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永兴六年,皇上宠妃诞下九皇子,同年五皇子领兵收复西疆,众部落俯首称臣,因皇后失德,太子母族宇文氏一脉遭打压,朝堂上隐隐有罢黜太子的呼声,三皇子向太子投诚,合力打击五皇子势力,朝中重臣各自战队,丞相却始终只愿做皇帝的“纯臣”,受皇命平衡各方势力。

五月,金羽中郎将受命前往锦城护送南越国王送给皇帝的礼物,其中一颗深海宝珠传说有长生不老之效。

五月十五,郑青然随舅舅上山猎得一只野鹿,大喜,归家。

郑青然是在离家出走第二天遇到的项春卿,当时,她正准备到湖边的木屋里自己一个人静静,却在湖边见到了一个满身血迹污泥的男人。

这是一个十分英俊的漂亮男人,即使满身脏污,可看着他的脸,向来对猎物绝不心慈手软的郑青然,也有些不忍心让他死在这样一个温暖和煦的夏日。

郑青然靠打猎养家,平时有了什么跌打损伤,大部分都是自己抹点草药治治,因此很快发现男人除了腿上一处严重的碰撞伤,导致他昏迷不醒的原因是胸口处的破裂伤,不知道是什么武器造成的伤口足有手掌大,烂了好几层皮肉。郑青然找到木屋里面存放的金疮药,在伤口处细细抹匀,犹豫几番后,又拿出之前挖到的大山参,切下一片捣碎,和水喂给男人。

人是在第二天傍晚醒来的。

“姑娘,这是哪里?”项春卿勉力坐起身,问着刚进门的女子,他记得自己遭遇埋伏,在手下的掩护下才逃出追杀圈,躲进了深山里。

“这里是太平县永和村的大青山,昨天我来湖边钓鱼的时候遇到了你,那时候你满身的伤,你是遇到强盗了吗?”郑青然很开心男人醒了过来,老山参就是厉害。

“是的,我从北方来锦城这里护送一批货物。”项春卿不欲多说,他失血过多,又昏迷了两日,说话本就费力,出于谨慎心里,他也不愿说得太清楚。

郑青然放下手中的东西,噔的一步就跨到床边,神色很严谨地问:“那你还有其他朋友吗?我叫他们来接你。”

项春卿看着这忽然变得着急的女子,一时不明白对方打的什么注意。

“我的朋友和我一起遭遇了强盗,他们现在怎么样,在哪里,恐怕得等我伤好后自己去寻了。”项春卿说着说着,伤心忧郁的神色浮到面上,很是可怜落魄的样子。

可是面前的女子却显得更激动兴奋了似的:“那你还得在我这里养一阵了!”

“姑娘放心,救命之恩本就难以为报,我更不愿过多打扰你的生活,只要伤好一些我立马离开,要是现在就打扰到你了,请你帮我把我的外衣拿来,我收拾好就离开。”

就这会儿说话的功夫,项春卿已经观察好了这间屋子,就是很简单的山间猎户暂住的屋子,有一些设置陷阱的工具,还有一把柴刀,他的外衣不见了,想必因为沾满了血迹污泥被拿去洗了,他的金羽也不见了,这或许能解释为何他的救命恩人如此兴奋,或许认为救治自己能得到重金回报,要是这样也好处理。

郑青然见自己辛苦救回来的漂亮男人打算走,赶忙说:“不打扰,不打扰,你安心住着吧。”

她还很好心地递过去一杯热水,漂亮的面孔没了血色,那可不好看。

“对了,我姓郑,你应该叫我郑姑娘,你的名字呢?”

项春卿看着手中甚是澄澈的白水,任由微微的热气拂上自己的脸,斟酌地说道:“郑姑娘,我现在还在被人追杀,恐怕不方便告知,况且这里只有咱们两人,没有名字也没关系。”

“嘿,你到是个实诚的。”这漂亮男人意外的是个直性子呢,郑青然有些好笑,可她不喜欢这软钉子,“我要叫你卿卿(青青)。”

项春卿心下一惊,差点以为这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底细,握紧手中的茶杯,就待用力一掷,面上却是不动声色,等着面前人先撕破脸皮。

什么也没有发生。

郑青然养了条小狗,算是她的预备役猎犬,她很喜欢,便给小狗起了自己的小名“青青”,在家里的时候就是青青长青青短的,她娘说都要比自己前半辈子叫的“青青”次数多了。

项春卿不讨她开心,她要作弄他。等到这人知道自己曾经和一只小狗同名,不定气成什么样呢,到时候一定很好看。

救了自己的姑娘很是专横,说完人就走了,项春卿忍着伤口的疼痛下床,他的衣服里面有些东西不能丢,他现在就得找到它们。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把柴刀拿下,藏到了一堆杂物中。

门外,郑青然坐在楼梯边收拾项春卿的衣服,手中拿起一枝金羽,她很是小心地抚摸这漂亮物件,她知道自己救的这个男人来历一定不一般,说不定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而且这金羽制作得栩栩如生,手艺之高超,她在锦城从没见过,很有可能是京城出产。

“郑姑娘,那是我的衣物吗?”

项春卿突然出声,他的嗓音很好听,语气也柔和,并没有吓到那位郑姑娘。

郑青然依旧背对着他,拿着金羽,轻声问道:“卿卿,如果要你拿这个抵了救命之恩,你肯定不愿意吧。”

项春卿的目光越过她的背影,看着金羽,没有说话,默认这东西对自己很重要。

“卿卿,你的东西,很漂亮,你也漂亮,我救了你,你得报恩。”

项春卿不语,他在思索,这个郑姑娘一身猎户装扮,身手利落,不施粉黛,没有丝毫胭脂气,为何会在意“漂亮”这种事,这种轻飘飘的,毫无价值的东西,她到底是为了什么救的自己?

一阵沉默后,郑青然转过身,盯着眼前的漂亮男人,十分强势地说。

“你和我成亲怎么样?”

“成亲?”

项春卿先是不解,后而气愤——此地民风已然如此开放了吗?随便捡到的男人,不知底细,不论意愿,救命之恩并赠亲事,这可信吗?这简直荒缪绝伦!

不怪他如此生气,要知道作为安北将军之子,项公子从小练就一身好武义,跟随父亲练兵,亦是骁勇善战,排兵布阵多有奇招,年少成名,被皇帝招进了侍卫亲军,还曾在宫廷宴会上从刺客刀下救走皇帝,被封金羽中郎将,得以和众位皇子一起在宫中读书。太傅十分重视个人品行教育,他总是告诫项春卿,要做一个端方的君子,不爱说话,不会曲意奉承,都不重要,他的身份,善于交际才是危险的,考校他的也多是君子高洁一类的内容,导致这小子总是一副高傲冷峻的面孔对人,好在他真的皮相上佳,美人冷面也不令人讨厌。

可是对面的人一点都没有看出他的愤慨,或者说是毫不在意。

“对,我当初就是看你长得漂亮,想和你成亲才救你的,咱俩这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天定姻缘。”

郑青然面不改色心不跳,把这种情人间羞耻的示爱之语说得义正言辞,冠冕堂皇。

项春卿由此确认了,这位郑姑娘确实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绝不是自己的敌人假扮伪装的,虽然她是一个下流的“好色之徒!”

“好色之徒又怎么样?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不听我的话,我就不给你上药,也不给你用我的老山参,到时候你一个人在这山林里,瘸着腿,烂着肉,要不了多久豺狼虎豹就把你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乘人之危,亦非君子所为……”项春卿的话还没说完,就没他说话的余地了。

“说得再多,你现在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难养的很!”

郑青然可不许这小子在自己面前逞了口舌之快,她虽然只读了两年书,可在学堂里和那些瞧不上女子读书,只会动不动“之乎者也”的烂木头吵架,可是向来占据上风的,谁也别想占她便宜。

“我给你一晚上考虑,要是明天你还不答应我,我就不管你了,顶多十天后上来给你收个尸,算我送佛送到西。”

项春卿思索一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况且现在自己想要尽快恢复,离开这深山,确实只能听这位郑姑娘的话。

他已经打算答应郑姑娘的要求,但是计划要等明早再说,或许还有回旋的余地呢?

尽管项春卿这么想着,但是今晚直到睡下,两人都没有任何交流。

是夜,明晃晃的月光透过门缝照了进来。项春卿眼瞧着,那位郑姑娘从乐呵呵地在月光下玩手指,到嫌月光扰了她入眠,辗转反侧地躲光亮。

他有些内疚——是他占了郑姑娘的床铺,让她只能用凳子木板简单搭了个床睡觉,自然不好入眠。

因为身受重伤,没多久项春卿就昏睡了过去,没看到郑青然又起身拿了他的金羽在比着玩。

郑青然想,虽然卿卿今天说了我不爱听的话,但是这该死的男人长得真的很好看,是自己从没见过的好看。

她仔细打量睡着的男人,脸是小而匀称的,若是只看嘴巴和鼻子,哪怕再加上眼睛,只要遮住了眉毛,再让他吃得脸肉一点,那可真是个漂亮姑娘。可他太凶了,或许可以说那是贵气,眼睛又黑又亮,里面有足够的真,可是很薄凉,稍一抬眼,便让人心中一亮,哪个人都要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若是把他的眉毛显露出来,那就没有了丝毫引人遐想的胭脂香气,真真正正的剑眉星目。当初在湖边看到这么一张脸,她想,神仙大概也就是这么个模样了。

郑青然虽然做着打打杀杀的猎户行当,但是她的爱美之心并不比闺阁里面读诗写画的少女们少,山林里的一朵不起眼的空谷兰花,她也很是爱惜地不会踩踏它。

卿卿闭着眼睛,安静得像一朵花,她要把他当做一朵漂亮的花来对待,即使明天他也不答应自己……

那也没关系,卿卿身高八尺,就算瘸了自己也不嫌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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