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17岁

我的好友。

我的挚交。

我的知己。

NTR爱好者。

影帝攻爱好者。

霸道总裁爱好者。

小妈文学爱好者。

嫂子文学爱好者。

ABO原教旨主义者。

因为故事完结了,情难自制地写了一些废话,写着就着就发现实在有点长,若嫌浪费时间烦请直接点击关闭,sorry啊各位大佬。

从前诸位跟我说,所有的猫都叫咪咪,所有基佬文里的影帝都应该姓陆。

「明星是什么?本质不过普通人类吧。」

我们一起讨论过,如果把他们所有光环摘下,那坏的地方像我像你,好的地方像你像我。

人人都应有资格有自信和闪闪发光的美丽人类在脑内心内现实中相恋……但更重要的是这故事,让她们快乐。

也许,这故事也令您快乐过?所以,另有什么被爱需要,也即管告知我,虽然未必能做到,虽然我其实就随便说说(唔好讲哩D咖x

就,先说说我故事吧。

“极灿烂时光,一去难再遇上一次。”

这故事是场现代爱情.事故,普通又浅显,我愿它似一段段褪色或鲜艳粤语残片。

小时候,看好多故事轻易就心动,转眼变大个女,那种心跳,难再重演。

这故事里,骗子与无赖有最普通名字,我喜欢他们像普通人的样子,逛街买衫,爱过笑过,也都曾泪流满面。

彦字是我取的,这个字意指才学和德行。当然,陆先生一样都没有,只是个脾气很大,好坏兼有的笨蛋。

宁也是我取的,因为他是得到日夜安宁,却四顾寂寥的一个。

就连秋平的名字都好普通,无非“千杯酒平日月,百诗度春秋。”

总觉得他们有好多缺点不是么?不太招人喜欢的地方很多,说谎欺瞒之处也不少,但好在我不用两个字定义任何人物,不乐于五百字文案坦白全部故事,更不喜欢纸面完美的人类,最不相信存在完美的人或物,就算他名字叫Leslie Cheung,我也从来不觉得他是完美那个。

我喜欢温柔的,有情的,暴虐的,无理的。

我喜欢掩盖一点,倾斜一点,感性一点。

就算所有细枝末节都是我在乱编乱讲,但其中人类的感情部分,我希望让人有点感觉是真的。

嘿,世间写故事的何止千千万个,成果无非文字排列组合,但其实我有一点不够坚实自信,觉得自己尚算会写故事的一个。

我的故事还不错,我本人也还不错,嗯,就都还算不错,不至最好,也不至最坏,就算别人都不喜欢,但我永远是我。

然后,说说我哥吧。

比起录制版本,其实这些年更多听他live,编曲少些岁月痕迹,有他还在错觉,令我记得勉强戒绝伤痛。

他挺好的,live尤其好,可爱傲娇温柔深情霸气侧漏,因爱他全数拥有。

他喜欢设计,喜欢亲力亲为,每一场热情展现他艺术修养与超前理念,曾遭恶言。

年纪一天大过一天以后就都习惯了,这个世界哪里会没有恶言呢?就连他因病去世,都有人要说点标新立异的恶毒话,怪他纵身跳下无公德。

当年告别演唱会上,他对要离开歌坛很舍不得,因为他一直很喜欢唱歌。

“你们会不会很快就不再记得我呀?”

他还说,他不是一个贪心的人,他只希望如果有朋友问起八十年代香港歌星里边都有谁,大家随便提起张国荣,他就很满足了。

他说他得到的,比失去的多。

好想同他讲,好哦,我爱你也是同样。

可我其实没有什么可给他的,寡淡消费,倾诉爱意,不值什么。

20年等不到他新演唱会,也再不能请求呼喊encore。

其实下一个20年,如果我还侥幸苟活,也是同样。

寒暑都过了,又来了,他不在场,这世界点算好?

这个人,不是说长生不老,长唱长有吗?

他其实也是个精致骗子啊,嘿,但他自己也不愿意的,他明明很努力与现实病情搏斗,他真的还有好多梦在做……所以不可怪他,只想他。

惦念他每句说话,为他将每首歌用心学用心唱,麻将也练至好,工作亦努力去得到一些成就,可忙完庸碌这生,来年天上能见吗?仿佛也不能。

这人生其实有点无聊,好在多得他教导我,爱是终生献奉。

所以,那个在30年前告别演唱会上,他提出的问题,答案是“不会的”。

我喜欢我记得,我愿为张先生终生献奉,永远单恋痴恋。

经常在想,我能不能做点什么?一点微小的努力,就算多一个人也好,将他歌再多一点散播,让他从更多人身旁路过。

想来想去,《多得他》诞生了,嘿嘿。

因疫情在家办公,令这故事写得很快,过程中颇觉兴奋,亦未免俗,各样伤心难过。

其实《多得他》其实不止是我喜欢的旧日情歌,亦是我自己的一张歌单。

设置封面,变来变去怎么变,最后还是觉得应该是我哥。

增添删改,内中歌曲随着年月过去反复,今日仍有198首。

这些粤语情歌,有他的,亦有别人的,曲风立意各有不同。

相同的是,每一首我都记紧歌词,每一首我都唱过。

所以写这故事,如唱情歌,由从头再一遍。

“如情浓有点泪流,难避免,音阶起跌,拍子改变,年月变,但我未变。”

《多得他》是我真正在长佩第一个连载完成的故事,也是自2010年后第一个创作完成的长篇。

它是偶然的,是个意外,一开始并不存在,没有任何计划,那个原本叫《多得他》的故事早就消失在年月里了。

虽然工作日益繁多,但我总惦念写完这意外,我也舍不得啊,我其实也挺喜欢写文的。

每天听着不同的歌,总有一段感触令我随意编造这故事里纠缠洒脱。

我说蔺秋平是特别一个,这故事对我来说其实也是特别一个,因为这任性成就令我有快乐,虽然最后成绩其实也令我羞愧,但仍感恩新东家和编辑一切支持,告诉我“写自己想写的故事就好了”。

这世间好听的歌真就太多,会写故事的人也真太多,我不算什么。有时候想到就算不写文,如今还算拥抱着点别人看来大致体面人生,为何劳累呢?

答案是,“没有什么比写作更能对抗死亡。”

如萨达维女士所言,某天睁开眼,某天又度过没有张先生的一年,因心惊明日便死,于是想为谁留下点略微有意义的什么。

好在,今日总算完成了这一个,来日我死过去也增添些体面。

不过既然今日也没死,心里就也增添别的惦念。

比如,张先生熬过8年不心息,我又要熬过多少年,能多得一点进步和他人喜欢?

虽然不知道这问题答案,可能我就要终生抱憾,但我心知我该像这故事内一切虽不完美却无遗憾。

就先写完再说,不得别人祝福我就自己祝福,祝福蔺秋平等等,于剧情结束后,仍在地球上卖力亲吻即可。

其实讲到底,我哥也总说是歌迷令他有成就。我真羡慕,真心祈盼身为作者的我,可依恃的根本永是自己故事与读者。

可惜,因为我生来便普通,也令我故事好普通。

总会想若有人也好喜欢这些歌,若有人也好挂住这故事40万字普通理性偏执动情,该有多好?真就太好。

所以,从一开始陪伴就陪伴我的各位,因为看到推荐而来的各位,留下评论的各位,默默看完故事的各位,各位就像情歌……得您陪伴,伴我每个流泪深宵,又至每个黎明邂逅。

亦感恩各位待我温柔,多谢温柔。

若您刚好也喜欢这故事,盼您也告诉分享他人有这样一个故事,请为我将我轻狂散播,好么?

嘿,我这个人,当作者,那可真是任性心花,很虚荣,极度虚荣的。

“每首歌,是每张脸。”

喜欢我,别遮脸,任由途人发现,真盼在这故事之外,有与大家在其余故事内相逢那天。

人生啊,哪里有多少来日方长?一切其实皆先发生在眼下,春夏秋冬,同途偶遇,愿不相负,愿您离我远亦近,常伴身边。

最后,我愿祝大家一直追星快乐,一直看文快乐,做自己想做的。

也许来日蔺秋平还与各位相见,也许再不见。

“祈求旧人万岁,旧情万岁,别随便老去。”

永远多谢您今日关顾,愿努力在下个故事,多些进步,I love U?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 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 从依然到今天

那首潮水 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 从未变

——《17岁》.Singer:刘德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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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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