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放心,叔叔阿姨都对我很好,咳……给我吃好吃的肉干和馍馍,刚才还给我吃了好甜好大的果子……”
小远志抽噎着,一手抹泪,一手拿起石板上的一个苹果:“咳……妈……妈妈,你也尝尝,这是叔叔阿姨专门给你带的,好吃的果子,又大又甜,你……咳咳,你还没有吃过呢!”
“还有……还有这个肉干,可香了,阿姨专门给妈妈留了一点儿,吃完了……吃完了我那里还有甜甜的冰糖……也是阿姨给我的,我也可以给妈妈吃!”
秋爱华爱怜地摸了摸林远志的头,小远志顿时更加绷不住了,把头埋进秋爱华的怀里,呜呜大哭……
秋爱华赶紧把小林悦递给林建国,紧紧搂住了小远志,拍着他的背,安慰道:“好了,好了,妈妈在天上看着呢!你想让妈妈看见你这伤心样子吗?”
林建国也别扭地安慰了一句:“是啊,你娘可是最喜欢你笑着了!我们把最好的笑容展现给你娘看!”
等林远志把哭声收住,天也已经大亮了,林建国赶紧把供品收拾好,又在上边盖了一层干净的树叶,又在上面装了满满一背篓枯叶。
这是最好的引火材料,每户人家都缺不了,正好可以用来遮掩遮掩下面的供品,这可都是难得的好东西呢,让人看见了,反倒不好解释。
下山可比上山容易多了,一行人脚程加快了许多,回去的路上竟然没有遇见一个人。
等一家人回去,林建国歇了一口气,就赶紧把供品小心翼翼地翻出来,他得快点把菜准备好。
早上熬的粥已经好了,柴火早早就熄灭了,现在正好是入口的温度。
有这么大一块肉,下饭菜也好准备,林建国利索得拍了一根黄瓜,加了些盐和辣椒酱伴了。
那块四四方方的肉则直接洗掉上面的灰烬,切成薄薄的肉片,垫在黄瓜上边儿。
秋爱华也终于喘过气来,把小林悦放下,去坛子里抓了一点儿小咸菜切碎,这也是一道很好的下饭菜了。
两道极其下饭的小菜,配上熬得稠稠的红薯南瓜稀饭,一顿热乎乎的早饭就算是解决了。
等吃完了饭,林建国去后院侍弄自留地,这原先是云三娘家的,但林建国自从分家后队里还没有给分自留地,于是公社的陈书记就做主把这块自留地暂时给他们侍弄。
云三娘身体不好,自留地里也只有几颗长得不好的南瓜苗和几个黄瓜架子,可能是被晒狠了,叶子都蔫了。
林建国先呸呸两声,搓了搓手,提起锄头把杂草都连根挖起来,顺便也给它们松松土。
他下次还得记得去借点儿种子,再去镇上买些好种子,把这块自留地种上。
…………
另一头,秋爱华吃完饭,先安排小远志去自己屋子里头写作业,自己则利索地把碗筷收拾了,再去屋里抱起咿咿呀呀的小林悦喂奶。
等小林悦吃饱了奶,秋爱华又敲了敲东屋的门儿,等小远志把门开开了,秋爱华才轻声问道:“远志啊,阿姨还不知道你学习上的情况,趁着现在有空,你给阿姨也讲讲?”
林远志软软地点了点头,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秋爱华也大致明白了,小远志果然是个小学霸,居然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位同学,只是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也没交几个合得来的朋友。
看来是全心全意,满眼都钻进学习里去了,秋爱华拿起小远志手里的石板,上面满满一石板的字,比林建国写的还工整。
“远志啊,你学习好是好事情,以后才有好前程,但也不能只顾学习呀,多交几个朋友,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才好呢!”
林远志摇了摇头:“我不想和他们玩儿,他们总是欺负我,而且,我觉得还是写字看书的时候最开心。”
秋爱华摸了摸笑远志的头,这孩子没了爹,班里的娃还不知道怎么看他呢!村里的乡亲们也都是嘴碎的,也难怪班里的娃要学样。
“你以后别理他们,他们不懂事,你就和懂事的小朋友玩儿就好,我和你叔今下午去找你们李老师了解一下,也让他干预一下,放心,没人能欺负你了!”
小远志点了点头,继续用石笔在石板上练字,一笔一划,格外认真。
等写完一石板字,再毫不怜惜地用布条擦干净,继续耐心地写下一石板。
秋爱华在心里暗自赞叹了小远志的耐心和恒心,这孩子果然是个好苗子,人聪明,还耐得住性子,坐得住板凳。
秋爱华悄悄退出去,掩上了房门,门后小远志的笔画却渐渐慢下来,到最后,彻底停下来,伏在桌子上流泪。
才这么大丁点儿的孩子,哪能不想妈呢?今早去看过了妈妈,忍到现在,也实在是忍不住了。
不过很快,小家伙就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揉了揉眼睛,吸了吸鼻涕,继续在石板上练字去了。
秋爱华刚出了东屋,正准备去煮中午饭,就发现小林悦醒了,睁着眼睛看了一圈,没有人,瘪瘪嘴就想哭出来。
秋爱华赶紧跑过去,把小林悦抱起来,把完了尿,又喂了一次奶,小林悦就乖乖地躺在小摇篮里,抱着自己的小枕头东张西望。
秋爱华把小摇篮推进厨房,小孩子虽然还不会爬,但总归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才安心。
中午的伙食又恢复了平常的水准,南瓜红薯稀饭、凉拌黄瓜,再加上一道小咸菜,这在大队里就已经算是不错的饮食了。
林建国整了一上午的地,总算是忙完了,用帕子随便擦了擦汗,就迫不及待地端起一碗稀饭喝起来。
“诶,慢点儿,远志都还没到呢,你就吃起来了?怎么样?地翻完了吧?”秋爱华把小林悦的摇篮推进饭桌旁边,小声骂了林建国一嘴。
“有点儿渴了,我现在去叫远志吧,你先吃着!”
秋爱华却不忙着动筷,等林建国把远志叫过来了,一家子人都齐了,这才开始夹菜。
“诶,妹妹的脚怎么被蚊子咬了?”
林远志正好坐在右边,一抬头就能看见小林悦的小脚,秋爱华走过去一看,果然,原先白白胖胖的小脚长起来几个红疙瘩。
林建国心疼得不得了,赶紧把小林悦抱起来,捏起小可爱的脚仔细看了看。
“倒也不是很红,待会儿给她涂点儿大蒜,再弄点儿艾草熏熏屋子,以后门窗都关严实一点儿,好了好了,快吃饭吧!”
小林悦也不哭不闹,睁着眼睛乱看了一会儿,小手小脚扑腾了一阵,或许是累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秋爱华用脚推了推摇篮,笑道:“今天晚上还是带她去散散步,不然晚上太精神了,又得闹觉。”
林远志赶紧接话:“那我也要跟妹妹一起去转路,我知道哪里的路平,哪里有花看。”
秋爱华摸了摸小远志的头,道了一声好,又给他夹了一筷子凉拌黄瓜。
吃过了饭,林建国主动收拾了碗筷去洗碗,等他把碗洗干净,秋爱华已经给小林悦涂好了小脚丫,带着远志坐在椅子上等。
他们已经计划好了,吃完了午饭要带小远志去李老师那里了解一下孩子的学习情况。
李老师是大包山大队的知青,和林保国一样,都在公社学堂上班,李老师教一二三年级的数学,林保国教一二三年级的语文。
李老师住的地方离云三娘家倒是不远,听远志说,他以前还经常跑到李老师家问问题,写作业,有时候李老师还会拉着他一起吃饭。
不过懂事的小远志自然是拒绝了,不说家里还有妈妈要照顾,现在这个年景下,谁家又有闲粮给外人吃呢?
绕过几块水田,知青点便到了,公社里重视知识分子,知青点修得也算结实干净,虽然是四个人一间屋的大通铺,但现在知青点也不过两个男同志罢了,住起来也算宽敞。
林建国敲了敲门,道:“李老师!你在家吗?我是林建国,远志的叔叔!”
李老师放下手中的书,打开了门,便见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带了个女人和孩子过来了。
这是队里的大队长,他也见过几次了,还有自己的学生,聪明乖巧的林远志。
“李老师,我是远志以后的监护人,以后远志在学校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李老师赶紧把一行人迎进来,又忙着倒了几碗开水,暖水壶可是个好东西,只怕队里加起来也不超过五个。
秋爱华也打了声招呼,把远志往李老师那边推了推。
“老师啊?我们今天来呢,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孩子在学校的一些情况,我们也是第一次当监护人,什么也不懂……”
李老师把远志拉过来,揉了一把他刺刺的头发,爽朗一笑:“诶,咱们远志的成绩可不用你们担心,在咱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我还没教过这么聪明的孩子呢!”
林建国摸了摸脑袋,嘿嘿笑了几声,又悄悄问道:“那这孩子要是继续读下去,能考得起高中,甚至考起大学吧?”
李老师思索了一番,点了点头,肯定地说:“依这孩子的天分,考上高中是没问题的,就算是大学,相信他也能搏一搏,不过,这最重要的还是得看你们家长支不支持了!”
秋爱华赶紧回答:“支持支持,我们一定支持到底,只要这孩子读书好,就算是考上了大学,我们也供他上!”
林建国也赶紧点了点头,正式表态:“是是是,李老师,咱一定会供孩子上学的,对了,远志在学校有什么好朋友吗?会不会太内向……”
李老师皱了皱眉:“确实,这孩子是有些内向,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内向的孩子更沉稳,坐得住板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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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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