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恍恍惚惚父亲就准备好了出发的行李,在送完简姐姐后,他们也要出发去北国了。随着前往北国的路途,房锦发现越往上走,就有越多的流民,人们的衣衫也就越破烂,四周也就越荒凉。但房锦他们出门在外,一直秉持着财不外露的习性,穿的衣服也就普通老百姓的衣物,只是在半路上有增添了许多的镖师,防止抢劫那些事情发生。等到了北国的时候,天已经完全冷了起来,刚到北国的第二天,外面便下起了鹅毛大雪。由于外面在下雪,房锦怕冷,所以平时也就没怎么出去,都是父亲一天天在外跑。有些时候,父亲没什么事情之后,就会带着她去外面看雪,捉野兔,这个有些难度,十有八空;砸冰河捞鱼,捞鱼的时候,房锦拿着漏网喽,父亲就拿棒子打鱼,每次都能打一箩筐。还有就是用棒槌打傻狍子,有一次他们运气不好,回来的时候遇到了老虎,那一个虎爪比她头都大。不过,幸运的是,这个老虎是一只吃饱了的老虎,因此没有攻击父女俩,但也是因为这,她俩就再也没去荒郊野岭了。等到过年的时候,北国的雪已经有大腿那么厚了,但是这挡不住过年的气氛。北国的年非常有味道,他们会煮各种各样的面食,有小老虎,小老鼠,桃子,等等模样的馒头,还有就是一大家子围在一起吃饭,感觉菜都好吃许多。由于父亲经常在外面做生意,平时也不回家吃饭,因为,房锦经常去邻居家蹭饭吃。邻居家的叔叔虽然才三十几岁,但是他们有七个娃娃,两个大人,两个老人,一共有11个人,每到饭点的时候老热闹了。更重要的是邻居家的阿姨煮饭超好吃,虽然还是那几样调料,但是就能在她手中变成不同的味道,她在邻居家能感受到家的味道,能感受到母亲的味道。过年的时候,北国家家都挂上了红灯笼,街市还会舞狮子,还会卖各种小孩子喜欢的玩具,什么小马驹,蚱蜢,小鼓,口哨等等。房锦和她父亲没耐得住寂寞,这个年是和隔壁家一起过的年,吃完年夜饭后,就开始喝酒吃瓜子打吊子牌,大人喝烈酒,小孩儿喝米酒。玩到深夜,守岁完后就各回各家睡觉了。回到家后,落天宇给了房锦一个麦穗的玉佩,对他说:“这是你的新年礼物,希望麦穗代表着希望和平,希望以后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像麦穗一样生生不息”“谢谢阿爹”到了第二天,房锦和她爹都在呼呼大睡的时候,邻居家一大早就拿来了一大盘的饺子,乳母开门后,将饺子放在了炉子上温着。等她俩起来后,看着这个神奇的东西,不由一愣,听乳母说后,才知道这是饺子。房锦吃了一口,发现里面全是菜,她不由说:“原来这就是饺子啊!真好吃,不过这饺子里面是只能包菜吗?”落天宇笑着摇摇头,说:“我咋把这事儿忘了,老徐,你去买几斤猪肉和面粉回来”之后,落天宇将肉和面粉拿到邻居家,邻居家阿姨说:“妹子,我家阿房说你做的这个饺子好吃,我特意买了这些,想拜托你在包一些给娃吃,你看我那屋全是些南方人,也不会包这个”“哪有的事儿,你等着啊,大丫,二丫,三丫,快来一起包饺子”随后几个大姑娘陆陆续续都出来了。几个人稀稀拉拉就将饺子包完了,包好后,落天宇就准备在邻居家一起吃,几十个一顿就将饺子吃完了。当然,房锦是吃的最饱那个。等到年后,雪化了之后,他们就准备会邺国了。他们买了很多虎皮,鹿茸等珍贵货物,准备回邺城再两手卖。等回到邺城的时候都是十月份了,这些年邺国是越来越繁华了,而其他国家肉眼可见的衰退,这是他们这些行走的商人最先感受到的事情。到了邺城后,房锦脱下穿了几个月都馊了的衣服,再让乳母帮忙摘掉头上的虱子,洗漱了好久,终于可以利落见人了。这天,她走到一条商业街,走到小巷子的时候,忽然好像看到了凡文,他穿着青年男性的麻衣,一晃而过,房锦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便跟着这个人,他左拐右拐,她追了许久,跑了半个时辰,这孩子一看就在干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她最后追到了一个死胡同,发现人追掉了,她有些失落。突然,有只手拍了她左肩,一回头,一把短剑就往脖子上刺,她连忙快步后退,之间被抵到墙上。“为何跟踪我?”“我没有跟踪你,你看不出来我是在追你吗?”房锦反驳道。“你是谁”“你不认识我了?你是不是凡文?”“凡文?你是?”已经好久没有人提过这个名字,他都已经忘了,结果一提,又想了起来。“我是之前在鲁国,你在坑里救的那个小姑娘啊,落房锦,你忘啦?”“我不是凡文,你认错了。”“我是那种会认错的人吗?你眼角的那颗痣那么明显,而且你那气质我永远忘不了。”“什么气质?”当年他身上的气质,他倒有些好奇了,以前的他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的。“就是那种沉木的气质”“不懂”“所以你承认你是凡文了哦”“有事说事,没事我忙”“你现在在哪住啊,我到时候去找你卅。”“城南贫民窟东街五十六巷三排78号的中间那个房间,可以了吗?”“那你什么时候忙完哦”“咋啦?”“等会儿我去你家等你聊聊呗。”“那你家在哪儿?”“我家在城东街道23号落居”凡文一想这块儿,好像是富人区旁边的居民房“好,我大概下午三点左右完成”“那我去你家等你哦”“嗯,你快走吧,这里人员复杂,不适合你久待在这儿。”“好嘞”说完,凡文头也不回就走了。房锦还愣愣地站在原地,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没什么事情做。这凡文也太好了吧!高挺的鼻梁,大大的双眼皮,还有那俊俏的眼睛、眉峰,诱惑的嘴唇,分明的轮廓,还有那冷峻的气质,一米七的个子,他应该才十三,十四岁呀,而且即使穿上的布衣,看起来还是十分俊朗。她就想不明白了为啥自己才一米四左右,简直无语了。在闲逛的途中,她一直都在想这个俊俏的小伙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来邺城的,之前在鲁国那么穷的地方,又是那样的家庭,肯定是遇到贵人了。想着想着,她不由傻笑起来,这小哥真是帅,她一定要拿下他,让他当她家的上门女婿。家穷什么的不要紧,他年纪也不大,以后和阿爹他们一起做生意,肯定能将落氏财团越做越大,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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