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饥荒3分开

这人很公正,相处起来很舒服。

程子露感觉到,对方是个老手,很可能经历了不止一个世界,但是对方态度平和,并没有用一种高高在上轻蔑的态度看待她,反而对她很慎重。

程子露说自己能找盐,方希愣了一下,很快接受了这件事:“如果你能带我找到盐,那我可以多给你两只兔子。最近猎物确实很少,我的存量也不多。”

“我哥哥曾经教过我野外生存的一点小技巧,比如哪些水果有毒,哪些能吃,哪些植物下边会有水。”程子露的眼神在周围寻找着什么,“有一种叶片成矩形的,红紫色的低矮草木,时长和尖刺灌木长在一起,就是这种。”

她拿着石块向植物底下开始挖,见状方希赶紧帮忙。

忙了很久,消耗了她们一半的体力,植物的根茎才露出了自己硕大的影子,在下边,是一滩水。

“这水能喝吗?”方希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淡水也是很珍贵的资源。

“建议你不要喝。”程子露用紫色叶片把水取了出来,把兔子腿放在水里赚了几圈,“这水里的氯化钠成分非常高,这种植物的生长需要大量的盐碱环境,它们会逐步改造自己周围的土壤。我们现在先烤兔子,剩下的咸水流着明天晒干,自然就成为了盐粒。”

兔子很肥,烤到一定的火候,滋啦冒油,香气扑鼻。

方希感动地快哭了,这些天以来她只能吃完全没有味道的兔子,今天却吃上了咸香可口的兔子肉,让她激动地几乎落泪。

“兔兔那么可爱,当然要吃光光啊。”程子露吃得满嘴流油,非常享受。

听了她的话,方希噗嗤一声笑了,这笑声让她们彼此间的隔阂更加小了。

方希这才开始自我介绍:“我叫方希。我觉得你人很好,但是身为新手,希望你以后对别人还是多存一点戒心,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言而无信。”

“但你是个言而有信的人。”程子露笑得狡黠,“我叫程子露,的确是个新手。”

“其实我们合作下去应该也很方便,但是抱歉。”方希率先开口,“我这个人一向喜欢当独行侠,但是如果以后有缘分再见面我会帮你一次。你不仅和我进行交换,还教会了一项新技能,最关键的是我让感受到了与人相处的快乐。在你之前,我已经十几天没跟说过话了。”

“那你岂不是快通关了?”时间越久饥饿值上升越快,方希果然是个高手。

“我还需要苟12天,后几天的难度呈几何难度升级,我未必能挺过去。”方希的自我认知十分清醒,“所以我也不想拖累你,你刚来,还有很多种选择。沼泽里的野猪很危险,不要靠近它们,到青木镇去,用足够的黄金可以跟地精交换居住的地方和食物,也可以查找饥荒末日的线索,我听说找到线索的人可以走快速通关路径,那是另外一种游戏方式。”

懂了,原来游戏一开始就给了玩家两个选择。

如果你很有胆子,就可以选择奖励更丰厚的游戏奖励和S级的游戏评分,更高的评分代表更多的经验值和能力的大幅度提升。但是对于另一种比较咸鱼的玩家,也可以凭借自己的生存技能一直苟,一直苟,苟到时间结束登出游戏。

方希能力很强,但是性格原因让她不想和其他人打交道,她注定只能选择第二种方式。

程子露想的却是,怎么有意思怎么来,她不像是来参加末日游戏的,反而像是个来搞事情的。

第二天一早,程子露醒来时,方希已经走了。

她竟然把昨天咸水晒好的盐粒都留了下来,她留下来的信说,感谢程子露教会了她这个寻找盐粒的技能,她准备自己碰碰运气,并不想占她的便宜。另外她还提醒程子露即使使用香皂增加清洁度,不然容易在穿越沼泽前得病。

程子露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背包:压缩饼干只剩两块、纯净水四瓶、两个兔肉、一包盐粒、简易帐篷、砍刀一把、香皂四个、指北针一个、地图一张,还有一张不占地方的黑色卡片。

不由叹了口气,背包里的空间很快就要满了。

方希不愿意去更远的地方探索是正确的的,她在自己熟悉的场地里,可以把物资找地方藏起来,一旦要靠有限的背包空间到处探索,如何解决空间不够才是目前难度最大的挑战。

如果不找到交易的地方,日用品也会很快没有。

她继续向前探索,终于在日落时分,看到了沼泽的影子。

荒草下都是缓缓渗透的泥浆,沼泽果然有很多危险,巨大的蟒蛇倒挂在一旁漆黑歪斜的小树上。

黑夜中,程子露并不敢继续探索下去,准备再沼泽周围先观察一下。

夜半时分,她听到了呼噜呼噜的声音,本来就不敢睡的太熟,她立刻起身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盯着小森林里缓缓移动的绿色光芒。

那竟然是个站立行走的怪物,巨大的獠牙和鬃毛像极了电视里的野猪。这时她才猛然想起来,或许蒋世成和方希说的野猪,指的就不是野兽,而是像地精一样的某种智慧生物。

果然,她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些野猪虽然独来独往,但是林子里出现了很多到绿光,它们住在四方的小木屋里,甚至还会给你建造房子。

这种密度的野猪,自己根本不可能穿过沼泽,这么离开却有不甘心,程子露纠结地思索着解决办法。

在沼泽边缘徘徊了几天,期间她自己用草绳编了几个陷阱,顺便抓抓兔子,但是始终不敢靠近那些非人生物。

大约是用草团子做的诱饵比较吸引兔子,当她在饥荒末日里生存第六天时,终于抓到了自己的第一个猎物,一只灰色的肥兔子。

“兔兔那么可爱,必须要被吃干净。”就在她准备去收战利品的时候,变故忽然出现了。

三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他们手里都拿着巨大的砍刀,三个人颧骨很高,眼睛几乎变成了青色,看起来有些像野人,大约都是饿的。

他们自然而然抓起了兔子就要往外走。

“你们在干什么,那是我的猎物。”程子露自然不肯吃这个亏,“把兔子还给我。”

三个男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竟然哈哈大笑起来:“看她脸上还肉嘟嘟的,一看就是没饿过。我们管你是谁的兔子,是我们看到的东西就是我们的。”

竟然真的有明目张胆的抢劫,因为对方人多势众并且看自己是个小姑娘好欺负吗?

手里的黑卡开始变得滚烫,程子露心头忽然一亮,按住了因为愤怒而躁动的于泽,对三个人开口:“这么说,你们是想抢我的猎物了?”

“你凭什么说这个猎物是你的啊?上面写了你的名字?你叫它一声你看它答应你吗?”三人中最尖嘴猴腮那个满不在乎地甩着昏迷的兔子,“哦,原来我们不仅落了一直兔子在地上,我们还落了一个陷阱啊,一起都带走。”

另一个男人还狠狠推了程子露一下,三人扬长而去。

他们不仅抢走了她的猎物,还把她的陷阱带走了。因为程子露提前把背包藏了起来,他们并没有抢走她的背包。

“为什么不让我去教训他们?”于泽的声音忽然浮现在程子露的脑海里,“我打的赢他们,让我帮你收拾他们吧。”

程子露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不,我留着他们还有别的用处。”

“他们抢走了你做了三个小时的陷阱和等了一个下午的兔子,很肥的兔子。”于泽强调。

“他们三个看起来动手能力就不行,如果早能抓到猎物也不用现在出来打劫。”程子露冷静地分析着,“他们之所以只抢走了东西没有伤害我,就是为了以后继续抢我的东西,这种不劳而获的甜头一旦吃过一次就很难停下来。”

于泽好像又明白了什么,觉的程子露真是个计谋天才:“我懂了,你是要利用人性的弱点,他们的贪念。”

游戏第九天,程子露一大早就开始设置陷阱捕猎,勤勤恳恳忙忙碌碌。

她身后不远处紧紧跟着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是之前抢劫她的三人团伙。

说是团伙,其实他们三个人不过是临时组队,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情谊,完全是因为自己无法独立在森林里生活才组合到了一起,一点点利益就容易让他们分赃不均,程子露那只兔子就险些让他们打了起来。

吃完兔子自己试着抓了几次,连个毛都没有得到,他们果然又打起了程子露的主意。

尖嘴猴腮自认为计谋过人,是三人组里的老大,可以发号施令了,他高兴地开口:“兄弟们,这小丫头忙活了一上午,都没想到其实是在给咱们准备食物,等到猎物出现了,我们三个继续出其不意抢走她的东西,这次一定要把她弄哭,让她哇哇大哭。”

“她万一生气了再不抓兔子了咋办呢?”老二本来是个胖子,饿了这些天都已经饿瘦了。

“怎么可能,她再生气她自己不也得吃饭吗?”老三长得像个猴子,外号狒狒,“只要她也会饿,我们就永远有吃的。”

日更,每天早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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