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庆军两场大捷,齐军当然不会坐以待毙,选择了再次加码。双方在长柏坡陷入拉锯战,烈度骤增,宛如血肉磨盘。

与此同时,洛校尉的所向披靡也到此为止,他遇到了九品强者的阻拦——

北齐大将军,上杉虎。

锵!

两人重枪相击,擦出一道耀眼的火星。即使处在情势胶着的交战中心,两人也硬生生把战场劈碎,打出一块真空地带。他们交手的林地,敌我双方无人敢于靠近一步。

单论武功身法,两人都是九品上,几乎不分伯仲。不过洛九步法轻盈,擅长折梅手,长枪只是他临时选的战时武器。而上杉虎所学,本就是战场杀伐之术,枪法娴熟。两人相斗,上杉虎略占上风。

砰的一声巨响,两人握枪相撞,枪成十字,相持数息。他们的眼睛紧盯着对方,战意勃然。

“南庆无人,就派你这么个校尉来与我交手?”

“大将军莫要气馁,踏过洛某尸体,就能见到我军都尉了。”

“哼!”上杉虎气得冷哼。

与刚直的上杉虎相比,洛九这样的都算得上是伶牙俐齿了。可能也就是在军中,他的言辞才能占到上风。

两人这一战打的天昏地暗,直到两边鸣金收兵,这才罢手,各自离开战场。

按正常战略部署,每个士兵并不需要整天整夜地上战场,总要轮换休息,因为没有人能一直保持充沛的体力和战意。初来乍到时,洛九也是这般。但自从齐军派出了上杉虎,洛九便主动请战,几乎泡在了战场血色中。

他手下的兵在轮换休息,但洛校尉永远身先士卒,每一战都冲在第一线。若是上杉虎出战,他们便缠斗一天,若是上杉虎不来,洛九便率先锋营大杀特杀,所向披靡。

本来,齐军派出上杉虎是为遏止洛九势不可当的攻势,却不想,洛九以近乎无穷无尽的体能和毅力,不仅以校尉之衔牵制住了北齐大将军,还能继续势如破竹,杀敌无数,致使北齐战略目标尽数落空。

当然,他的气力并不是真的无穷无尽。在连续上战场的第十五日,洛九被上杉虎挑飞了长枪。

“你这么拼下去,是不想活了吗?”就连北齐大将军都无法理解洛九的战意,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超乎了庆齐两军所有人的预料。

“想活,有人等我回去呢。”

两句话的功夫,两人都下了狠手。上杉虎一枪贯穿了洛九的左肩,与此同时,洛九借势逼近,用匕首挑断了上杉虎的肌腱。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果然不假。

两人同时飞退,各自吐出一口血。上杉虎想趁势杀了洛九,但肌腱断裂的手失去力量,长枪当啷一声,掉落在地。

恰在此时,敲钲声响,两军撤兵。

转身前,洛九朗声一笑,对上杉虎道:“大将军,明日再战!”

上杉虎两撇胡子微颤,难以置信地看了一眼洛九肩头的血窟窿:“你这疯子!”

这的确是杀疯了的一天,不只是洛九和上杉虎,更是庆齐两军。

这一天,洛九作为百夫长时所率百人,折损二成。

这一天,先锋营主将徐都尉,战死。

这一天,尸横遍野,哀鸿遍地。

夕阳如血,染红了天际,也映照在这片被战火蹂躏的战场上。狼烟未尽,空气中弥漫着铁锈与焦土混合的气息。

英灵长眠,还活着的人铠甲斑驳,肃立在侧。洛九白衣如雪,立于其间。众人同饮一坛酒,以烈酒,祭英魂。

风起,卷起黄沙漫天。将士们齐声长歌,响彻云霄。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同日,洛九升任都尉,代掌先锋营。

不是没有资历更深的校尉提出质疑,但主帅秦将军力排众议,一言堵住所有声浪:“洛校尉实力在九品上,他虽参战不到一月,但他所杀齐军,比你们上战场以来加起来都多。”

众人都清楚,以洛九之能,这个代掌先锋营的“代”字,要不了多久就会去掉。

京都,鉴查院,范闲已经多日没有收到洛九的信了,只能靠军中情报了解好友状态——

“北齐遣大将军上杉虎以遏洛大人之锋,两人鏖战累日,胜负未决。”

“洛大人连战十日不息,四日以身独当上杉虎之锐,六日率众奋击,日斩敌首百余。”

“上杉虎重创,洛大人亦重伤而归。徐都尉为国捐躯,洛大人代领先锋之任。”

洛九红衣杀神之名,响彻敌我,威声赫赫,名动天下。

而小范大人摩挲着情报的信纸,灯烛一盏,彻夜难眠。

两日后,他终于收到了洛九的信,竟然不是拼音,而是一份名单:“先锋营都尉徐然,住在京郊,他的家眷,请你代我探望,多加照顾,莫提我名。张铁衣,雾渡河镇人;史信,史家镇人……除军中例行抚恤外,请你替我私下再送一份,家贫者,多补贴一二……”

雪纸墨色,蝇头小楷,长长名单,字字泣血。关于他自己的,却只有一句:“安之,此战何时能结束,我想吃王启年家门口的红烧肉了。”

范闲长叹一声。

红衣杀神,也是人啊!

只是战争决不以一人的意志为转移,至少现在的洛九还做不到。

他只做自己能做的。

于是第二日,当新任先锋营主将单手提枪,神采奕奕,再次出现在战场最前端的时候,齐军崩溃了。

“杀神!”

“杀神!”

“跑啊!”

“他不是人!”

庆军不费一兵一卒,大败齐军。

秦将军帐内,洛九垂手站在案前。

“你晋升过快,纵使军功累累,我也赏无可赏了。都尉以上,均需陛下首肯,我说了也不算。在我权限范围内,你可以提一个要求,只要不过分,我可以做主答应。”秦将军语气温和地对洛九说。两人之间的气氛,早已不是洛九初来时那般僵硬。

不管鉴查院和边军之间是怎样的不和,不管洛九是不是得罪了高层才被迫入了边军,在经过了这二十多日的并肩作战后,洛九和边军,早已被熔铸为一体。无论是将军还是都尉,都是战友,是同生共死、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身份和隔阂,在生死间都变得微不足道。

战场就是这样奇怪的地方,战友就是这样奇怪的感情。同袍而战,同仇敌忾,同祭英魂。明明是最残酷无情的地方,却往往闪烁人性中最光辉的一面。

洛九面露缅怀之色。

只是有一件事,他却忍不了了。

“我确实有一个小请求,将军,我能每天离营,去附近河里洗个澡吗?”

秦将军:“……”

洛九看秦将军似乎神色不豫,忙补充道:“我保证每日离营不超过一个时辰,每次离开回来都打报告,绝不延误战机!”

秦将军眼皮抽了一下,看着梳了长长麻花辫的洛九,这小子怎么上了战场英勇无畏铁血铮铮,绝对的大丈夫,下了战场就开始龟毛琐碎,像个小姑娘?

眼下这个世界,还没有人发明反差萌这个词,秦将军只好自己平复心底的违和感,挥手赶走洛九:“准了!快滚!”

“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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