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chapter68

林招妹有些恋恋不舍地走到门口,一步三回头,忽然,他站直了,“你说你姓沈就姓沈啊?我们学校姓沈的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是哪个沈啊?还有,我们小安安还是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我凭什么把她交给你?”

他仔细盯着沈世稷,试图在他脸上找到说谎的表情,可惜什么都没有。

沈世稷泰然自若,含笑着说道:“家父沈渐钟,前些日子校庆的时候在学校放了巨幅照片。”

林招妹彻底傻了,他看向雒挽安,想看到雒挽安惊慌失措的表情,但雒挽安的视线完全停留在沈世稷身上,压根不理他这个穷小子。

女人,呵,女人。

林招妹彻底失望,“谢谢你恩人,再见。”

他翻给了雒挽安一个大大的白眼。

于是病房里只有雒挽安和沈世稷。

等到关门声一响,雒挽安有些不合时宜问出一个问题:“我们之前见过吗?对不起,不是想要套近乎的意思,我很感谢今天你出现在繁城,但是我真的好像见过你。”

雒挽安摸着自己的脑袋,里面有什么在一点一点蚕食着,很不舒服,她仿佛失去了很多记忆,又仿佛没有,“在哪里见过你呢?我是青小人,盛化市下属的一个县城,你去过那里吗?”

男生摇摇头,“没去过。”

雒挽安有些失望,但对于这个男生她有着明显的好感,说不出来的想要靠近。

只是对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就坐他的车回去有些不安全,本着不麻烦以及安全的原则,雒挽安坚持要打车。

沈世稷倚靠在他的婴儿蓝跑车旁边,长腿一伸,“刚才你和林招妹坐车的时候,即便是没有意识,不还是安全送到医院了吗?现在和过去又有什么区别?”

“但,还是给你添麻烦了。”

“怎么会呢,我也回学校,只是顺路而已。”沈世稷说道。

男生表现地过于温和,明亮纯净的眸子盯着她看,温和地像是一汪春水。

车厢里也弥漫着淡淡的雪松味道,这种味道像是到了某种温暖舒适的环境,雒挽安全身的基因都在表达着喜欢。

好像,好像如果,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出现时一定有什么在冥冥之中预示。

那他是吗?

“你刚才给林招妹叫车的时候说是顺风车是什么意思吗?顺风耳那种吗?”雒挽安问道。

“大概是吧,这种说法也许在未来会很流行,比如千里眼顺风耳,将来都会变成现实,即使现在做不到,可我相信总有一天可以的。”

“我第一次听到学艺术的这样说,不过理论上来讲,只有冲破黑洞的限制,才能超越时间,而无数个黑洞的集合就会形成虫洞,虫洞是不规则的,怎么可能抵达既定的目的地?”

提起学术知识,雒挽安就不困了,她继续说道:“就比如说,一只老鼠钻进了一个魔方体里面,而随着魔方体的转动,就算它每一次从同样的小方块出来,也不是同样的方块。”

“那是谁在转动魔方体呢?”

“时间、空间、微弱的气流都会决定魔方体的转动。”雒挽安想了想,说道。

“嗯,听起来真的难。”沈世稷说道。

他的侧颜很好看,不同于雒挽安接触的学校里的纨绔子弟,他的感觉儒雅随和,等红绿灯的时候,微微偏过头和她说话,说话的时候带着微微的鼻音,声音清冽。

“对啊,所以学术上这种能够抵达同一地点的实验成功率微乎其微,不过我们实验室还在努力,总有一天会成功的,不过应该在很久很久的未来。”雒挽安说道。

说话间,车已经拐进了学校里,雒挽安低头,看到沈世稷正盯着她的脸看,目光没有焦距,仿佛失了神,“怎么了?”

“啊,没什么……”

男生这才回过神,“我送你上楼吧。”

“不用,我可以。”雒挽安打开车门,自然收获了很多同学的侧目,她有些不好意思,“今天谢谢你。”

“如果可以,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啊,好的。”

雒挽安拿出纸笔写了电话,余光看到他专注的目光,心里有了微妙的麻酥酥的感觉,递过纸的时候,指尖触碰,宛如过电。

他的呼吸纠缠了她,她陷在他的温和里无法自拔。

“诶呦喂,诶呦喂,你该不会是恋爱了吧。”

林招妹姗姗来迟,看到自己站在宿舍楼下的雒挽安,“魂不守舍的,怎么了,被富家子弟的虚伪欺骗了?”

“你别瞎说,他和他们不一样。”

“我都没说谁,你知道我说谁?”林招妹一脸吃瓜的表情,“沈世稷接近你一定是另有所图,你想想啊,沈家想要什么样的女孩子没有,他为什么对你这么与众不同。”

“他还救了我们呢,你现在就忘了你的恩人了?”

“那是他也出现在皇明寺。”林招妹一脸正直。

“所以,我觉得是缘分。”雒挽安说道。

“哦,那祝你幸福。”林招妹翘着兰花指,“一会吃什么?”

“食堂三楼的西餐,我请客。”雒挽安勾着他的肩膀,“不过我也不是傻子,他们那个圈子和我们不同,我再想想。”

雒挽安好像之前没有发现过沈世稷,但自从知道他之后,就经常在学校里看到他的身影,他像是一阵风,带着一股追求艺术的风雅吹进了雒挽安心里。

他背着画板,穿梭在各大画展之中,白色的衬衫没有颜料的侵袭,他看到她的时候,会骄傲地和她打招呼,之后问她要不要去吃饭。

在拒绝了三次之后,雒挽安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两个人约在了一个中餐厅,京华西苑,很雅致的四合院,里面只有几桌,抬头能看到飞扬的屋檐。

院子里假山嶙峋,流水潺潺,倒是让人忘了京华的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仿佛到了桃花源。

沈世稷和雒挽安两个人并肩走着,在穿着旗袍的侍者的引领下穿过假山、流水,到了一处雕花窗棂的坐席前。

沈世稷给她拉开椅子,“今天你穿的好漂亮。”

雒挽安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很简单的设计,是杜春花亲手给她做的。

“谢谢,这是我妈妈给我做的。”

“你的妈妈真的很好。”沈世稷说道。

“当然了,我时常因为生在这样的家庭而感到幸福,虽然比不上你们沈家。”雒挽安加了后半句。

“我很羡慕你,挽安,是真的,我在沈家生活,但我没有觉得优越,反而觉得我能有更靠近你的能力。”

“靠近?”

“嗯,我想靠近你,了解你,不单是因为我们在皇明寺相遇,也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似曾相识,如果有命运,那我相信,是命运牵引我们走到了一起,我想给你分享我的一切,我也想听你诉说你的故事,过去,现在,未来,那些没有我存在的日子,我都想弥补,你想给我这个机会吗?”

“我……不确定,我们之间相差的很大……”

“这是我的错,让你产生压力了。”

“没有,”雒挽安看着满桌的菜肴,耳边又传来古筝的余韵,“我想,我们可以试试。”

“真的吗?”

雒挽安好像看到了他眼里有泪光。

紧接着,传菜员传来了一束硕大的玫瑰和蛋糕。

“本来都是提前准备好的,但是,我好像对自己没有信心,那么,今天就是我们第一天了。”

沈世稷握住刀柄的手有些颤抖,他切下一块蛋糕,递给雒挽安,“那你今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

“嗯。”

雒挽安点头,还没来得及接过蛋糕,就被沈世稷握住了手,“那牵手可以吧?”

“嗯……”

沈世稷似乎想要拥抱,她甚至都做好了拥抱的准备。

可是没有,那种小心翼翼的神色,仿佛他面对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人。

于是两个人吃完饭在落日的余晖下牵手散步,天空红色灿烂,长安街人声沸腾,可雒挽安觉得只有他们两个人。

沈世稷的手指带着微凉的濡湿,浸润地和她的皮肤融合。

手指的神经近乎自私侵略地贪恋这片刻的温热。

汽车路过的时候,雒挽安一闪,有些跌跌撞撞地撞进了他的怀里。

沈世稷顺手揽住。

时间仿佛停滞了,沈世稷缓慢地双手捧住她的脸,颇有些虔诚地望向她的唇。

“可以吗?”

雒挽安闭上眼睛。

一触即分,和想象中的一样,温软的惊人。

两个人对视,雒挽安长睫闪动,她仰头看到他的眸子微闪,在暗黄色路灯的掩映下,身后是红墙绿瓦。

雒挽安没控制住,看着他鼻梁上的红痣,亲了上去。

随后两个人抱在一起,胸腔贴着胸腔,心脏带动着心脏,肌肤温热,他的呼吸摧毁着她最后一丝理智。

“我喜欢你。”雒挽安埋在他的怀抱里。

“我爱你。”男生的声音带着颤抖。

落日沉入大地,淹没在黑夜的初||潮中,高楼林立,华灯初上,红墙绿瓦变成紫禁城,初秋微寒,风动不止。

不是风动,是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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