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这是直接穿越成了“长安首富”的感觉。zuowenbolan
风彦稍稍有哪么一丁点激动。
这说明,
既使不动用后世里千年以来积累的经验手段,自己也可以在长安城里面活得比较潇洒自在。
心里正美着呢。
玄叔又从袖子里掏出来几张拜帖和请柬。
“公子,这几张是老奴从数千件中,选取的觉得有意思的,你过目!“
“公子,这些拜帖,都是慕名而来,说要是拜访你,不过以老奴看来,应该是为了风虞!”
“呵呵,公子,你那天在朱雀大街的风采……真的是,空前绝后!”
玄叔说这话,面不改色的。
“请柬嘛,就有点意思了!“
风彦腻歪玄叔的卖观子,自己拿过来看,有三张请柬,一张是翠花楼的楼主,邀请自己前去小聚;
一张是城东头的酒坊,有个酒娘子,叫做红酥,酿得一手好酒,人称酿酒界西施。
还有一张,则是一个叫做叠罗支的人,直接邀请的就是风虞。
说是风虞国色天香,他非常的仰慕,希望能有幸一见,也才不枉此生……
风彦拿着几张贴子思量。
玄叔在一旁,面含微笑,毕恭毕敬的。
一少主一老仆,在这温暖的晨曦里,在这一整箱的地契房契和拜帖请柬之中,安静而美好。
同时,在这个早晨,长安的不同地方,各种故事也正在上演。
程府。
这几天,程处默病了。
本来是一个武人的程处默,变得手不释卷。
嘴里时常喃喃而出。
“梳洗罢,独倚望长安,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虞悠悠,肠断程府中。”
自哪天在风府里,在朱雀大街上,见识到“风虞”的风采,他就已经不可自持,无奈,被他老爹程咬金禁了足。
一夜未眠,程处默顶着鸡窝头和熊猫眼……
“我程处默,非风虞不娶!”
“这一生,我宁可不要功名,不要……我……”
“啪,”正在发誓的程处默,手里的书卷突然的掉在了地上。
他的眼前,程咬金圆眼瞪如铜铃。
“孽子,孽子啊”
“我程知节一世英雄,竟然得了这么个儿子。”
“那风虞,是你想得就能得的吗?”
程咬金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给了程处默一顿胖揍。
“处默啊,我这是在救你!”
程处默压根就没还手。
嘴里呼喝,“你,程三板,也就是三板斧子的能耐,相当初,瓦岗寨被破,你跪舔……”
“我打死你这个不孝之子!”
程咬金暴走了。
房府。
虽然今日休沐,可是时常准备着李二问计的房玄龄,依然起了个大早。
只是这个早晨和别的早晨有些不同。
“主……那个,大事不好了!”
一个仆从来报。
“公子,公子,他疯病又犯了。”
呼!
房玄龄一听这话,立即就心口发闷!
“我,房玄龄,虽然才不比张良,诸葛,可也是一时豪杰,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狗屁儿子?”
“想不通啊,想不通!“
原来,
后院花亭中,房公子一袭女装,正在朝升的阳光里翩翩起舞。
跳得正是风彦在太极宫外的那一支,模仿自“宽博士“的迪斯科。
不过嘛。
这支舞蹈,在长安城里因为“风虞“的横空出世,已经名声大噪,可以说是街头巷尾,凡是有腿有脚的,都能跳上那么一段。
没办法,“风之舞“的名气,那可不是盖的。
只是,别人跳,就只是跳。
房公子房遗爱,那就要整个行头都得给整齐全了。
“小熊和洋娃娃跳舞!”
“机器人和哥斯拉跳舞”
“呵呵,风虞果然不仅人美,更是有趣!”
正陶醉自得呢,房公子就萎了。
“阿爷,你……你住手!“
“我就是爱穿女装而已,有何不可,正所谓爱美之心……“
房玄龄:“我打死你这个不孝之子!“
城东“红酥”酒馆。
一大早,酒娘子红酥就起了床。
这几天,她心情十分的不好。
她的酿酒技艺得自祖传,十里八街的,可以说,没有一家的酒有她家的酒纯正,绵柔。
只是,她虽然人美酒好,一个女儿家独自维持一间酒坊,也实在是太累了点。
每天面对的,不是江湖里的侠士,就是烂酒鬼。
还好,她也已经疲了。
十九岁过半,是个老姑娘啦,看来是嫁不到好人家。
不过呢,近一年来,酒馆里倒是时常有个酒客过来喝酒。
一喝就是大半夜。
他叫黄腾。
他只喝酒,很少说话,背上的剑匣子,从来没有放下来过。
红酥每日坐在柜台后面,看着黄腾喝酒,一来二去的,便动了凡心。
可是该死的。
前一日,黄腾说,他以后可能不会再来喝酒。
他爱上了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让他想隐遁江湖。
红酥假装不在乎,问道,“她是谁,比我美吗,比我的酒好吗,有我的手巧吗?”
“你的手很巧,”黄腾低着头,缓缓的端起酒杯,喃喃道,“黄腾酒,红酥手,满城春色宫墙柳……这世间所有最美的事物,也不及她的万一。”
红酥忍着泪,又问,“她是谁?”
“你又是何必,”黄腾终于抽出剑匣子里的长剑,转腕割下来一缕头发递给红酥,才说道,“她叫风虞!”
红酥的心,瞬间就碎了。
气抖冷。
翠花楼。
突厥王子叠罗支坐在楼主巴思玛的床头。
两人昨夜风流,都有些疲惫。
叠罗支脸上的刀疤随着笑容变幻,多少有些可怖。
可是巴思玛一点都不觉得,倒反而以为,这样的男人,才是值得她深爱的人。
他阴鸷,高傲,像是草原戈壁上的苍鹰。
比那些长安城里的公子哥儿,不知道多了多少的男人味。
巴思玛薄被遮胸,就这么定定的看着心头好。
可是叠罗支像往常一样,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笑笑,丢了铜钱就要走。
不过呢,这一次丢下来的铜钱,显得尤其的多。
里面甚至还有几粒金坷垃。
叠罗支刚走出几步,又回首。
“巴思玛,近些时日,不要出城!”
丢下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叠罗支紧了紧腰间的弯刀,看着晨曦微露,昂首而去。
巴思玛:“他终究,还是心里有我的。”
太极宫。
李二也才起身。
这一晚,他宿在皇后长孙无垢的寝宫。
虽然有许多的妃子,李二心里面最钟情的,依然是自少小时候定情的长孙无垢。
只是,
自哪天在朱雀大街上见到了一个女子,他心头便长了草。
“今日百官休沐,朕,倒是也想出去走走!”
可是啊,
和李二有着同样心思的,又哪里只有他一个人?
已经有辆马车,徐徐的出了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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