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霍峋

上辈子郑秋白年少轻狂,清高自傲,但因他是个底层出身,燕城那些眼高于顶的二世祖没少欺凌他取乐,这导致他对那些有家族荫蔽仗势欺人坏事做尽的纨绔子弟十分厌恶。

主打一个,你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你们。

于是当霍嵘为不争气的弟弟打电话求上门时,郑秋白下意识先入为主,当霍峋也是那种不着调的朽木,做错了事只知道离家出走,还要兄长为他擦屁股。

这样的偏见,使两人相处的不大愉快,但具体怎么个不愉快,就像想不起来霍峋长得什么模样一般,郑秋白不记得了。

可霍峋十年后汹涌的眼泪叫郑秋白当即摒弃前嫌,他一向知恩图报,捏着手机问:“他是做错了什么,连霍家都不能为他兜底了?”

要真是霍家无法兜底的事,郑秋白也得掂量掂量现在的自己能不能捞他一把。

霍嵘叹气:“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我家你也知道,我爹从上面退了,现在家里做主的是我大哥,我大哥跟上个世纪的人似的,古板,不乐意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做别的,觉得走仕途才是正路。”

奈何霍嵘和他二哥霍源一个从大学就捣鼓娱乐公司,专门飞到棒子国去学习考察,如今投资了几个电视台做综艺;一个从海外学程序归来成了初代码农,在京市风头正盛的一家软件公司做合伙人;小妹霍淳去学了医,但也不肯顺着大哥的意去当军医,飞到海外读博搞科研了。

大哥霍峥的育儿成果遭到了惨重打击,家里也只剩下霍峋一个小的。

“我弟这次正好撞大哥的枪口上。”

“但我说他也欠打,小小年纪,做投机生意。”霍嵘‘啧啧’两声,“一开始背着家里和人合伙倒腾期货,现在又学着那些老油条做起炒股来了。他还把我妈给他过户的三环房子卖了,连着出国的基金一起,小百万都投进去了。”

霍峥连霍嵘从事娱乐业都要横眉冷对好几年,这跟‘赌.bo’一样的投机倒把,更触他霉头,直接在家里放话要把霍峋揍死。

那脸色,霍嵘一声不敢吭,他是大哥揍大的,是真害怕。

霍母疼霍峋这个老来子,拦着大儿子,只让小儿子清仓退市趁没赔多少把钱拿回来。

偏偏霍峋也是如霍峥一般软硬不吃的臭脾气,死也不肯把股票抛了,和他大哥怒火滔天要剐人的视线正面对上,“我不,那套房子我卖了九十万,最迟三年,我连本带利还你一千万。”

电话那头的霍嵘直乐,“他就是个败家子,就三环那套房子,十几年之后三千万没准都拿不下来!”

郑秋白知道未来京市房价的飞涨,却也对霍峋身价的飞涨有所耳闻,“三年后,那房子也值不了一千万。”

而霍峋,是十年后能短期筹集上百亿作势要捞郑秋白的人。

“秋白,你不会觉得他还真能三年挣到那些吧?别开玩笑了,股市那东西,进去就是个赌!咱们上大学那时候股灾,多少老油条都跳了。”霍嵘也不赞成弟弟炒股,这股市有一夜乍富的,就有一夜赤贫的,赤贫都算好,那要是裤衩子都没一条了,只剩个死。

“还好他砸进去不多,赔点的话,我和二哥凑凑也能给他善后,但他要始终这么执迷不悟,我大哥真能一枪打死他。现在他离家出走了,我劝他投奔你。”

“投奔我?”

霍嵘道:“是啊,我弟,桀骜不驯,不听人话,还敢打我,我想你这人精给他上几课,拿出你整治那群自命不凡二世祖的能耐来,教他重新做人。”

“家里把他卡冻结了,你也不要借他钱,别对他太好,就让他去给你打工,这小混球在家里锦衣玉食的少爷日子也该过够了。”

“……”看样子上辈子自己对霍峋有成见,霍嵘功不可没。

挂断霍嵘托孤的电话,时间接近九点,正是金玉庭夜场热络起来的时候,作为叶长流之后的新老板,郑秋白时不时就会去巡场刷脸,在权力场迎来送往,搞得一手笼络人心的好活计。

当今是十年前的燕城,年轻人夜消费的地方往往是街边游戏厅又或者会所。

会所门道多,里头的包间吃饭喝酒侃大山样样俱全,还有录像放映机,想看点碟片店里也有,只要给得起钱,要公主少爷站在桌上跳舞也成,因而不是一般年轻人能够负担的起的。

像郑秋白的金玉庭,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入场的地方。

承袭叶长流的传统,金玉庭里侍应生只是侍应生,驻唱歌手只能是驻唱歌手,鸡鸭、假酒假烟、老虎机统统不得入内。

用燕城地痞流氓大老粗的话讲,相当无趣。

但看不惯金玉庭独大的人,想抓郑秋白的尾巴都没法子。

谁都知道他背后是叶家,当年叶长流早早便和俱乐部的老友们托付过,郑秋白会是以后会所的继承人,无论怎样,他的场子都要看顾。

于是哪怕没有那些开门见喜的生意,金玉庭这些年也是燕城头一号的顶尖会所,入会的VIP尽是燕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年燕城通京市六个亿的高速项目,就是在这一地盘上谈妥的。

别的会所眼红都来不及。

阿良一贯开车来接郑爷,倒不是郑秋白不能开车,是会所大老板都要这样,豪车手表金链子、开车的马仔、听话的伙计都不能少。

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是装逼,但现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手下有没有人,店门前派头大不大,老板到店的排场热不热闹,都是脸面学问。

阿良开车到楼下时,郑秋白正对他衣柜里十年前的衣裳发愁。

这两年港湾电视剧大火,里头的穿搭传到内地那是备受年轻人追捧,但三十三的郑爷实在是欣赏不了衣柜里的低腰牛仔裤和像两条扫帚的喇叭裤。

这年头的人穿西装都不好好穿三件套,上面的西装往往掐腰掐的极细,里面要搭配个无袖的老头汗衫又或者仿佛从热带度假回来的花衬衣,下身的裤子一定要低腰或者大喇叭裤,才最潮流。

不得已套上条几乎要把屁股沟露出来的白色低腰裤,郑秋白狠狠系紧了腰带,一把年纪了,他不想一弯腰就走光。

阿良靠着车抽一支宝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

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同样是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去店里。”郑爷目不斜视坐进车,他不敢看染了个屎黄色脑袋的阿良,多看一次,都伤眼。

车窗外飞速掠过燕市不算美的街景,四处都是低矮平房或最高不超过七层的老破小,几乎没有规范绿化,更谈不上城市建设。

零星的几个商场都聚集在中山路一带,四大银行的燕城总行也坐落在那条街上,因而这地方就是如今的燕城市中心,连十年前的京市都比不上。

可郑秋白知道,不过两年后,中山路南北两侧就要拔地而起几个商圈以及自发形成新的金融中心,这一路上的老小区都会拆迁,五年大变样,高档社区精致林园顶尖商场,全部涌现。

社会变迁,日新月异。

抓住这个时机与风口,一举上天不是问题。

就如霍峋那般。

郑秋白不认为霍峋会像霍嵘讲的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相反,这兴许是霍峋出人头地的先机。

毕竟就连郑秋白这会所小老板都知道,金融业挣起钱来,是泼天的富贵。

更别说霍峋未来会是有名的风投圣手。

“风投。”郑秋白微微蹙眉,他想多记起些和霍峋过往有关的东西,但除了叶静潭提过的,他脑袋空空。

明明是重生回来,明明上辈子霍峋是叫叶静潭都感到威胁的存在,明明他们的关系也不该恶化到许多年没有联系的程度,但郑秋白的脑袋就仿佛被格式化一般,他记不得半点和霍峋有干系的事。

甚至想不起在霍嵘的电话之后,他与霍峋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样子遇见的。

除却那张哭泣到扭曲的脸,郑秋白对年轻时霍峋的了解如同标签一般刻板【二世祖】、【纨绔】、【不会说好听话】、【朋友家那不听话的弟弟】、【桀骜不驯】,这些熟悉的文字,就好似早早预设好了似的。

那是给一些无关紧要存在的预设。

郑秋白忍不住摁自己的太阳穴,“阿良。”

“老板?”

“最近店里不用你忙了,去帮我找个人。”

“找谁?”阿良竖起耳朵。

“他叫霍峋,今年十九岁,京市人,很高,长得帅——”郑秋白停顿片刻,想起那张扭曲模糊的脸,又想起那在窗边看到的背影,补充道:“后脑勺很帅。”

【无责任小剧场】:

郑爷(严谨版):后脑勺很帅。

霍某(严肃更正):我不止后脑勺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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