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没有注意网上的评论,甚至从来没有想起来过这方面,佛系得不像一个娱乐圈人。
傅庭宴也没有注意到网上这个小小的风波,那一瞬的失态过后,他就又恢复到了往常的状态,配合沈清的表现,两人站在一起,仿佛真的是两个陌生人。
稍作休整以后,节目组开始重新召集所有人下楼。
这种种田综艺的节奏很慢,目前导演没有发布什么任务,他们也就随性来。
到了一个新地方,首先还是集体把这个房子的所有边边角角逛一遍,也给观众展示一下。
二楼都是起居室,而一楼最引人注目的,果然还是客厅靠窗位置的一个小型音乐室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看到这个地方,乔族脸上的笑容是最大的——作为一个歌手,这里显然是他展示的舞台。
管孟乐很懂得捧场,果然,看到中心的那架钢琴,就对他挤了挤眼,“有钢琴?看来这趟来的值啦,我们还能听一场不买票的演唱会!”
“哈哈。”乔族没有谦虚,笑着走向钢琴,摸了摸它,感叹了一句,“真漂亮。”
随后,他走到钢琴凳子前坐下,闭上眼睛。
抬手,便弹奏了一段流畅的《星星小夜曲》。
钢琴声温柔舒缓,两位女士都闭上眼,做出了一个认真倾听欣赏的表情。
一曲完毕,明滢鼓了鼓掌,赞叹道,“真好。”
而管孟乐也睁开眼,回味了一会儿,像是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对了,傅老师应该也会钢琴吧,要不要来一曲?”
他们都明白谁是最中心的人物,因而时不时就cue傅庭宴一下。
明滢也恍然,促狭道:“我记得小傅还演过音乐家,就《倾听玫瑰》那部?应该是会吧?”
那部电影的角色也算是一个经典了,在场几人基本都看过。
傅庭宴却摇头,拒绝了:“电影和现实不能混为一谈,我只在拍戏期间学了最基础的皮毛而已,还是不献丑了。”
承认得坦然。
他确实对有关艺术方面涉猎不多,因为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是很感兴趣。
不过……
傅庭宴的视线掠过靠墙放着的小提琴盒上——他记得似乎沈清的那个小房间里也放着一把小提琴。
忽然,一道带着欣喜的声音响起。
“嘿,这里还有一把吉他!”
卫诏快步走过去,拿起吉他,转身,笑容灿烂地看向众人,似乎完全没被不久前的事情所影响,“傅老师不参与的话,那我来,我可不怕丢人——难得的机会,给你们来一首?”
“行啊,不过要是难听的话,等下别怪我们不给面子,转身就走。”明滢打趣道。
“别这样,明老师!好歹给我点面子听完嘛——”卫诏闻声露出了一个遇见晴天霹雳的表情,引得几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说是这么说,但正式把手放在吉他上的一霎,他的表情就立刻变得正经了起来,坐在高椅上,弹唱了一首他在《闪光少年》的成名曲。
毕竟是走到了最终舞台的人,平心而论,这一曲还不错。
最后一个音调结束,乔族带头鼓了鼓掌,管孟乐也跟着夸了一句。
几人都有可圈可点的表现,互动多,场面也和谐,想来这一段应该会被剪进播出的画面中。
卫诏弯唇,眼里带上了笑意,扭过头,视线转向安静站在一旁的沈清,忽然把话题抛给了他:“小清,你要来吗?我们可以一起合唱一段啊。”
房间里不止一把吉他,他指指旁边的另一把,示意了一下。
沈清在《闪光少年》时的水平很一般,唱跳都不如卫诏,能留下有一半原因是运气,另一半是靠脸。
因此,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他选择拒绝,那么会损失镜头;但如果他选择了同意,等会和卫诏同框的时候显露出差距,显然会拍到很尴尬的场面。
如果他聪明一点,这时候还是选择拒绝更安全。
但沈清轻微一顿,干脆地点了点头:“好啊。”
卫诏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大了些,他让出了一半的位置,正准备说什么,却看到对方脚步方向拐了一下。
他没有没有走向吉他,而是站到了另一个琴盒面前。
“但我不是特别擅长吉他,还是用小提琴吧。”
沈清的动作很轻柔。他拿起琴盒,把它放在桌子上,然后缓缓掀开盖子,拿出了里面那把琴,声音有些轻飘飘的:“不过可能不太适合和你合奏。”
这……在场的人顿时都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不和我合奏倒没什么……不过你真的没问题吗?”短暂的错愕之后,卫诏回过神来,莞尔道,“我没听说过你会小提琴……不至于因为不想和我合奏选小提琴吧?”
“小提琴和其他乐器不一样,不擅长的话演奏出来的声音出来会非常难听。”他脸上的笑意没到眼底,“等下明老师如果要走的话,我可不负责拉住啊。”
“没关系。”沈清轻轻抚摸了一下琴身光滑的表面,“我会努力不折磨明老师的耳朵的。”
他眨了眨眼,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唇角弯起一个很好看的弧度,晃到了一圈人的眼。
管孟乐看得眼都直了,差点没出息地要捂住心口。
这一刻,连一直以来的偶像傅庭宴都要靠边站,她看着青年脸上略带狡黠的笑容,虽然清楚那不是单单为自己露出的表情,但还是忍不住飘飘然不知今夕何夕了。
如果有人能天天看着沈清这么对自己笑……
不会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吧?给他都给他,命都拿去!!
房间里不知何时变得一片安静,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沈清拿出琴盒里的松香,擦了擦琴弓,然后再把琴托装上,调整了一个合适和位置和高度。
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不紧不慢,被这么围观着也丝毫不紧张,有一种行云流水的优雅和美感,调整了一下姿势,下巴枕在琴上,修长的手指握住琴弓,然后闭上了眼。
左手的四指在四根琴弦上跳动,右手的弓缓缓拉开,悠扬空灵的琴声霎时间倾泻而出,带着娓娓道来的轻缓和伤感。
管孟乐不由自主放轻了呼吸。
“是克莱斯勒的《爱之忧伤》。”乔族很快辨认了出来,低声道。
他对小提琴略有涉猎,神情从一开始的散漫,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这是一首很经典的曲子,旋律简洁而优美,不是炫技之作,甚至说只是想要简单的拉出它的音符的话,其实并不难。
但就是因为难度上的降低,所以想要将它的情感完整表达出来,才更加需要大师级的技巧,非一日之功,而沈清的演奏……
很完美。
此时是下午三点多,天气最舒服的时候,阳光明亮而不灼热。
沈清站在窗边,光线在小提琴上跳跃,他的每一根发丝都被暖金色包裹着。纤瘦的青年与琴,画面有一种让人想要流泪的美好和易碎感。
一曲完毕,他收起琴,放下手臂,还有人回不过神来。
“好好听……”管孟乐喃喃道,她不是很懂古典乐器,只知道很好听,声音都不知觉放轻了些。
“是很出色的演奏。”傅庭宴开口道,他站在侧对着青年的位置,看不出在想什么。
从开始到现在,这是他第一次出声夸赞——乔族和卫诏都没有的待遇。
唯有卫诏的表情有些僵硬,眼角在没人注意的地方抽动了一下。
他猛地站了起来,乍然惊呼一声,打破了一室寂静的氛围:“听起来还不错耶,你这是还藏了一手?”
“算不上藏。”沈清把小提琴放回盒子里,“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也是。”卫诏顿了顿,感叹地耸肩,不经意道,“就是可惜没能在《闪光少年》的时候表演出来,浪费几个月的努力练习了。”
沈清手上的动作没停,把琴弓重新拧松,琴托卸下,再把琴完整地装了回去,淡淡笑了笑,没说话。
乔族愣了愣,看了一眼卫诏的表情,在心里默默摇了摇头。
卫诏这是有点急了?这种心态可不太好。
这句话如果剪进正片,估计要被打脸了,毕竟——
“小提琴没办法几个月速成。”傅庭宴开口,似笑非笑地瞥了卫诏一眼,“特别是这种曲子。”
他虽然不会演奏,但那种家庭长大的,不会没有基本的鉴赏能力。
卫诏:“……”
他终于没能再崩住,脸上一片隐隐的青色。
在其他综艺,因为敢说话和性格活跃,他向来无往而不利,直到今天,在最意想不到的人身上——
短短几小时,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打脸了。
他在背后捏紧了拳头,差点咬碎一口后槽牙。
……
除了卫诏接下来的表现多少有点僵硬,其他几人之间的相处总体还算得上和谐。
尤其是管孟乐,整个人异常热情,抓住机会就往沈清那边凑,一副被美色冲昏了头的样子。
这栋小楼还有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屋前还有一大片院子,让几个人都赞叹了几声。
毕竟在城市,哪里能有这么大片院子?
打开院子的栅栏,地上长着一片柔软的青草,有一个棚子,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小个狗窝。
“啊呀!”管孟乐是最先发现这个狗窝的,欣喜地叫了一声,“是不是还有一只小狗?!”
她左顾右盼,也是很巧,话音刚落,不远处就传来“汪”的一声。
一只胖胖的,浑身雪白的萨摩耶幼崽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
“天啊,真的是一只狗勾!你怎么这么可爱?”管孟乐捧着脸蹲下来,试探着摸了摸狗崽的头,心都要萌化了。
她把萨摩耶抱起来,转头兴奋地喊:“小清,傅老师,你们都过来看看!”
沈清注意到这边,脚步一顿,走了过去。
他在幼犬面前蹲下,犹豫地伸出手,萨摩耶吐着舌头,黑溜溜的眼睛看了看他,尾巴摇的像是螺旋桨,在他的手上舔了一口。
“哇,它好像很喜欢你。”管孟乐说。
沈清手上多了一片湿漉漉的口水,却没有露出嫌弃的表情。他摸了摸萨摩耶的头和耳朵,眼神柔和下来,把它抱在了怀里。
他的动作很温柔,也很自然——
说来有点神奇,录节目以来,和青年接触最亲密的生物竟然是一只幼犬。
管孟乐一边唾弃自己怎么对着别人看狗的眼神也能心跳加速,一边小声问:“小清喜欢狗吗?”
“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沈清却是罕见地犹豫了一会儿,又看了怀里那只傻笑的萨摩耶一眼,语气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喜欢的。”
胖的像一团球一样的幼犬性子很活泼,呆了一会儿就扑腾着要下来。
沈清把它放下,那条圆滚滚的白色身影转了几圈,就开始在草地里打滚,高高兴兴地追着自己尾巴咬。
青年看着萨摩耶撒欢的样子,歪了歪脑袋,沉默了片刻:“这只狗的样子好像有点傻。”
他说的时候语气很认真,像是严谨判断后才做出的结论。
莫名有点可爱。
管孟乐忍不住想笑,还没出声,就听见另一道声音响起,她转头一看,是傅影帝走了过来,远远地对萨摩耶作出了毫不留情的批评:
“蠢狗。”
语气有点嫌弃。
管孟乐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就看见沈清脸上的笑意顿时收敛了些,他转过身,淡淡开口:“还好吧,毕竟它还小呢。”
口气隐约有一丝不高兴。
嘶!管孟乐倒吸了一口气。
刚才你自己不也说了傻……啊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怎么为了一只狗和傅老师呛声!
她心里暗叫一声不好,想也没想,生怕傅老师又开始无差别毒舌,赶紧扯开话题,“傅老师是不喜欢狗吗?我、我感觉其实它还挺可爱的!”
“噢,我确实不太喜欢狗。”
傅庭宴垂眸看了那只傻兮兮的幼犬一眼,又很快移开视线,面无表情,“相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猫一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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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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