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雨墨。
我喜欢陶笛,这件事,从高一那年第一眼看见她,就已经确定了。
她像一束没道理撞进来的光,热烈、干净,一笑就能把我灰暗的日子照亮。
我从小父母不和,父母离婚后都去了国外只给我留了1栋房子,和每个月给我打一笔钱。
我习惯把情绪藏在心底,话少,人也闷。只有在她身边,我才敢真正放松一点。
她随口说过的话,我都悄悄记着。
豆浆不加糖,不吃香菜,怕黑,喜欢动漫,说以后想当作家。
这些细碎的小事,我比谁都清楚。
看到好看的本子、温柔的句子、适合她的小东西,我第一反应永远是:这个,陶笛会喜欢。
高二那年,她突然就消失了。
没有告别,没有消息。
我每天放学后,都固执地绕去学校后门,站在风里等很久。
风一吹,就想起那个没兑现的约定,想起她笑着说“说定了”。
后来这些年,我不敢走那条路,不敢看相似的背影,怕一眼错认成她。
她说想当作家,我便逼着自己去写不擅长的文字,以《肆青》的名字,一点点靠近她曾经向往的世界。
我辗转不同的城市,下意识在人群里寻找那双眼睛。
第六年的冬天,我几乎要放弃等待时,一转头,就撞上了那张熟悉的脸。
那一刻,我连呼吸都不敢太重,怕一开口,她就又不见了。
庆幸的是,这一次,她没有再消失。
她告诉我当年不告而别的原因,我心里又酸又涩,只剩心疼。
我们重新靠近,慢慢走到一起。
日子平淡,却安稳得让我觉得不真实。我偷偷买了戒指,计划着在海边,给她一个属于我们的未来。
可我永远忘不了,上一世,她死在我面前。
车玻璃划破她的脸,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摸着我的脸颊,轻声说:“好好活下去。”
那双手垂下去的那一刻,我整个世界都塌了。
在我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那个自称系统的声音出现了。
它说,可以重来一次,陶笛可以活下来。
代价是,我替她死,并且,在我离开的那一刻,她会彻底忘记关于我的一切。
我没有半分犹豫。
只要她能平安活着,忘了我,没关系。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不要让她看见我太狼狈的样子。
于是,我回到了和她谈合作的那一天。
这一世,我小心翼翼靠近,默默照顾,一遍遍告诉她世界很美好。
我对她表白了一次又一次。
第一百次的时候,我看着她哭,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一次,换我来护你到最后。
陶笛,你要好好活着。
带着我没能活完的那份,一起认真、明亮、平安地活下去。
就算你不记得我,也没关系。
我爱你,从始至终,都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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