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逢春

他的指尖泛着春雨的湿意,点点沁寒透进她的肌骨。

苏之瑾刹那想逃,“我不想听!”

她知他定说不出好话。

可他偏偏握她小脸在手,不让她避,另一撑伞的手倾斜靠近,伞内瞬间逼仄,乌髹黑伞挡着外头的波涛汹涌,人流攒动。

唯他和她在天地的一隅之间。

陆时宴缓缓俯身,稍抬她的下颌,迫她与他对视,眸光熠熠,“柳编修说,恭贺。”

他看到她蹙了蹙眉,像被小针扎了下,许是疼的,可他想让她更疼,只有刀刀见血,才能让她忘记那人。

“柳编修还说,阿瑾顽劣,请小公爷婚后多担待。”

陆时宴笑笑,这句话倒是让他不痛快了,多亲密啊,明戳戳的暗示他是夺人所爱了。

可他见她眼底蓄起了泪,像把凿人的软刀子,明明不锋利,却凿得人心软,让他不忍往下说了。

他扬手松了她。

苏之瑾也失了力再追讨,陆时宴到底为何要娶她。

她心里其实是有答案的,无非是于他有好处,于国公府有好处罢了,总不至于是图她这个人。

她不想再问,问来问去,也逃不过她的婚姻,在他眼里不过是桩交易。

这让苏之瑾感到恶心。

待再回正堂,陆敬便和苏父苏母商议下财纳币事宜,程氏睇堂前两人面色古怪,苏之瑾失魂落魄,小公爷神情不虞,气氛窘异。

她觉出不对劲,这两人倒像是吵架了。

她探出点苗头,若是不相识,依着自家小女的性子,绝会尊礼,断然不会在人前讨伐,除非这两人早早认识了。

程氏暗把眼风扫,早间她听到赐婚,以为是弄错了,不应该是王家?可毕竟是与世家结亲,他们已占了大便宜,自然不好提出异议。

可眼下瞧这动静古怪,且那小公爷时不时把余光往阿瑾身上落,程氏这才笃定,赐婚圣旨,真是冲她家来的。

只不过阿瑾执拗,怕是心思还在宜哥儿那小子身上呢,都要做他人妇了,这哪能行?

程氏动动心思,眸光触到陆时宴衣衫,弯唇,“呦,小公爷半边袍湿了,这可了不得,春捂秋冻,可不要伤寒了,看身量同我家骧哥儿差不离.....”

她障扇冲苏之瑾笑笑,“阿瑾,你领小公爷去你二哥院里换套新衣,再带他在园子里到处逛逛,甭在这杵着了。”

周围明明有这许多可领路的婆子丫鬟,怎要指唤她去?苏之瑾抬眼,觑到母亲殷切切的笑意,不言而喻,寒毛立竖。

她匆匆转出正堂,在前边疾疾走着,他倒是老实,在后边不紧不慢地跟着。

因她走得急,被荡起的裙摆在陆时宴的眼底动弹,弧线一跳一跳,是生动的,是鲜活的,是肆意的,像是在这雨天被挑起的春和景明。

待转至苏骧的栖云居,她蓦然停步,搦转纤腰,气汹汹紧盯他,“我是不会同你成婚的。”

她的语气如刀刻,透着决意。

“官家下了圣旨,绝无收回之先例。”

陆时宴从裙摆挪了视线,剪手挑眉,气定神闲,“你想带着苏府几十口去撞南墙,我也不会管你。”

他就是吃准她舍不下这大家子,她恨得牙痒,这和强掳有何区别?

苏之瑾心肺致郁,旋裙辄进左暖阁,屋中丫鬟似是早早得令,倒是一个都未见踪影,好在她二哥平日里是个爱显摆的,一有新物就在她眼前晃,连置备了新衣也要在她耳边咕噜几句,她倒是知道衣服归拢在何处。

她有意让他难堪,从箱笼里挑了件藕粉色窄袖圆领袍递他,“喏,我二哥穿得花俏,惯来穿红戴绿,唯这件倒好些。”

少有男子着粉衫的,他倒是未拒,伸手接过。

俄延,见他还未动,苏之瑾颇有幸灾乐祸,“可是嫌了?我就这眼光,你要反悔这桩婚当来得及,总归官家能看在你们国公府的面上.....”

“不是。”

陆时宴截断了她的话,耳尖有点红,直直看她,“你想看着我换?”

这倒是苏之瑾疏忽了,她一心想取笑他,没留意到男女大防,闹得羞脸,忙陡得背过身,踅出罩屏外。

“不过,你方才那话倒有错处.....”声色从屋内传出,“官家是天下最大的面,哪还会看他人的面?”

陆时宴换好衣,懒懒欷靠在罩屏旁,“按律法,除非你我有一人失踪两年或暴毙,否则这桩婚悔不了。”

苏之瑾抬眼,正欲辩驳,瞧见他穿粉衫倒是让人眼前一亮,樱花雪,杏花风,丝毫未有艳俗之味,反倒清绝中透着贵气慵懒。

她蓦地想起年少时读过的诗文,“公子春衫桂水香,远冲飞雪过书堂。”

苏之瑾一时忘了要讲什么,只撇开了眼,往屋外廊庑下走。

早春窥、酥雨池塘。

在旁匆匆走过的婢子仆妇也把眼偷睇,无不惊艳,有胆大豪爽的婆子笑赞,“新姑爷俊俏咧。”

苏之瑾正斥莫要胡言,却被陆时宴截下,“你们家姑娘眼尖,她选的衫。”

倒是没了旁日的凛然冷漠,逗得婆子们喁喁暗笑。

她倒是意外他还会笑,他惯常是冷心冷肺模样,只是这笑,在她眼里,也带着几分讥讽意味。

闲散逛逛,苏府后园绿蔓青芜,荷钱叠叠,她本意兜转甩开他,却没想他脚步不快,跟得倒紧,绕了几圈,纵是苏之瑾意志如千锤百铁,百折不挠,腹中却不争气,先行偃旗息鼓,叫了屈。

也不怪她,一上晌都没垫点东西,还吃了满肚子的火气。

陆时宴泄出一丝笑,“饿了?”

苏之瑾没搭理他,他却反客为主,逮着个女使就先行起了姑爷的款,“摆台席,按照你家姑娘的喜好来。”

没能脱手,反倒一同用了食,他倒是不拘,也不知是不是真饿了,一样腊肉炒竹笋,一样盐渍香椿,一瓯玉米饼,配着两碗荠菜肉糜稀饭,也不是甚山珍,被陆时宴吃得津津有味。

“这椿芽倒是新鲜。”

惯是日常,毫无生疏,像是寻常夫妻早间的谈话,苏之瑾握着箸儿,浑个不适,欲快快吃完将其打发走。

可在旁布菜的莲杏儿却接上了陆时宴的话头,“头茬春,二茬绿,三茬四茬不是味。我们小姐嘴刁,香椿只吃芽头茬,春笋只吃南方临安县的。”

苏之瑾剔了她一眼,这妮子自从知道小公爷。不是上门讨债,而是来做女婿的,就一派欢天喜,银两藏好,喁喁囔囔在他面前当起了敞嘴行子,透了不少她的风。

偏那人还听得仔细,“这倒算不得挑嘴,吃饭认真罢了,国公府能养活。”

伺候的婆子妈妈们都哧哧发笑,连老爷夫人平日里都嫌姑娘挑食挑大了,这新姑爷是个能包容的主。

可要说陆时宴包容罢,倒也不完全见得。

待仆妇退去,余两人相对时,他搁下了碗,凝眉片刻,抬首问她,“既是嘴刁,怎会看上柳仲宜?”

陆时宴心里os:嘴刁应该看上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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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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