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第3章

“小越,你别急,老金肯定就在附近,他腿脚不好,走不远的。”王姨戴着围裙小跑着跟在闻人越后面,安慰道,“而且周围都是老街坊,无论谁看到了都会帮忙留意叫住他的。”

闻人越却不这么乐观。

正是吃饭的点儿,大家不一定留意到。

而且这一带游客也多,不小心就混进游客堆里,跟着人家走了。

他抱着桃桃沿路快步走着,手臂青筋暴起,后背的线条也绷紧了,大长腿一步一米多。王姨跟的有点困难,在后面气喘吁吁。

桃桃也摆动着小脑袋四处看着,她被闻人越抱着,视野开阔,眼神也比王姨好,所以她看起来是最镇定的那个。

“找到了——舅舅,外公在学校那边!”桃桃欣喜地扭了扭身子。

闻人越也在下一刻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他跑过去,发现金鹏手里拿着根棍子在校门口徘徊着。

“爸,你在这儿干什么?”

“有人欺负我儿子!我来接我儿子放学!”金鹏攥紧手里的棍子,颤颤巍巍的姿势,却站出了顶天立地的模样。

闻人越鼻头一酸,眼眶瞬间红了。

刚才他跟强子动手那一幕,大概触发了老爷子记忆深处的某些往事,老爷子循着记忆来到了他高中学校的门口,等着接十五六岁的他回家。

其实金鹏跟他并没有血缘的关系,但却有户口本上的亲缘关系。

那时候,他跟着母亲改嫁,和金鹏、金玉玲组成了新的家庭。

他是转学生,学习成绩好,又被母亲惯得有点少爷脾气,人情世故半点不懂,又骄傲又狂妄,还一点亏都不肯吃,所以被学校里混日子的坏学生盯上了,对方跟校外的混子们也有联系,他们堵过他几次,他也跟人家硬拼了几次。

丝毫不服输。

后来脸上身上的伤被金鹏发现,金鹏当时就提着棍子要找人拼命。

之后一个月他都送他上学、接他放学,成功让他改了口——从‘鹏叔’变成了‘爸’。

“外公!”桃桃的声音清脆甜美,很快把金鹏的记忆拉了回来。他愣了一会儿,然后清醒地笑了笑,“哎,桃桃。”

闻人越也收回思绪,上前把金鹏手里的棍子拿走:“回家吃饭了,爸。”

“哎!晚上吃什么?”

“王姨烙的饼,还有炸小鱼儿。卷饼吃!”

“这一听就很香!”

一场虚惊。

拐回他们那条街时,扶着路边大柳树休息的王姨看到他们,也松了口气。

回家吃过晚饭,闻人越安顿好老爷子,然后才去了民宿那栋楼的前厅。

暑假出来采风、早出晚归的大学生林思睿背着单反从外面进来,直奔前厅。

“越哥,忙什么呢?”

“在挑暑期兼职的大学生。”进入暑期,民宿入住率提升,再加上今年经济回暖,民众报复性旅游……他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更何况,他还要多留点心神给老爸和桃桃。

找个大学生过来兼职,省心又便宜。

“可以找我啊!”

“你?你不明天就要踏上新的旅程了吗?一路向南,流浪,远方,苍山雪,洱海月……”闻人越调侃道,“舍得在我这儿待俩月?”

林思睿犹豫了一会儿,闻人越把手机锁屏,笑道:“行了,你就心无旁骛去追逐你的梦想吧。一看你就没干过兼职,你想来我还不敢用呢。需要我看的片子呢?我今晚正好有空。”

“这就来!等我一下!谢越哥!”林思睿噔噔噔跑上楼,没一会儿又拎着电脑包跑了下来。

闻人越帮林思睿调整了一些照片的拍摄角度,又听他说了说他拍摄时的思路,很有耐心也很专注。

灯光下的侧脸镀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显得他更加温柔。

林思睿走神地盯着他,这家民宿的老板真的太神秘了。

好像武侠小说里的扫地僧。

深藏不露,又虚怀若谷。

但表面却嚣张跋扈,寸头,浓眉,眼神一冷就像个不良青年。

矛盾,违和,却又相得益彰。

迷人极了。

尤其长得还好看。

颜霸一样的存在。

如果他留长头发做个造型,再换上新潮的名牌衣服,去当个明星也绰绰有余。

林思睿在附近的津大上学,学校里也很多帅哥,但都没眼前这个人有魅力。

“越哥,你真好看。”或许是氛围太融洽,林思睿没过脑子,脱口而出。

闻人越听了连惊讶都不带惊讶的,他依旧盯着屏幕里的照片,嘴角勾起,笑道:“那是,你哥我十年前可是校草!风靡全校的那种!

“看得出来。”林思睿有一点点尴尬,好在被闻人越毫不在意的态度给化解了,他清了清嗓子,试探问道,“越哥,你有对象吗?”

闻人越直球道:“没有。怎么,想追我?你太嫩了,不是我的菜。”

没想到闻人越这么直白,而且这算‘出柜’,林思睿脸红了一片,挣扎道:“我、我就随便问问。”他鼓起勇气又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当然是成熟稳重的啊!”闻人越眉眼一弯。

随后,那双眼睛里透出几分不易察觉的怀念与自嘲。

——幼稚纯情的哄一次就够了。

他现在心力交瘁,没工夫再找个跟某人类似的对象内耗。

当然,他现在这种身背债务、肩扛‘上有老下有小’的责任的人,也没心情再恋爱了。

应该更没人敢靠近他这个**漩涡、自寻死路。

林思睿‘哦’了一声,敏感察觉到了两人的距离,他没再说话了,垂着眼眸,为这份青涩朦胧的好感默哀。

闻人越语调轻松道:“你想恋爱的话可以找同龄人,同频合拍又轻松自在,我这种上有老下有小的老江湖,能把你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年轻人的恋爱嘛,纯属经历和体验,没必要这么早踏进社会的残酷。”

林思睿最近一年空闲时间总来他的民宿住两天,寒暑假一住就是一个月,他早看出林思睿的性取向了。

林思睿才二十岁,在他眼里跟小孩差不多,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如果他再年轻五岁,或许会试一试。

但他三十岁了,早没了心气儿和兴致跟‘小朋友’过家家。

……

周五早上五点,司一诺准时接上了顾予安,驱车赶往津城。

夏天的这个时候,凉爽又清澈。

自驾游会让人放松和上-瘾。

尤其经过两年的疫情时期,私密空间和保持距离几乎成了司一诺的本能反应。

比起乘坐公共交通,自己开车的安全感更高。

顾予安调好座椅,问他:“你真不去周天的婚礼?”

“他又没邀请我,我去做什么?给人添堵吗?”

“那……”

“今晚先参加鸿升集团的周年庆,明天我送你过去。等你后天参加完婚礼再联系我,我去接你。”

“……行吧。”

鸿升集团五十周年庆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举行的,很是热闹。

很多省市的大集团总裁、商务都受邀参加了。

还有政府人员。

大的集团能给一座城市带来很多益处——扩张就业、经济提升和流通、未来科技发展等。

所以,政府很重视。

司一诺一身暖灰色西装,配同色领带,端着香槟往那一站就是时尚精英、青年才俊。

不少男男女女都过来跟他搭话。

一方面是冲他的颜,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金牌律师的名号。

这些人里有大胆奔放的千金小姐,潇洒肆意的纨绔子弟,也有优雅理智的女企业家,以及当地老牌集团的威严又慈祥的老董事长……

有时候,集团拥有一个好的律师,能省很多事。

——在好律师的保驾护航下,集团可以乘风破浪,直挂云帆。

司一诺一晚上拿下了五个合作意向,为他们律所下半年的营业额KPI定下了新的level。

鸿升集团为他们订好的酒店就在活动地点的高楼层。

司一诺在3208套房,顾予安在3206。

两人在门口分别时,司一诺问顾予安:“明天你想几点出发?”

顾予安作为律所合伙人,今晚也出了不少力。

觥筹交错,长袖善舞。

他脸上的醉意比司一诺更重。

“睡到自然醒吧。不急,婚礼在后天。”顿了顿,他想起什么似的,“你明天要考察老城区那边对吧?”

“嗯。没事,不耽误送你。”

“行,那就……明天八点出发。我也不耽误你的正事。晚安!”

司一诺刷开房门,一边开灯,一边松了松领带。

领带上的领夹从西服外套内露出来,被灯光一照,晃到了他的眼。

他动作忽然一顿。

大概是酒意作祟,封存了很久的记忆突然涌上心头。

“阿诺,你穿西服真好看!”

“当当当——阿诺看我给你买的新领夹!怎么样?低调又奢华吧?以后咱们阿诺律师也是高端人士呢,不能输给那些‘总’们。”

“你为什么不穿我给你买的西服!你非要跟我分那么清吗?”

“以后大律师肯定能赚大钱,这是我的投资,等你赚大钱了再养我不是一样吗?”

“喜欢钱有什么可羞耻的?你也太容易破防了吧?”

“既然你觉得伤自尊,那好,分手总行了吧?”

……

司一诺闭了闭眼,他蓦地把领带整个扯下来,领夹崩飞出去掉在了地上。

阿越,你那么爱钱,为什么,我在京市三年,一次都没有遇到你……

你会在津城吗?

……

闻人越效率很高,周五晚上就成功聘请了一位大学生,当他民宿的前台。

小姑娘外向活泼,亲和力很高,还能在空闲时候顺手带一下桃桃。

当然,也是因为他开价比其他的地方高。

这两天金鹏的状态不错,精神奕奕,他还给桃桃做了个玩具小木车,爷孙俩玩得不亦乐乎。

这样的话,他周日去参加婚礼也不用太担心。

不过还是要拜托一下隔壁王姨多留心。

周六一早他带着桃桃和金鹏,开着那辆面包车去了趟菜市场,买了很多食材,一股脑都拉到王姨家。

王姨:“你也太客气了,小越,明天你就放心去吧,你爸和桃桃都交给我,民宿客人的伙食我也包了!”

“那可真是太感谢您了!王姨,您就是我的福星!”

闻人越本来是想带桃桃一起参加周天的婚礼的,但他还有摄影记录的职责,带着个小朋友诸多不便,而且老爸有桃桃在身边会更开心,维持清醒的时候也更长,所以,他最终决定自己去。

他们在王姨家一起包了饺子。

吃过午饭,他们仨回到民宿旁的家里午睡。

主要是桃桃和金鹏需要午睡。

这房子跟民宿一比,有些小,而且只有一层,重装民宿的时候特意没大动,只隔出来给桃桃和金鹏住的。

堪堪能当个三居室。

这里本来是给姐姐金玉玲一家住的。

三年前姐姐和姐夫意外去世,只留下个桃桃……

他住民宿的阁楼方便服务民宿客人,早起晚睡都不影响什么。金鹏和桃桃住这边则是为了更清净。

偶尔他也会在这边住几天。

哄桃桃睡着后,闻人越检查好纱窗和门帘,悄悄退了出去。

隔壁金鹏也已经睡着,呼噜声有点响。

好在桃桃已经习惯伴着呼噜入眠,倒不用担心把她吵醒。

闻人越蹲坐在门口台阶处,看着外头的烈日,想着明天的婚礼拍摄,有点走神。

周天结婚应当邀请了不少老同学,顾予安肯定在受邀之列。

而顾予安和司一诺关系不错,还合伙开了律所,如今在京市赫赫有名。

司一诺会去参加周天的婚礼吗?

周天应该不会给司一诺发邀请函。

如果他邀请了司一诺肯定会告诉自己的。

闻人越胡噜了一把自己的寸头,自嘲一笑。

管他呢,爱谁谁,真遇到了也不怕什么。

他们都分手七年了,还纠结个鸟啊!

院门口晃过几个头顶五颜六色的小混混,目标……似乎是隔壁王姨家?

闻人越从发呆中回神,趿拉着拖鞋跟了上去。

“喂,哥们,是强子叫你们来捣乱的吧?”闻人越叫住他们,大喇喇往那一站,下巴微抬,眼神睥睨,“这里我罩着呢,识相的话,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你TM谁啊?”

“就是,你算老几?抖TM什么J8威风!”

“别打扰老子办事!”

闻人越气笑了:“行吧,老子正不爽呢,你们来得正好!”

“呦呵,还挺犟!兄弟们,上,先把这多管闲事的小子撂倒!”

闻人越握紧拳头,躬身防御,然后猛地出拳。

熟练又迅捷。

司一诺曾经设想过很多次跟前男友重逢的画面——

财经新闻名人采访办公室?

影视集团的高端年会?

模特公司的走秀现场?

独独没想到,当年那个时尚拜金慕强、从头发丝到脚指头都无比考究的耀眼少年,会穿着无款无型的烂大街花衬衣大裤衩,踩着劣质人字拖,顶着一脑门的不耐烦和粗糙且野性的寸头,毫无预兆地闯入他的视线——

旁边还倒着几个哀嚎不断、头发和脸蛋都五颜六色的小混混。

看到他后,阔别七年的旧情人露出个痞痞的笑容:“大律师,好久不见。”

大肥章奉上!依旧有红包随机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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