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华星高级会所。
沈骛伤愈出院,车队经理谭文轩做东,邀请大家来会所小聚。
作为聚会的主角,沈骛却兴致缺缺,游离在热闹的氛围之外。
“小沈啊,舒小姐正在做模特工作,也是你的粉丝。”谭文轩热情洋溢,为一名漂亮女人牵线,“她说什么都要跟过来,我实在拦不住。”
沈骛恹恹地捏起面前的酒瓶,白皙手背青筋脉络明显,薄薄的眼皮耷拉着。
半晌,他冷不丁开口:“我结婚了,谭哥。”
包间内寂静了三秒。
“你这借口也太烂了。”谭文轩喝了不少酒,摆出一副“你看我信吗”的表情。
在场其他人也纷纷笑开,舒小姐比较腼腆,捂着嘴,纤薄的肩头轻颤。
沈骛无奈在沙发上摊开过长的身躯,窝在黑色的皮夹克里。他神色倦懒,可那双灯光下忽明忽暗的桃花眼仍旧潋滟,无端招人。
舒小姐换到他身边坐下,微微前倾身体递上手机:“能不能加个微信?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的每场比赛我都有看,特别帅。”
沈骛垂眸,桃花眼藏进深邃的阴影里,亮得发光的雪白鼻尖上有一颗浅褐色的小痣,很是吸附视线。
舒小姐看得仔细,可惜观察的时间转瞬即逝。沈骛接过手机,指尖碰了一下屏幕便还回去。
舒小姐微皱起眉:“W……是什么意思?”
“密码。”沈骛轻笑,“你猜。”
向子旭坐在长椅另一头,不料沈骛会突然提起已婚的事,慢了几拍过来附和道:“舒小姐,骛哥真结婚了……”
“你是沈哥的助理,我不信你。”舒小姐一笑,“什么人能配得上我们沈哥啊?得有当红女星那么漂亮才行吧。”
向子旭:“……”
还真是。
舒小姐却只是随口玩笑,盯着自己的手机喃喃:“W是骛的意思吧,这我知道。但一个字母也太少了,就孟淮之那个W纹身,他几千万粉丝扒了几年,都没扒出来有什么别的意思。你只给我一个字母,我怎么猜呀!”
舒小姐是个聪明人,看出沈骛不愿意给联系方式,仍想再争取争取,嘴上说着话,身子则越靠越近,嗓音绵软。
“你再给我一点提示吧,好不好?”
沈骛霍地往前,和身侧靠近的女人错开,不着痕迹岔走话题:“我有点头晕。”
“我看你喝了不少,是不是醉了?还有没有别的地方难受?”舒小姐十分殷勤。
“我酒品不太好,喝多了六亲不认,还可能会动手。”沈骛不怎么给面子。
在场众人中,向子旭是唯一一个知道沈骛隐婚且亲眼见过“嫂子”的。嫂子再狠心那也是亲嫂子,何况,说句不好听的,嫂子的颜值可要高多了。
他顺着沈骛的借口往下说:“骛哥,那我送你回去?”
“不用。”沈骛摆手拒绝,“我自己打车回去。”
沈骛成功从包间脱身,却没急着走,独自待在走廊尽头的黑暗角落里。
而他走了没两分钟,包间里果不其然有人追出来,或许是想送他,或许是想继续为他牵线搭桥。
他目送注定将一无所获的几人远去,倚着墙,悠闲刷起了手机,想看看刚回国的孟淮之又能闹出什么新闻。
不经意的余光里,前方闪出一道熟悉的人影,恰好与手机屏幕里的人对上了。
他微微一怔,忙直起懒散的背。
孟淮之今天穿了黑色冲锋衣,额前的碎发被棒球帽檐压塌,略显凌乱,挺括的黑色口罩勾勒出流畅的脸部线条。
“孟淮之。”
沈骛先出声喊人,声线仿佛浸润了酒液,略有些鼻音。
语毕,他方才张望四周,确认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落下,也没有激起分毫波澜。
自从孟淮之出道以后,他们就很少在外边见面了,就算偶然遇见,鲜少能有这种安静交谈的时刻。
孟淮之走过来问:“你怎么在这儿?”
“车队聚餐。”
“我来见一个制作人,刚结束。”
“包间里有好几个人抽烟、喝酒,沾了我一身味儿。”眼见孟淮之越走越近,沈骛鬼使神差解释了句。
“嗯。”孟淮之并无异议,没闻到他身上那些厌恶的烟酒味似的,又提议道,“回去?我送你。”
“好。”
他们两人的对话总是如此简洁。就如三年前的协议,三两下便敲定了足以影响终生的大事。
临出门前,孟淮之的声音毫无征兆地响起:“那香水呢?”
“香水?”
沈骛迟钝地抬起袖子,鼻子贴上去深深吸了几口气,嗅到一丝几不可察的甜腻香水味。
应该来自那个搭讪的舒小姐。
又一次鬼使神差的,他暧昧不清道:“噢。聚会里有个女孩儿,挺漂亮的。”
孟淮之没想太多,在心里生硬地重复:漂亮女孩儿。
两人前后脚踏出会所大门,孟淮之还未开口,陡然刹住脚步,随后擒住沈骛的胳膊,将他拖进一旁的小巷。
沈骛愣了愣。
门外沉谧的夜色中,数道白光闪过。
他很快意识到:有狗仔。
他不是娱乐圈中人,反应不如孟淮之敏锐,但脑中存有整本小说的剧情。
各大会所、酒吧以及男主的私宅,都是小说里的经典场所,只要男主和旁人同时出没,必遭偷拍。
小说里时常发生这种事:
男主心知恋情曝光会给主角受带去麻烦,每每两人在外边遇到狗仔,男主都会男友力爆棚地将主角受圈进怀里,将自己的帽子扣到他头上,展露出强硬的维护姿态。
但沈骛只是一个炮灰前夫哥,这种浪漫的小说剧情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而且,他和男主体量差不多,谁也没法完全圈住谁,欲盖反而弥彰。
小巷入口十分狭窄,两人躲在里边面面相觑。
眼下的情况有些难办。
孟淮之想了想,取下头上的棒球帽,不由分说扣到沈骛头上:“你戴着。”
沈骛一时怔然,想起孟淮之的粉丝曾说他有洁癖,从来不收粉丝个人送的礼物,捧花则会直接交给助理,绝不经过他自己的手。
可以沈骛对孟淮之的了解,料想他不收礼物,大概率是因为他本就无欲无求,也是希望粉丝专注于作品,不要额外破费。
洁癖反正是没看出来。
沈骛轻轻压了压帽檐,碎发半掩住漂亮的眼睛。
孟淮之近距离对着这张戴上了帽子,仍旧过分招摇的脸,沉默思索。
他翻了翻冲锋衣口袋,幸运地找出一个新口罩,然后对着鼻尖上那颗淡色的小痣,盖了下去。
沈骛正愣着神,孟淮之又摘下了自己脸上的口罩。他的面容失去口罩和帽子的遮挡,完全展露在沈骛面前。
还是那副冷冷清清的模样,语气都不带多少情绪:“我先出去,你过会儿再走。”
“……你现在出去不会被拍吗?”
“他们等不到我不会走。”
“那你不戴帽子,也不戴口罩?”
“嗯,替你挡枪。”
见孟淮之一本正经地开玩笑,沈骛神色略松,唇角扬起,眼底也染上笑意。
本就明艳的桃花眼霎时灿若星辰,熠熠生光。
“顶流替我挡枪,这也太荣幸了吧。”
孟淮之不厌其烦地重复:“你过会儿再走。”
沈骛懒洋洋:“噢。”
“至少过十分钟。等我开车走了,你再走。”
“好。”
像是叮嘱不懂事的弟弟,一遍又一遍,孟淮之交代完毕,似乎仍不太放心,离开的背影带着两分迟疑。
等到彻底走出昏暗的巷口,漆黑的身影加快脚步,坦然走到橙黄路灯下。冲锋衣松垮的兜帽挂在颈后,衬着上方一节白皙的颈。
孟淮之毫不遮掩,大大方方地出现在狗仔面前,上了路边的一辆车。
晚上八点,漫长的夜刚刚开始。孟淮之向来绯闻缠身,狗仔们自然对他晚上的去向分外好奇,却又担心,跟上去只会空手而归。
孟淮之在国外的三年,狗仔白天跟,夜晚跟,堪称形影不离。可他白天出门往往是去工作,去录音棚或是去拍摄,晚上则是结束工作返回单身公寓,连外出聚餐都少得可怜。
沈骛遥望着那辆远去的车,确认犹犹豫豫的狗仔全部被引走。
他把头上的棒球帽戴稳,再压了压脸上的口罩。
棒球帽和口罩都不带有任何别样的气息,如同孟淮之的车,干干净净。
上次坐他的车回家,近一小时的漫长车程,但在那密闭的车里,一分一毫的汽油味、皮革味或车载香薰味,都几不可闻。
也如他的人。
气质清冷,性子冷清,他是家喻户晓的顶流,却从不会被外界的纷繁扰攘所影响。所有复杂万千、跌宕起伏的情绪,从不会在他的如止水的心里激起一星半点涟漪。
沈骛未曾见过第二个像孟淮之一样的人。
小小的少年只觉他是天上的神祇,不可接近,不可触摸。神自然不通情爱,可现在想来,原来,他只是还没有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不奇怪孟淮之为什么如此特别,因为他是小说男主,不切实际、不接地气,这才正常。
而且孟淮之可是堂堂晋江男主,天塌下来了也不可能做0。
在这个遍地飘0的世界,两个绝无仅有的纯1居然能好巧不巧地撞到一块儿。
沈骛轻叹口气,出门。
命中注定,他就该好好地当一个称职的助攻前夫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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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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