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说她没有付出过真心,也完全是个谬误。就在她大二那年,她就和一个人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那个男孩叫肖景辰。

说到她同肖景辰的相遇,其实也有几分俗气。那年时近期中,她在图书馆里为期中考试临时抱佛脚,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醒来匆匆赶去考试,把钱包手机统统落在图书馆里,恰好被肖景辰捡到。

说来也怪,他是隔壁学校的,根本不应该出现在她们学校的图书馆里,偶然来此地一游,就捡到了她丢的东西,这是不是也算一种命中注定?

他们在学校后门的咖啡馆见面,他把她的东西还给她,主动提出来加了她的微信,还说:“你们图书馆有我们学校没有的书,我在那里常常一坐就是一天。我在你们学校又不认识别人,这下可好了,下次我说不定能找你借的卡蹭个书看,我请你吃饭。”

换了别人如此自来熟,她肯定无情地拒绝。但肖景辰长得好看,阳光健康俊朗迷人,是看一眼就让人忍不住会心微笑的那种帅哥,她就半开玩笑地答应下来:“可以啊,听说你们学校帅哥多,我下次说不定也上你们学校图书馆来看个书。” 他又认真地说:“你什么时候要来我们学校,尽管找我。”

他说他在她们学校不认识任何人,她倒忽然想起来问:“你们学校我认识一个叫曹思静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你认识吗?”

肖景辰略想了想说:“不认识。”

曹思静读的是计算机专业,而肖景辰好像是什么天坑土木工程系的学生,他们两个不会认识很正常,只是她恍然发现,她和曹思静过了这么久没有联系,原来被伤过的感情还没有释然。刚才那一刻,她几乎脱口而出想说曹思静是她的朋友。

她和肖景辰的友情断断续续地发展着,不愠不火。她们学校的图书馆大概是有什么魔力,肖景辰隔三岔五会来一次找什么别处找不着的书。当然,有来无往非礼也,基本每次他都请她出去吃饭。追她的人也颇有几个,只是她从来提不起多大的兴致。肖景辰不讨厌,甚至内核稳定性格讨喜,她便任由着这种暧昧的氛围发展下去。他邀她出去吃饭的时候,十次里她也会去四五次。

这种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持续到五月份,天气热起来。有一天她从外面回来,宿舍楼底下传达室的大妈叫住她说:“叶玄霖,有快递,你过来取一下。”

快递装在一只精美的深紫色纸盒里:一本半旧的外文原版书,中间夹了几支干花。她翻了翻书的封面,发现是一本美国诗人e.e.cummings的诗集,夹着干花的那页正好是他最著名的情诗:

i carry your heart with me (i carry it in my heart)

i am never without it (anywhere i go you go, my dear;

and whatever is done by only me is your doing, my darling)……

我将你的心带上 (我将它放在我心上)

从未分离 (无论我前往何方都有你相伴,亲爱的,

无论我做何事都因你而成)……

不知有谁会送一本皱巴巴的旧诗集给别人,大概是个纯情痴男,可惜她对爱情酸诗没什么感觉。倒是那几朵干花不同寻常——深紫色,紫得发黑,花瓣繁复,瑰丽而神秘,她见了莫名很喜欢。

她拍了张照片发了条朋友圈问:“收到几朵匿名者送的大黑花,很喜欢,谁知道是什么花?”很多人表示不认得,后来肖景辰私信她说:“那是非洲菊。”

她去网上查了查图片,果然找到了样子相似的非洲雏菊,至少颜色很像。肖景辰又一次出现的时候,手上就捧着这样一束暗紫色的雏菊。她问:“那盒子东西是你送的?送我这些作什么?”

他笑了笑不答话,略一停顿,把手里的花递给她说:“这周五有时间吗?你们学校门口新开了一家日料,我路过好几次了,要不要去试试?”

印象中的雏菊都是纯洁无辜的小白花,暗紫色的雏菊她从未见过,没来由地投了她的眼缘,也不知他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来的,让她竟然有种被人读懂的感觉,一下就答应下来:“好啊,那到时候见。”

周五是五月二十号,她后来才意识到。不过她想也无所谓,只是一顿饭而已,又不是要以身相许,只是后来那一周过得忙乱,他虽早早发来了地址和时间,但也许是太早了,她一忙竟然把这事忘在了脑后。恰巧那个周五下午大院儿的小伙伴们在群里喊了一句:今晚,老陈家的包厢,都来!

老陈是大院儿的小伙伴之一,老爸生意做得颇大。所谓老陈家的包厢,就是东大街上某会所里老陈和狐朋狗友们胡作非为的地方。她闲来无事,那天就去了,无非是像往常一样,喝酒K歌吹牛真心话大冒险。可惜她冤家路窄的小伙伴谢宇航并没有来,着实让这无聊趴体又增添了几分无聊。

酒过三巡,席间的气氛越来越热烈,真心话轮到她头上两次,让她不得不喝了几个shots,有点上头。一片喧嚷嘈杂里,她正寻思要不要早点撤退,包厢的门却打开了,谢宇航慢悠悠地晃进来,目光在包厢里一扫,看见她,似乎意外地愣了一愣。

既然是节日,小伙伴们都是成双成对来的,似乎只有他们两个落了单,就很自然地在一边聊了两句。她问:“怎么这么晚?我都差点走了。”

谢宇航停了停,才回答说:“前面还有别的事儿。”

她这才发现谢宇航的情绪似乎不大对头。往常拽得尾巴翘上天的谢某人此刻略低着头,仿佛被斗败的小鸡。她肯定不能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嘲他:“哟,前面什么事儿?看你这脸色,是被分手了?失恋?”

她以为他要怼回来:失恋?谁失恋?本公子怎么可能失恋?你没人要,你才失恋。没想到他不接话,片刻才抬眼一笑问:“大过节的,你怎么在这儿?没人给你送惊喜吗?那个送你黑莲花的人呢?”

谢宇航一定是看见了她的朋友圈。她嫌弃他没文化,反驳说:“什么黑莲花!那叫非洲雏菊!”说完了才想起来她确实约了人,拎起包赶紧撤退:“糟了,我迟到了。”

她一路小跑到楼下,招手叫了车,报了她跟肖景辰约好的餐厅。车子启动,窗外的晚风一吹,她才想起来该先打个电话。手机一直都在包里,此刻拿出来,才发现因为刚才包厢里吵得很,她已经错过了好多电话。同寝室的闺蜜夏雨晴打过一个电话,还有几通来电来自不知名的用户,剩下的就是一堆肖景辰的未接电话。

她给肖景辰回电话,对方却没接,她就发了条消息给他:“还在吗?对不起,我晚了。”

对方没有立刻回复,她便给夏雨晴回了个电话,没想到夏雨晴说:“我今天在超市打工,夜班下班和刘宇鹏一起去西大街上吃宵夜,你猜我看见谁?那个老来找你的肖景辰!”

此时肖景辰也回了她的消息。他简短地写道:“不在了。”

他们约了六点晚饭,此时已经将近十点,他当然是不可能还在。略一停顿,手机屏幕一闪,他又发过来几个字说:“没关系。”

“不在了”,“没关系”。这两个回答简短得没有温度,和肖景辰平时春风和煦的气场大相径庭。那一刻她心里是有愧疚的,想了想,叫司机改道,去了西大街的方向。

她刚去的会所在东大街上,那是个灯火辉煌,流光溢彩的地方。西大街在城市另一边的城乡结合部,是烟火世俗,窝居陋巷的另一个世界。西大街上的小吃店多,夏日将临,很多店都把桌子凳子摆到人行道上来。她去的那家店叫“胖子烤串”,生意不错,店里店外坐满了人,烤肉油腻腻的浓烟一百名米开外都很呛人。

她站在马路对面观望了一阵,听到有顾客高喊一声:“服务员儿!”有人答应一声“来喽!”,就有一个瘦高个的年轻人从店后面走到街边来。

她印象中的肖景辰是个特别清爽整洁的人,通常是白T恤牛仔裤,即使是休闲随便的衣服也被他穿得一丝不苟。她不大注意男生身上的品牌,不过绝对看不出他浑身上下有一点点廉价的影子。这时候的肖景辰却不大一样,只见他穿着皱巴巴的T恤短裤,脚底踩着噼噼叭叭的拖鞋,在烟雾缭绕的烧烤架上夹了一盘子烤串送去客人桌边,放下盘子还在油到发黑的围裙上抹了抹手,不经意间抬眼,隔着阵阵油烟,看见马路对面目瞪口呆的她。

后来她走过去找了张桌子坐下,肖景辰过来招呼她,微微笑说:“要不我替你去后面找个地方?这里油烟太大。”

她强自镇定地回答:“不用,这儿挺好,坐在街边上凉快。”

胖子烤串生意兴隆,店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她坐的这一桌大概是临时搭出来的,油腻腻的塑料桌子配似乎一坐就塌的小方凳。她好奇地看了看挂在墙上的菜单,价格不出所料十分亲民。店里似乎只有肖景辰一个服务员,因此他跑前跑后一刻也不得闲。一直等到将近午夜客人才稀少下来,肖景辰才有空到她的桌边来坐了一会儿。

油腻腻的烧烤不是她通常会吃的东西,但她觉得干坐着不好意思,点了一大堆东西摊在桌子上。肖景辰坐下来,默默扫视了一眼她根本没动过的食物,也没说什么。她好奇地问:“你怎么会在这儿打工?”

他淡淡回答:“我舅舅就住在附近,认识这里老板。我找兼职,舅舅就把我介绍到这里来。这家店生意好,老板又照顾我,工资不错。”

她觉得不可理解:“可是要做到这么晚,挺辛苦的。你们学校附近肯定有家教之类的兼职,也不用跑这么远,不是更好?”

他说:“那些我也做。这里开得晚,我晚上才来,不耽误上课和其他的兼职。”

原本他今晚要请她去的日料店可也不便宜。她完全没料到他要做这么多事,脱口而出问:“为什么要做那么多兼职?你父母难道不给你生活费吗?”

他抬头望着她笑了笑说:“给啊,但不是很够,他们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太好。”

他看她的目光,没来由地让她想到了曹思静,就是她高中毕业之后找去曹思静家的那一天。那天曹思静把她送的所有东西都还给她,跟她说:“别假装我们是朋友,我们根本就不一样。”

肖景辰的工作一直到后半夜才结束。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已经是午夜,完了他还要收拾桌椅打扫卫生。她在一边无所事事颇是尴尬,找了把扫帚说:“我帮你吧。”他把扫帚抢回去,强行把她按在凳子上坐好,语气生硬地告诉她:“你坐这儿别动,等一会儿,我送你回学校。”

她一直等到他把卫生打扫完毕,去里面换了衣服。出来的时候他又变回了那个白T恤牛仔裤清清爽爽的男大学生。反倒是她,穿了一件MiuMiu去参加趴体,现在是一身烟熏火燎的烤肉味。

后来他送她回学校,两个人跑去地铁站一看,才想起来地铁早就没有了。她对他有一点愧疚,现在又增添了几分好奇,并不急着回去,正好她强迫自己吃了太多烤肉串,就提议随便散散步。

他们信步在夜里游荡,到了附近的小河旁。白天的红尘落尽,夜间的河边只有清风和拂柳。她为自己的大意道歉:“对不起,我放了你鸽子,你是不是很生气?”

他只轻声地回答:“也没有吧。”

曹思静曾经说她,因为什么都唾手可得,所以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不珍惜。她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是这样,特别委屈,这时候觉得必须要替自己辩解,指天发誓说:“真的,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这周太忙了,忽然就忙忘了。”

他嘴角一扬笑起来:“我有什么好生气的?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他说完这话停下来,目光调去远方的河面,片刻才继续说:“我从来没跟你说过我家里是什么样子。说实话,刚看见你出现的时候我心里一沉,想这下完了,被你发现了,可后来又觉得如释重负,终于被你发现了,以后也不必再装了。”

她耸耸肩表示无所谓。不就是打工,她没觉得他有义务向她报备。

他看她无所谓,反而沉默下来,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晚的月色很美,洒在死水微澜的河面上,仿佛来自异世空间。他们漫步在河边,越走越慢,却似乎一时间忽然找不出话来说。最后他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她:“这是本来打算今晚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她接过来借着月色一看,他递给她的是一个浅蓝色的盒子,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枚吊坠,钥匙的形状,中间镂空成花瓣的样子。这个牌子的首饰正好是她喜欢的,这一件她恰巧在店里见过,就叫“雏菊钥链”,价钱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对于肖景辰来说一定相当贵了。她连忙把盒子塞还给他:“太贵了,不太好吧,你还是去退了吧。”

他没接,一扬眉,忽然冷下脸来:“为什么不太好?每一分钱都是我打工挣来的,我愿意怎么花是我自己的事。”

她绝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连忙解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我没给你准备礼物,怎么好意思收你的东西。”

他抬眼看着她,月色里目光闪亮,神情又慢慢变得柔软,最后轻声说:“你来了就好,我很开心。”

她从来不觉得家庭背景会是什么阻碍,也不觉得追她必须要先“资质认证”。相反,那时候她是有一些感动的。有人为了和她在一起付出了那么大的努力,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那时候她刚满二十岁,喜欢化个烟熏妆过无拘无束的生活,以为自己很反叛,其实骨子里只是个渴望被爱的小孩,只要有人击破了她的外壳,里面基本毫无防御。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其实不过是一种荷尔蒙,有时候因为一朵花,或者一句话,触动了心里某根神经,你也许会忽然觉得这是个对味儿的人。而她这个人不轻易交付自己,但一旦交付,便有点奋不顾身的意思。那条雏菊项链她就一直珍而重之地贴身戴着,戴了两年多,一直戴到她和肖景辰分手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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