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

草原的酒是热的,度数低,尝起来像微醺果汁,不然北弥这么差的酒量早倒了,刘赤也不敢让他喝。

正是执行计谋的关键时刻,主帅醉了,瑷胜的人头拿下不来,他们全员都得跟着送死。

瑷胜喝干后放下酒杯,冲瑷珍喊道:“妹妹啊,你过来一下。”

坐在女眷专属位置的太后瑷珍站了起来,她款款走来,神情温婉,一副小女子的柔顺姿态,如果北弥没读过她的背景故事,很难相信她会把其他宠妃推入狗群活活咬死。

走到瑷胜面前,瑷珍问道:“哥哥叫我过来什么事?”

瑷胜:“你现在赶快去给王写封信,让他把红莲公主赏给我。”

“他长大了,已经不听我的了。”

“你别管那么多,按我说的做,先写了再说。”

“好吧。”

太后瑷珍转身离开,去叫侍女准备纸币了。

很明显,哥哥和儿子之间,太后瑷珍更偏向哥哥。

这样的选择北弥一点也不意外,小说里,儿子傲暴拿了钱就打仗,一点不给瑷珍留,哥哥瑷胜得到什么东西都会分她一半,她就觉得哥哥才是她的依靠,什么都听哥哥的。

瑷胜对北弥笑道:“北大人,我妹妹的信送过去,要不了多久,王就会把红莲公主送我了,那你……”

北弥:“瑷将军放心!只要确定你是红莲公主的丈夫,我立刻命人把五箱礼物抬到你的帐下。”

“好!真是好啊!”瑷胜大喜。

北弥低垂下双眼,跟着浅笑了一下。

以为自己赫赫战功,讨要一个失宠的公主做老婆不过分,然而,历来“功高盖主”和“不知进退”就是将军们的死因。

计谋进展的很顺利,狄族王收到信件,发现舅舅惦记自己的妃子,还是母后来开口要的,反应一定会很有趣。

羊肉烤好了,侍女用银制的盘子端上来,放在了北弥的面前,闻着很香。

北弥拿起羊排一口咬下,外酥里嫩,焦皮脆脆的声音听的耳朵痒,肉汁混着油脂香爆出,有些烫,肉质嚼起来弹牙,现杀现烤的羔羊就是新鲜。虽然调味单一,就撒了点盐粒,但没有一点膻味,吞下后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真就是,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烹饪。

穿越过来后,一直危机不断,现在吃到了美食,心情舒畅。更开心的是,刘赤现在的身份是暗卫,只能站在背后看着自己吃。

是时候让领导吃点打工人的苦了。

北弥刻意举起羊排让刘赤能看清楚点,再拿到嘴边细嚼慢咽。

“狄族的烤羊肉真是天下一绝!”北弥由衷赞叹。

瑷胜:“哈哈哈,那当然!”

三块羊肉下肚,北弥半饱。空中响起钟声,余音袅袅,空灵深远。几百个狄族人聚集在台下,手拿弯刀,表情肃穆。

北弥:“瑷将军,这些人是?”

瑷胜:“北大人不要担心,是时间到了,狄族的祭祀开始了,请大人好好观赏吧,这可是我们狄族的盛宴!”

一个男人走上了祭祀台,他穿着褐色长袍,肩膀用鹰羽装饰,把一块骨头扔进火堆,跳着诡异的舞蹈,动作似蛇舞,似鹰飞,嘴里念念有词。

北弥看的性质盎然,这祭司跳的真好,得学几招,下次装神弄鬼骗刘赤的时候就能用了。

“啪咔!”

骨头被烧裂了,祭司俯身仔细观察纹路,高声宣布:“这次龙鳞神要150个人牲!”

士兵们像赶羊群一样赶出了150个奴隶,谁走的慢了,就用刀柄猛锤他的脑袋。

奴隶们有男有女,蓬头垢面,衣衫褴褛,都是被俘的代国百姓,尖叫哭泣声不断。过会儿,他们就要被绑在柱子上烧死了,这种死法最疼痛漫长,狄族人相信人牲的尖叫声越大,天上的龙鳞神越容易听见,越显得他们虔诚。

瑷胜看了一眼身侧,北弥那绝美的脸神情冷淡,俯视着奴隶们,没有一丝的情绪波动,这样极致的冷静理智,称得上是冷酷无情了。

赞叹的点点头,瑷胜没想到北弥长得瘦弱,内在却如同杀过百人的狄族勇士。

之前的使臣,看见同族要被祭神,都会和瑷胜翻脸当场吵起来。情绪都控制不住,怎么可能办成事?

瑷胜又看向同行来的代国人,那带刀的暗卫站在北弥身后,没有什么反应,倒是那医师,眼睛盯着奴隶们惊恐的睁的老大,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狄族人说什么李医师听不懂,但是奴隶们在哭喊什么,每一个字他都知道,这是他最熟悉的语言啊,里面甚至还有以前治过的患者!

“北大人。”瑷胜指了指李医师,“不要把你同行的人先送回去帐篷吧。”

“哦……多谢瑷将军提醒。”北弥双手合并行礼,“医者仁心,是见不得这场面,我去给他说。”

北弥走过去,把李医师拉到一边,小声道:“你先回去吧。”

“啊?”李医师很紧张,“这怎么行?来祭祀台的只有我们三,代国的骑兵们都在下面,发生什么事了,就你们两人怎么应付的过来?”

“这场面你受得了?而且这里都是带刀的人,你一个医师留在这里也没……”北弥尚未说完,对方已经生气了。

李医师拔高了声音:“我不会耍刀弄剑,我还不会做人肉盾牌啊?脑袋往那一横,总能给你争取点逃跑时间吧!”

北弥有些意外,这毒嘴医师还挺刚烈,竟然随时准备牺牲。

压一压手,北弥示意小声点:“行行行,我知道了,你先别激动,狄族翻译甘马听得懂我们说话,他还在台下,被他听到就不好了。”

李医师用力抓着北弥的手腕:“北大人,你都能这么冷静,我比你年长,更不应该退缩!今天,我绝不会独自先走的!”

“这……”北弥一愣。

小说里的原主无情歹毒,看见有人被杀了,当然不会有什么反应。自己是为了维持人设故意装冷酷,实际上,几天前自己还是个普通大学生,平时烦恼的事情,不过是要不要加入考研大军。

现在瑷胜要杀一百五十人祭祀,还是那么恐怖的死法,谁能冷静啊?人牲被赶出来时,自己惊的手指都打颤了。

真没想到这虚假的人设还能激励队友。

李医师神情坚定:“从我们到草原起,问题不断,你都解决了,我相信这次你也一定有办法把他们救下来!”

“我试试吧。”突发支线任务,全没有对策,北弥只能先画个大饼安抚对方。

双肩垂下,李医师松了口气:“那我坐回去了,你和瑷胜斗的时候小心点。”

“好。”

北弥也回去了,坐下前和刘赤短暂的对视了一下,两人都很清楚现在情况危机,能出力的只有他们两人,一定要相互配合好。

坐好后,北弥拱手笑着说,“瑷将军,李医师是第一次见这场面,感受到了龙鳞神的威严,很恐惧,我说了他几句,他才想起来,我们是将军的客人,将军又是龙鳞神的宠儿,有什么好怕的啊。”

“哈哈哈!”瑷胜大笑,龙鳞神的宠儿这个称呼深得他的欢心,“对啊,让他好好吃,好好喝,别怕!”

亲自给北弥添上热酒,瑷胜感叹道:“你以前不怎么爱说话,虽然见了好几次,其实我都不清楚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我是明白了。”

他手指点点自己,又点了点北弥:“我们啊,是一类人。”

北弥摇头:“将军威武高大,我是文弱大臣,比不了的!”

“哎呀,你们大夏人就是爱自谦,和我就不要玩虚头巴脑的那些东西了。”瑷胜望着那些绝望的奴隶,“你看他们的眼神,和我看他们的眼神,不就是一样的吗?他们是败者,是废物,是天生贱种,而我仁慈让他们苟延残喘到了现在!哈哈哈!”

北弥沉默不语。

瑷胜继续道:“还有啊,你从小吃了不少苦,我也是。我爹死的早,娘是贵族却性子软,遇到事了只会叫我们兄妹祷告祈求,结果家产全被亲戚抢了,我想抢回来,被他们打断了腿,丢在了外面喂狼。你看。”

瑷胜掀起右腿裤,上面有条明显的白色疤痕,大概三寸长,小腿肚还少了一块肉。

“那时也是秋天,还下雨,风一吹,冻的我反而不怎么疼了,我就一直往前爬,想回去。到夜里我遇到了一头狼。”

北弥问:“它咬了你的腿?”

瑷胜:“对,被它咬了一口,但最后我赢了,还把它吃了!活下来后,我明白了,善良虔诚都是假的,人吃人才是真的。从此以后,我只做一件事,那就是,赢!”

瑷胜的手掌用力拍下去,木案上酒杯银盘震动。

“赢!”

他又拍了一下,杯子翻了,酒水泼洒出去。

“赢!”

最后一掌落在木案上,杯盘皆倾倒,酒水顺着桌面流下,粘上了羔羊血,瞬间被染红,一片狼藉,看着像尸横遍野的大地,瑷胜仰头高亢的笑着。

“什么狗屁祈祷,一点用也没有!仁慈忠义只会让人懦弱,善良的人不敢拿起弯刀劫掠,那活的还不如马犬快活!这世道是赢家吃输家,而赢了大夏,有吃不尽的女人和财富!我把他们分给士兵,谁不效忠我?”

北弥假笑着附和:“将军说的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瑷胜用力拍了一下北弥的后背:“北大人,别文邹邹的了,我是打战的,听不懂你们大夏的诗词。”

“我们俩交情这么深,今天就给你说点掏心窝子的话,本来我们狄族在草原上散漫惯了,只有祭祀时才会聚集起来,人口又少。老族长们相信杀人了会下地狱,我们就该在圣洁的草原放牧,不准去其他地方,结果导致我们根本打不过你们。”

“但是,自从我宣布破了你们的城池可以随便抢杀,我一声令下就能聚集上万士兵!”

“你们派兵过来,我们就跑,你们撤退了,我们就打。小战争获小利,大战争获大利。奴隶金银越来越多,兵力越来越强。终有一天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会是我们狄族的!”

瑷胜举起手向远处猛挥一下,毫不掩饰要用马蹄践踏四方的野心。木案被他不小心掀起,酒水落到了身上,沾湿了衣袖。

身旁的美女拿起手帕,轻轻擦去水珠,瑷胜不耐烦的猛推开她。

“我在和北大人说话!你怎么这么不识相!”

女子被吓的花容失色,跪到一旁,瑟瑟发抖:“将军息怒!妾知错了!”

瑷胜咆哮着:“滚开!”

女子双手抓起裙摆,也不顾上仪态了,小跑着离开,头花被晃的摇摇欲坠。马上又来来一个美女顶替,她年长一些,温顺的坐在瑷胜的身侧,等着伺候瑷胜。

以前这些女子们瑷胜很宠爱,但看久了,腻的慌,该去抢一批新女人了,越列越好,那样征服了才有趣。目光转到北弥身上,瑷胜摇头,十分遗憾。

这人智勇双全,长的比女人还漂亮,却是男儿身,还选了自己的死敌代王刘赤做君主,实在可惜。

如果真是女的,收为己用,白天办正事,晚上暖被窝,多好啊。

“哎……”瑷胜哀叹着:“你和那些成天把仁爱忠义挂嘴上的大夏人不一样,你是清楚的,输了下场有多惨,怎么就跟了代王?听我一句劝,赶快离开他吧。”

如果刘赤不在场,北弥可能会说点真心话。

自己也很无奈,想跳槽却走不了。

刘赤疑心病很严重,爱杀大臣,时不时要做忠诚测试,还派人一直监视我。

其他人都吓不着我,就刘赤每次都弄我胆战心惊,因为他从不按剧本来,我真搞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

但是,刘赤纵使有一万个坏毛病,北弥还是欣赏他的,应该说,看小说时,只有刘赤的死让他意难平。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刘赤打仗不屠城。

和瑷胜、狄族王傲暴相比较,刘赤也就偶尔砍几个脑袋,又不会玩火祭啊,烹杀啊,炮烙啊,这些暴君传统技能。

不过,现在刘赤就在身后站着,北弥不会讲真话,他把重复了无数遍的谎言又重复了一遍。

“我从小就仰慕大王,他是我生命至暗时刻唯一的光,现在能为大王效力是我的福分。而且大王乃天佑之人,聚贤纳才,英明神武,将来一定会夺得天下。”

身后,刘赤浓密的睫毛垂下,眼神暗淡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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