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午后,阳光正好,配上温热红茶,舒适的扶手椅,诺兰本应该心情不错。
但是随意翻了几下文档,看到了那个自己咬牙切齿的名字。
即使再三安抚自己,那都是过去,在这个世界绝对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
怒火,仍然在诺兰的胸腔里翻滚着。
仅仅是看到那个女人的档案,在文件上看到她彩印的照片,诺兰都觉得有些忍耐不了,近三十年的养气功夫差点被他遗忘到爪哇国去。
诺兰喝了口红茶,深呼吸了一口,才恢复到自己最正常的状态。但是他刚才的确失态了,写着“江诗雨”名字的那张薄薄的简历纸,被他捏的不成样。
他随手扔到一边,奥丽莎捡起来,重新放了一份新的文档在他左手边的茶几上。
奥丽莎伴随诺兰太久,他的生命中有二十年奥丽莎都陪伴在他左右,她并非没见过他的失态,但是在二十岁后,诺兰很少会有这种露骨而直白的愤怒表现。
她只是扫了一眼那份资料,就把“江诗雨”这个名字记了下来。她并不会对这个名字有过多关注,因为她很清楚,以诺兰的性格,这个人不会在他的面前出现太久。
诺兰向来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没有什么忍耐力,除非形式比人强,他只能压抑自己。
但她更加清楚,现在的诺兰只是掩盖住了自己的怒火,实际上他仍然不舒服。
这个时候就需要某些事情去转移他的注意力,奥丽莎对此很擅长。
“先生,路易先生今早发来的礼服设计草图,已经做了一份简版,您现在想要看一下吗?”
路易的速度很快,昨天诺兰才刚得知路易开工了,没想到他这就已经出了一份草图。
奥丽莎的速度更快,这就已经做好了简版。
诺兰沉思:“找个人穿一下。”
奥丽莎应声离开了小客厅,片刻后,她带着一名试穿了礼服的女仆走了进来。
女仆的身材和金诗雅差不多,脖颈里还带了配饰的项链,同样的蓝宝石项链,只是远没有还在飞机上正运送过来的那条那么昂贵与美丽。
诺兰从扶手椅起身,来到女仆面前,手指抵着下巴,正在思考。
他下意识的伸出手,手指将女仆荡在胸前的一缕长发缠绕。
他有些不满这个女仆的样貌,她是栗色长发,而金诗雅却是利落的黑色短发,两者相差太远。虽然身材相符,但是完全不同的面貌让女仆穿上去看着像甜美系的公主,但是他只想让金诗雅成为高高在上的女王。
毕竟金诗雅要穿着这身礼服出席的,是诺兰的三十岁生日;她所担任的,是宴会主人的女伴。
她应该高高在上,接受来访者的朝拜,而绝不是一个小女孩模样的公主。
连带着,他本来觉得十分不错的路易的设计,都有了很多不满。
“告诉路易,这款设计不行,重新来。如果他不知道什么叫做女王,就让他去见我的堂姐。”
哈里斯家族崇尚的教育使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傲慢到不行,他的堂姐不仅傲慢,还偏执顽固,对路易有男女之间的情爱,并且相当纠缠。正是这一点,让路易头疼不已。
而且路易却觉得她年龄太大,这才天天躲在诺兰的庇护下远离她。
如果路易不想被诺兰的堂姐缠住,那面对这次的这套礼服,就必须得使出浑身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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