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家人

来人正是李大宝,大宝手里拿着一个朴实无华的石碗,这种石碗村子里头的人家几乎都有,当然李珩的小破家内也有。

“珩娃娃,这个你拿着,包管用嘞!”李大宝将石碗递过来,晃了晃身子,拍了拍李珩的肩膀,激动地道。他年纪不大,力气倒是挺大,精力也旺盛,一时激动也顾不了什么力度,李珩这具瘦小的身体被他这么一拍,骨头都要碎了。

李珩脚跟朝后退了几步才堪堪站稳了,大宝似是注意到李珩酿跄的细微举动,一只手隔着蓝布衣握了握李珩的手腕,又上下打量了几眼,啧了啧,伸出自己的手自豪地摆到李珩的眼前来,道:“珩娃娃,你太瘦哩,娘说咱们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壮实点,这样才能干更多的活。”

李珩扯着嘴角笑了笑,八岁的娃娃身子确实很单薄,李珩之前的娘亲待他是好的,定然不会在吃食上亏待孩子。

只是家里本就比较穷酸罢了,能填饱肚子已经很不错了,哪奢望得了如那晒了太阳,饮了田露就能生长的草苗苗一般长出沉甸甸的喜人模样。

太阳和田露是自然的馈赠,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身上长的肉,都是要靠钱来好生养的,没钱,营养自然也就跟不上了。

大宝摸了摸自己吃完晚饭后不久,依旧圆滚滚的小肚子,认真地道:“珩娃娃,俺以后有好吃的一定带给你吃。你要多吃点,这样就能长得和我一样壮实了。”大宝满意地用自己的小胖手锤了锤胸脯。

他只是觉得李珩太瘦了,娘说他们这一辈人靠种田谋生,就该有一具强壮的身体,他是认可的,弱不经风可不行,整日在田里风吹日晒的,这个体质哪里受得了。

小孩子间的世界总是很简单,对待朋友是实打实的真诚。

李珩的心被轻轻地触动,瞧着大宝灿烂明媚的笑靥,傻兮兮的孩子,白云屯土生土长的娃娃,生来血脉里便染上几分白云屯固有的纯粹。

正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李大宝十三岁,在同龄人中算是中等高,现下比八岁的李珩高了一个头多,李珩暗自叹了口气,眉间晕着几分化不开的愁绪,果然,营养还是要跟上,趁着现在还在发育期,得多加注意才是。

不然以后可就真得是个小矮人了,想着自己曾经还是个大高个帅小伙子来着,怎么说也不能败在身高上了。

营养要跟上,营养要跟上!他以后可不能再过这么憋屈的日子了,更何况她还带着个小妹,就算他能吃苦,也是决不能让婉儿吃苦的。

李珩接过大宝手里的碗,发现里面装的一坨呈现浅黄色至白色,质地细腻的糊状物,还有一股强烈的辛辣味夹杂着隐隐绰绰的酸涩味。

猛一吸到这个刺激气味,李珩被呛地直咳嗽,“这是加了醋的蒜泥?”李珩摸不着头脑地暼向李大宝,眼角滑出生理性的泪水,纯被呛的。

李珩狐疑道:“大宝哥,你这是要干什么?”

李大宝笑了,“味道是有点呛,药效是好的嘞,俺每次被虫子咬,俺底娘亲都给俺涂这个玩意儿。”

说罢,也不给李珩反应的时间撩起李珩的衣袖,向上挽去,李珩被他的举动弄得一惊,却又见他将手伸入石碗里,抹了些蒜泥,覆在他裸露的泛着浅淡红意的皮肤上。

那儿似乎还向外鼓着几个小肿包,在被虫子叮咬的地方触碰到蒜泥时,一股轻微的刺痛感和灼热感自外而内地传来,随后是一股清清凉凉的舒适感。

原来李大宝说得包管用是这个意思,李珩知道蒜泥有杀菌消毒的作用,能够帮助减轻被叮咬部位的痒感和疼痛。

只不过他早就忘了自己今个儿白日的时候,在野草堆里摘榛菇时,和一些在小草上歇息的小虫子来了个亲密接触,于是,他被小虫子狠狠爱了。

唔,李珩当时觉得只是被虫子咬了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便也没放在心上,人在草中走,被咬少不了。

本着这样的心态,李珩便很快地把这件事给忘记了,想来,应当是下山时碰到魏娘子,当时的衣袖子因刚捕鱼被水沾湿了,他便把一边手臂的袖子挽了起来,魏娘子因而眼尖地瞧见了他手上的被虫咬的痕迹。

李珩接过大宝手里的石碗,道:“谢谢大宝哥,也替我谢过魏娘子。”

大宝挠了挠头,小弟弟的嗓音糯糯的,相比较他来说个子也娇小的很,模样又长得标致,大宝心里很高兴,别说是给李珩送一次蒜泥,叫他送一百次一千次他也愿意。

橘黄色的晚霞里,振翅腾飞的白鹭隐入云霄,浑圆的日落中掠过天际一线白。

山间的风裹携着春日的淡淡花香,湿答答的泥土味,袅袅的炊烟气,逍遥自在地穿梭游荡在村落里头,肆意而温柔。

院落里的光线渐渐晦暗,时候不早了,李大宝瞅着自己该走了,临门一脚忽地想起自己忘记了一件大事,一件他揣在心窝子里,煎熬了他一天的大事。

他李大宝,竟然忘记自己还不会背《采薇》!

明明来时还记得要向珩娃娃请教来着,结果只是和珩娃娃待了一会会,他就把这件事有哪远抛哪远了。

于是。

夜里静悄悄的,院子里空落落的,只倾斜下银霜似的一片盈盈月光。

里屋内喜娘哼着曲儿哄婉儿入了眠,外屋内,炕上摆着一张榻几,点着一盏瓷灯,火舌泛着幽幽微光。

这个年代蜡烛制作成本高,虽说普通百姓家也可买可用,不过百姓们一般还是会选择更加廉价实惠的油灯。

尤其是对于需要秉烛夜读的科举学子而言,如果用蜡烛,那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因而这种后世被换作“省油灯”的灯具被发明出来,一经入市,便获得一众好评。

“省油灯”的盏面储油,内部中空,中空的灯碗夹层盛水降温,通过清水的冷却效果,减少上层盏面中灯油的过热发挥,进而达到省油的目的。而注水的地方,就是灯碗侧面不起眼的那个小孔。【1】

瓷器的成本便宜且耐用,再加之陶瓷材料拥有比较好的隔热性,使得省油灯的灯体不易发热,因而普通百姓尤其是学子独爱瓷灯。

借着暖人的一豆灯光,李珩抓着时间教李大宝背《采薇》

大宝拖着腮帮子愁眉苦脸的,若是明日还背不出,他李大宝就要狠狠栽跟头了,要是被罚抄的话,他就不能去赶小鸭子了,要是赶不了小鸭子,小鸭子就会饿肚子。

鸭子,饿肚子!

大宝的内心正经历着一场复杂的斗争,是背书的煎熬还有不能赶小鸭子的折磨。

算了,还是背书吧。

凡是背诵,都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法子,便是理解,人一开始的记忆只是感觉记忆或是短时记忆,这种记忆是暂时的很快便会消失,若想从短时记忆变成长时记忆,便需要对记忆进行一定深度的加工。

李珩同李大宝分析了一遍这首诗的意思,大致是以一个戍卒的口吻讲述了征战之苦,思乡之情切,以及终于回到家乡后,面对物是人非的场景所生发的不可言喻的落寞。

他讲得绘声绘色,辅以生动的语言描摹出一幅极具动态画面感的图像,将一个戍卒的一生以三言两语概括,语近而意远,其中各种深意被一一剖析,从抽象的文字中跃然纸上,有那么一刻,李大宝似乎觉得自己真地成为了诗中的戍卒。

从杨柳依依,到雨雪霏霏。

从意气风发少年郎,到双鬓斑白白首翁。

这样的记忆效果很好,李大宝花了不超过一盏灯的时间,大概是三分之一个时辰左右的样子,便将这首诗背了下来。

他感激地想要熊抱李珩,李珩无情地阻止了他,大宝撇嘴,委屈巴巴,喜悦之情却溢于言表,“珩娃娃,你是这个!”他朝李珩比了两个大拇指。“你超级棒!像俺这样笨的脑子都会背了,简直不敢想象。”

李大宝很高兴,明天只待李夫子抽背他之际,他就要大展拳脚,叫李夫子知道,大宝也是会背书的,大宝这样笨的脑子也能读圣贤书。

不过更高兴的是,他的小鸭子崽崽们不用再挨饿了。

面对李大宝的夸赞,李珩只是微微一笑,他自认为自己并没有多厉害,只是掌握了一定的背诵技巧,再加上共情能力要比常人强些,能切身体会戍卒之悲,这才使得他背书的速度很快,而且他也并不觉得李大宝笨,他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背诵方法。

“回去再温习一遍,且明日去私塾的之前再过一两遍,便不成问题了。”李珩叮嘱李大宝道,送李大宝出了院门,月色如洗,夜色阑珊,李珩拦住李大宝道:“路上黑,稍等一会。”

说罢,李珩入了屋内,从斗柜里拿出一盏小型豆灯,就着瓷灯的火舌点燃,然后取下挂在墙壁上的一个没封顶的手提竹编灯笼,这个竹编灯笼是喜娘编的,她的手巧,惯是会做各种各样的手工活儿。李珩将豆灯放入灯笼内,又匆忙走出屋去,递给李大宝。

大宝嘻嘻哈哈地接过了豆灯,玩笑似的说,“珩娃娃,你虽然人小,却脑瓜子聪明,还心细,你若是个女儿家便好了,俺以后就娶你做媳妇儿,那俺可就太幸运了。”

李珩打住了他的话,道:“大宝哥,快回去吧,魏娘子该操心了,你这一去这么久不入门,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被山上的哪只野狼给叼走了。”

李大宝这才掐住话头,怎么这话听上去这么奇怪呢,算了,既然是珩娃娃说的话,便不会有错,他瞅了瞅夜色,“不说了,我该走了。”

“珩娃娃,再见。”李大宝提拉着腿,头也不回地向前奔去。

李珩倚靠在院子的门前,扶额,无奈地叹了口气,“真是个让人操心的小崽子。”李珩估摸着那点本就在风中摇曳的豆光,被他这么一奔,不消多久便会熄灭了去。

地下窖子里的豌豆种子发了霉,不能再种在地里,李珩得去墟场上置换些豌豆种子来才行,他算了日子,明日是这个月的第三日该到赶墟的时间了。

这儿的乡村自发形成的聚落,相互贸易的地方叫做草市,草市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而在惠阳县这一代又被称作“墟”,墟是指定期的集市。【2】

同宋代的草市形式大差不差,因而李珩对它并不感到陌生,适应的也快,惠阳县这一代的墟多为每三日一集。

赶墟的地方叫做墟场,而墟场又多位于人烟稠密的乡村聚落或水路交通孔道之上,交易物多为谷米、鱼肉、菜蔬、茶盐等生活资料,也有农具、布帛、瓷器、纸张等生手工业制品。

各村落的村民们可以拿出自己剩出的生产资料去墟场上交易,或是以物换物。

李珩打算明日个起早了去墟场将天麻卖了,换些铜钱来,再去从其他农户那置换一些可以播种的豌豆种子,顺便一道把喜娘编的竹篓子卖了。

新鲜的天麻保存的时间很短,不足三日,晒干后脱了水,更容易保存,足足可以保存2-3年,甚至更久。

只不过晒干过程可能会导致天麻部分营养成分的损失,且晒干的天麻口感可能不如新鲜天麻那样爽脆,所以新鲜天麻卖的价格也就比晒干的天麻贵些,因而李珩打算趁着天麻新鲜把它们卖了。

李珩用方孔竹编筛子装了天麻,走到灶房内去,又从角落的橱柜上拿了木盆放在地上,找了个小矮凳挨着木盆坐下。

小矮凳旁边是盛满水的木桶,李珩拿瓢舀水倒入木盆中,再从竹筛子中每次拿出一两个天麻放在木盆中清洗,去除表面的泥土和杂质,洗的时候动作轻柔,以免破坏了天麻的表皮,致使水分流失,亦或是细菌感染。

待洗干净后,李珩用吸水性能好且质地软的的棉布吸收天麻表皮的湿气,而后用袋子将天麻包裹起来,放入地下窖里,地下窖的温度低,能延缓天麻的新陈代谢,适合新鲜天麻的保存。

做完这一切后李珩提着小豆灯顺着梯子摸出了地下窖子,正准备熄了灯火,上炕入睡时,发现从里屋的门底部的缝隙里正透出晦暗的灯光。

夜已深,李珩踟蹰了半响,纳闷喜娘怎么还未入睡,莫不是有什么心事,李珩总担心喜娘不适应这里,她过惯了受人挤兑的日子,独自生活多了,一时半会也不能适应和其它人生活在一起,纵然有婉儿在,她的精神状态得到一定的改善,笑容多了,人也开朗了。

只是到了夜里,等一切都静下来时,人的思绪往往清醒地可怕,各种胡思乱想便在此刻乘虚而入,击溃人的心防。

李珩不再迟疑,他的身子挨着门,轻轻地了道声,“喜娘,还没睡下吗?”

未几,门被轻轻地开了一条缝隙,李珩借着桌上的油灯光亮,看清桌上摊着的衣物,那是婉儿还有他的衣服,和搁置一盘旁的针线盒。

原来是在缝补衣物。

怕吵醒婉儿,喜娘压低了嗓音,道:“娃娃你怎底还没睡?”

李珩道:“我待会便睡了,喜娘不也没睡,还在缝衣物,衣物可以白日里缝,不差这一时。”

喜娘摇了摇头,“明日我还得干其它活儿,除了照顾婉儿,还要编些玩意儿,还要做些女红,这些都能攒起来,以后可以卖到墟场上去换不少钱。”

李珩怔愣地看着喜娘,有那么一瞬,他觉得屋内那么一星点灯光,笼在喜娘的肩上,衬托得她的眉眼温柔极了,很像……一个真正的娘。

心被莫名地触动,李珩的神思缥缈,他想起他的妈妈,曾经的他二十几岁,却也是个孩子,如今的他八岁,到底是个孩子。

喜娘不经意间的话语如同树上坠下来的一片树叶,落在他平静的心湖里,荡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见着娃娃不说话了,喜娘嘴角扬起笑容,猜想娃娃过来肯定是觉得她夜里还点着灯,许是失眠了,便来关怀她。

这些天接触下来,喜娘觉得这孩子真的很善良,还心思细腻,懂得照顾其它人,明明只是一个八岁的娃娃,却老练得如同走过了一遍世道似的。

喜娘做不到短时间内彻底抛弃过去痛苦的回忆,不过她愿意为了这两个娃娃从曾经束缚住她的无形圈子里走出来,也许她也能有不一样的生活。

以后无法预测,幸运的是,她不关心以后,至少现下便是最大的希冀。

“快去睡吧,珩娃娃,你还在长身体,赶明儿个,要不我去赶墟,把竹篓子卖了。”喜娘不确定自己能否真得跨出这一步,去重新站在熙攘的人群中,面对这个社会。

只不过,她发现不知从何时而起,她把自己当作了这个家中的一份子,她很想多做点点,再多做点事,为了这两个娃娃。

她的嗓音有一瞬间的发颤,很轻微,不过很快便被她压制住,补充道:“对了,趁着天还没亮,我还能多绣些花布,到时候便能一道卖了,能挣……”

“喜娘……”李珩打断她的话,说不清的滋味萦绕上他的心头,“赶明儿个,我去卖竹篓子,你今日且先好生休息,还有……”

“喜娘,这个家有你,真好。”

“我不用歇息……”喜娘赶忙道,却在听到李珩最后的一句话时,愣在了原地,眼里咻的滚过一股热意,“你说什么……”她傻傻地重复着,有点不知所措。

李珩复又认真且真诚地道:“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喜娘喉咙哽咽,颤抖地指尖指了指自己的胸膛,“我们?”

李珩朝她笑得明媚,“早点睡吧,不要太累了。”

夜里躺在炕上的喜娘一直不得入眠,旁边的婉儿睡得正熟,浅浅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喜娘跳动的心还没反应过来。

原来,她也是能拥有家的人。

【1】省油灯:《老学庵笔记》曾记载,“一段作小窍,注清冷水于其中,每夕一易之。”

【2】草市:见《宋朝简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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