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京城,沿着官道走两里地,进入一条岔路,蜿蜒着走半个小时,便到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平地。
宋和锦三人登高望远,目之所及,一片黄绿相交的海洋。低矮的山坡上成片成片梯田,已是半黄状态,挂着沉沉的穗子。对面山头栽满了竹子,一丛丛的竹子互相挨着,一阵风吹来,便吱呀作响,像是彼此嫌弃。竹子下边的河流两边长满芦苇,灰翠色的鸭子和野鸟嘎嘎叫着,不时从芦苇中窜出来,岸边每隔一段距离,便均匀地搭建着一个吊脚木屋,穿着短打的佃农身影在芦苇丛中出没,弯着腰拾捡着什么东西。
宋和锦三人沿着土路来到山脚下的一个石屋前。庄户正坐在屋前的泥地上扎竹篾,见到两个打扮干净的后生过来,连忙站起来,朝屋里喊:“阿爹,有人来了!”
“来了,来了!”石屋的布帘被掀开,一个皮肤黝黑的干瘦老头走出来,见到沈千奴,面上的褶子笑成了一朵菊花:“沈大爷,你来啦,快请坐,快请坐!”
沈千奴说道:“这是我东家,宋少爷,我们今日来看看,若是没问题,便把这里买下来。”
宋和锦:“不用客气,老人家直接带我们到各处去走走吧!”
老头笑得谄媚:“这边请,这边请。”
附近山峰的坡度都不算陡峭,但也算不上平缓,此处起伏的地形多,连续的平地较少,只有河流两边是一贯平缓,最宽处约二十多米,最窄不过五米,挨着河边建造的那些吊脚楼屋子旁边常有三两畦菜地,头上插、着荆钗的妇人一手抱着含着手指的娃娃,一手拔着地里的草。娃娃咯咯笑着,伸手去够地里的野草,泥鳅似的扭动着身子,妇人只能一次次伸出拔草的手把他扒拉回去怀里。
宋和锦若有所思,或许他可以试着做些背带去卖。
“宋少爷,这里是鸭舍。”老头把他们带到一栋木屋后面,这里用竹片围了很大一圈栅栏,靠近木屋的后面,放着十几个干草堆成的窝,里面躺着零星的鸭蛋。
“那便是母鸭下蛋的窝,”老头很是生气,“那些畜生总是把蛋下在水塘里,俺们每日都得去芦苇丛里寻蛋。”
“那些田是你们种的?”宋和锦指着山坡的梯田。
老头:“俺们几家一起种的。”
这片土地属于城北关家,附件的河流、水田、竹林、树林上面的所有产出都为关家所有,五年前,老头与另外七户人家一起把这里的田地分租下来,成为关家的佃农。
按老头所说,每年他们这些佃农都要为主家打理山林和水塘,只有梯田的庄稼是他们的,等到秋收,要交五成收成给官府,三成交给关家,作为地租。梯田之外的产出也并不少,每年夏秋季节山上的时令果子成熟了,采摘下来送到城里,河里肥美的鱼虾每月能送七八趟到府里,鸭子和鸭蛋则送到关家在城里的店铺出售。
老头说话的神态很是恭敬讨好。毕竟若是换了个主人,他还是想要继续在这里租地的,主人家对他们印象好了,地租就不会上涨了。
沈千奴听到这里,瞳孔一瞬间放大:“朝廷三年前税收不过三成,如今竟要五成了?”
宋和锦心里也是惊讶,按照这种交法,这些老农怎么活?
老头咧开没有多少牙齿的嘴巴:“五成是多了些,不过往常在边境,俺们辛辛苦苦忙活一年,一年所得,不过栗米几石,总被蛮人打秋风占了去,这里没有蛮人,且山林里野食多,野果也能填饱肚子。”老人笑得一脸满足,“俺儿媳妇就快生第二个儿子啦!赶上今年这好时节,饿不死!”
宋和锦抬起头,眺望远方葱葱郁郁的山林,山风扑面,送来满鼻腔稻谷清香:“这里确实是个不错的地方。”
他们回了城里,与关家签订买卖协议,再拿到官府过户。大晟的土地是私有制的,允许自由买卖。自此,拥有了一个庄园的宋和锦,便成为大晟朝的地主之一了。
沈千奴曾经劝阻过宋和锦,因为在他看来,那个地方太小了,可耕作面积不大,坡度也不算平缓,除了距离京城近些,实在没有什么优点,若是宋和锦想要做地主,凭他现在的财富,完全可以买到地力更丰腴的土地。
宋和锦却道,他不是买来种地的。
沈千奴愕然,他这个东家年纪轻轻,却颇有担当,行事稳健,胆大心细,土地不买来耕种,那买来做什么?
“我要养猪!”宋和锦自信满满地向众人宣布自己下一步的赚钱计划。
“养猪?!”
在宋和锦话语落下,众人面面相觑,怎么都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翠娘:“这、这……锦儿你知道猪长什么样么?”
宋和锦:“我没吃过猪肉,不过怎么说,也是见过猪走路的!”
其实前世的他何止是见过,他家就是养猪的,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建起了养殖场,从三个母猪栏扩展到包括产房、母猪、仔猪、中猪、大猪在内的连片猪舍,他家的养殖规模越来越大,一直到他大学期间,每逢假期都要在家里的养猪场里帮忙,母猪接生、猪崽保温、仔猪肠胃调养、小中猪的口蹄疫防治、大猪出栏……等等一系列流程如数家珍,不用回想都记忆犹新。
翠娘哭丧着脸:“锦儿,咱们好好地印书不好吗?”印书干干净净的,还受人敬重,养猪那是泥腿子才会干的事,好端端的锦儿怎么就想着去养猪了呢!?
宋和锦态度很坚决:“娘,我从一本逸闻轶事的书里学了一种养猪的技能,按照这种技能养出来的猪膘肥体壮,肉质鲜嫩,还很好打理。”
郭子铭:“东家,那猪一股子腥臊味儿,还不如养羊好呢!”说到羊,他就想起在上谷郡那时的烤全羊,烤羊腿,口水哗啦地流。
宋和锦鄙夷:“哼,孤陋寡闻,等我养的猪出栏,你就知道什么是好吃的猪肉!”
郭子铭不相信,那猪肉臊气得很,能好吃到哪里去。
宋和锦无视其他人复杂的表情,回到房间清点了自己的存款,分列各项预算。
印书他赚了将近两万两银子,买地去了五千两,预留五千两养猪,剩下一万两。
放哪呢?存在钱庄是要付利息的,而且这些钱庄是个人私有的,并不是官府设置,卷款走人了也有可能。
思来想去,总不踏实,各个想到的点子一个个拍下去,最后去翠娘屋里拿了一个干净的坛子,把银子放进去,埋在门后面。
他终于能理解古装剧里面,古人为什么要把钱埋藏起来了。因为相比起埋藏,银子放在房子屋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更加危险啊!
把钱埋好后,他把沈千奴叫进来,把一千两银子给他,让他到市(古代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里,把所有他能找到的健康的母猪和猪仔都买回来,运到庄园去。
沈千奴看着眼前十个银锭子,眸色深沉:“东家,所谓财帛动人心,你给我那么多钱,不怕我见财起意,杀人夺宝?”
宋和锦瞳孔紧缩,心脏漏跳了一拍,他现在才迟钝地意识到这是有可能的,最近日子过得顺遂,他太大意了!
他竟然无意识地把自身的安危寄托在了古人的道德感上面!
他不能因为自己活在光亮里,便以为全世界都是光亮的!
在一文钱难倒英雄的时代里,他太清楚饿肚子的滋味了。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古训不是空穴来风的,亏他还是一个历史老师!
沈千奴完全可以杀了自己,甚至把翠娘也杀了,把尸体埋在这院子里,神不知鬼不觉,然后携带一笔巨款远走高飞。
到一个新的地方,改头换面,轻而易举就能重新成为一方巨贾。
但……既然他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哪怕他真有这样的念头,恐怖也只是想想,或者只是试探一二……
宋和锦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吞了吞口水,慢慢地道:“你现在杀了我,最多只能得到一千两银子,还得被官府缉拿,且你现在是奴隶身份,出城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没有路引,便只能在荒山野岭里躲藏,有钱也无处花,但若是帮我办事,情况便不同了,你能得到两千两、三千两、四千两……甚至一万两!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蠢货! ”
他笑着走近沈千奴,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快去吧!跟着哥混,半年后哥让你见识什么叫富甲一方!”
沈千奴定定地望着他,须臾,垂下眼帘,低低地“唔”了一声,抬头迈步,转身离去。
宋和锦笑眯眯地朝他的背影挥手:“先不用那么快拉回来,找回猪源了,再找车一次性拉过去!”
“好!”沈千奴远远回应,身影消失在门口。
宋和锦后退两步,跌坐在椅子上,拍了拍自己的心口,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看着自己微微发抖的手指,苦笑。
我阉过猪,大家信吗?【捂脸,get到了奇怪的技能】顺带剧透一下。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6章 买地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