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他们瞧不起我

奴隶主说的“更好的东西”就是指颗粒更加圆滑的麦粒,它们浅棕色形如大米,没有去壳。

昱时伸手摸了一把麦粒,从麦粒中摸到些湿气。这东西大概是被放在粮仓下雪后浸湿了,这种麦子现在看着挺好的,过了小半个月就会发霉腐朽,还会从底部长虫,可以说是临期产品。

“怎么样爵爷,这麦子够圆够肥吧,180银塔一麻袋,绝对不让您吃亏。”奴隶主殷勤推销自己的产品。

昱时浅笑,将麦粒放下。

“5银塔。”

“什么?”

“你这种麦子一袋只值5银塔,比外面的那些瘪壳的还不如。”

“怎么会呢,爵爷!”奴隶主着急道,“您看看这些麦子,多圆多漂亮,我外面那些麦子都是50银塔起卖的,这边的怎么可能才值5银塔呢?就连烧柴的桔梗一捆都要3银塔呢!”

“你这麦子潮湿成这样,别说拿来当种子,就算拿来吃,也会让人拉肚子,现在这东西比桔梗还不如,我说它一袋5银塔都算你高价了。”昱时笑道,“我虽然有钱,但也不是冤大头,粮食好坏与否当然能看出来。”

奴隶主心虚,被昱时戳破了还不愿意承认。

昱时见他压根没有诚心做买卖,扭头就要走。

“请等会儿,爵爷!我这儿真有好东西,绝对不骗您。”奴隶主见他要走,神色紧张,赶紧上前留客。

棕熊岭小小一个伯爵府,不是什么王都贸易中心,唯一能进行大量商业贸易的也就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他的粮食要是这段时间卖不出去,那这一年都卖不出去了。

昱时停下脚步,等着奴隶主展现诚意。奴隶主在原地踱步几下,表情有些纠结犹豫。

“只要粮食好,您就愿意高价买吗?就算超出市场价一倍,您也愿意付款?”

“我不差钱,只要你有好东西,我自然付款爽快。”

奴隶主说了三声好,随后仿佛下定决心一样,推开了粮仓最里面的木门。

“您瞧瞧,这样的粮食,您可还满意?”

昱时踏进粮仓内部,这粮仓最里面做的防水台明显比外面的要高出一米半,装粮食的木桶下更是铺了好几层草垫子。木桶里的粮食虽然量少,但大部分都是去了壳的,甚至还有几袋磨成麦粉,用麻布包了堆在一起。

他果然没猜错,这奴隶主家确实有高质量精粮。

昱时一眼扫去,大致算了粮食斤数,他对奴隶主说:“像这个质量的精粮,还有更多吗?”

奴隶主顿了顿,问他:“您想要多少呢?”

昱时算了一下:“大概这样的三倍以上……不,四倍以上吧,如果有五倍我也能买。”

粮食这种东西,当然是囤得越多越好。毕竟粮食多了可以不吃,但是没有粮食就要饿死。

昱时吃了上次买粮买太少的苦头,这次他准备多买点,至少也要买到他们下一个季度的麦子收割完才够。

奴隶主哪里见过有人买这么多粮食的!

这个进货量,比得上伯爵府一年半的征粮了。

“这个……太多了,我们家拿不出来。”奴隶主说,他想了想,“但是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去找别的农户家问一下,给您凑出两倍来。”

昱时有些失望,两倍的粮食,那也太少了点。

但有总比没有要好,能买多少算多少吧。

昱时同意了奴隶主的建议,给他付了10金纳的定金,承诺剩下的钱等他凑够粮之后就给他。

临走的时候,昱时看见了粮仓的角落里有一筐被麻布盖住的粮食,麻布下露出的叶子有些眼熟,昱时问:“这是什么?”

“这是给下贱奴隶们吃的一些野生粗粮,它颗粒很小,又很硬,嚼不动,也不能做成面包,很难吃。”奴隶主说。

“让我看一眼。”昱时直觉是好东西。

奴隶主掀开遮住粮筐的麻布,麻布下面,是黄绿色的杆子,叶脉中包裹的粮食壳是黄色小一串,比麦子的产量少很多。

昱时摆下一颗拨开外壳,内心暗喜。

是粟米!

粟米在没有经过人工培育之前,都是这样像狗尾草似的小小一串,熬粥也很难熬,但如果经过人工培育,这东西就能产量爆棚,还能制作出别的美食。

昱时能认出这么多稻米种类,还要多亏他之前玩的种田游戏。

那时候他为了把自己的农田家园打到省内第一,可下了好一番功夫呢!

就可惜那游戏太坑爹,他几个月没玩后,游戏系统就把他自动销号了,浪费他那么多天的辛苦经营。

昱时摆出淡然的态度,将粟米放进篓子里。

“没吃过,看起来很新奇,你要是不需要,就都卖给我吧。”

奴隶主诶一声,心里也开心,这野生东西他放了好几个月都卖不出去,现在有人能把它收走实在是件好事。

昱时扫空了奴隶主所有的杂粮和精粮,就连那边潮湿了的麦子也以5银塔一袋的低价收走了。

买到最后,奴隶主看他的表情,就好像在看自己的再生父母一样,充满了崇敬和感激。要不是昱时拦着,这奴隶主差点给自己跪下磕头。

买到了想要的东西,昱时开心的划掉清单上的文字。

棕熊岭匠造能力较差,也就因为土地肥沃粮食产量多一些,棕熊岭的伯爵有自己经营的农田,剩下的则分给平民去种,然后按田收粮。

按照棕熊岭的规矩,每个平民都能拥有自己的奴隶,但总数不能超过15个,平民只能种植小麦和杂粮,橄榄这种产油的经济作物,则被伯爵府垄断。

如果平民想吃油,就必须向伯爵府购买,这保证了伯爵府的绝对性地位,可以防止平民谋反。

棕熊岭的伯爵,给前来参加相亲大会的贵族准备了专门的歇脚处。

伯爵副官将他们领到一个木头建的房子面前,很骄傲地说:“这是我们棕熊岭最新建的瓦房,伯爵考虑到你们路途遥远,专门腾给你们用的,希望各位爵爷小心些,不要弄坏了桌椅和木墙,要是弄坏了,那可是得赔钱的。”

背着行李的青摩罗瞧了一眼木头房,心里嘀咕。

哎哟,这破房哪里好了,不就是普通木头房么,还值得他们这么炫耀,要他说,他们魔山的家宅才是最好的呢,不仅结实好看,还高级宽敞,他家魔王大人果然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主子!

伯爵副官给昱时一行人拨了一间主客房和一间奴仆房,主客房内只有一张大床,而奴仆房内有三张小床。

主客房在豪华的二层,奴仆房则都在一层。

昱时数了数人数,让丽贝卡带着吉桑吉姆去奴仆房住,白桑、青摩罗守夜,坎卡尔和其他侍从睡在马车上。

杜修斯看其他人都安排好了,微微仰头看他:“那我呢?”

昱时瘪嘴:“你和我住一起,我晚上要问你些事儿。”

主客房内布置华贵,其中家具设施是按照贵族等级准备的,低等的子爵只能有蓝色门帘,鸡木桌,男爵则是白帘,桦木桌,伯爵只来了一位,准备的是红帘,桐木桌。

按照昱时报上去的身份,是长春岭男爵,理应享有白帘,桦木桌。但昱时进屋一看,这屋子确是蓝帘鸡木桌,他桌上的茶壶是空的,葡萄酒是馊的,连水果都是烂的。

杜修斯说:“他们瞧不起你。”

昱时皮笑肉不笑:“我知道,看得出来。”

昱时挥手,风微动,关上门帘,将门把手锁死。

昱时坐在床榻左边,杜修斯坐在床榻右边。

要说谁是魔王手下最最最大胆的下属,杜修斯肯定稳坐第一当仁不让。

昱时问:“刚刚买粮的时候,你看见那奴隶主的表情了吗?”

杜修斯点头:“看见了,他本来不想打开粮仓的,你说愿意加价他才开仓卖的。”

“你说,为什么他要犹豫一会儿才卖给我呢?而且刚刚进仓库的时候,那些粮食都用麻绳系好了,在粮仓堆得整整齐齐,明显是早就准备好的货物。”昱时开了个头,没有说完。

杜修斯自然而然接他话道:“你是想说,他本来想将这仓粮食卖给别人的,因为遇到了你,所以改变主意,又转卖给你了。”

昱时点头。

杜修斯一笑:“其实我也这么觉得,我不仅觉得,我还有证据。”

昱时疑惑地看着他,就见杜修斯翻手,手掌中出现一张羊皮卷。

这张羊皮卷有些破旧,毛边上还有火烧过的痕迹,应该是原主准备销毁,又被人抢救回来了。

“你们点粮的时候,我就看见他偷偷摸摸出去了一趟,我跟着他走,发现他在烧这个,就顺手拿回来了。”

昱时接过杜修斯手上的羊皮卷,发现这是一卷订货清单。

清单上明明白白写着小麦几袋、黑麦几袋,甚至还有牲畜和马匹。

订单最末处的收货人已经看不清了,只能隐隐约约看见几个字符,字符下面印了一个红泥章,纹样似卷草白鸽。

昱时没懂这个纹样代表什么意思,他只知道反正这不是塔特公国的家族图纹,更不是棕熊岭的家族图纹,也绝对不是长河岭或者长春岭的图纹。

昱时盯着纹样看了半天,心里忽然一跳,他将羊皮卷揉成一团,丢进了魔宠戒指里面。

昱时眨巴眼说:“我没看见。”

杜修斯忽然笑了,他注视着昱时说:“那我也没看见。”

怎么木有评论,嘤嘤嘤(抱着被被哭哭),撒泼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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