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长安纸贵,浪子情薄!

呼!这是直接穿越成了“长安首富”的感觉。zuowenbolan

风彦稍稍有哪么一丁点激动。

这说明,

既使不动用后世里千年以来积累的经验手段,自己也可以在长安城里面活得比较潇洒自在。

心里正美着呢。

玄叔又从袖子里掏出来几张拜帖和请柬。

“公子,这几张是老奴从数千件中,选取的觉得有意思的,你过目!“

“公子,这些拜帖,都是慕名而来,说要是拜访你,不过以老奴看来,应该是为了风虞!”

“呵呵,公子,你那天在朱雀大街的风采……真的是,空前绝后!”

玄叔说这话,面不改色的。

“请柬嘛,就有点意思了!“

风彦腻歪玄叔的卖观子,自己拿过来看,有三张请柬,一张是翠花楼的楼主,邀请自己前去小聚;

一张是城东头的酒坊,有个酒娘子,叫做红酥,酿得一手好酒,人称酿酒界西施。

还有一张,则是一个叫做叠罗支的人,直接邀请的就是风虞。

说是风虞国色天香,他非常的仰慕,希望能有幸一见,也才不枉此生……

风彦拿着几张贴子思量。

玄叔在一旁,面含微笑,毕恭毕敬的。

一少主一老仆,在这温暖的晨曦里,在这一整箱的地契房契和拜帖请柬之中,安静而美好。

同时,在这个早晨,长安的不同地方,各种故事也正在上演。

程府。

这几天,程处默病了。

本来是一个武人的程处默,变得手不释卷。

嘴里时常喃喃而出。

“梳洗罢,独倚望长安,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虞悠悠,肠断程府中。”

自哪天在风府里,在朱雀大街上,见识到“风虞”的风采,他就已经不可自持,无奈,被他老爹程咬金禁了足。

一夜未眠,程处默顶着鸡窝头和熊猫眼……

“我程处默,非风虞不娶!”

“这一生,我宁可不要功名,不要……我……”

“啪,”正在发誓的程处默,手里的书卷突然的掉在了地上。

他的眼前,程咬金圆眼瞪如铜铃。

“孽子,孽子啊”

“我程知节一世英雄,竟然得了这么个儿子。”

“那风虞,是你想得就能得的吗?”

程咬金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给了程处默一顿胖揍。

“处默啊,我这是在救你!”

程处默压根就没还手。

嘴里呼喝,“你,程三板,也就是三板斧子的能耐,相当初,瓦岗寨被破,你跪舔……”

“我打死你这个不孝之子!”

程咬金暴走了。

房府。

虽然今日休沐,可是时常准备着李二问计的房玄龄,依然起了个大早。

只是这个早晨和别的早晨有些不同。

“主……那个,大事不好了!”

一个仆从来报。

“公子,公子,他疯病又犯了。”

呼!

房玄龄一听这话,立即就心口发闷!

“我,房玄龄,虽然才不比张良,诸葛,可也是一时豪杰,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狗屁儿子?”

“想不通啊,想不通!“

原来,

后院花亭中,房公子一袭女装,正在朝升的阳光里翩翩起舞。

跳得正是风彦在太极宫外的那一支,模仿自“宽博士“的迪斯科。

不过嘛。

这支舞蹈,在长安城里因为“风虞“的横空出世,已经名声大噪,可以说是街头巷尾,凡是有腿有脚的,都能跳上那么一段。

没办法,“风之舞“的名气,那可不是盖的。

只是,别人跳,就只是跳。

房公子房遗爱,那就要整个行头都得给整齐全了。

“小熊和洋娃娃跳舞!”

“机器人和哥斯拉跳舞”

“呵呵,风虞果然不仅人美,更是有趣!”

正陶醉自得呢,房公子就萎了。

“阿爷,你……你住手!“

“我就是爱穿女装而已,有何不可,正所谓爱美之心……“

房玄龄:“我打死你这个不孝之子!“

城东“红酥”酒馆。

一大早,酒娘子红酥就起了床。

这几天,她心情十分的不好。

她的酿酒技艺得自祖传,十里八街的,可以说,没有一家的酒有她家的酒纯正,绵柔。

只是,她虽然人美酒好,一个女儿家独自维持一间酒坊,也实在是太累了点。

每天面对的,不是江湖里的侠士,就是烂酒鬼。

还好,她也已经疲了。

十九岁过半,是个老姑娘啦,看来是嫁不到好人家。

不过呢,近一年来,酒馆里倒是时常有个酒客过来喝酒。

一喝就是大半夜。

他叫黄腾。

他只喝酒,很少说话,背上的剑匣子,从来没有放下来过。

红酥每日坐在柜台后面,看着黄腾喝酒,一来二去的,便动了凡心。

可是该死的。

前一日,黄腾说,他以后可能不会再来喝酒。

他爱上了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让他想隐遁江湖。

红酥假装不在乎,问道,“她是谁,比我美吗,比我的酒好吗,有我的手巧吗?”

“你的手很巧,”黄腾低着头,缓缓的端起酒杯,喃喃道,“黄腾酒,红酥手,满城春色宫墙柳……这世间所有最美的事物,也不及她的万一。”

红酥忍着泪,又问,“她是谁?”

“你又是何必,”黄腾终于抽出剑匣子里的长剑,转腕割下来一缕头发递给红酥,才说道,“她叫风虞!”

红酥的心,瞬间就碎了。

气抖冷。

翠花楼。

突厥王子叠罗支坐在楼主巴思玛的床头。

两人昨夜风流,都有些疲惫。

叠罗支脸上的刀疤随着笑容变幻,多少有些可怖。

可是巴思玛一点都不觉得,倒反而以为,这样的男人,才是值得她深爱的人。

他阴鸷,高傲,像是草原戈壁上的苍鹰。

比那些长安城里的公子哥儿,不知道多了多少的男人味。

巴思玛薄被遮胸,就这么定定的看着心头好。

可是叠罗支像往常一样,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笑笑,丢了铜钱就要走。

不过呢,这一次丢下来的铜钱,显得尤其的多。

里面甚至还有几粒金坷垃。

叠罗支刚走出几步,又回首。

“巴思玛,近些时日,不要出城!”

丢下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叠罗支紧了紧腰间的弯刀,看着晨曦微露,昂首而去。

巴思玛:“他终究,还是心里有我的。”

太极宫。

李二也才起身。

这一晚,他宿在皇后长孙无垢的寝宫。

虽然有许多的妃子,李二心里面最钟情的,依然是自少小时候定情的长孙无垢。

只是,

自哪天在朱雀大街上见到了一个女子,他心头便长了草。

“今日百官休沐,朕,倒是也想出去走走!”

可是啊,

和李二有着同样心思的,又哪里只有他一个人?

已经有辆马车,徐徐的出了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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