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选人

小悠:“大姑,之前说到刘邦这个‘亭长’是地方推举出来的,那县令呢?科举是隋唐时候才实行的,秦汉之时,科举这项制度还不知道在哪?这个官是怎么选出来的呢?”

大姑:“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之前聊到过,而且你也查阅了相关的资料,你不记得了吗?”

小悠:“聊到过?我找一下记录,果然有:‘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大概经历了如下时期: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察举制和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大姑:“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秦国实行军功爵制;两汉是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则是九品中正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推行科举制。”

小悠:“历史朝代顺序是‘夏商周秦汉,三国归西晋,南北隋一统,唐宋元明清。’如此说来,整个选官制度的演变实际是一个随着时间线发展变化的过程。”

大姑:“嗯!可以说是贯穿了历史发展的始终。”

小悠:“这是不是从一个侧面说明,这项制度对于国家长治久安非常重要呢?”

大姑:“或许吧!但仅凭时间线,还缺乏说服力。”

小悠:“也是哦!那我先把朝代也标注在路径图上,看看能不能提供一些新的思路,标注了朝代后,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变迁路径图为:‘(夏商周)世卿世禄制——(秦)军功爵制——(汉)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清末)科举制’。”

大姑:“你看出什么新思路了吗?”

小悠:“除了眼花,啥都没有!所以我建议,咱们还是换个话题吧?”

大姑:“好的!你想聊什么呢?”

小悠:“回到之前的话题,吕公的好友沛县县令是秦朝的官吏,这么说来是因为立了军功,所以当的官吗?”

大姑:“大概率是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秦朝在实行‘军功爵制’时,同时还会有其他一些文官的选拔方式,比如:保举、考试等”

小悠:“考试?是科举制度的雏形吗?”

大姑:“应该不是!这里的考试应该是对官员保举或地方推举的人员进行考试。”

小悠:“还是考试呀!为什么不是科举制度的雏形呢?”

大姑:“其实在科举制度之前,考试已经广泛存在了,比如夏商周时盛行的‘世卿世禄制’,要求任职贵族须经国学教育和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所以我觉得,当时也会有相应的考试制度,以判定这些贵族是否具备相应的知识。”

小悠:“都是考试,为什么就不算是科举呢?”

大姑:“因为科举制最重要的优点在于其公平性和公开性,打破了以往贵族世袭的局限。”

小悠:“哦!‘世卿世禄制’下的考试,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参与,所以不算科举,但后来汉朝的察举征辟制,其中的考试为什么也不算呢?”

大姑:“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直接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小悠:“哦!‘征辟’制中,被‘征辟’的人员要求‘有名望’,这种名望皇帝怎么能知道呢?实际是一种官员举荐吧?”

大姑:“嗯!我个人觉得,秦朝的考试,实际就是汉代的‘察举制和征辟制’中,对地方推举或官员保举的人员,进行的考核,可以说是‘察举制和征辟制’的雏形,这种制度下,其考生来源范围较之‘世卿世禄制’更广,但远不及后世的科举制。”

小悠:“那‘九品中正制’呢?”

大姑:“我个人觉得,这是在‘察举制’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发展出来的制度,因为这实际也是一种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的制度,不过跟‘乡举里选’不同,而是设置了‘中正官’,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可以改变汉末名士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后来‘大小中正官’均被‘著姓士族’所垄断,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

小悠:“所以这种进步,又倒退回去了!”

大姑:“是的!”

小悠:“这么说来,根据‘考生’的来源,或者说是选才的范围,可以简单地将选官制度分为:从贵族选——从世族选——从所有人中选。

‘(夏商周)世卿世禄制’属于‘从贵族选’;‘(汉)察举制和征辟制’与‘(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均为‘从世族选’,‘(隋唐至清末)科举制’不用说,是‘从所有人中选’。

可是‘(秦)军功爵制’呢?是不是也可以归类为‘从所有人中选’呢?毕竟理论上所有人都有资格上战场,跟‘科举制’中所有人都有资格读书考试做官一样。”

大姑:“这就要看,秦朝是不是真的所有人都有资格上战场挣军功了!”

小悠:“啊?不是所有人吗?”

大姑:“不是!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秦朝沿袭秦国的军事制度,依然实行征兵制,但只征旧秦人当兵。秦二世时,由于兵力不足和其他军事策略的调整,调整了征兵政策,允许六国人当兵,但只要其中的流民、赘婿、无赖、商人等社会最底层的人。这和春秋时贵族才能当兵,当兵是荣耀;战国时有志者当兵,当兵是正途,形成了鲜明对比。”

小悠:“那么秦朝的官,大多是‘旧秦人’,六国人没有当官的途径。”

大姑:“我觉得,可能并不是所有的‘旧秦人’都有同等的当官的资格。”

小悠:“不是说看‘砍人头’的数量来论功行赏的吗?刀剑无眼呐!上了战场,还会分贵贱吗?”

大姑:“因为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上有一些特殊安排,其中之一就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

依秦制,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

秦划分爵位为二十级,全功时的赏格以五大夫(第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小悠:“哦!这么说来,秦朝的军功爵制,对大多数人而言,只是一个加薪的途径而已,所谓的爵位,其实是‘工资档次’换个名称罢了,跟现在的初级工、中级工差不太多。真正能够通过‘军功爵制’成为官的,还是那些将领。但是理论上来说,普通秦国人也可能通过砍人头升任将领,那么是否也可以说秦国人都被纳入了选官范围呢?”

大姑:“理论上可以这么说,但实际上,秦朝的中高级军官仍是贵族阶级(司马错,王氏家族,王室贵族等等),外来士人阶层(蒙氏家族,甘茂等等),很少有从底层靠砍人头升上来的将军。”

小悠:“按照‘军功爵制’,大家都要砍人头才能当官呀,在同一起跑线上,怎么结果会这样呢?难道贵族士人阶层天生会砍人头?”

大姑:“军功爵制实行的同时,秦国二千石以上的高官高爵可以举荐不满兵役年龄的子侄为郎,这些人通过选拔后,可以成为中郎、郎中或外郎,进而通过积劳爵,将来打仗时可以为军官、军吏、军监。”

小悠:“抢跑啊!赢在了起跑线上!难怪普通人跑不赢。所以秦国的‘军功爵制’看着是‘从所有人中选’,实际还是‘从世族选’——比‘世卿世禄制’进步了一点,但不多。”

大姑:“我却觉得,进步了很多!”

小悠:“为什么呢?选人范围只是扩大了一点,为什么您会觉得进步了很多呢?”

大姑:“因为他引入了新的评价体系——从原来单一的以血统论成败,加入了军功这一评判标准。”

小悠:“哦!从这个角度来说,确实是进步很大,所以虽然‘军功爵制’没有给普通人带来当官的机会,却改变了社会的评价标准,而正是这一标准的改变,激发了秦朝军队的战斗力。大姑,这不是说明,选才标准和选才范围一样,对于选才制度的改进有着同样重要的影响呢?”

大姑:“我个人认为是的!但这只是推测,包括前面所提及的内容,都是如此。”

小悠:“哦!懂!免责声明贴上:‘姑侄闲谈,非学术讨论,既不严谨,也不科学,如有不妥之处,请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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