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任棠已经决定要把那六个人杀了,就是还没想好什么时候动手。
晚上动手当然再合适不过。
古语有云:“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晚上自古以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最适合杀人的时候。
对于任棠来说,他晚上动手,有两个好处:一是赶夜路的人少,他被发现的几率小;二是即使有人经过,他也可以借着夜色躲起来。
只是想起楚哥他们的种种邪门之处,他实在没胆子半夜动手,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天亮了再伺机行动。
反正这里人烟稀少,他跟着这六个人走了一路,都没有遇到人,只要他的运气不是太坏,白天动手,一定也不会被人撞见。
结果第二天大伙儿停下来吃早饭,树林里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之前楚哥一直把黄金蛇权杖放在背包里,到死都没有拿出来。后来那六人把黄金蛇权杖拿走了,因为被魇住了,权杖也忘了收起来,就一直拿在手里,只在吃饭喝水的时候,把权杖放在地上。
那天早上,那六人从背包里拿出干粮,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吃饭。权杖就放在一个穿墨绿色衬衫的人的身后。
任棠坐在远处,一边吃干粮,一边举着望远镜观察那六人,忽然发现墨绿色衬衫身后的草丛好似海浪一般起伏不定,不一会儿杂草分开,钻出一个金色的小脑袋来。
这小东西鼻子和嘴都很长,一双眼睛乌溜溜,圆滚滚,有些像是田鼠,但是全身皮毛柔顺,金光发亮,便是黄金铸成的田鼠,也绝无它这般华贵。
那六人本来就是分散而坐,意识也不清醒,都没有看到这小东西。这小东西大概也知道自己身上的皮毛太过显眼,一过去就会被人发现,所以先在草丛里打了两个滚。等到身上沾满了泥土杂草,将它那一身金灿灿的皮毛遮住,才又从草丛中探出脑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住墨绿色衬衫身后的黄金蛇权杖。
任棠拿着望远镜看了这小老鼠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它的学名。
这小老鼠名叫“噬金鼠”,那些挖矿寻宝的人也管它叫“试金鼠”,还有人尊称它为“金爷”。
这小老鼠天生以黄金为食。它不是直接将黄金吞入腹中,而是吸取黄金中的精气,被它吃过的黄金,都会变成一种暗黄色的金属,极易碎裂,表面没有半点光泽,已经不能被称为黄金。
这小东西一被发现,就跻身为一等有害动物,但它也有一样好处。它天生以黄金为食,找黄金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高超,据说埋在地下数百米深的黄金,它都能在地面上察觉。所以很多寻宝的人都会专门养几只噬金鼠来为自己寻宝,矿场上更是经常见到它们的身影。
任棠从来没有见过噬金鼠,只是从前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过,还做梦自己也养一只噬金鼠,天天帮自己挖金矿,被人嘲笑他这是做白日梦,噬金鼠这样娇贵的东西,哪是普通人养得了的。
且不说找到一只噬金鼠有多难,噬金鼠胆小机警,警惕性极强,对目光极为敏锐,只要周围二十米内有活物看它,它就会立刻逃跑,根本不给别人抓它的机会。即使抓住它了,若是不能将它训得服服帖帖,人家凭什么将找到的黄金交出来。怎么训它,也是一门极深的学问。
任棠当时听得心悦诚服,对噬金鼠再不抱任何幻想,这时见这传说中的噬金鼠,与自己离得这么近,他又忍不住心里痒痒,心想:“这小东西是看上权杖上的黄金了。对了,我记得包里还有麻醉|枪和麻醉弹,本来是用来打猼訑的,打这小东西,应该也没问题吧。”
他一边去掏麻醉|枪和麻醉弹,一边盯着那六个人和那只噬金鼠,同时在心里暗暗祈祷那六人不要移动视线,免得噬金鼠被他们目光吓跑。
好在那六人呆呆傻傻的,虽是在吃饭,但除了咀嚼和拿饭之外,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此刻料想也不会突然去看那噬金鼠,这让任棠放下了半颗心。这时他的手指已经摸到麻醉|枪,心中正喜,忽见那噬金鼠像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掉头就跑,转眼间就钻入土里,再也看不见踪影。
任棠眼睁睁地看着那噬金鼠逃跑,根本追不上它,只能在心里暗骂倒霉。可是他一直盯着那六个人,非常确定他们没有转动视线,去看那噬金鼠,所以一直想不明白,那只噬金鼠到底是被什么惊动了。
现在看着这张黄金蛇权杖的照片,任棠再回忆往事,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便将这件事跟原衡说了,又道:“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照片会失真。我把这柄权杖埋进土里的时候,曾经仔仔细细地打量过它,当时最深的感受,就是这柄权杖做的实在是太好了,尤其是上面这条蛇,真的和活蛇无异。我甚至觉得它会呼吸,会思考,我把它埋进土里的时候,它一直在冷冷地盯着我。
这张照片就没有给我这种感觉。
我从前一直想不懂那只噬金鼠为什么会逃跑,当时它周围二十米内都只有那六个人,我很确定那六个人都没有看它,那它是被谁的目光吓跑了呢。
然后我想到,其实当时还有一个有眼睛的东西,也在这二十米的范围内,而且比那六个人和那只噬金鼠相距更近,就是这柄权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权杖上那只‘人眼’,当时正好斜对着那只噬金鼠。”
原衡想了想,说道:“你知不知道这柄权杖为什么叫‘黄金双头蛇权杖’?”
任棠一愣,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管这柄权杖叫“黄金蛇权杖”,因为它看起来就是一条只有一半身体的黄金蛇,缠在一柄黄金权杖上。原衡却是“黄金蛇权杖”和“黄金双头蛇权杖”这两个名称混着用。
他先前因为太过慌乱,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此刻再听这个名字,似乎明白了什么,说道:“这柄权杖里面,还藏着一条蛇呢?”
原衡“嗯”了一声,换道超过前面的飞车,又回到先前的飞行道,才说:“研究所出事以后,我们远程调出了一部分监控。那部分监控有拍到研究所对这柄权杖做了一个非常细致的检查。
他们利用特殊射线拍摄到权杖内部,发现杖身内部有一条细长的蛇骨,蛇骨在中下部开叉变为两条,一条蛇骨笔直向上,头骨抵在权杖顶部,另一条蛇骨则缠绕在第一条蛇骨上。
杖身内部的头骨比黄金蛇内部的头骨要小上一圈,形状更加浑圆,并且额头上也有一个长圆形状的小孔,和蛇头上的‘人眼’非常的像。
现在还不知道这两个蛇头的详细数据,只能说这两个蛇头是肉眼可见的一大一小,但是上面的‘人眼’,看起来却是差不多大。”
“而且,”原衡顿了一顿,又笑了起来,“这两只‘人眼’的形状,都是酷似人的左眼。”
任棠下意识地闭上自己的右眼,用左眼看的世界,和先前相比,并没什么变化。
他随即睁开右眼,说道:“可是我很确定,任棠的两只眼睛是一起死的。可不是右眼先死,左眼再死,或者反过来。”
原衡笑了笑,说道:“这两只‘人眼’若是这么简单的东西,我也不用跑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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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蛾山本是一座没有固定名字的荒山,在它东边的人就叫它“西边那座山”,在它西边的就叫它‘东边那座山’。山上草木稀疏,不仅人烟罕至,飞禽走兽也很少见到。
后来有几个高手在附近打架,波及了翡蛾山,山上岩石破裂,露出底下青幽幽的矿石,因为矿石形状酷似飞蛾,所以取名叫“翡蛾山”。
山上的矿石很快就采光了,树木反而繁茂起来,但还是比不上其他地方,所以平时很少有人会来这里游玩。
原衡开着车在翡蛾山的上方盘旋一周,找了一个靠近悬崖的平坦地方,将车停在这里。
任棠想到自己就是在这里遇到那个神志不清的人,和他放在包里的黄金双头蛇权杖的,心中颇有几分畏惧。
他把背包当作盾牌,紧紧抱在怀里,然后打开车门,走下车来,斜前方就是当年那座悬崖。
那悬崖下临深谷,与对面山崖相距不过三米,更像是山体裂开,多出这样一条三米宽的裂缝。
任棠小心翼翼地走到悬崖边上,向下望了一眼,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觉山风吹过这条裂缝,也突然变得阴森森、冷凄凄起来。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想:“当时楚哥他们是直接把那个人的尸体扔下悬崖的,也不知他死了以后,会不会也变成那种浑身香喷喷,引诱别人来吃他的怪物。”
忽听得“嗒”的一声轻响,车门轻轻关上。
任棠回头一看,见原衡从车上走了下来,左手拎着一个黑色背包,右手拎着一个袋子。任棠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他的饭馆的外卖袋。
原衡走到任棠身边,将外卖袋递给了他,说道:“这是你这两天的食物,我的车就停在这里,门没有锁,你可以进去过夜,尽量不要乱跑。”
任棠接过外卖袋,小心翼翼地道:“你要去悬崖下面?”
原衡“嗯”了一声,侧头向他笑道:“你要给我什么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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