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是恶狗吃骨头

“你怎么会在这里?”

时隔六个月后,冤家路窄,林希居然在大森林碰见了采药的约书亚和罗伯特教授。

在一个绿草如茵,鸟语花香的日子里,他们相遇了,还是在血腥过后林希正打扫战场的时候,旁边站着几个吓坏了的精灵,其中为首者是个胖乎乎的小胖墩,头上弯着几根发光的灯球,背后长着五颜六色的翅膀。

“你没事吧?”

“没、没事。”小胖墩说。

他头上还戴了一顶小皇冠。

守株待兔两个月终于碰上灰精灵王子出巡,遇到危险,拔刀相助,这不老神木的缘分不就来了吗?

“谢谢你救了我先生,请问我有什么能够报答您的呢?”小王子真诚道。

没等林希喜滋滋的想好,旁边约书亚的声音冷不丁响起:“他早就发现了尾随你们的蛇人,故意不出手,等你们身陷险境后再出手相助,我们就跟在他身后,看得一清二楚。”

林希脸上笑容一僵,站在约书亚身旁的罗伯特教授皱着眉头,表情意味不明。

他与得意学生出来采药,他却说看见了熟人,原来就是六个月前声名大噪的那位执事。

“你们知道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吗,就敢随意许诺?”

林希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要被这小子气到心梗,关键时刻居然跳出来坏他好事。

“一派胡言。”林希几乎要跳起来,“照你这个说法,下一步是不是还要说这些蛇人是我派来的了?”

约书亚冷笑:“也未可知。”

真是欺师灭祖,三言两语煽风点火给我义士变主凶,岂有此理。

好在精灵王子并未细究,而是主动维护,道:“这位大人,不管这位先生有什么目的,但他救了我们是事实。”

林希内心直呼小王子万岁。

约书亚自讨没趣,罗伯特教授却道:“林希先生。”

他顿下脚步,疑惑回头,却听这位白发苍苍的老教授道:“能否借一步说话?”

林希点点头,施了个隔绝咒语跟他走到一处大树下。

“听说您拥有索罗大陆上独一无二的金色传说魔药。”

不巧,当时在场的除了他,只有兰斯洛特一人。

似是看出了他的不解,罗伯特大概也明白这种财不外露的心情,而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兰斯洛特执事一次酒后醉言,当时血族的帕特尔公爵手头有事,恰好遇上他,便委托他将兰斯洛特从妓院带回来。

他本不愿去那种烟柳之地,然而在与兰斯洛特执事的交谈中他却得知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金色传说,史诗级魔药,居然真的存在。

“罗伯特教授……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见到了那药,法阵跟课本扉页上的一模一样……”

在他的追问之下,才得知魔药下落。

罗伯特继续道:“我是奥克塞尔魔药课的老师,兼魔药师公会的成员,一生致力于魔药的配比与研究,却从没有见过有哪个魔药师能做出金色传说。”

林希只能告诉他,救助重伤濒死之人的金色魔药不是他做出来的,他对魔药的造诣不深,只略识得几种日常的药草。

“原来是旧友所赠。”罗伯特惋惜地说,“请问林希先生的这位旧友可是魔药师公会的成员?”

公会不同于王国,成员遍布大陆,要说有沧海遗珠也不是没有可能。

“呃,这个,不全是。”林希支支吾吾。

罗伯特教授狐疑道:“不全是?”

“以前是,后来……后来退出了。”

“退出?”罗伯特大为震惊,“加入公会好处很多他为什么要退出?这样的人才公会居然没留住?”

林希不好说,其实是被逐出,倒不是因为怕给生鬼丢脸面,而是一旦说了他的身份会暴露。

“执法公会不也没留住我嘛,很多时候不是好处这种物质层面的事。”

罗伯特捋了捋胡子:“原来是这样。”他知道有些天才颇为恃才傲物,不屑俗世,即便有丰厚的报酬也不愿拉帮结派。

“希望您能保密,毕竟这种东西容易惹祸上身。”

小老头重重点头,“当然。”

送走约书亚这尊大佛,林希松了口气,却冷不丁听到身旁的小王子道:“人类也有能研制出金色传说的魔药师?”

“好厉害。”小胖墩竖大拇指道。

林希心道,没你们厉害。轻咳了声:“王子说的报答可是真的?”

“当然。”

小王子带他回了精灵族,路上林希打趣道:“王子殿下,我可不敢贸然跟你到精灵的领地,听说会变丑八怪。”

几个精灵包括小王子都哄笑起来,笑够了,道:“放心,不带你去精灵山。”

“那就好那就好。”林希抚着胸脯,做出被吓到的表情。

精灵山是所有精灵种族的圣地,它虽然叫山,却是在一座小岛上,由众精灵种族推选的高等精灵种族掌管。寻常人类进入这山会受到精灵族的守护结界影响,据说在精灵山迷路的人类第二天早上出现时却变成了老头子,生命一夜之间溜走。

这也印证了索罗大陆千年来的传说:欣赏精灵狂欢的一夜便耗尽了人类短暂的一生。

林希不确定他的不死之身在精灵山的领地是否起作用。

“我们是灰精灵。”小王子得意道。

他当然知道,有的放矢,做好背景调查是达到目的的前提。

小王子见他一点也不惊讶,不满道:“你知道灰精灵吗?”

他老实答:“知道。”

“那你知道我们在精灵族的地位吗?”小王子下巴微扬,语气中流露着自豪与骄傲。

林希思忱了下,缓缓道:“身高较其他种族较高,拥有强健的体魄,头发是银色或淡金色,瞳孔呈琥珀色或紫色,皮肤是古铜色。喜欢穿宽大的轻绸长袍或华丽长裙,喜欢奢华头饰和华丽的长靴以及精巧的腰带。是令人惊叹的铁匠,却不喜欢穿盔甲。”

顿了一下,最有分量的一句放在了最后:

“灰精灵是最古老的魔法使用者,师承于龙,以至于其他精灵都不会使用灰精灵魔法,他们是精灵世界里最高贵的精灵种族。”

听到最后一段,小王子终于满意地眯上眼睛。

说是如此,精灵再高也不会比人类和血族高,灰精灵的身高顶多算人类的中等,却是精灵里的佼佼者了。林希方才就打量他们,这几只精灵怎么看怎么像未成年,哪有一点灰精灵高大威猛的样子。

“王子殿下,冒昧问一下,您几岁了?”

小王子十分骄傲:“四百三十五岁,吓到了吧人类?”

相当于人类的青少年。

“年纪轻轻就敢出门历练,佩服佩服。”

来到灰精灵栖息的参天古林,迎入眼帘的是散发跟着绿色、白色光点的各色植物,藤蔓遮天盖地,树冠延伸天际,植物参差错落,房屋高低不齐。在充满万物生灵的茂密森林里,此处就像是人间仙境,地上有吃草的兔崽,树上有蹦跳的松鼠,空中是追逐的蝴蝶、蜜蜂、甲虫之类的生物。

而本该守卫在栖息地大叶子树门前的人或兽,却空无一物。

正当林希讶异之时,小王子在他头上点了下。林希顿觉头清眼明,像一股薄荷味的旋风在脑中旋转宕过,他眼前突然多了许多原本看不见的“人”。

或者说,精灵。他们无论男女老少皆身着白色长袍,头戴华丽饰品,正警惕地看着他这个徘徊在外的外来者。

小王子再次挥动指尖,大叶子门开,林希刚走进去就觉得头皮一重,然后在一只灰精灵拿来的溯影石中看到了自己东方的样子。

那块溯影石很大,大到堪比全身镜。

林希第一反应不是被扒皮示众,而是想这么大块溯影石居然用来当镜子使,暴殄天物啊。

小王子耷拉长袍围着他转了一圈,摸着下巴:“你是东方人?”

被周围无数双眼睛盯着,林希头皮直发麻:“是。”

突然古树高处两道藤蔓枝桠动起来,其中最大最华丽的一幢木质结构房子的门突然打开,一个身穿长袍,表情肃穆的年轻男子跳到了一根藤蔓上,另一个穿着简约大方白色长裙的女子,胳膊戴着臂钏和华丽的饰品,胸前缀着一颗橄榄枝白鸽胸针,手搭在男子伸出的手上,与他一同随藤蔓自云层而来。

俩人头上都戴着插有羽毛的金色剑形冠冕。

“爹地!妈咪!”

林希做了个猴哥齐眉探手的look姿势,终于看清了这两位灰精灵掌权者的容貌。

男帅女美,跟小王子简直不是一个次元的人。

不光他们,其他灰精灵也是。他们拥有驻颜不衰的容貌,吹弹可破的皮肤,身形修长的四肢、历经岁月沉淀的智慧、无与伦比的心态以及历尽千帆的淡定平和。

他们就是灰精灵。

“雷哲。”女人开口道,“你把一个人类带回来做什么?”

“妈咪,他是我的恩人,他救了我。”雷哲说。

女人不禁高看了眼前这个东方人一眼,略显冷淡的眉眼变得温润平和,看向男人,男人轻咳一声,道:“既然这样,这位大人,请随我们来吧。”

林希跟着雷哲小王子还有他的爸爸妈妈坐上了攀登的藤蔓枝桠。

下面灰精灵居民们窃窃私语——

“小王子居然带人回来了,准备当宠物养吗?”一个美丽的女子说,“他们的寿命简直太短了!”

“但是他的黑头发好漂亮。”一个略年轻的青年感叹。

“书里说东方人拥有和黑夜颜色一样的头发和瞳孔,大地一样的肤色,轻易不会离开故土。我从小到大见过的东方人十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一个中年妇女说。

“那是因为我们不常出森林。”

前者撇嘴道:“偷偷化成人出去的不有的是……”

再多的林希就听不见了。

进了小王子的家林希觉得自己进了个大别野——

谁家好人用空间魔法来建房子啊。

哪怕人类最顶尖的空间魔法大师,珀西家族的后人,也只不过能做出可盛活物、死物的空间法器而已。

这幢小房子看着不大,里面何止别有洞天——自然、简约、温馨原木风的装饰家居,绿植遍屋,原木桌柜、长椅沙发保持着木材本来的自然纹理和色泽。原木地板带来温暖和自然的触感,木制相框、摆件、烛台、花瓶等装饰品增添了空间的温馨氛围。

天花板上挂着暖白吊灯、墙上镶着昏黄壁灯,设计简约,与原木家具相得益彰。一眼看上去像棉麻或亚麻材质的窗帘,根据不同的窗户位置,颜色以米白、浅灰或自然木色为主,与整体风格协调。

再加上室内的绿植点缀,地上的浅棕色地毯。

通过这些元素的结合,给人一种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雷哲小胖墩将他领到餐桌前,“折腾这么久你肯定饿了吧?想吃什么随便点。”指尖旋动,嗖地一下一道魔法光飞到厨房,保存完好的食物便一个个飞起来开动。

碗盆刀叉一阵叮铃咣啷。

女人去沏了红茶,男人则道:“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林希·费尔南德斯。”

“先生哪里人?”

“索罗人。”

男人点点头,无奈道:“雷哲天性活泼好动,不愿呆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先生是在哪里遇上这混小子的?”

雷哲悄悄看了眼林希,只听他道:“距森林深处不远,我在地上发现有蛇人族行过的粗长痕迹便起了疑心跟上去,发现他们正是冲雷哲王子等人去的,他们准备出手时被我解决掉了。”

“几个小喽啰而已。”

“蛇人?”男人语气不太好,而后意识到自己失态又道:“美杜莎一族从前便与我族有不共戴天之仇之仇,但自从上一任美杜莎女王重伤之后许久不曾出来兴风作浪,如今居然想趁我儿子外出偷袭。”

林希摇头:“我看不尽然。”

男人疑惑,他继续道:“如果他们真的要杀雷哲王子,不会只派出这点人,他们的行为看上去更像是挑衅或者试探。”

“不管怎么样林希先生,你救了雷哲,不妨在这里多待几天让我们尽一尽地主之谊。”

与此同时,公会那边,帕特尔正在办公室里批文件,门响了,“请进。”

他一时间竟有些疑惑,恍惚好一会儿,只听眼前人道:“公爵大人,我有您寻找的那人的线索。”

他才猛地想起来:“你是说林希·费尔南德斯?”

那白魔法师走后这半年帕特尔怀疑愈重,会白魔法,拥有林希这个名字,还能让亲王发疯,不会这么巧合的。可那个叫林希的人类,他明明亲眼看他被地狱入口吞噬,其卷入生灵的威力如同绞肉机一般,将他的肉身化为齑粉,将他的灵魂投入地狱。

可现在有一个人,活生生站在他眼前,一举一动牵动着亲王的心。可这个林希博学强识、魔法高超跟当年那个只会躲在亲王背后求庇护的小白兔判若两人。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约书亚,我很欣慰在公会误会你之后你还愿意相信我们。”帕特尔一脸诚恳,“我为上次公会的误判向你致歉。”

约书亚冷冷道:“不必了。反正我也不是为了你们。”

帕特尔许久没有听到有人敢这样跟他讲话了。

血族亲王回归的消息传遍了各大学院,许久不曾复萌的亲血族主义很快复辟,贵族少爷小姐们家中有电视机、广播的基本都得知了血族昭告天下的消息,街上报纸漫天飞舞,有人嗤之以鼻,有人狂热追捧,有人事不关己。

而掀起风暴的当事人正蜷缩在奥克塞尔的某学生宿舍里,闷头睡觉,准确的说,不能算睡,只是眯着,因为血族不睡觉。

帕特尔汇报了关于林希的消息,亲王竟没有他想象中有什么激烈的反应,而是淡淡地一句:“知道了。”

随后毫不关心。

不过有件事近来却十分反常。不知怎的教皇家的小儿子竟入了亲王的眼,几次三番往借着公会的由头往那送东西,要知道亲王看那个严肃古板的赛瑞斯·博尔吉亚教皇不顺眼很久了。

现在居然一反常态与之交好,真是天下红雨。

“殿下,索罗皇室那边又派人来问以诺王子什么时候能结束外出游历回家,已经一个多月了。您看?”

斯图亚特从小黄鸭床单上弹起,“我明天就回去。”

皇室还不知道以诺死了,他昭告天下回归血族以亲王身份出席了几次活动,在这坐镇倒再没有挑事分子敢借机生事,只是这样风平浪静的日子恐怕不会太久。

“以诺,你来上学了?”托马斯惊喜地说。

奇怪的是,维克多意外发现消失一段时间之后的弟弟似乎比从前对托马斯的态度热络了许多。

具体表现是——他开始给托马斯捎甜品了。

吃饭要跟他们坐在一起,出门要跟在他们后面,放学了找托马斯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在教皇家吃饭,皇室派人叫都叫不回来。而维克多自己却不得不因为种种国政琐事绊住脚步,托马斯在他面前提起以诺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真让人火大。

“哇~”

药剂课上,以诺轻而易举就将罗伯特教授布置的昏昏药水作业完成了,喂给小白鼠后很快它就四脚朝天陷入了沉睡。

而一旁的约书亚几次实验不得要领,在以诺操作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看着,于是他很快发现了自己不对劲的地方。

“原来是搅拌的时候要用长木勺而不是搅拌棒,因为这样搅出来的药水温度和均匀程度会有细微的差别……”他低声自言自语地用滴管往坩埚里滴着昏昏药草的汁液和辅助放大其昏迷属性的添星草。

伴随着一阵带星的紫色烟雾冒出,约书亚关了火,将药水喂给笼子里的小白鼠,很快目标倒下,赢得了周围阵阵赞叹声。在下面巡视的罗伯特教授满意地看着这个聪敏好学的年轻人,心中十分欣慰。

以诺王子拿到了高级药剂师资格证,这种药水对他来说易如反掌,背靠皇室年纪轻轻有这样的成就不算离谱。然而约书亚虽说天赋异禀却是努力居多,昏昏药水并非能轻易调配的药水,属于中级魔药的范畴,他课前说调配不出来平时分减半是吓唬他们的,想不到真有人能在毫无魔药基础的情况下做出昏昏药水。

“奇怪,明明这个药水只有两种药草组成,简单的很,为什么做出来总是失败?”维克多举着手里的量杯和药瓶喃喃道。

托马斯也百思不得其解,他正用天平称量魔药原料,刚才因为使用了太多添星草,他的坩埚炸了,以诺好心将他做完实验的坩埚刷干净,递过去,在一旁指导他做实验。

“添星草研磨的力度不够大,汁液不够纯,至少要十到十五分钟才可以。”以诺说。

托马斯挠了挠头:“可是书上说只要十分钟就可以了。”

“每个人情况不一样,有的力气大,有的力气小,书不能全信。”

两个半小时过去,整个药剂课也就两个人做了出来。

“你对火候的掌握还略有欠缺,多看看火属性魔法的修炼书籍,掌握好度。”以诺说。

维克多在一旁道:“说起来,约书亚似乎在火魔法上天赋异禀。”

当事人闻言并未吭声,而是专心熟练昏昏药水的调制方法。

以诺瞥了眼认真调配药水的青年,忽然想起之前听奥利弗执事说当初林希为了救他去威廉古堡,调查当年达蒙的事,揪出了达斯特执事。

那奴隶走了这么长时间,也没听说有什么朋友打听他的事。

斯图亚特忍不住舔了舔嘴唇。说起来,好久没有喝血了。

放学之后他去找了帕特尔。

“给我找个人类奴隶过来。”

在遇到林希之前他一直觉得自控力绝佳,五百年前血族对血液的渴望还没有现在这么克制,基本除他以外的高阶血族只要看到血液就眼珠发红,失去理智,犯下血案。

为此人类成立了猎杀吸血鬼的警察组织。精灵、狼人、人类将他们视为异类,但实际上,这是他很不能理解的。

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法则赋予了他们这么做的权力,他们要生存,要‘活着’就必须不停地吞食血液以维持生理机能的运转。

要怪只能怪人类太弱。

很快小心翼翼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双手懒洋洋地枕在脑后,在门打开的前一瞬变回了血族模样。

女孩轻手轻脚拧动门把,缝隙扩大,怀着心脏怦怦跳的激动心情,她看到了只有在报纸和黑白电视机里见到过的血族亲王。

想不到她真的有幸能成为这位大人的血袋。

斯图亚特在接触到她小心喜悦、羞涩好奇的眼神时,感到很奇怪。那黑发奴隶不是说人类都很讨厌被吸血么?

“过来。”

男人甚至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盯着她,吐出两个字。女孩俨然对这种命令式的口气并不排斥,手指紧张地捏着衣裙,乖乖地走到他身旁坐下。

斯图亚特认真打量了她几分钟,突然捏起她下巴:“你不怕我?”

女孩虽然眼神有些躲闪,声音也颤抖,但仍鼓起勇气,握住他冰凉的手腕,说:“不怕。亲王殿下不会伤害我。”

斯图亚特像听到了什么笑话,手上力道重了几分:“你知道叫你来做什么吗?”

女孩思忱片刻,褪下白色衣裙胸部以上的部分,露出雪白优美的漂亮肩颈,献祭般递到他嘴边,语气坚定地开口:“知道。请您尽情享受人类少女鲜美的血液吧。”

话音刚落,斯图亚特便像苍鹰咬住兔子一样将人拖在身下,在女孩的肩颈上留下两道鲜红的血液。女孩发出小小的惊呼,咬住嘴唇,似乎在极力克制伤口的疼痛。

然后,回抱住了眼前的男人,依恋地蹭了蹭。

下一秒,斯图亚特却松手,放开了她,然后从胸前的口袋里抽出丝巾优雅地擦了擦嘴,红光闪过,女孩肩膀的血洞和红色液体消失。

女孩不解地抬头,我见犹怜:“主人?”

男人只是给她拉好衣服:“不要叫我主人。”

门忽然被一道不知名的力道打开。

显然是示意她走人。

女孩握紧胸前的衣服,小心翼翼问:“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大人?”刚才她并没有感受到血液被吸吮离开身体的流逝,也就是说,这位大人仅仅是将獠牙扎进了她的肩膀,除此之外没有丝毫想要吸食的**。

斯图亚特觉得嘴里的血腥味还没散尽,起身去了房内的洗手间,只留下一句冰冷的:

“很好。”

女孩忐忑不安的心落下,但下一句却又让她的心揪了起来:

“只是我不需要。”

门轻轻打开又轻轻合上,斯图亚特不停地漱着口,直到嘴里再没有了陌生的血腥味才抬眼看向镜子。湿透的额发,苍白的肤色,尖尖的耳朵,与短短的黑发,红润的皮肤,薄薄的耳朵重叠。

他恍惚间又看到了那人,乖张温顺时的样子,慢慢扯开衣服,露出坚韧有力却又不失美感的肩颈,凑到他嘴边,嫌弃地说:

“想喝就喝,别一副饿狗看骨头的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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