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楼终严肃的吐出两个字。
桌子那头,一个被人敲破了脑袋的中世纪西方男人端正的坐在位置上,一板一眼的回答道:“福伦贝.格林.肯金。”
楼终在本子上记录好,然后他继续审问道:“谁杀了你?”
福伦贝眼里飞快的闪过一丝怒气,他握住拳头,努力忍住暴怒的冲动说:“卡蒂芬还有一个我没见过的男人,一定是她的情人。”
楼终在本子上记下卡蒂芬及其情人,淡淡的问道:“你有什么愿望?”
福伦贝咬着牙说:“我要让琳达那个混蛋女人死,我要让她被最爱的人背叛,时时体会灼心之苦。”
楼终安静的记好,如他一个完美的审讯官员,“我知道了。”
福伦贝还想说什么,但楼终眼神警告,“不要贪心。”
福伦贝愤怒的拍着桌子道:“不要贪心,我被人打死了,你居然让我不要贪心!”
福伦贝两眼阴沉沉的看着楼终,对阻止了他的楼终满眼恨意,似乎楼终十恶不赦。
楼终叹口气,不能因为第一个任务对象顾云东温文尔雅,就认为第二个对象性格也温和啊。
楼终不再和他废话,对着福伦贝的脑袋轻轻一弹,福伦贝就陷入了沉睡。
福伦贝的样子可以说是十分狼狈,被铁棒打中脑袋,脑后破了个大洞,甚至看到大脑。
楼终没多大感触,只觉得福伦贝不那么吵闹了。
他把做好的记录收好,经过一个世界后,他有了不少经验。
比如这种一对一对话的形式,干净利落、清楚明白,很适合他的事务所。
楼终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眼,他正躺在一辆马车上。
中世纪的路,根本算不上路,只是拔掉了路上的树木,清掉了一些路中间的石头。
杂草和小石头依旧光明正大的躺在路中间,让本就不平坦的路愈加崎岖。
楼终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差的车子,从醒来那一刻,他的身体就跟着马车晃荡,如果不是原主身材健硕,楼终早就吐了。
楼终对着外面大声道:“停下!”
马车夫听到命令后,扯了许久的马才把车停下。
一个穿着骑士衣服的男人靠近马车问道:“教子,怎么了?”
楼终从马车上下来,走了好几圈,才缓过来。
骑士和马车夫一脸迷茫的看着他,“教子,这里有什么特殊吗?”
楼终摇头,“没事,我只是坐在马车里坐烦了。”
骑士立即劝道:“教子,请你忍一下,再有三个小时,我们就到您的领地了。”
楼终知道骑士也是奉命做事,并没有发脾气。
楼终实在不想继续待在密闭的马车里了,他坐到马车夫旁边说:“走吧,我就坐在这里。”
马车夫诚惶诚恐的说:“教子,这有辱你身份。”
楼终懒得废话,直接拿过马车夫的鞭子,抽了马屁股一下,马车动起来,马车夫见楼终心情不好,也不敢废话了。
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楼终这才静下心了查看福伦贝的记忆。
福伦贝所处的时代,和楼终上个世界历史上的中世纪相似,甚至历史也和西方历史近似。
在福伦贝生活的这片大陆上,存在两种信仰,一种是信仰光明神的光明教,一种是信奉大地女神的大地教。
这两教的教义截然不同,光明教讲究死亡轮回,认为人在世间信奉光明教,死后便能升入天堂,而大地教认为人没有来世,所以必须过好今世。
因为教义的不同,两教的信徒也是不同的,常有争执。
信徒之间的纷争也是大地教和光明教的纷争,他们都想扩充信徒范围,赢得更多的土地。
福伦贝是大地教的教子,成年后被派往敦芬郡传教,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他会接管教堂内某个红衣主教的职位,在混个十几年,他或许可以当上教皇。
福伦贝的上升道路清晰,一眼可以看到头,但是被一个女人打乱了,一个名为琳达的女人。
琳达是福伦贝去敦芬郡的路上捡到的金发女人,也是光明教派来的卧底。
她昏倒在路边的草丛里,福伦贝路过时,发现了她。
心怀善意的福伦贝救了她,把她抱进了马车。
琳达醒来后,告诉福伦贝她失忆了。
美人楚楚可怜垂泪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福伦贝那颗少男心,他被美色所迷,立刻答应了会保护琳达,直到她恢复记忆。
因为福伦贝有意和琳达发展不健康的成人关系,他时时把琳达带在身边,让琳达知道了很多的秘密。
等到福伦贝身上再也没有什么课榨取的,琳达扯掉楚楚可怜的假面,伙同她在光明教的情人,一起暗杀了福伦贝。
而在琳达的故事里,福伦贝只是一个她过去成就的备注。
琳达从小便生的美,把她带进光明教的主教看到了她做卧底的潜质,一个绝色美人,很多男人都不会有防备。
主教偷偷培养琳达,一开始只是想把她作为礼物送给某个人,讨好对方,但琳达越长越大,越长越美,主教的心思也越来越多。
在福伦贝以前,琳达已经经历过很多的男人了。
她看出了福伦贝对于青春单纯无知少女的倾慕,故意演出这样的性格来诱惑福伦贝,福伦贝是她的猎物,但远远不是她最后一个猎物。
琳达的魅力并不是懵懂青涩的福伦贝可以抵挡的,她太美了,美的让人说不出话,如同壁画上的天使堕入凡间。
在小说里,琳达靠这样的魅力无往不胜,而她的情人也越来越多,直到最后有一个男人统一了大陆的教派,琳达才有了归属。
楼终回忆完剧情,马车已经行到了福伦贝捡到琳达的地方。
骑士骑在马上和楼终报告说:“教子,这里有一个女人。”
楼终板着脸看向倒在路边草丛的琳达,眼神复杂。
福伦贝的愿望是让琳达尝尝求而不得的滋味后,再痛苦的死去,可是按照琳达的姿色和魅力,她会对谁求而不得?
故事里,可是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抗她的魅力!
楼终不是福伦贝,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思,但他也不能任由琳达从他的手边这么溜走。
虽然不知道怎么完成任务,但把任务对象留在身边,总是没错的。
楼终吩咐骑士道:“把她捡起来扔到马车里。”
骑士有些犹豫,他担忧的说:“教子,马车里有不少重要文件,放一个女人进去,不安全。”
楼终意外的看了骑士一眼,不是没有男人可以抵挡琳达的魅力吗?怎么骑士抵挡住了?
难道是因为倒在地上,没有睁开那双流光溢彩的碧色眼睛,所以骑士没有被蛊惑?
楼终没想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也懒得在想,他干脆地说:“那你把她绑在你的马上,带到领地以后,让她做个女仆还债。”
骑士有些懵,什么叫做做女仆还债?他试探性的问:“教子,您打算把她收做女仆?”
楼终嫌弃的看了琳达一眼,“不然呢?捡个吃白饭的回去?如果这事传出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躺在路上,等着我捡,麻烦。”
骑士不知道说什么好,离开了教宗的教子好像性格有些不一样了,在教宗的时候,教子你不是最有慈悲心肠了吗???
骑士心中奇异,但也不敢违抗楼终,他把琳达从地上抱起来,把她横放在马上。
楼终看了一眼骑士的横放效果,他差点笑出声来。
骑士一定没有带过女人,这种横放姿势极其折磨人,正好顶着肚子。马匹走路又是一震一震的,每一步都是一次撞击,内脏会极其不舒服。
琳达被放在马上,心里也是奔溃的。
她就是看好楼终有一辆马车,才会选择在昏倒在路边上。
俊男美女,两人单独的处在一辆不大的马车内,随意一个动作,就能勾起两人心里的小火苗,是琳达施展魅力的最好场所。
结果楼终完全不懂情趣,把她扔给了身边穷哈哈的骑士,骑士还把她横放在了马匹上。
琳达心里骂娘,但表面上还是完美的昏迷样。
一个能够迷倒很多男人的女人,很有耐心。
就在一震一震的奔波中,三人到达了楼终的教区。
因为楼终在教宗内颇受现在的教皇宠爱,分给他的教区也是附近最大和最繁华的一块,教堂也建的十分华丽。
楼终的居所和教堂建在一块,楼终直直的往居所走去。
居所内仆人安分的站在门口等着楼终,见到他以后,所有人都恭敬地弯下腰身,对着他行礼。
还没有从上个世界人人平等观念里走出来的楼终,突然见到这样的场面,差点绷不住脸。
楼终清了清嗓子,才笑着说:“起来吧,我初来乍到,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领头的、像是老管家的老男人说:“不敢当,不敢当,我们都需要教子您的智慧普照。教子,您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请跟我来。”
楼终对他点点头,管家恭敬地弯着腰把楼终迎进了居所。
他身后的仆人们跑出来从马车夫手里接过了行李,而骑士背上的琳达也被一个健壮女仆背着进了教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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