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我猛的从床上坐起来。

又做那个梦了……

我抿唇,想着梦里怪异荒诞的一切。不知道是不是过于烦闷的缘故,原本舒适软和的被子,也像是某种柔软的冷血动物在纠缠,让我难受的同时,又感到某种难以言喻的束缚。

于是三两下把被子踢到一边,只呆呆地看着头上的天花板发呆。

在那个古怪地方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可是我既然再次从床上醒来,那就只能证明……

那只会,也只可能是一个梦。

……

我叫白玟伊。

许多不了解这个名字的人,看到这个名字,只觉得我被家人如珠似宝地对待;但也有很多人,稍微想一想,就能联想到制造登革热的元凶——

亚洲虎蚊。

白纹伊蚊。

没有一个爱孩子的父母,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种名字。

但这个名字的诞生依然饱含着爱意。

因为,它是把我从石缝里捡来,给予我第二次生命的小老太给我取的。

小老太不姓白,但却是白山人。没啥文化,只断断续续念过一年的书。看不懂县里宣传栏张贴的要百姓们保持卫生,谨防登革热的单子。只认得清透的玻璃后边,整洁的白纸上,有着很漂亮的三个字,白纹伊。

她说,我家伊伊那么白那么好看,就应该用这样漂亮的名字。

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我开始上幼儿园,老师问她怎么会给一个小女孩起跟蚊子有关的名字,她才恍然大悟,那整洁的白纸上,写的是白纹-伊蚊。

小老太心疼我,觉得这个名字实在可恶,求老师给我换个名字。老师说,就算她能换名字,也得去局里登记,不然是没办法改的。小老太才不管呢,她只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就一定要换。老师这才无奈答应,帮忙重新想个好名字。

哪里晓得,小老太同意,我不同意。

跟了自己那么久的名字,说换就换,我不要面子的吗?再说亚洲虎蚊也没什么不好,它很凶,我也很凶。

这个想法逗笑了老师。

“那就还是叫白玟伊吧。”老师握着保温杯说,“不过不是绞丝旁的纹,而是王字旁的玟。”

“有什么区别吗?”那会的我人小鬼大,扒着桌子问。

“当然有。”老师的笑很好看,“原来的纹,只是纹路的纹。现在的玟,虽然还是念那个音,意思也还是那个意思,但又多了一层,是玉的纹理。”

她摸着我的脑袋:“你的姥姥很爱你呢。你就是她的玉。”

她说得对。

可惜,这么爱我的小老太,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老了,走了。

她没能看到她从石缝里捡回来、当做玉石一样珍之重之养大的白玟伊,长大后到底有多漂亮。

嗯,不仅是漂亮,还特别好学。要是她知道她用塑料瓶、易拉罐养大的小女孩,成了一名心理专业的学生,她肯定也会为她骄傲的。

……

我从柔软的枕头边拿过手机,屏幕一亮,上面显示早上七点十分。

别说今天是周六日,没有早八;就算有,早八也还没开始,离我平常起床的点也有二十分钟。

与第一次做这种梦,就迫不及待去向全世界、尤其是向亲眼所见被困在那里的社团学长求证不同,这次我出奇的冷静。

是梦。

我对自己说。

就像我之前求证的那样,社团学长根本没有被困住,他依然好端端地活在这个世界。如果我不信,我现在就可以点开刚上大一那年,十一月的聊天记录。

满屏看去,除去我略显着魔的自言自语,就是那个学长开玩笑似的一句“好好好,也是当上NPC了”,和一个吃瓜emoji的表情包,它们会告诉我全部真相。

脑子是清醒的。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这样烦躁呢?

“或许你一直看不清那个女孩子的脸,是因为那个女孩子是我呢?”说话的,是从小学到大学都跟我同一个学校的好朋友,顾知。

这是大三开学以来,我们第一次出去聚餐。

怎么可能。

我内心偷偷反驳。

我们俩人身高都差不离,可那个女孩子,是比我穿高跟鞋还要高的!

是她就有鬼了!

但我没有说。我知道,包括顾知在内,她们都觉得,我将这个梦这么当真的样子,说一声“魔怔人”都不过分。都是大学生的人了,要是不考研,再过一年就出去实习了。居然还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会相信梦。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去试探现实中的人,梦里发生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并且长达两年,还是锲而不舍,不肯罢休。

“永远不要再来这里。”

那个女孩子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似乎又在我耳边响起。

如果一切是真的……那么她的愿望应该实现了。

我想。

因为无论我怎么去查证、试探——除却我的记忆,其余的,都告诉我那不可能。

“好了我说,你就别想那么多了。”顾知叹气,“我猜啊,你就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对这个梦的印象越来越深。你不是学心理的吗?这个道理,不应该比我更清楚?”

“正因为我是学心理的,又亲身经历过,才没办法笃定那只是一个梦。”

顾知欲言又止。

我假装没有看见她那一言难尽的神色,自顾自地摆弄手上的数码相机。那是出门前,顾知一定要我带上的,就为了今晚的聚餐。

进了海底捞,人意外的不是特别多,因此位置也格外地宽裕。

“我们找个周围人少点的地方坐?”我询问。对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各种摆拍什么的,哪怕再厚脸皮的人,也有一点点的羞耻感和抓马感。既然位置宽裕,那当然是能避免就避免。

顾知一口应下来:“那你先去找。我去厕所补个口红再来。”

“行。”

找好桌子坐下。负责这片的服务小哥马上迎上来,把平板递给我。我选好锅底,至于菜,就要等顾知回来了。

也不知道她怎么回事,不就补个口红吗?怎么还没回来?难道是找不到我在哪里?

一直到我找好这张桌子最适合的几个拍照角度,还不见顾知回来。我有点急了。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打算放下相机去找顾知的一瞬间,一道白光将我的视线彻底笼罩——

是那道白光!

震惊之余,我立即反应过来。

那道白光,正是女孩子带我走时,半路突然在我眼前迸发的白光!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了!

两年!

整整两年!

我的心几乎跳出嗓子眼。

不比两年前第一次被白光充斥视线时的恐慌,这一次我充满心跳加速的期待和喜悦。

——或者说,所有对那个地方的恐惧情绪,都在这一瞬间,被“她是真的”这一事实所压下!

并非是梦,并非我所幻想,也并非我真的做梦做疯了。

但很快我又想到顾知。

与刚刚的焦急不同,现在我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祈祷她在厕所再待久一点,更久一点。别那么快回来。尽管我不清楚这白光是怎么回事,但白光所意味着的危险却毋庸置疑。我不想她也牵涉进这里。

至于我自己……

我没法骗自己。

尽管我又要去面对让我害怕的灵异,尽管我又要到那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尽管……

可是,我又能见到她了!

“马上见到”的几率再小,也有了重新见到她的机会!因为她就在那里!

她不是假的!不是我梦里的人物!也不是我幻想出来的!她是真的!

这个认知足以冲灭我对那个地方的所有紧张。我没法按捺住自己的欣喜。一直以来的漫漫求证,终于有了答案,也终于拥有能再见到她的机会……或许她更希望我永远也不要回到那里?可是对我来说,我的愿望是再次见到她,知道她是谁!

白光慢慢散去,我环顾四周。

我站在一个游乐园的门口,手里拿着一张门票,还有我原本就拿在手上的数码相机。除去门票是莫名其妙多出来的,我望着自己的相机,内心砰砰直跳,难道外面的东西也能带进这个世界?

“理论上可以,但一般来说不能带。”一道男人的声音响起。

我这才发现我一不小心把问题问出口。而除了我以外,还有四个人也站在这里。

“是呀。”兔子背包的小萝莉脆生生地说,“比如电话手表、手机、电脑之类的就会被隔绝在外。热武器也不能带。只有像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一样的死物,才能带进来。”

我低头看自己,和上次一样依然是自己的衣服。不由得有些庆幸这次穿的不是睡衣,而是一套浅灰色运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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