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早饭以后两人各自回房去换出门的衣服,早在几天前俩人就已经定下了行程:早晨出发,去诺兰位于郊区的一个农场,体验一下英伦农村(并不)的感觉,用自己动手获得的食材做一顿午饭之后稍微睡个午觉,下午去市里相当出名的一个集市转转,晚饭看心情决定在哪里吃。
金诗雅总觉得诺兰在说这些的时候像一个导游,尤其是他为了这个一天旅游甚至写了两三页的计划书……也许里面有不少内容都不是他写的,毕竟金诗雅可不觉得他会自己列整整一页纸的农场产出目录。
金诗雅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她穿着一身休闲的衣物,都是昨天购买的。因为要去农场,她穿的鞋子是比较舒适的平底短靴,是比较轻薄的面料。上衣是绸制的衬衫,下身穿了一条咖啡色短裤,配米白色打底,最外面套了一件风衣。在二月的这座城市里,这正是最符合时节的穿着。
当然,只所以这么大张旗鼓的确认自己的穿着,是因为这一身都是刷诺兰的卡买的,不花自己钱的感觉,就是爽。
等她出来的时候,诺兰已经换好衣服在客厅玩手机了,金诗雅连去都不用过去,诺兰肯定在玩消消乐打发时间。
实际上,她猜对了。
诺兰等人出来之后,讲手机放在了外套口袋里。他看了眼金诗雅的穿着,果然今天穿的异常年轻有活力,还好他也算是了解金诗雅,今天同样是浅色系米色咖啡色为主的休闲配色衣服。
要不然万一穿得稍微成熟稳重点,走在外面被人当成父女怎么办?虽然他的确有说对金诗雅跟养女儿似的,但是他可不想真当人爸爸。
心理年龄五十多岁的诺兰第一次对年龄有了窘迫感,虽然金诗雅的生日也过不了两三个月就要到了,但是在她还没过生日之前,两人的年龄差已经突破个位数,变成10了!
这实在是让诺兰有些忧心忡忡。
但其实他大可以不用在意,因为平日里诺兰的保养真挺不错,吃的食物又有专人把控,虽然今年已经三十岁整,但是诺兰看上去和二十五六岁的小年轻没有任何区别,尤其是他故意扮嫩的情况下,更不会有人觉得他——老。
金诗雅更加不会觉得在年龄上俩人有什么不相衬的地方,虽然相差十岁,但年龄给诺兰带来的并不是苍老,而是沉淀。
试问成熟稳重还十分宽容的成年男士又有谁不喜欢呢?
金诗雅十分享受被诺兰照顾的感觉,以前总是打扮成熟的金诗雅这段时间穿着打扮越来越嫩,平时不会上手的饰品都戴在了身上。
诺兰走到金诗雅面前,给她戴了一副茶色的眼睛,实际上,二月的天气里阳光并不耀眼,但是看着金诗雅和他戴一样的饰品就是让他很开心。
尤其是看到金诗雅手腕上戴着的手表的时候……不过祖母绿宝石的手表和她今天这身行头可不太搭配。
“我改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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