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
林清醒来时觉得脚踝痛的有些离谱了,她挣扎着坐起来,看着肿胀起来的脚踝感到无措。
在家中,此时身边定是围了一圈丫鬟嘘寒问暖,已有太医在跟前医治,但眼下她贸然离家,身边仅仅有书籍与油灯作伴,前去寻大夫亦有些困难。
林清将衣服穿好,戴上面纱,带了些碎银子,单腿往外蹦着走。算了,犹豫后悔也木已成舟,改不了的事情便不要再分过多心神。
好在院子不大,虽在深巷,亦处闹市。昨日她已在附近的铺子打探过一圈,最近的医馆便在出巷子右手边第三家,蹦跶过去便能解眼下之急。
林清想法非常美好,她不认为独自生活便是困事难事,凡事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只要有面对生活的热情与解决问题的冲劲,迎刃而解便是小事一桩。
单腿蹦跶总是会有些累,许是新奇,林清蹦两步休息一下依旧觉得心情舒畅。她扶着墙借力蹦跶,步子间透着活泼灵动,分外有力气。
沈星河出门采买时,看见的就是这幅景象。
女孩发丝大体整齐,但微有些凌乱,像是一觉醒来,还未修边幅,便着急忙慌出门,一身淡黄色褙子搭浅绿色百迭群,脸戴白面,随着动作轻扬,明明是费力的动作,却依旧透着活力。
女流氓摔伤了。
沈星河拄着拐棍,敲了敲院门,犹豫着喊道:“姑娘,我这儿还有一副拐棍,你可要先拿过去应急?”
虽说是女流氓,但毕竟是姑娘,多有不便,也该照拂一二。
沈星河给自己找好了借口,顺手拿起了门旁竖着的拐棍,局促地上前几步,递给了林清。
“离医馆尚有些距离,如果姑娘不嫌弃的话……”
“多谢。”林清毫不客气收下,一双大眼睛笑着直勾勾看着他,“多谢沈书生!”
拐棍有些高了,不好拄在腋下,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方便,但架不住这是沈书生递来的,林清只觉得它哪哪都好,双手抓着拐棍慢悠悠往医馆走,心中难掩欣喜。
这江南果真跟书中写的一样,日日常常阴雨亦阵阵暖阳,人心隔着墙隙也能感受到独有的温度,善良,和睦。
林清脚痛的有些顾不上怔愣的沈星河,脱口而出的沈书生暴露了她慕者的身份,令他有些手足无措。
这位小娘子怕是也读过《南山叙事》。
他羞怯的低垂下眸子,复又抬眼瞧着她不便的身形,暗暗唾弃自己竟将她形容成女流氓。
真是无礼又无知。
沈星河叹了口气,采买时亦有些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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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馆大夫的医术再高超,林清这脚伤也得养个半月,她拿着药回院子时,琢磨着自己这半月该如何是好。
付银子给隔壁沈书生,让他代做一日三餐行不行?
她此行来南山便是为了看看他笔下的江南,再跟著者打好关系,万一弄出点‘风花雪月’,她这一生独爱书生的夙愿也算是了了。
说来好笑,林清爱书生这癖好也是看了《南山叙事》后才患上的,之前她喜欢的是高大威猛一身腱子肉的武生。
看上书生后,不知是何人走漏风声,这京城方圆百里想走捷径的书生皆到了左相府,日日在门口晃悠。
此前,她喜欢清俊温柔,含情脉脉的书生,门外书生固然有绝色,林清也总觉得差了些韵味。
而现在,看见沈书生本人后,林清是怎么看怎么喜欢,恨不得立马飞奔回京求圣上赐婚,两人得以生生世世绑在一起。
要不是需要尊重沈书生本人的意见,今夜便会是两人的洞房花烛夜,林清也要学那霸道王爷,做一次风流浪荡事。
她琢磨着,倘若喜欢,那是皆大欢喜,倘若不喜,那也要试探追求一番。
幸福嘛,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于是,林清洗漱过后,再站在沈星河门口时,她手中拿了一块厚重的银锭,洛施粉黛眉眼弯弯,一瞅着便令人心情极好。
沈星河打开门时,微垂下头看着刚齐他下巴的姑娘,有些疑惑:“娘子可需要帮助?”
“要的要的,昨日不慎摔伤,大夫说需静养半月。我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就认识您,想来问问您可不可以包揽我半月的饭食,我可以出一块银锭。”
让瘸子包揽饭食,跟猛踹瘸子那条好腿没有区别。
沈星河一时语塞,弄不清楚隔壁这位小娘子的想法,低头看了看自己腋下的拐棍,又看了看她讨好的脸色,有些无奈。
“这可能不太方便,我的手艺尚能果腹,且日日行动不便,饭食可交由镇上酒楼,一块银锭足够半月,色香味俱全。”
林清从不指望他的手艺能有多好,光想着他伤了有一段时间,应当是已经习惯了有拐棍的生活,虽说不太方便,但总归是一点点步入正轨。
一块银锭或许不能让他的生活更好,至少不需要辛苦写书,能有放松的底气。
被拒绝了她也不恼,将银锭硬塞进他怀中,笑吟吟道:“那这块银锭还是要给你,就当谢谢你的拐棍,望你生活愉快,新书大卖。”
沈星河从未跟小娘子这般近距离接触过,林清伸手的瞬间他堪堪往后弯腰,躲闪不及当真让她塞进怀里,手擦过手,顿时感觉脸颊火烧般开始冒热气,说话又开始结结巴巴起来。
“这,这本就是,一根拐棍,要不了这么多,邻里邻间的,互帮互助……”
“是嘛,但是刚搬来,我们之间没有乡邻情谊,就当我感谢你的,也当我谢谢你写出这么好看的书。”
林清双手抱着拐棍往回走,转身见他白皙的脸颊上红彤彤的,好笑道:“不要害羞嘛沈书生,我是来追你的,日后可是要经常见面,这般害羞该如何是好啊?我叫林清,山林的林,清澈的清,记住啦!”
果然还是女流氓。
沈星河因她的一番话,手脚都有些麻木,动弹不得又酥酥麻麻,本就红彤彤的脸颊成了炭火,滋滋冒着白烟。
什么追不追的,他一瘸书生,只会落人舌根。
林清坐在圆凳上,拿着茶壶猛灌一壶凉水,才感觉口干舌燥被将将压下。
她也是头一回对男子说这般露骨的话,紧张的很。
只是追人当有追人的劲头,书生迂腐,她便是融化迂腐的烈阳,照亮他心间的每一个角落。
真好看。
林清双手撑在脸上,望着桌子那本摊开的书,又开始暗暗回味。
沈书生看起来比书中还温柔,没说两句话便害羞到脸颊通红,为人温和善良,会主动关心有需要的人。
天知晓早些时候被他叫住时,林清的心跳的有多快,撑着墙壁的手紧握成拳,回头的神态姿势都在脑海中迅速过了好几遍,只求在他眼中留下最美的样子。
真好看。
美人当做玉,容貌可作食。
没用早食,林清此刻也不觉得饿,满心眼里为见着沈星河而高兴,胸腔中蕴着要漫出来的激动。
日子有盼头总是会觉得时辰太快,一眨眼的工夫,院门被人敲响,林清沉迷在书中景色,半晌回不过神。
她不舍得收好书,拄着拐棍慢悠悠往院门走,琢磨着她在南山也没有熟识的人啊,难不成……
院门缓缓打开,沈星河忐忑的模样被收入眼中,他提着食盒站在门口,见林清眼神骤然一亮,便颇有些羞涩。
“收了你的银锭不能不办事,还望娘子不嫌弃。”
林清接过食盒,让开了些身形,毫不犹豫将人引进:“不嫌弃不嫌弃,我吃饭有些慢,沈书生要不要进来坐会。”
男未婚女未嫁,共处一室放在临朝是被大众所允许的。总要有互相接触的机会,才能知晓对方值不值得托付一生,独处谈心最适合不过。
林清大大方方,显得沈星河更像是待字闺中的娘子,容易羞怯,时不时低垂下眸子,一副不敢直视的样子。
他本想拒绝,目光触及林清期盼的神色,话至嘴边又咽了回去,一声不吭往里走,试图用不礼貌的行为打消女孩对他的好感。
他是个瘸子,赚的银子甚至不够治好腿。
“沈书生……”
“我叫沈星河。”
“牛郎织女相会的星河?”
林清顺嘴打趣,见他闭嘴不语,神色无奈,喜滋滋将人引进正厅,擦了擦圆凳,才让人坐下。
食盒被当面打开,沈星河多少有些受不了,他挪开视线,错过了林清眼底一闪而过的惊讶。
一碗莲藕汤,一碟响油鳝丝,一碟粉蒸猪脚。以行补行的同时色香味俱全。
还有什么是沈书生不会的?
他怎敢说自己的手艺尚能果腹?
林清顾不上招呼他,抬手让他自便,便开始吭哧哼哧扒饭。
大家闺秀从小学的礼仪规矩她全不会,仗着身娇体弱便时常偷懒,别说吃饭狼吞虎咽,在京城只要她能多吃一口饭,就算是坐在桌子上吃,左相也只会拍着手感概:终于能多吃一口饭。
太好吃了!
林清嘴中嚼嚼嚼,眼睛空闲时便炯炯有神盯着沈星河,让本就局促的他更加不自在。
这房子小,正厅一旁便是闺房,他不敢四处乱看,眼睛始终看着大门,留一张完美的侧颜让林清欣赏。
“不好吃吗?”沈星河感受到视线,握紧了拐棍,正脸看向食盒。
“好吃!”林清咽下最后一口,将空碗推至沈星河眼下,“还有吗?我没吃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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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是来追你的,不要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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