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婚

“何如,此次结亲,你务必要打好精神,休要再不着调,丢了为父的脸面,诸家女虽是......”

身为今天婚宴的主角之一,这场婚礼的新郎官,何如一大早起来到都现在还是愣愣的。

他怎么也想不通,怎么说成婚就成婚了呢?

还这么急,几乎是交换完庚帖没两个月就把各项礼抬完,接着就是今天——准备把新娘子抬进来了。

放在半年前,他们刚刚从书院结束学业,各奔前途的时候,何如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自己半年后会娶书院女院里冷面无情到赫赫有名的诸晴为妻。

何父瞟了何如一眼,只觉多说无益,便小声招呼周围的书童仆役,叫他们注意看顾着些。

————

按大安朝的婚俗,聘礼与嫁妆都是婚前就抬过去的,不允许大肆张扬,据说是为了防止攀比之风。

不过在诸晴看来,这个习俗最大的作用就是给诸晴那没用的父亲留最后一点颜面。

早已梳妆完毕的诸晴沉静的看着镜中经过精心打扮而显得有些陌生的自己,从最开始从父亲那里听说了他将自己嫁给何家时的愤慨,到如今接受现实的平静,也不过短短半年。

从今日起,她将抛下十八年来的志向,嫁作人妇,乖巧的侍奉公婆、体贴夫婿、照顾儿女。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那个不着调的老爹年轻时欠下的万两黄金。

府门外是吹吹打打的送亲人,诸晴的母亲低头擦去眼中泛起的泪水,轻轻的将盖头放下,挡住了诸晴的视线。

她温柔的牵着女儿,一如年幼的诸晴蹒跚学步时,领着女儿向外走去。

一路走来两旁净是道喜的声音,诸晴听见了好几声来自她熟悉的书院同学,只在心里嗤笑,暗道:他们不过是来看热闹罢了。

谁不知道何如是当时书院里他们这一届出了名的草包,文韬武略样样垫底,要不是他爹是朝中新贵,家境又实在殷实,书院的先生们老早把他撵出去了。

可笑她诸晴如今要嫁给这样一个家伙,要永远被这样的人压一头。

诸晴深吸了一口气,下意识攥紧母亲的手。母亲察觉到女儿的情绪,脚步一顿,小声的对她说:“晴儿,母亲有负于你。”

因是大婚,诸晴只轻微的摇了摇头,她不知盖着红盖头母亲是否看得见,于是她略作宽慰的轻抚母亲已经布满岁月纹路的双手,继续向前走去。

花轿在门口停了有些时候,精致的踏子上落了些飘扬而来的红纸——何家大方,一路走一路向周围道喜的民众们送用红纸包裹的喜钱,于是人们跟着迎亲队伍一路走着,还是引起了有些“万人空巷”意味的轰动盛景。

新娘子迈出了亭原君府的大门,边上的迎亲人立马抛洒手中系着红绳的喜钱、喜糖,周围看的百姓具熙熙攘攘起来,一派喜庆热闹的场景。

站在高头大马边上的何如被几个狐朋狗友推攘着上前,按照习俗伸手从诸晴母亲手中接过诸晴的手。

诸晴的母亲也算是大家出身,虽不情愿将女儿嫁个面前这个听了他的名字都叫人眉头一皱的纨绔,但还是强颜欢笑着任他将女儿的手接过去。

毕竟是头一遭成婚,说是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何如握着诸晴的手,脑子里七想八想,最后竟凝成了一个在此时颇为怪异的想法。

——虽说周身皆言诸晴是条阴冷的蛇,无论待人接物都是冷冰冰的,但诸晴的手还是软软的,温热的。

这想法一出来就开始在他脑子里盘旋,叫他忍不住捏了捏诸晴的手。

握着自己的人不老实,在这样光天化日下像个登徒子瞎动手。

哪怕知道边上这人即将与自己拜堂成亲,诸晴还是朝何如略微偏头,然后在随他走向花轿时微微抬脚,踩住脚边可见的男子衣袍一角。

脑子如同一团浆糊的何如没有察觉身边人这个微小的举动,只是抬脚的时候忽然觉得拉不动袍子,紧接着就是失足向前倒去。

那一刻,何如本就单调的大脑里只有一个想法——完蛋,丢脸丢大发了。

一个向后的力及时拽住了他。

他刚刚握着的娇软的双手像是突然穿了筋骨,将何如牢牢拉住,而后向着手的主人方向一扯,将何如拉回到诸晴身边站定——

虽然无比反感厌弃这场婚礼以及背后代表的一切,诸晴还是不想让自己此生极为重要的一个场景里另一位当事人出大丑。

何如站稳后还是心有余悸,脑子里杂七杂八的想法全部清空,他强装镇定牵着新娘子往花轿走,还小声的同边上的始作俑者道谢。

盖头下的新娘子没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颇带嘲讽,只道这个傻子恐怕被人卖了还得给人数钱。

周围的人只瞧见何如踉跄了一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有些起哄的声音道:“何如你娶了诸晴吓得腿都软了吧!”

何如没搭理这些挑事儿的,这人的声音也很快被祝贺的词句压下。

将新娘子送进花轿后,何如翻身上马,笑嘻嘻的领着迎亲队伍回家去。

他确实是个二傻子,只诸晴这么一拉,他就觉着诸晴是个热心人,书院里那些传言兴许都是以讹传讹。

迎亲队伍到了何家大门,门口挂着数串鞭炮齐响,震得周围嬉闹的孩童们捂着耳朵大笑着跑开。

走在最前边的何如也被这炮仗声震得脑袋疼,但他是领头的新郎官,还得牢牢控住缰绳,免得马儿受惊四处乱窜。

——今日迎亲的马也是千挑万选出来,性格极为沉稳温顺,只是保不齐会有什么意外,所以何如也紧张得很。

待看见家门口,何如总算是松了口气。他跳下马准备掀开轿帘,走过去时却又犯了难。

大安的婚俗是新郎新娘携手共行,只是当朝圣上同皇后是患难夫妻,即位后在另补的告天婚典上体恤妻子,背着皇后连同那几十斤的礼服走完全程,时人纷纷效仿帝后,以示对妻子的敬重。

今天一大早起来就昏昏沉沉的何如把家里人的嘱咐都忘到脑后了,特别是骑在马上招摇过市的时候,叫他实在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只是一开心脑袋里仅剩的那点早上的记忆也都丢完了,现在站在花轿门前,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干嘛。

仔细算来,诸晴嫁入何家在名义上算是下嫁——她是暄昭帝的玄孙,按族谱上讲她能称当今圣上一声叔公。

只是老诸家人太多,这个旁系到不能再旁的玄孙得不到什么照拂,她的父亲领了个亭原君的爵位吃点食邑过日子。

又因为大安的国法,诸氏子孙都能领个爵位,闵都路上走的随便拉一个都可能是什么王公伯爵之后,贵族皇室尾大不掉。

而且他们的很多支出都是走户部的公账,这件事也一直是朝堂上争论的焦点之一,只是这焦点争论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没个结果,再麻烦的尾巴也只能这样暂时拖着。

言归正传,此时的何如在此思索片刻,不好站在这继续等下去,又思及方才诸晴的“仗义相助”,没让他出个大丑,便想着别管爹妈交代的什么礼仪,就按照最重的来,总不会出错。

于是他俯身掀开轿帘,眼神示意边上抬轿的迎亲人拉着点轿帘,随后转身半俯下。

诸晴听到了声响,也看见了脚边的一缕夕阳,只是没等来新郎官的手,她微微起身,透过盖头设计的缺口看见轿前半蹲着的青年。

怔愣了片刻后她弯腰走出花轿,何如偏头仰视诸晴,正巧同她盖头下的双眸对上——此前他只在拂山书院里远远看过诸晴几回。

书院里男院女院界限分明,只有些风雅集会两院才会有所交往。

只是在这样的场合里,面对吟诗作赋的同窗,何如就是那个不停吃吃喝喝的背景,哪管焦点是谁家公子小姐。

其实盖头隐隐绰绰的,也什么都看不清,只是诸晴那双寒潭般的眸子一下子扎进何如的心里,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赶忙避开身后女子的视线。

诸晴停顿了一下,随后俯身趴在何如背上,双手搭着他的两肩。

何如从没背过人,手忙脚乱的站起来,背后的人不算重,但他不敢站直,生怕新娘子滑下去,那可太丢脸了。

他又不敢伸手扶住新娘,只虚虚的够着诸晴的双腿,聊胜于无的扶着。

因为怕人掉了,何如弯腰弯得很是厉害,周围的围观者街坊邻居偏多,都知道这小子平时什么德行,如今看着如此“低声下气”,纷纷笑话起来。

只是这些声音都进不到这个平日里听到别人调笑必然要生气、一贯是孩子心性的人耳里。

这自然是源于背上的人轻浅的呼吸透过盖头柔柔的落在何如的脖颈上,盖头又一下一下的在那里拨弄。

本来就那一块地方酥酥痒痒的,被这不断地拨弄摇到了全身,让何如整个人都像是爬了蚂蚁般不自在,可他又不能乱动,甚至连伸手挠一下都腾不出手。

满脑子都被挠痒痒的念头塞满了,他扭头小声的身后的新娘子道:“你能不能帮我挠一下后脖颈?”

听到这句话诸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哪有新郎背着新娘过门的时候让背上的新娘帮忙挠痒痒的?

只是诸晴在努力让自己“变成”一个通情达理的妻子,她压下心里微微的错愕,偏头将视线落在何如的后颈上。

只是何如的后颈一片通红,仿佛发了疹子。

诸晴惊了一下,心想何如莫不是身上带了些毛病,不然怎么脖子上这么红。

她用指尖碰了碰,何如突然一个激灵,诸晴皱眉,眼见着这块通红的地方起了写小疙瘩。

她迟疑片刻,还是轻轻的帮何如搔挠。

诸晴的手常握笔写字,没留什么指甲,只在内侧有些茧子,柔软的指尖摁在脖子上,何如只觉得更痒了。

他不敢再说什么,只背着诸晴逃似的蹿进家门。

周围又是大片的哄笑声。

何父看着何如这个不着调的家伙背着新媳像是有人在后边撵似的跑进来,微微皱眉,但又立马缓下,笑着跟周边的人说道:

“这小子,猴急的。还是太年轻。”

身边的亲戚朋友们俱笑谈几句,便将何如这不太体面的举动揭了过去。

过了大门,走到青庐前,何如将诸晴轻轻放下,他浑身都痒痒,但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敢挠,只好牵着诸晴的手往前走。

何父何母端坐堂前,青庐里铺上一床被子,正在高堂面前,新人要在被子上行交拜礼,而被子中裹着喜果喜糖,要在交拜礼结束后给孩童们分食。

牵着新妇走了一段路何如才感觉身上的痒意消下去些,老老实实的交拜完,牵着新娘往新房方向去。

不考究不严谨的架空历史文。

古代的婚礼要复杂很多,各地因为习俗不一样婚礼都有些不同。

这篇文里大安的婚礼相关我编的,本着一切从简,婚礼前是提亲下聘交换庚帖定日子抬聘礼和嫁妆,又因为婚礼从简是大安立国后定下的,所以有心想把事情弄热闹些的人家(比如何家)会选择在迎亲这个喜事**的环节搞事情,大安立国百余年,这些事情多了,大家都默认迎亲可以热闹些,不太过就不会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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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菩歆喜欢上一个穷酸秀才,为了和他在一起不惜和亲娘闹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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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绵里藏针,带着笑意的朱唇轻启:“多谢姑娘三年前百金买走负心汉。”

.

废太子之子沈梵遇,因身份尴尬,无人理睬,生怕沾到惹了圣上晦气。

只有广安公主将其带在身边,悉心抚养。

但沈梵遇知道,自己是只白眼狼,一直在觊觎恩人的掌上明珠。

沈梵遇不明白,一个小小的秀才,怎么就得了牧原郡主的青眼。

偏偏这个一无所知的混蛋还有恃无恐,胆敢对情爱蒙眼的阮菩歆颐指气使。

看到曾受万千宠爱的明艳小郡主,遍体鳞伤的蜷缩在墙角落泪,沈梵遇终于忍不住,轻轻将她圈入怀中,小声道:

“菩歆,咱们回家。”

.

许多年后,皇后在收拾帝王旧物时,发现了一个颇为眼熟的廉价小瓷瓶。

她想起在少不经事的年纪,自己的双手因浸泡冬水而生了冻疮时,忽然出现在窗台上、装着软膏的小瓷瓶。

那时她以为是混蛋负心人回心转意,给予自己的一点爱意。

却不曾想,一直有人用满腔情意包裹着自己,瓷瓶里盛满他的怜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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