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chapter13

梁诀与小雅准备在今年10月份就结婚,双方已经见过家长。

梁诀确定婚期后,在手机上给段遥光发了个红包,段遥光说:“你结婚,应该我给你发红包。”

“你要来给我当伴郎的,对吧?这是我私人的伴郎红包,快收!”

梁诀知道段遥光的钱已经快花完了,但直接给他,他是无论如何不会收的,只会在老房子里用电饭锅煮泡面吃,于是三不五时,会找点事情给他做,让他挣点外快补贴生活。

“嗯。”段遥光准备明天开始至少把梁诀结婚的礼金钱挣出来,不然他实在太对不起自己的兄弟了。

“我们准备找一天去看婚纱,”小雅夹出烤好的五花肉,用紫苏与生菜包好,放到他的碗里,笑道,“咱们一起去吧?顺便选你的伴郎西装。”

“好。”段遥光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问梁诀道,“刘恺嵩他们来吗?”

“大家都来,”梁诀邀请了他们大学时的室友,又道,“但只有你是伴郎。”

段遥光想到大家的工作都很光鲜,届时婚礼上还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落魄,就忍不住地心累,只想离家出走了事。他一直在想,结婚时是送给梁诀一份礼物,还是给他礼金。只是梁诀他向来不缺钱。

“小雅的首饰准备好了吗?”段遥光忽然想到一件事,说,“要么这个送给你们吧?可以让珠宝店做个加工……”

“不不不!”梁诀与小雅同时色变,极力阻止段遥光,而段遥光已经把自己脖子上的吊坠解了下来。

“这是一块水晶,”段遥光说,“不过重新车一下,应该可以做个吊坠。”

“真的不用,”梁诀说,“你来我就很开心了。”

小雅却说:“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段遥光大方地递给她。

小雅说:“我今天收拾房间的时候,差点把它摔坏了。”

“摔不烂的,”段遥光说,“它掉过一段时间,读大学的时候,后来梁诀打扫卫生把它又找出来了。”

那是段遥光唯一的一件饰品,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他相当顽皮,于家附近的山上到处乱走探险,在一个奇怪的山洞里捡到了它,水晶呈六棱柱形,学名叫“六方晶系”,近乎全透明,中间有一缕犹如轻烟般的杂质。

段遥光把它当作随身饰物,在上面缠了绳子,一直戴着它,上大学后请地质专业的同学看过,大家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很漂亮,”小雅说,“天然的就是好看很多。”

“送给你们了,”段遥光说,“我真的没有什么东西。”

“不行!”梁诀似乎有点生气了,朝小雅眼神示意快还给段遥光。

小雅笑着还给段遥光,说:“这是梁诀给你找回来的,所以有特别的意义。”

段遥光只得把它收了起来。晚饭后,梁诀又以点多了为由,把一份石锅饭、数盘烤肉与蔬菜,都给段遥光打包走了。

段遥光一直在承受着心照不宣顾全颜面的帮助,早已习惯了。他回到家里,春季夜晚的潮热让他很不舒服,他再次打开电脑,沉默片刻,准备另起一个文档,重新塑造他的主角。这次如果再无法顺利写下去,他就打算放弃了。

今天吃饭时,段遥光还与梁诀聊了几句他的小说,他一直觉得写出来的故事不好看,也许因为段遥光自己的精神障碍问题,每在一个角色身上花费几万字的笔墨,与主角相熟之后,就会对他产生厌弃心理。

“你不喜欢主角吗?”梁诀说,“你要写自己喜欢的人啊。”

“嗯,你说得对。”段遥光答道。

小雅说:“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段遥光始终怀疑小雅从直觉上,能感受到自己对她男朋友多少有那么一点依恋,但她从来不提。

段遥光说:“渣男吧?我是说主角类型。”

小雅深呼吸,看那模样似乎想顺着话朝下说几句,但这实在有违她的三观,总不能为了安慰段遥光,强行说“渣男我也喜欢呢”,只好不说话了。

反而是梁诀说:“后宫文想想就很带感!写吧!”

小雅看了她的未婚夫一眼,想问你手机里该不会就存了一大堆后宫文吧?!但当着段遥光的面,还是忍住了。

段遥光确实喜欢渣男,渣男那来者不拒、若即若离的态度,有事没事都能撩上几句的技术,浑身天然散发出的荷尔蒙简直是他的灵魂杀手。他的人生也与众多渣男产生着交集,在宿命的安排下,段遥光小学三年级时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就拥有六个女朋友;高中时的暗恋对象更是一位时间管理大师,与女朋友在空教室里亲热时还让段遥光在外头帮他站岗放哨。

当然这些渣男最终都各奔前程,留下了一个“兄弟,你如果是女生我一定娶你”的承诺。

在他人生最灰暗的日子中,同样是渣男抚慰了他的心灵——大学毕业后,他一个人待在陌生的城市里,通过网聊认识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友,这位男友犹如为他量身定做,得知他的落拓境况之后希望拯救他脱离贫穷的苦海,要不是因为段遥光身无分文,他们的恋爱也许还能再持续个两三天……当他发现这位理想男友只是传说中的杀猪盘时,终于暂时放下了改变现状的想法。

得到梁诀的提示,他准备好好写写,至少这次要把故事写完,如果还是写不下去,就……再打一份工,去送外卖,挣点钱给梁诀包礼金。

写什么呢?遥光在他的本子上胡乱写了互相之间并无联系的想法,始终没有得到灵感。

他喜欢幻想文学,喜欢指环王、龙枪、尼伯龙根之歌,喜欢银河帝国、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现世是个永劫回归的地狱,只能转而去虚幻里寻找天堂。

但遥光喜欢的东西,大抵读者们不会喜欢。他也希望自己的故事受欢迎受追捧,于是经常上网阅读前辈们的写作经验,结果显而易见,鼓励没得到,打击倒是收获了一大堆,在那些“绝对不要犯的写作错误”里,遥光几乎犯了个遍。

塞满了设定的前三章,光怪陆离的世界,脱胎于大师手笔的电影情节,却又面目全非的发展——读者们毫不关心,反而认为影响阅读体验。他们要的只是主角在异世界中呼风唤雨,广纳后宫,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满足他们在现世里被挫败的人生,借由阅读本身来获得短暂的慰藉。

逻辑是什么?不需要,在各种故事里,设定必须新奇而不复杂,主角必须强大,情节可以老套但不能乏味,角色可以模板化但不能无趣,价值观必须普适不能摇摆,不会有人设身处地地思考角色的处境,大家只从自己的境遇出发看待所有的事……

“啊啊啊——”遥光挠了几下头,他就是这样的人,还没有开始做事时,就幻想着即将遭遇的困难与挫折。

已经十二点了……明天再说!

遥光躺上床去,在这个逼仄又潮湿的老房子里,闭上双眼,他便能依靠自己的思想得到救赎,犹如陷入一场暂时被钩织出来的美梦,太阳出来时,这一切将破灭,到得夜幕降临,一切又将归来,周而复始。

翌日上午九点,他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换上昨天被好兄弟的老婆善意地洗干净并熨好的衣服,到楼下去用好兄弟给他发的红包买了早餐,蹬着自行车去上班。

他打工的地方是一家执事咖啡屋,工作内容是陪前来消费的女孩们聊天、玩桌游,偶尔听她们抱怨抱怨生活,帮她们涂涂指甲油,做几张贴画,带她们打游戏上分。

这种执事咖啡屋就像经过了版号审查,被屏蔽核心功能后的鸭店,只能聊天,不能进行肢体接触,当然也不能更进一步发展,主打就是一个陪伴。他们内部有个外号,把自己叫“精神鸭”,毕竟鸭子们卖肉而执事们卖温柔。当然了,笑容与温情也不如肉|体值钱,每个客人每小时收费两百,老板抽走一百七,他能得到三十元的提成。

遥光在店里很受欢迎,连着拿了两个月的“每月之星”。因为他是gay又罹患BPD,与顾客之间总会注意保持距离,相比较他的直男同事们而言,遥光也从来不会去盯着女客人的胸部或者臀部看,他的gay的气质让女生觉得安全,长得也很帅。

但经济不景气,再受欢迎也没用,咖啡屋目前的生意只能说是苦苦维持,大部分客人都是常客,有些是不缺钱的女学生,偶尔也有些喜欢小哥哥的同性恋男性散客。早上与下午经常没有生意,遥光换上西装,与同事们在店铺门口坐着,其他人打手机游戏,偶尔抬头,朝路人看一眼,很像在红灯区外为了招揽客人而站街。

“你在写什么?”一名同事朝遥光的本子上看了眼。

“世界观设定。”遥光挺喜欢这个同事,他们是彼此在店里唯一的朋友,因为他很有渣男的气质,当然,这家店里所有的执事都是渣男,区别只在于有人气质明显,有人则隐藏得比较好。

这算是渣男最喜欢的工作了,他们不仅挑客,还私底下对顾客们评头论足,只有遥光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只要对方有礼貌,他就愿意耐心地陪伴,因为他是gay,对他来说,女孩子长得如何,根本不重要,灵魂有趣就行。

“你还在写小说?”渣男同事问。

“嗯,”遥光说,“我想写个新的故事。”

同事们都知道遥光是个没发表过作品的作家,他的知识面很广阔,但每个方向都只知道一点点,陪人闲聊提供情绪价值时很有优势,无论什么都能聊起来,熟悉以后发现也就那样。

所谓差生大抵文具多,故事写得烂的作者,也常常拥有丰富的设定。遥光这次打算写一个世界末日之后的故事,而无论如何,哪怕难,也要排除万难,把它写完。

因为写完后拿去发表,才算真正走出了写作的第一步。

“42号吧?”一名女生假装不经意,挽了下头发,实际上在进商场时,就看上了遥光。

“你有生意来了。”渣男说。

有客人点了遥光,遥光便收起笔记本,拿来咖啡单,一手背在身后,躬身,一手捧着咖啡单,为她点单。

“喝点什么?”遥光认真地问道。

女生甚至不好意思抬头看他,点了饮料,遥光便亲自去为她制作,端到她面前,站在她的身旁。

客人不要求,执事们是不能坐的,当然,几乎每位客人都会要求执事坐下。

“想玩点什么?”遥光又问,“塔罗牌吗?我自己很喜欢塔罗。”

女生欣然应允,遥光于是拿来塔罗牌,洗牌,陪她玩了一会儿,客人又加了一个钟,遥光可以得到六十块钱的提成。结束后,他礼貌地婉拒了对方一起逛逛街、吃个午饭的提议。两点时去隔壁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吃个半饱,继续写他的设定。

下午五点时,同事们开始陆陆续续开单,有些客人是专门来消费的,有些则是觉得新奇,团了券打算体验一下,遥光与那渣男同事共同接了一台,陪女孩子们玩狼人杀。

九点时,商场准备关门,遥光终于可以下班了,第二次拒绝了客人们一起唱K的提议,脱下不太合身的西服,拿着今天的提成一百五十元,拖着饥肠辘辘又奄奄一息的身体回到了家里,煮了一包泡面,放了一根火腿肠作为迟到的晚饭,打开电脑,准备把今天构思的内容写下来。

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再然后结尾难,遥光现在困得只想睡觉。

吃过泡面后,他稍微精神了点,这是他最后的赌注,他要努力争取,希望人生能有个转机,他的境遇纯粹归结于自己作死,怨不得别人,总责备原生家庭也没意思,一切不会因为怨恨就好起来,不如努努力。

首先,主角应该有个名字。

他打开一个起名网站,点了随机生成,从密密麻麻的名字里,选了一个自己觉得比较顺眼的:龙剑录。

然后该有个反派吧?遥光所设想的这个世界因为末日的到来,变成了一片废墟,末日是谁造成的呢?AI,这点他已经想好了,就像黑客帝国一样,所有人的意识都将被上传到中央计算机里……这个设定会显得太老套吗?不管了,先这样。

遥光努力地摒去所有对自己的质疑,质疑只会没完没了,最后再次陷入那个循环里。

剩余的人类,正在想方设法地对抗机械兵团的侵略,AI要杀掉所有的人,吸收他们的意识,完成进化……

一部分人类经过基因改造,成为了复仇者联盟般的异能者,就叫他们守护者吧?遥光今天已经给一些守护者们设计了能力。

主角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遥光想写个渣男,又不想把他写得太渣,于是在设定里稍微中和了一下他的性格,他一直在寻找“祭司”,而这个“祭司”,是摧毁AI的关键。

与此同时,反派也在不停地阻挠他……反派叫什么名字呢?遥光又点了两下起名网站,再次跳出来几百个名字。

“就叫‘闪戎’吧。”遥光对着屏幕的光,自言自语道。

他下意识地把闪戎也设定得很帅,反派也要聪明点,别太蠢。

龙剑录是最后的骑士,没有人帮助他,曾经的队友们都因为战争的失败而分崩离析,离开了骑士团,剩下他在大陆上四处找寻“祭司”的下落,怀抱着拯救人类的使命……嗯,遥光自己喜欢这样的人,觉得这样的男人很有感觉,至于读者喜不喜欢就不知道了。

遥光的故事开始了,他每天写上几千字,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龙剑录在大陆上冒险,救人,参与摧毁机械兵团,并拯救寻常人的情节,这些内容随着他每个深夜在键盘上敲个不停,变得逐渐丰富起来。

遥光写了将近一个月,一直没有停下,起初的热情逐渐消逝,在写到四万多字时,开始觉得无聊了。

他的主角龙剑录,也一直没有找到祭司,这样下去要怎么找到祭司呢?

又一个深夜,遥光开始抓狂了,他必须设定一个转折,让笔下的主角突破困境,可他必须符合逻辑,找到“祭司”是重要的转折点,这意味着龙剑录可以去把“世界之树”关机了。

要不再给他身边放一个角色?遥光心想,要让谁来完成这个引导呢?用突然出现的角色来引导,是不是太随便了?

在遥光的设想里,反派“闪戎”最终被AI纳入了意识,并开始追求信息数字化的永生,同时要与龙剑录作对。渣男则不懈努力,嗯,终于在一个研究所的废墟里,第42号研究所……

他找到一个“人”,现在,他还不知道这是谁。

这个“人”没有关于过往的所有记忆,就叫他42号吧,遥光本想设定42号的作用是提供给闪戎的一具新的躯体,所以能感应到一些事件,可这个假设不成立啊,从逻辑上说不通。

时针指向两点,深夜里,遥光已经很困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写着什么,只是纯粹下意识地胡编乱造,龙剑录以为42号研究所废墟里躺着的那个人是“祭司”,但当他打开培养舱的舱门时,看清了他的模样……

没有记忆的人醒来后会说什么?遥光实在太困了,如果我失忆了,我会有什么反应呢?他下意识地代入了自己,想为这个42号增添一点特征,毕竟每个角色第一次出场,都需要给读者留下印象……

……于是遥光顺手打出一段字:

【龙剑录屏住呼吸,看着培养舱内的青年,他的皮肤很白,赤|裸着胸膛,只穿一条长睡裤,胸前戴着……】

遥光不知道该着重描写什么特征,他的表达能力很有限,词汇量也相当地匮乏,只是随手给42号加了一件饰品。

【……胸前戴着一枚六角棱柱形的水晶,折射出瑰丽的光芒……】

与此同时,遥光瞬间清醒!

就像有人突然猛力推了他的意识,他从半睡半醒之间惊醒过来,周围的一切开始流动,光线形成奇特的涡旋,紧接着,所有流动的光线汇入他的坠饰之中。

光芒猛地一闪,遥光看清了眼前的一切。

“喂,你还活着吗?”龙剑录担忧地看着他。

接着,遥光与龙剑录遍历了他所创造的小说里的诸多情节。

说起来应该没有人会相信,但事实上,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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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chapte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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