,他端着一盆子的西瓜,后面跟着个几岁大的兰哥儿,两人挨个儿给大家分西瓜,我和他说谢谢,他有些惊吓,后来就笑了。我当时就觉得杜二哥其实是个很温暖的孩子呢。”

李珩心想:十几岁的孩子再怎么装成熟也是个孩子,是个会因为别人的远离,而伤心的孩子。

童年的不幸让他把自己封闭,像是一只被裹在茧里的蝴蝶。

蝴蝶再美,在没成蝶之前也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茧。

身边的漂亮蝴蝶不会明白这个不起眼的茧以后会是自己的同类。

他们觉得他很奇怪,为什么要把自己藏起来,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像他们一样。

真是个怪人……

选择靠近的,被吓走了。

远远看着的,渐渐忘记了。

后来,杜 肆和把自己缠绕在锋利的尖刺里,像是一只刺猬。

没有靠近,就不会有离开,没有开始,就不会有厌恶。

但是他其实......还是个孩子,会在别人夸奖时,不可抑制地笑的孩子。

……

杜肆和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只是漫无目的走着,周围人声鼎沸,每个人似乎都是扎着堆的,成双成对的。

他看着前面的勾肩搭背走成一行的三个十七八岁穿着统一襴衫的少年,少年们有说有笑,在他们的世界里似乎从来不会有烦恼。

站在最左边的少年似乎是听到什么恼人的话似的,拿脚踹了踹自己右边的少年。

然后他们就开始追起来,一个在前面追,两个在后面追。

笑着。

闹着。

一匹失缰的枣红马朝他奔驰而来,周边的人慌张地从路中间退开。

唯有他,愣愣的,不是他不想动,只是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好重。

“喂!怎么不走开啊!你这人真是奇怪!”

一个穿着鹅黄色长袍,扎着高马尾,剑眉星目,的二十五六岁的青年骂嗓说。

青年蹬着一双黑亮的长靴,一双长腿裹束在笔挺的长裤里,一只手揽着失神的杜肆和,另一只手拿着一个朱红色长缰绳。

“你……你没事吧……不会吓傻了吧。”

青年看着自己跑走的马一时心急,轻快如燕地朝前飞奔去,只回头粲然一笑:“喂,我叫林阳,受伤了就来找我,我负责。”

杜肆和怔愣地看着明媚的青年,很久……很久……

……

手推车的一个轮子卡在前面地上的一个开裂的缝隙里,李珩此刻正在神游,他依旧握着把手,往前推着手推车。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身子像是受到阻力了似的往后跌去。

李珩应激反应激起来了,他猛地右脚往后一跨,弯着腿,随后左腿使劲,左膝微屈,腰部发力,让身体重心靠前,把人支棱了起来。

摔是没摔,就是右脚用力过猛,似乎……崴了。

疼。

麻。

这是李珩现在的感受,他第一时间确保手推车上的麦子没事,随后拉起裤腿,又半拖了鞋袜,检查自己的伤势。

“呀!肿起来了!这肯定是崴到脚了。”

山茶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盯着他肿起来的脚脖子说。

李珩低低地嗯了一声。

山茶说:“还能动么?”

李珩扯着裤腿,额头滴下一滴冷汗,眼前过长的发丝由于出汗的缘故遮在瓷白的皮肤上,有些遮视线,他眨了眨眼,略去不适感,咬了咬牙,说:“我试试。”

水生也停了手下的工作,叫其他工人帮着:“你别动了,伤着筋骨就危险了。”

李珩笑笑:“哪有这么严重,别误了干活。”

山茶见他现在还想着干活,一时觉得可敬,一时又觉得生气。

最终气恼推倒了可敬,她嚷嚷了一大堆 。

什么某某家大郎上山砍柴崴了脚,自己不注意,最终落下残疾,悔恨终身;某某家新郎君跨门槛时崴了脚碍着面子,硬撑着崴脚,在场上围着整个府走了几大圈子给客人敬酒,最后变成了瘸子......

李珩不知道她这些话里有多少真的假的,只晓得山茶说的越来越得劲,虽然李珩知道她是在关心他,他依旧趁着山茶喘息的间隙终止她继续说下去。

他说:“我知道了,保证注意,不变成......瘸子,后悔终身。”

山茶得意洋洋地眨巴眼睛:“没辜负我的一番苦心。”

诶,不对啊,山茶仔细品味品味,总觉得李珩这话颇有几分打趣她的意思,现在的孩子,皮了。

有山茶和水生在,李珩哪里还能继续去干活。水生把李珩背了起来,打算送这孩子去到兰哥儿那儿上药。

李珩本不想因为自己的事,给水生他们添麻烦,后来转念一想,他若是别别扭扭推搡着不去,才是更加给人添麻烦。不仅浪费人时间,还让人因为担心他干不好活。

杜芝兰看着李珩红肿的脚脖子,好一会儿,憋出一句话:“伤得挺严重的。”

空气仿佛静止。

李珩为了缓解尴尬,吐出一个字:“嗯。”

杜芝兰笑了笑,他说:“你现在的样子倒是不再像一个小大人。”

李珩:“什么?”他坐在高凳子上,垂眸看着矮凳上的杜芝兰。

杜芝兰没再逗他:“像个小苦瓜,比一般的苦瓜都苦的那种。”

李珩抿了唇,“芝兰哥,我看你才像个小孩。”

杜芝兰莞尔,“你先等着,”他看着他的脚,提醒说:“别乱动,我一会就来。”

李珩从身上挎着的小布包里,拿出今日份背诵古诗,开始认真地背起诗来。

“在背诗?”

杜芝兰手里拿着两块白花花的面团,说。

李珩的鸦色长发用一根蓝白色发带半系着,他的睫毛长而浓密,衬托着那双流转着潋滟光辉的黑白山水画似的眼睛,洁白的脸庞如白玉瓷,粉红的嘴唇一开一合,小声念。

他说:“嗯,要抓紧时间。”

杜芝兰拿着面团贴近他的脚:“像你这么努力的孩子,到是少见。小孩子都是爱玩的。”

李珩想了想,小孩子是爱玩没错,他前世小时候也撒泼地跟个疯猴子似的,但是现在他不是一个孩子了,虽然......他的外形依旧是个孩子。

“可能......我天生爱读书?”这个回答有点僵硬,李珩吞了吞口水。

杜芝兰却笑了,“原来我哥也是这样么?他也爱读书。”

李珩知道他说的是杜肆和,虽然他并不清楚杜肆和的想法,所幸杜芝兰似乎也没有期待他的回答。

李珩后知后觉,觉得脚上冰冰凉凉,杜芝兰拿着面团揉他的脚脖子,他惊得差点把脚踹了出去,好在他稳住了。

“这是面团?”

“嗯,发酵的面团,”杜芝兰垂着脑袋,低着眉,动作很温柔,“这个法子还是我二哥教我的,用发酵的面团揉搓可以治疗崴脚,效果甚至比一些药膏还快呢,可以更快地把淤青逼出来,第二天也不会影响走路。”【1】

李珩不太放心:“可我看着你这动作......也不熟练啊。”

杜芝兰顿了顿,认真思考后说:“唔,因为大概是十二三前的事了吧。”

李珩:“?!”敢情我是隔了十二三年后的试验品。

【1】:这个法子见《格林童话》里的《狼和七只小山羊》。是个偏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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