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千菲儿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研制出底火,用于步枪和机枪的大量使用。maixi9
现在,电底火已经研制完毕,这些天就好好琢磨一下,先把机枪做出来好了。
千菲儿心里这样想着。
机枪,蓝星最常见、最通用的火力压制武器,最着名的当然要属“希特勒的撕布机”。
这种恐怖的机枪每分钟射速高达一千二百到一千五百发,在那个年代是所有盟军士兵的噩梦。
据当时的老兵回忆,只要德军士兵一开枪,就算是单纯的点射,撕布机也会在一瞬间发射出十五发以上的弹药,只要身上稍有疼痛,就意味着身上同时中弹十五发以上。
这样可怕的中弹率,令盟军士兵只要一被打中,生还率基本无限靠近于零。
在着名的诺曼底登陆战役中,就有德军机枪手一天之内击毙二千名盟军士兵的恐怖记录,相当于直接射杀了一个团还多!
据悉,那名德军机枪手还不是被盟军射杀,而是因为弹药消耗殆尽,才不得不从地堡中走出,向盟军投降。
兵工坊内,千菲儿一边思索着机枪的撞针连续自动运动,还有绞齿带动弹链的原理,一边走出作坊。
出了作坊,千菲儿打开遮阳伞,撑着伞来到自己的汽车前。
一个亲兵快速动作,飞快的把车衣拿开,以便让千菲儿可以直接进入车内。
千菲儿打开车门,正准备进入,忽然,车内一股滚烫的热气直扑她门面,那闷热的空气,烫的她脸上直冒香汗,连发丝都粘在脸上。
还是太烫了呀!
千菲儿感叹。
现在是夏天,汽车只要稍微停在阳光下一段时间,车内空气就会滚烫提高到一个可怕的程度,就算是超过六十度,也毫不过分。
蓝星就经常有冒失家长把孩子遗忘车内,最后孩子闷热致死的新闻。
千菲儿稍微退后,转头向一个亲兵。
“快,去兵工坊叫一个冰系魂师出来。”
对付车内高温,水已经不管用了,必须要让魂师出马才行。
千菲儿面前,那亲兵恭敬回了一声“是!”,接着转身,小跑进兵工坊。
过了片刻,那士兵重新跑回,身后还带着一个身穿无袖背心的男魂师。
魂师耳背紧紧贴着脑袋,鼻梁很高,鼻子很长,鼻孔很狭小。
这是高纬度寒冷地区出生人种的特征,因为环境关系,他们才会进化适应出这种外貌。
其中,小鼻孔可以减少身体中的热度随着呼气大量外流,鼻子不会被冰雪冻掉。
再者,狭长的鼻子在吸气时可以延长外边冷空气进入鼻中的时间,让空气可以在鼻腔停留较长时间加热后,才进入肺部,保证肺泡不被冻伤。
紧贴脑袋的耳背也有类似的作用,减少了水分蒸发的面积,同时让冷风不会尽量吹到耳朵,避免冻疮。
要不然,张成一副“招风耳”,在寒冷区域可是会被直接冻掉耳朵。
不过现在,这些适应冰雪天气的优秀特征因为天斗城夏天的问题令这位魂师苦不堪言。
狭小的鼻孔呼吸速度明显不够快,身体温度的大大升高除了令他全身是汗,呼吸也是大口大口喘气,必须时不时的张开口辅助呼吸。
他跟随着那名亲兵,快速来到千菲儿身边,随即释放武魂,施展自身魂力,朝车内放冷气。
冰寒的气体往四周扩散,千菲儿只感觉一阵凉爽,似乎精神都好了几分。
只不过,脚底板因为踩着地面,依然是闷热难耐,就好似踩在一堆炭火上。
千菲儿让那魂师继续,自己则是穿着凉鞋,走到不远处兵工坊的屋檐下。
一个亲兵快速搬来张凳子,给千菲儿坐下,另一名亲兵则是快速找来把扇子,用力往旁边千菲儿侧脸扇风。
还有名亲兵迅速从兵工坊走出,端着一杯凉水,里面居然还有冰块!
还真是服务周到!
千菲儿嘴角勾起一点幅度,接过冰水,喝了一点。
冰凉的水下肚,千菲儿只感觉身体内部一阵舒爽,忍不住的张口。
“哈……”
一团白气呼出,在空气中飘荡了一秒,消散。
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个魂师转身向千菲儿,恭敬的弯腰,鞠躬,行了一礼。
“女皇陛下,车辆已经降温完毕。”
千菲儿站起身,轻笑着点了点头。
“辛苦了。”
说罢,千菲儿纤纤玉手在手腕上的魂导器手镯上一抹,手里出现一个小布袋。
她随手拿起小布袋,往那冰系魂师的方向一扔。
“赏你的,拿去好好买点恢复性药物,恢复魂力吧。”
“谢陛下!”
那魂师大喜,接过布袋,喜滋滋的走了。
千菲儿一手撑着遮阳伞,缓步来到汽车前,收好伞,随后坐进车内。
她合下手刹,点着汽车火以后,挂上档,一脚踩油门,一脚轻踩离合,发动了汽车。
汽车尾部喷出带一点点黑的烟,车身轻轻晃动,紧接着,千菲儿手打方向盘,控制汽车倒退,同时转向,出了兵工坊的停车场。
开车到天斗城上,千菲儿驾驶汽车开过一段路,过了一会儿就回到了天斗皇宫。
她先是到御书房处理政务,到下午处理完,就在傍晚时分回到了雪琳宫。
刚一走进小院,她就轻咦了一声。
“咦?”
院落中,两颗桃树结的硕大桃果已经被采摘一空,上面的三四十个桃子全然不见了踪影。
被谁摘走了吗?
千菲儿柳眉微蹙,一边想,一边走过不大的前院。
走上台阶,雪琳宫正殿前厅的门已经打开,前厅之内,头上留着咖啡色单马尾的凌婕栩正和眉毛有点短粗的南宫焱有说有笑。
凌婕栩手里拿着一块切好的水蜜桃小块,递到南宫焱面前。
“啊……”凌婕栩示意南宫焱张开小嘴。
“啊……”南宫焱非常听话的张开。
随即,凌婕栩就把水蜜桃块塞进南宫焱张开的嘴巴之内。
南宫焱吃下,稍微一咬,水蜜桃满满的果香和甜蜜的滋味就在口腔中释放。
南宫焱内心无比满足,脸上满是开心的笑,还带着些许回味。
门口,千菲儿看到,心中恍然。
原来,是凌婕栩提前摘了桃子。
心里想着,千菲儿对着正殿内的众人轻笑了笑。
“各位,下午好。”
夏天天色暗的晚,虽然现在已经是六点多晚饭时间,但外面还是很明亮,橙黄色的阳光洒满大地,估计要等到七点半以后才会全黑。
正殿前厅,凌婕栩听到千菲儿的声音,转过头,慈祥和蔼的一笑。
“菲儿,下午好,我们正在等你用完餐,你快进来吧。”
一边说着,凌婕栩却主动起身,右手拿着一块切好的水蜜桃小块,递到千菲儿面前。
“菲儿,这是我下午摘得水蜜桃,尝尝看吧。”
“好。”
千菲儿轻笑着回应,娇艳欲滴的红唇轻启,把水蜜桃小块含进口中,因为距离较近,粉嫩的小舌还触碰到了凌婕栩的手指。
凌婕栩丝毫不以为意,等到千菲儿咬住水蜜桃抬起头时就把手放开。
接着,几人又说了几句,千菲儿坐到椅子上,就拍了拍手,示意侍女上菜。
侍女从门外走进,端进一大锅的汤,还有一盆米饭,还端上好些菜式。
一个肥嘟嘟的小孩从门外走进,开心的扑向千菲儿怀抱,口里喊着:“母后,抱抱。”
千菲儿笑着把小男孩抱起,抱到怀中。
这其实是侍女与雪夜所生儿子,并不是千菲儿生的,不过,这并不能阻挡千菲儿对他的喜爱。
是女性在生小孩前都会喜爱小孩子,这种母爱的天性,即便是千菲儿也不例外。
至于生完小孩后,大部分女性都会只喜爱自己的小孩,并且总喜欢吹嘘自己孩子多么聪明可爱,对别人家的孩子要么嫉妒要么不屑一顾。
当然了,后面这种情况现在还不会出现在千菲儿身上,她连怀孕都还没有。
餐桌上已经放满了各式菜肴,千菲儿用小碗盛了一碗汤,用陶瓷勺子舀着一勺汤,递到小男孩面前。
“来,雪梨,先喝汤哦。”
雪梨,千琳珏帮忙取的奇葩名字,直接借用了水果的名称,为此,千琳珏还得意洋洋,非常高傲的做出解释。
“雪梨多汁,谐音多智,足智多谋,内心雪白,寓意心地善良、冰雪聪明,本王取名字厉害吧?哇哈哈哈哈哈哈!”
千菲儿等人对这个名字都感到无语,但没想到的是,雪夜却对这个名字很喜欢,他哈哈大笑着承认了千琳珏取的名字,甚至还夸奖了千琳珏一番。
餐桌前,小雪梨坐在千菲儿大腿上,吧唧吧唧的喝着勺子里的汤。
另一头,取名的罪魁祸首千琳珏已经装了一碗饭,正在大口大口的扒饭。
他夹起一块蒸好的鸡肉,放入自己口中。
鸡肉蒸制,水分虽然有,但没有炖煮的那么多,因此香味更浓。
千琳珏咀嚼了几下,就把鸡肉吃下肚。
餐桌上,其他人都不怎么碰这份鸡肉,大家都比较倾向于炖煮的那一大锅老鸭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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