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各自回房。
我啃着蹄髈,躺在床上发呆。
顾景云从小就是书呆子,成日只喜欢看书。可能是书看多了,说话做事总带着股横秋老气。
是以,同龄人没有能与他玩到一起的。
我同他未相熟前,他总是独来独往,是个存在感很低的小孩。
某日午后,我拎着钓竿刚在河边坐定,屁股还没坐热,就听河里传来落水呼救的声音。
一番折腾后,岸上多了两只落汤鸡。
「多谢恩人,书上说救命之恩当以身相报。」小景云捏着**的衣角,小脸泛红,声若蚊吟。
我甩甩滴水的头发,压根没听清他说了什么,「不必客气,你不会水,干嘛往河里去?」
「书被风吹水里了。」
「这样啊,下次小心点,走啦,我要回去换衣服了。」说着,我蹦蹦跳跳往家跑。
那之后,我的屁股后头就多了个小尾巴。
这“尾巴”一黏,就是十几年的少年光阴。
我一直以为,与他成婚生子、执手一生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没曾想……
唉,心中郁结,我躺在床上毫无睡意。
摸摸肚子,决定去寻些美食来安慰受伤的心灵。
摸黑跨进火房,却见里头有个熟悉的身影。
「夜华?」我小声开口。
「女娃,吾就知你会来。」夜华一脸得意,「东西都帮你备好了。」
我看着面前一字排开的食材,无语凝噎。
得,谁叫之前答应人家的。
挽起袖子,我认命地忙活起来,惆怅之情倒是被冲淡许多。
我与夜华相对而坐,中间摆着一大盘爆炒田螺和几道小菜。
「唉。」放下酒杯,我嚼着螺肉,轻叹一声。
「你当真喜欢那小子?」
夜华的长嘴嗦田螺不方便,他抬翅拔下我束发的细簪,权当牙签使。
长发披散下来,我却无心整理,心神都被他的问题牵走了。
顾景云长的好看,人又温柔,还特别照顾我。
我想不出不喜欢的道理来。
「喜欢啊。」想到这里,我理所当然地说,「我认识的人里,数他长得最好看又对我最好。」
夜华闻言,面色奇怪,「女娃,对你好和你喜欢,可不是一回事。」
「我没名字吗?女娃女娃的,烦死了!」我突然恼怒起来,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我叫张清清!」
「得得,吾知道。」夜华悻悻。
我瞪他,心中却更乱。
就在这时,心口猛地一抽,我惨叫一声跪倒在地。
「女,张清清!」夜华忙将我扶起,见我捂着胸口,了然,「是封印之力。」
他探头过来,抵上我前额,莹白光华浮现。
「为了口吃食,吾真是亏大了。」
我正受着万箭穿心的苦楚,汹涌的疼痛让我意识开始模糊。
突然,我感到有暖意游走四肢百骸,痛苦稍缓,身上一轻,脑袋的晕眩却更甚,摇摇晃晃栽倒下去。
跟着,便落入了一个软绵绵的温暖怀抱。
「娘……」
满腹委屈突然爆发,我嘤咛出声,跟着头一歪,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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