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错?宋启意第一次对自己的判断有一些怀疑。
他揉了揉眼睛,才能确定,真的是明恣,这还是明恣第一次主动来找他。
宋启意自是喜不自胜,连平时没有表情的脸都生动了起来,他冲下去,全然忘了自己平常高冷的姿态。
“宋总是高兴疯了?”一员工错愕道。
另一员工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要我一下子赚那么多钱,我也疯。”
宋启意冲下楼,猛地抱住了明恣,有些得意忘形地没刹住,就顺势抱着明恣转了一圈才放下。
“明姐姐,你怎么来了?”他低头望着明恣,眼睛亮亮的。
像只狗狗,那种纯然信任,纯然依赖的感觉,明恣注视着宋启意的眼睛,这么想到。
“很惊喜吗?“明恣仰着头,眼中盛满了笑意。
“嗯!“宋启意猛地点头,又抱了明恣一下,紧紧的不愿松开,好像要以此倾诉长久未见的想念。
“走,今天我带你去玩。”明恣拉着宋启意的手走向自己的车,这次不是拉风的跑车,天气变冷了,冬天的风吹在脸上会有一种被风打了的感觉,宋启意乖乖被她牵着,像个乖巧的大朋友。
明恣已经在车里开启了暖空调,一进车里宋启意的金丝边眼镜就起了雾——他下来得太急了,连眼镜都没来得及摘,此时眼前全是白白的一片。
明恣看他刚进车门的时候看不清东西的笨拙样子,吃吃地笑,结果宋启意反手就把眼镜摘下来扣在了明恣的脸上。
他的捉弄没有成功,眼镜的雾很快就在暖气下面散开了,露出了明恣澄澈的眼眸,明恣的睫毛比大部分人都要长,阴影打在眼睛下面就像是下睫毛,没有画眼妆的时候也像是画了眼妆。
金边眼镜跟明恣艳红的唇相互配合,有种说不出的华贵。
宋启意有点理解为什么明恣喜欢看他戴金边眼镜了,本就是上天眷顾的脸戴上一些配饰会更加惊艳甚至增添一些独特的气势。
宋启意还没看够,就见那眸子一点点凑近了过来,直到嘴唇处传来濡湿的感觉,宋启意知道,明恣在吻他。
很快的一个吻,如同蜻蜓点水般转瞬即逝。
明恣又在宋启意雪白的衣领上印下一抹红痕,做完这个,她撑起身,一手挑起了宋启意的下巴,看其为自己沉迷的样子,嘴角流露出一抹笑意。
“安全带系好,我们出发喽。”明恣等宋启意系好安全带,踩了一脚油门,驶向他们要去的目的地。
明恣选了一家西餐厅,提前很久就预约了一个包厢,让人布置了许多的玫瑰在里面,在幽幽的玫瑰香中,服务员点燃了蜡烛。
“嗤”的一声,黑暗中突然亮起一束光,两束光,暖暖的灯光照亮了对方的脸颊,火光跳跃着,对方脸上的光影也在变动,但不管火光怎么舞动,不管光影怎么变化,明恣在宋启意眼中永远都是那么独特、美丽。
烛光晚餐最绝的是可以在对方的眼中看到舞动的火光和火光外自己的影子,明恣的美是美得有攻击性的,跟这种场合格外适配,玫瑰丛中坐着红裙的美人,让人担心会不会像童话故事里有野兽在旁伺机冲出,仔细一看,却发现美人的眼中充满着野心和攻击力,她既是美女,也是野兽。
也是在这种场合,宋启意才会放下白日里的伪装,重新变成那个窥探着玫瑰的毒蛇,日日夜夜他都躲在草丛中,仰望着,窥伺着高处骄傲盛放的玫瑰。
玫瑰从不掩饰自己的美丽,她要站在最高处,着最美的衣装,散发最诱人的香气,当所有人被香气吸引来的时候,又会发现玫瑰长满了尖尖的刺,普通人近不了人。
众人遗憾退场,毒蛇伺机冲出,盘绕在玫瑰的周侧,玫瑰看着其求偶的毒蛇,散发出更浓烈的香气,长出更锋利的尖刺,毒蛇为了跟玫瑰在一起,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绵羊,咩咩的叫着,我的毛很长,我想接近你,请放心,我不怕被扎。
玫瑰假装不知道绵羊是毒蛇变的,即便她已经目睹了毒蛇变成绵羊的全过程,她就那样看着绵羊向她示好,乖顺着伪装着勾引她,直到有一天,毒蛇决定在玫瑰面前卸掉伪装,但他不知道玫瑰会不会接受真正的他。玫瑰却说,我真是太喜欢你了,无论你是毒蛇还是绵羊,我接受你是因为我一开始,就已经看上了你——你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囊中之物。
他们的爱情就像毒蛇和玫瑰,不需要什么误会、纠结,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双向奔赴的。毒蛇向玫瑰露出了自己的七寸,玫瑰也向毒蛇展露了自己的柔软,从此能伤到彼此的也就只有彼此,但他们知道这永远不可能发生。
“我爱你。“明恣说,笑容危险而美丽。
“我也爱你。“宋启意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嘴边的红酒好像鲜红的血液,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控制欲和掌控感。
从此玫瑰和毒蛇,永世共生。
“不说这个了,先为我们的事业,cheers。“明恣举杯,”敬我们。”
宋启意也举杯,跟明恣的杯子碰了一下,玻璃杯相碰,发出“叮“的一声,”敬我们。”
两人对视,把酒液一饮而尽。
……
吃完烛光晚餐,明恣带宋启意到了一个古镇,这里离他们吃饭的地方很远,更近的古镇也不是没有,宋启意有些疑惑明恣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
“马上你就知道了。”明恣神秘一笑,拉着他的手就往古镇里面走,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古镇的灯笼亮起来,灯影重重,是与城市的霓虹灯不一样的美。
他们走了一段路,在路边摊上 买了一个孔明灯。
“今天放孔明灯?“宋启意道:”我还没有放过。”
明恣笑了一下,没有多说什么,又拉着他往里面走了一点。
走到一片空地上,那里已经有了很多人,大多数人都拿着一个孔明灯,或是在组装,或是在往上面写字。
“这是天灯节。”明恣挑了挑眉,生动的眉眼愈发潋滟勾人。
“好了,别看了,快去把灯支起来。”明恣把材料包打开,然后和宋启意一起把灯给装好。装好以后她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了一支毛笔,递给了宋启意,自己又拿出了一支。
“我在这边写,你在那边写,不许偷看。”明恣说。
明恣写得很认真,宋启意在这边看着,觉得心中充满了温情。明姐姐只跟自己这么做过……
“快写。”明恣察觉到了宋启意迟迟没有动笔,催促道。
她促狭得弯了弯眉眼,“你不会是不会写毛笔字吧,怕我笑话你?”
“没有。”宋启意定了定神,也开始写了起来,其实他觉得这个愿望是没有必要的,他想要的,自己不顾一切也会去做到,不必祈求于上天,但明恣乐意,那他也就乐意。
“愿我和明姐姐永生永世都在一起。”宋启意思忖再三,没有写下什么很典雅的古诗词,只是很普通的一句话——从头到尾,他所求也不过这句话而已。
宋启意抬起头,刚好撞入明恣的视线里。
“我也写好了。“明恣常常觉得宋启意呆呆的很有趣,让她很想逗逗他。
“写了什么?”宋启意问。
“不告诉你。”明恣故作神秘的样子,让宋启意更加好奇了。
他们装好蜡烛,当孔明灯飞起来的那一刻,宋启意还是看见了明恣写的内容,“和宋启意一辈子都在一起。”还有一行小字,不太看得清,大约是和事业有关的。
宋启意哑然失笑,该说不愧是明恣吗?
他们在万千明灯之下拥吻,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时间是不容浪费的,他们约会完,明恣又把车开回了公司,所幸两家公司离得不远,明恣不需要多开一段路。
“太勤奋了。”宋启意有点被明恣的敬业精神震撼到,虽然他自己也是这样的。
“只有到手的利益是不会骗人的,”明恣转头向着宋启意说,“你不也是这样吗?勤奋的宋总?”
宋启意低笑了几声,随即低眉顺眼,故作委屈状:“那我就会骗人吗?”
明恣扫视了宋启意两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最会骗人。”
“快走吧,我还有公司事务没完成呢。”
宋启意下车,愤愤留下一句 ,“冷漠无情的女人!“然后吃着明恣的车尾气,高高兴兴地向着公司去了,今晚他很欢喜。
喜欢明恣和宋启意~
求收藏~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8章 第38章 放天灯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