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族副本(五)

宴会大厅。

长桌横在中央,桌上摆放着各式供人选择的餐点,沿着长桌至前端,一侧被布置成了小型舞池,一侧则是一片舒适的休息区,众人饮着葡萄酒交谈纷纷。

突然,其中一人一鬼发生争执,在涌现出一阵隐秘的魔法波动后,那名人类炸成血雾消失在空中。

处在二楼的人族使者金海逸将下面的情况收入眼帘,面无表情地按了按掌心。

“近年来人族将人力和物力投入到魔法研究和人才培养,以至于没能很好地协调各个城市间的平衡发展,加上老祖近日苏醒,正是用人的时候,所以人族一致决定将悠然巷划给血族。”

悠然巷虽然在名义上是人族领地,但私下却是鱼龙混杂,人血狼三族充斥其间。

罪恶、**、堕落,肆意滋生,无限放大。

当缺少金钱难以过活时,悠然巷常会以维护管理作为借口,对人族领事敲诈勒索。

即便这个地方时常出现资质极高的魔法天才,但仍旧常常令领事头痛万分,现在抛出这个烫手的山药,他们喜闻乐见。

“希望人血两族的合作和友谊能够开花结果。”金海逸扬起恰当好处的笑容,微微欠身。

明瑾瑜倚在黑色皮革包裹的高背椅上,周围环绕的幽幽蓝焰照亮了椅背上的藤蔓图案,交织着的银色丝线,年代悠久,似乎吸取了无数岁月的精华。

明瑾瑜漫不经心地听着,没做表态,手臂搭在扶手上,指尖有一搭没一搭的轻点。

站在一旁的血亲蔚云星闻言不禁皱眉,欲言又止。

老祖一醒,这些人就谄媚地端着礼物、摇着尾巴跑来讨好。

这个地方,说好听点,叫做悠然巷,说难听点,其实只是个平民窟。

就算人族想让他们把这些罪民当作血包清理干净,但是她们血族不是慈善家大本营,更不是垃圾回收场,喜欢把糟粕当精华,来者不拒。

空气微滞,金海逸尴尬地杵在原地。

“老祖,听说您最近收了一个有光系法力的血奴,老祖曾经一统血族,能成为您的血奴,想来肯定也是其间的佼佼者,我这里有一柄光系顶级法杖-光明之语,还请您笑纳。”

明瑾瑜懒懒地倚在坐椅上,眼眸微闪,朝着一旁的仆人招了招手。

仆人接过法杖盒,将其呈在明瑾瑜面前。

法杖盒由深色的上等核桃木制成,表面光滑细腻,散发出淡淡的木质清香。

明瑾瑜打开扣锁。

光明之语长度约为五尺,通体由纯净的透明水晶构成,水晶内部仿佛蕴含着流动的星光,散发出柔和而神圣的光芒,好像要把喜爱黑暗的她给灼烧干净。

这东西,她不喜欢。

啪嗒一声声响,明瑾瑜没什么表情地将法杖盒盖上。

金海逸微微低了低头,心底暗暗松了一口气,一副果然如此的意味和神情。

看来血奴的事已经成定局,就算她是罕见的光系魔法天才,在血族内手无寸铁,如同掉进狼窝的小羊羔,只能是个任人宰割的香饽饽,时间一久,奴性养成,也就生不出什么反抗和报复的心思了。

光系的天才啊,如果不出岔子,未来怎么也会是人族的顶梁柱。

他也不想亲手折人羽翼,要不是他那个孙女给他惹一身烂摊子,他至于私下把老祖宗传下来的顶级光系法杖拿出来试探明瑾瑜吗?

还好明瑾瑜还是一如既往的厌恶光系,等事情结束他再悄悄把东西放回去,事情完美解决。

金海逸上前两步,伸出手,正准备将法杖拿回,明瑾瑜避开他的手,极黑的瞳孔如鹰隼般盯着他。

金海逸收回手,讪讪一笑:“老祖?”

明瑾瑜瞟了他一眼:“送的东西还想要收回去?那人族送什么?送大饼还是送笑话?”

金海逸心底一咯噔,不好的预感袭来,嘴皮子有些磕巴,“我、我看老祖不喜欢这柄法杖,打算拿回去,换一柄暗系的给您。”

明瑾瑜摆了摆手,仆人将法杖收下拿走,淡淡道:“这个月之内。”

“……”

金海逸脑袋卡了卡,绝望地想他现在该怎么办。

他得先回去跟那群老家伙解释光明之语的去向,还得暗中收集顶级暗系的法杖。

这个月之内,哪儿有这么容易!

别说顶级,就是暗系的法杖都少之又少,而且少得可怜的供应又在狼族领域内,他要是冒然前去,怕不是得被扒一层皮。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他楚楚可怜的养老金正在和他挥手告别。这差事儿,以后一定得辞!

金海逸欲哭无泪,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他僵着身子,一步三回头,万分不舍地退下。

通常情况下,吸血鬼相较于人类是不死不灭的存在。

蔚云星望着金海逸消失在走廊尽头,语气沉了沉,“大人,在您沉睡的400年里,人族逐步将魔法试炼开到血族领域内,意图洗刷魔法师对我们的本能恐惧。”

“而且,他们近百年来不知道在研究什么药剂,血族领域边境很多吸血鬼离奇失踪,据探子的描述,他们很可能已经彻底死亡了。”

死点也行,免得整天为了芝麻大点事儿争来争去。

明瑾瑜慵懒地靠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说:“这事就全权交给你了。”

蔚云星眼神颤了颤,铿锵道:“是。”

明瑾瑜银白色的发丝披在脑后,皮肤细腻白皙到近乎透明,衬着如鲜血般红的肆意张扬的唇色,如同一个勾人魂魄的妖孽。

在血族内,几乎每只吸血鬼的样貌都是出类拔萃,但是像老祖这样法力和容貌同时一骑绝尘的却是世间罕有。

蔚云星移开眼神,端起一杯血酒,压了压躁动的心神。

“对了,大人,血族内最近都在传您又收了个血奴,很得您的喜欢。”

毕竟她之前放过话,她不是低阶的废物吸血鬼,天天得靠人类的血过活。

400年前的初拥,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明瑾瑜顿了顿,眼皮子撩了起来。

昨夜她的身体不受控制,但神智还是保有一丝清明,使得她只要轻轻一想,昨夜的场景仿佛被刻进留影机,反复地在脑海中上映播出。

小朋友的身体很软,拥在怀里会发出娇弱的猫叫,牙齿轻轻摩挲皮肉,她会仰起小脑袋,伸直脖颈,主动凑到她的嘴边。

她的血液也十分干净、纯粹,含在嘴里慢慢吸食,只觉得口感细腻顺滑,还有刺激感官的甘甜。

一口咽下,清凉的液体滑过喉咙,犹如被注入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带来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

那时,整个人仿佛被柔软的云朵包围,小朋友的手在她的腰间按揉摩挲,酥麻感从头皮蔓延到脚趾,使每一寸肌肤都得到了放松。

让鬼思绪飘渺。

明瑾瑜不着痕迹地吞咽了一口,回神后淡淡道:“喜欢?谈不上。长得还行,放在身边也算是养眼,没那么无聊。”

蔚云星:“……”

她说不出哪儿不对劲,只是这种事儿要是放在以前,老祖是不会和她多解释的。

“大人。”仆人托起托盘,呈上一杯盖着玻璃盖的优质精血。

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扑鼻而来。

明瑾瑜蹙着眉头,将手指捂在鼻尖,眼神渐渐浸红。

霎时,法力一闪,血杯连带着仆人一同碎裂开,彻底消失在空气中。

精血是提纯了一个人类全身的血液,最后浓缩成一滴,像这样整整一杯,至少需要数千人。

这样一杯精血,放在任何一个吸血鬼面前,都会令对方垂涎三尺。

可老祖依旧特别排斥。

蔚云星担忧道:“您的身体…”

“我很好!”明瑾瑜面上划过不耐烦,不想天天跟她讨论关于如何保养吸血鬼的身体的话题。

她将目光移开,忽然,在宴会大厅一层长桌的小尾巴处瞄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明瑾瑜眯起双眼,定神一看。

昨夜那个小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顺了她的黑色长袍,正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

现在一个人勾着身子,弯腰靠坐在长桌角落,然后时不时地伸出手从桌子上拿一块糕点,再偷偷摸摸地吃在嘴里。

明瑾瑜也有点馋了。

“你还有事?”

蔚云星有些摸不着头脑:“无事,大人。”

明瑾瑜下逐客令:“那还站在这里干嘛?”

蔚云星语塞:“…好、好的。”

等蔚云星离开,明瑾瑜从另外一边下楼,刚走到通道口,只见,埃德加从侧方走来,他步伐急促,面色阴沉,冲着长桌角落,恨不得将人粉身碎骨。

看到她,埃德加的表情一滞,瞬间换上了一副温润恭敬的神情。

明瑾瑜饶有趣味地看着他的变脸,没有吭声。

埃德加谦卑道:“大人,您醒了,埃德加最近捉了一个光系的人类,正打算调.教成血奴献给大人,只是她太狡猾了,属下一个不查让她跑了出来。”

明瑾瑜不以为意回:“哦?人在哪儿?”

“在…”埃德加猛地抬头,余光发现他准备逮住狠狠教训的贱奴已经注意到这边。

明瑾瑜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小朋友十分淡定地咽下最后一口糕点,拿起餐巾擦了擦手。

随后,在两人的注目之下,一步一步走过来,径直扑进她的怀里。

我要是遇见这种疯狂cue我翻我的黑历史,不断提醒我说我的flag倒了的下属,我直接让他狼灭,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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