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乡村

见鬼的退休!

血族体质特殊,只要源源不断地提供血液,可以不死不灭。

他们永远保持年轻俊美的外表,拥有旺盛的精力,即使连续工作三天三夜,都不会感到疲倦。

得知血族换了王,异能管理局有人发出疑问,一代王为什么放下权力,退居二线?

以前霍元也有这样的疑问,如今亲耳从一代王口中听到答案,差点风中凌乱了。

退休?

仅此而已吗?

这理由是不是有点牵强了?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化名为李先生的一代王居住在宁静的小山村,每天种种花,养养小蝙蝠,带带小朋友,过着自得其乐的日子,可不就是老干部退休后的悠闲生活?

霍元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既然进了别墅,见到要见的人,即使磨破嘴皮子,也要说服对方。

并非异能管理局妄自菲薄,实在是东尼奥·科尔曼作为曾经的第一代亲王,和李先生是同时代的血族,实力深不可测,异能管理局的高阶异能者全部出动,恐怕都伤不到他分毫。

等级差距摆在那里。

差的不是一级二级,而是几十上百级。

最可恶的是,如今东尼奥·科尔曼隐在暗处,养了一群唯他马首是瞻的小弟,近一两年,吸血鬼犯罪率直接飙升,给社会造成不小的危害。

前不久,异能管理局收到风声,血族内部出现矛盾,某位亲王不服二代王克里托·凯德,想自立为王。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远千里,奔赴这个偏僻小村,请一代王出山的原因。

暗王东尼奥和他的小弟已经够让异能管理局头痛了,血族内部如果再出状况,世界要乱了。

霍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绝佳的口才,分析当今形势,讲述自己的忧虑,以及如果任由暗王势力坐大,人类将会面对怎样可怕的局面。

话毕,他口干舌燥,端起桌上凉掉的茉莉花茶,一口饮尽,执着且认真地注视对面的金发男人。

李先生眼神淡然,表情平静,看起来无动于衷,这令霍元有些沮丧。

尽管做足了功课,但说服不了对方,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当当当,当当当——”

挂在墙上的时钟响起了整点的钟声。

罗管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客厅,恭敬地向李先生行礼。“主人,晚餐准备好了。”

李先生颔首,邀请霍元:“执行官愿意和我共进晚餐吗?”

霍元受宠若惊。“非常荣幸!”

愿意!

怎么不愿意?

从昨天凌晨到今天晚上,他只喝了一杯茉莉花茶,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难怪有点头晕眼花,原来是低血糖造成的。

“请霍先生随我来。”罗管家带客人前往与客厅相邻的餐厅。

华丽的方形桌上,摆了两套精致的西式。

霍元看到鲜嫩的牛排和香甜的烤面包,眼睛都发光了。

两人坐下后,李先生作为主人,端起高脚杯,向客人致意。

霍元看看他杯里鲜红色的液体,再看看自己杯里桃红色的葡萄酒,默默地举起杯子。

他敢打包票,两人喝的不是一种东西。

血族之所以叫血族,则是因为他们以饮血为生。

不管是人类的血还是动物的血,都在他们的食谱上。只是,不到万不得已,血族绝不会喝动物血。

对于他们而言,如果人类的血是凤髓龙肝的话,那动物的血就如同嚼蜡,难以下咽。

血族是一群性格高傲的种族,拥有超强的自制力,不屑像毫无节.操的吸血鬼一样,以捕猎人类为生。

在医学落后的古代,血族和人类签订彼此供养的契约,保障人类生命的同时,获取应有的食物。

进入现代社会,医学高速发展,有权有势有钱的血族投资建立私人医院,为人类开通有.偿.献.血的渠道。

虽然冷冻血液的口感大打折扣,但纯粹的金钱交易,为彼此省去了很多麻烦。

霍元可以肯定,李先生喝的正是来自医院的冷藏血。

至于牛排和烤面包,只是点缀,满足一下味觉,吃下去毫无营养价值。

这顿晚餐,霍元吃得心满意足。

罗管家厨艺精湛,牛排被他做得异常美味,咬劲十足,汁浓味厚,比五星级酒店大厨做得还要好吃。

霍元吃得意犹未尽。

如果不是受了伤,怕肠胃承受不住,他还能再吃一块牛排。

这里虽然是落后的小山村,但李先生的物质条件一点都没有下降呢!

饭后,两人返回客厅。

吃饱喝足,霍元精神抖擞,继续发挥良好的口才,劝说李先生。

正当他滔滔不绝时,李先生漫不经心地打断:“你准备在万宏村支教几年?”

“呃?”霍元突然卡壳了。

支教几年?

这需要回答吗?

如果任务成功,自然早早结束支教,回去继续当他的执行官,与恶势力斗智斗勇。

如果任务失败,也必须尽快结束支教,向首席执行官汇报情况,另想办法。

总之,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得走。

霍元坦然地向李先生表达自己的意向。

李先生微微蹙眉:“执行官只有这么一点诚意?”

霍元一愣。“请……李先生指教。”

他是个聪明人,立即听出李先生的言外之意,自己的任务似乎有成功的希望。

霍元态度谦卑,毕恭毕敬。“李先生只管提要求,如果我办得到,一定全力以赴。”

李先生拿起搁在桌上的书本,动作优雅地翻开封面。“霍先生是成年人,应该明白做任何都需有始有终。”

霍元心思一转,不确定地询问:“李先生的意思是……让我留在这里继续支教?”

李先生抬眼看向执行官:“你特地申请到万宏村支教,不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

霍元尴尬一笑,承认:“是。”

出任务前,他特地做过调查,惊讶地发现李先生虽然是西罗人,却拥有崇夏国永久居住证。

崇夏国繁华的城市很多,李先生为什么偏偏选择贫穷落后的万宏村定居?

以河为界,划出地盘。

一边是土墙石房,一边是华丽别墅,形成鲜明的对比。

村民对住在别墅里的外国人,既好奇又敬畏,自觉避开,不敢随意过河,只有一个天真顽皮的小朋友,经常偷偷拜访。

这是他从秦小游的记忆里获取的信息。

村里发生命案后,他觉察到那位叫阿兰的姑娘死得不正常,暗中调查,得知秦小游是发现尸体的第一个人。

通常情况下,小朋友初次接触尸体,都会留下可怕的阴影。

然而,过了几天,秦小游毫无受惊的模样,每天正常上下学,精神状况良好。

这让他感到疑惑。

于是,他把小朋友叫到办公室,进行催眠,查看他的记忆。

这一查看,便得知秦小游和李先生关系匪浅。

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血族之王,竟然会和一个十岁小孩做朋友,耐心地教导他,为他消除对死亡的恐惧。

多么不可思议。

由于李先生给秦小游的记忆做了一点善意的封印,小朋友才能每天元气十足地上学。

他的催眠使封印裂了一条细缝,不知会不会对小朋友造成影响。不过,小朋友还能弹出那么难听的琴音,应该没什么大碍。

轻咳一声,霍元道:“真是什么都瞒不住李先生。”

李先生垂眼,随意地翻书。“如果霍先生愿意留在万宏村支教,我会考虑一下你的提议。”

霍元身体一震,急切地问:“当真?”

如果牺牲他一人,拯救全世界,何乐而不为?

只是……他有些不敢置信,条件太简单,简单得像在开玩笑。

李先生合上书,蓝色的眼睛在水晶灯的照耀下,异常璀璨。“万宏村的教学水平和条件都太差了,如果霍先生愿意帮忙,相信村里的孩子都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被一双深邃的眼睛盯着看,霍元不由自主地加快心跳,闪了闪神,他不解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定居万宏村?

为什么如此关照村民?

为什么对一个十岁小朋友另眼相看,耐心地教他西罗语和钢琴,为他开阔视野,认知世界?

执行官的眼神过于直白,只差把问题写脸上了。

李先生道:“我没有向你解释的必要,你只需回答我,愿不愿意?”

乍然感到一丝威慑力,霍元精神一绷,挺直腰背,固执地迎上李先生冰冷的眼神

“很抱歉,我必须知道理由。”

客厅里温度骤降,空气仿佛凝固了般,令人窒息。

霍元握紧拳头,眉宇间充满了倔强,坚决不肯退让。

须臾,李先生轻笑一声,迫人的气息消失。“你不错。”

霍元汗涔涔,心跳急促,唇色泛白。

他本就有伤在身,突然和一代王对抗了半分钟,几乎耗尽了所有力量,筋疲力尽。

李先生缓缓地道:“受故人之托,照顾他的后人。”

霍元诧异。

竟然只是为了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

故人?

李先生活了数千年,能被他称为故人的,必然不是普通人,而且,这个人还可能和秦家、秦小游有关系。

是谁?秦家祖辈?

霍元好奇不已,心里像猫抓般奇痒无比,可惜李先生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吊着他。

得知答案,再追根问底就太失礼了。

“容我再冒昧地提个问题。”霍元道。

“可以。”李先生宽容地允许了。

霍元问:“以李先生的能力,应该很容易请到支教老师。”

有钱能使鬼推磨,李先生腰缠万贯,改善万宏小学的教学条件,不是分分钟的事吗?

李先生淡笑,意味深长地道:“升米恩,斗米仇。”

霍元张了张嘴,瞬间明白。

李先生长期居住万宏村,如果用钱财干涉太多,村民不仅不会感谢他,还会觉得理所当然,从而得寸近尺,将来一旦满足不了要求,就会产生仇富心态,徒生矛盾。

换成霍元捐赠就不一样了。

他是支教老师,随时会离开,以公益的名义帮助万宏小村,村民只会心存感激。

“好!”他斩钉截铁地道,“我会留下支教,直到——秦小游小学毕业,考上镇上最好的初中。”

李先生看着他,半晌,颔首:“可以。”

霍元长吁一口气,浑身的力气用尽了般,身体一软,瘫在沙发上。

成功了!

他成功地完成任务,说服了血族一代王!

罗管家端着一个托盘来到霍元身边,拿起上面的药片。“霍先生,该吃药了。”

“呃?”

霍元转动眼珠,看着罗管家递来的消炎药,大脑有一瞬间的呆滞。

李先生放下书,起身道:“关于具体的合作事项,由罗管家负责。”

霍元接过罗管家递来的药,打起精神:“好的,我会尽快向上级汇报。”

李先生点了下头,离开客厅。

霍元吞了消炎药,把杯子还给罗管家,英俊的脸上扬着灿烂的笑容。“以后就麻烦罗管家了。”

“霍先生客气了。”罗管家道,“一会儿要麻烦的是您。”

“嗯?”霍元一头雾水。

罗管家淡淡地道:“今天下午警方来万宏村,带走了刘大勤和江衍的尸体。”

霍元一愣。

“是我报的警。”罗管家道,“由于他们死得蹊跷,还请霍先生亲自跑一趟镇上的警局。”

霍元指指自己的鼻子,再指指漆黑的窗户,不可思议地问:“现在?”

罗管家露出职业性的微笑:“是的,现在。”

霍元表情僵硬,展示自己身上的绷带,弱弱地反驳:“我是伤患……”

外面天都黑了,万宏村距离万里镇一百多公里,两者之间只有一条崎岖的小公路,没有路灯,走夜路完全是盲人摸黑。

罗管家怎能如此无情,让他一个移动都困难的伤员走夜路?

“不能明天吗?”他为自己争取一点时间。

罗管家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别墅不留外人,让他住一晚,已是格外地恩惠了。

霍元想摆烂,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头痛地揉揉太阳穴,退而求其次:“有没有交通工具?车之类的……两轮就行。”

没有汽车,摩托车也可以,他的要求不高。

罗管家深深地望他一眼,彬彬有礼地道:“请霍先生随我来。”

霍元艰难地起身,慢吞吞地跟在他后面。

罗管家带着客人来到别墅的后院。

后院除了花草外,还有一块平坦的水泥地,地上搭了一个停车棚,棚下有一辆四轮的黑色轿车。

霍元眼睛一亮,暗笑罗管家口是心非,勾起嘴角,他微笑:“罗管家真是太客气……”

下一秒,他的笑容冻住了。

只见罗管家从车棚里面推出一辆老式自行车。

人、干、事!!!

霍元感到左肋痛得厉害,只差吐血身亡了。

罗管家仿佛没有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把老式自行车推到他面前,体贴地为他指引方向:“出了后院有一条小道,走到尽头,便是去万里镇的小公路。”

霍元双手颤抖地接过自行车,气若游丝:“好……”

罗管家又郑重地嘱咐:“请霍先生务必处理好案件,尽快回学校。”

霍元除了答应,能怎么办?

推着自行车走了几步,突然想起什么,他回头问道:“我的证件还在原来的衣服兜里。”

没有执行官的证件,不好处理这种异能案件。

“请稍等。”罗管家进屋,很快提出一个塑料袋,交给霍元。

霍元已经无力吐槽这种专门用来装菜的红色塑料袋了,打开一看,里面孤零零地躺着一个黑色牛皮钱包,钱包里夹着他的执行官证、猎人证、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几张票子。

罗管家问:“有无缺少?”

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霍元身上的西装早就破碎不堪了,为了给他包扎伤口,又剪了数刀,无法再穿。

霍元做了个深呼吸。“没有,谢谢。”

“请霍先生注意安全。”罗管家关心地道。

霍元无力地朝他挥了挥手,辛苦地骑上老式自行车,歪歪扭扭地驶进黑暗。

****

秦小游离开别墅时,天空还有一丝余晖,怕被妈妈责骂,他背着小竹篓,小腿倒腾得飞快,一路跑过木桥,穿过田地,直奔村子,丝毫不知道头顶一如既往地飞着一只小巧的黑色蝙蝠。

当他快到家时,小蝙蝠熟练地倒挂在院门前的大树顶上。

秦小游推开院门,探头探脑,一副做贼的模样。

院子里没有看到妈妈的身影,他壮大胆子,抱着侥幸的心理,蹑手蹑脚地进屋。

“妈爸去外公家了,还没回来。”

秦霖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

秦小游吓了一跳,拍了拍胸脯,抱怨:“哥,差点被你吓死了!”

秦霖手里拿着一本书,不紧不慢地下楼,板着脸把秦小游从头看到脚。

“干……干嘛?”秦小游被他瞧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回家晚了。”秦霖皱眉,“石大海他们下午三点半就回村了。”

秦小游搔搔后脑勺,心虚地问:“你……你怎么知道?”

秦霖扬了扬手里的书:“我们在晒谷场碰面了。”

从镇上的二手书市场回来,他看到背着竹篓的石大海等人,唯独不见自家弟弟,立即上前询问。得知他们在村口就分开了,不用猜都知道弟弟去哪儿了。

秦小游双手合十,祈求:“哥,你不要告诉妈妈,好不好?”

秦霖抿着唇。

秦小游见他不答应,想了想,解下背篓,往他怀里一推:“这些果子都给你!”

秦霖低头看竹篓,面无表情地问:“只有这么一点?”

明显比石大海他们少了一半。

秦小游鼓了鼓腮帮子,实话实说:“我给李先生分了一半。”

秦霖定定地看着弟弟。

果然是去河对面的别墅了。

秦小游见哥哥不答应,以为他嫌弃果子少,顿时沮丧,耷拉着小脑袋。突然,他想起什么,手往裤兜里一摸,摸出一个东西,递到秦霖面前,神秘兮兮地说:“哥,这是我在燕石溪里捡的宝贝,送你。”

一枚晶亮的徽章静静地躺在秦小游白嫩的掌心。

秦霖疑惑,拿起徽章仔细地查看。

这是一枚黑色徽章,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成,坚硬无比,正面是两把交叉的浮雕匕首,小而精致,一颗弹珠大小的蓝色水晶钻镶嵌在匕首交叉处,折射光线,闪闪发亮。徽章背面简单多了,只刻了一对蝙蝠翅膀。

“谁的?”秦霖问。

他经常去镇上买二手书,见识比弟弟广,瞧出这徽章非比寻常,特别是中间的水晶钻,价值不菲。

“没有谁的啊!”秦小游莫名其妙,“真是我从溪里捡的,被一块石头压着,我看到就拿了。”

秦霖若有所思。

燕石溪是大明山的风景点,偶尔有镇上的人来游玩,这么多年,村里的娃从溪里捡了不少稀奇的东西。

虽然老师教导他们拾金不昧,但没有人会吃饱撑着跑一百多公里的山路,把失物送去镇上的警察局。

交通不便,太远了。

秦霖把徽章还给秦小游。“自己收好。”

秦小游推拒:“送你就是你的了!反正——你不许向妈妈告状!”

秦霖看着弟弟噘起来能挂一斤猪肉的小嘴巴,勉为其难地收起徽章。“我先帮你保管。”

秦小游乐得蹦跳起来,抱住秦霖的脖子,蹭了蹭:“哥最好了!”

秦霖嫌弃地大皱眉头,却没有推开他。

天快黑时,王春兰和秦飞跃回家了。

“妈,我肚子饿扁啦!”洗过澡的秦小游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头发滴着小水珠。

王春兰放下手里的包,找了条干毛巾扔他脑袋上。“擦干。”

“哦。”秦小游乖乖地擦头发。

王春兰没好气地唠叨:“吃吃吃,就知道吃,别人家孩子八岁都会自己做饭了。”

秦小游瞥了眼拿着衣服进浴室洗澡的秦霖,不服气地嚷嚷:“哥也不会做饭啊!”

秦霖站在浴室门口,侧首瞅他。

秦小游朝他做了个鬼脸。

王春兰伸指顶了顶他的额头。“说,你下午几点回家的?”

秦小游捂住额角,委屈巴巴:“很早回家了……不信你问哥!”

王春兰狐疑地以眼询问秦霖。

下午一点,小卖部的阿珍找上门,说是她娘家来电话了。她匆忙地跑去小卖部接电话,得知她爸生病了,急得团团转,到田里叫上除草的秦飞跃,一起骑自行车去三里地外的江平村。

离家前,她在八仙桌上留了张纸条,告诉儿子他们的去向,叮嘱大儿子看着点小儿子,等他下山后,必须在家待着,哪都不许去。

最近村里不太平,落单的孩子到处乱跑,容易出事。

秦霖在弟弟祈求地注视下,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接着快速进浴室,关上门。

秦小游咧开嘴巴,甜甜地笑:“妈,你看我多乖?”

王春兰瞪他一眼,转身进厨房做晚饭。

天色不早了,她累了一下午,精力不足,简单地给每人煮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

一家人坐在八仙桌前,“呼呼呼”地吃面。

秦小游捧起碗,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汤,舔着唇角,好奇地问王春兰:“妈,你和爸去外公家干嘛?”

王春兰原本不想给孩子说娘家的糟心事,但是憋在心里实在难受,忍不住说:“你外公生病了,我们去探望,结果跟你大舅妈吵了一架。”

秦小游咋舌。

大舅妈是颗定时炸.弹,一点就爆,他妈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人吵架,场面一定非常壮观。

“你外公本来不会生病,今天中午你大舅妈给他吃了隔夜饭,造成他肠胃炎,差点拉到虚脱,幸亏赤脚医生那儿有治腹泻的土方子,才救了你外公一命。”

一想起当时的情景,王春兰就气得咬牙切齿,嘴里蹦出一串不文明的词汇,都不带重复的。

秦飞跃及时制止:“行了,行了,别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秦小游连连点头,小呆毛跟着晃动。“老师说,骂人不对。”

王春兰收了声,吃完最后一口面,筷子“啪”地按桌上。“我是不想和她一般见识,但你大舅妈太烦人了。自从去年你表哥考上镇二中后,她就一直显摆,什么月考考到年级前十名啦,参加诗歌朗读比赛得奖啦,音乐老师看中他的天赋,教他弹钢琴啦……总之,没完没了地吹,吹完了再问别人家孩子怎么样。那副嘚瑟的嘴脸,看了就来气!”

秦小游同仇敌忾。“妈,你放心,今年哥哥一定能考上镇一中,每次月考保准年级第一,到时候气死大舅妈。对了——会弹钢琴没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弹!今天李先生教我弹钢琴,还夸我弹得好呢!”

秦小游眉飞色舞,放下筷子,双手按在桌面上,边唱边弹:“DO DO SOL SOL LA LA SOL……”

坐对面的秦霖不停地朝他使眼色,他毫无觉察,越唱越兴奋。

王春兰的脸瞬间黑了。

秦飞跃摇头叹气。

四周突然安静,秦小游疑惑地抬头,猛地迎上王春兰那张比包公还要黑的脸,愣了愣,想到什么,跳下长凳,拔腿就跑。

“秦、小、游!”

河东狮吼了。

王春兰从角落里找出木棍,追着儿子在院子里绕圈圈,秦小游边逃边跳,嘴里哀嚎:“妈,妈,我错了!不要打!呜哇!打到屁股了!好痛——”

“我打死你个浑小子!又说谎!还带上你哥说谎!”

王春兰怒不可遏。

“呜哇哇——轻点!要打坏了!”

“打坏就打坏了,省得我被你气死!”

屋内,秦飞跃和秦霖淡定地喝面汤。

家里隔三岔五上演一场“母慈子孝”的感人画面,习惯了。

半个小时后,秦小游含着两颗大泪泡,手里端着一碗泡过的小米,借着屋里透出来的灯光,蹲在院角的木箱前,喂小黄鸡。

“叽叽叽——”小黄鸡们张开嘴巴,热情地等待投喂。

秦小游把小米撒进木箱里,小黄鸡们立即争先恐后地抢食,而那只喙特别红的小黄鸡,再一次被挤出去,可怜巴巴地叫着。

秦小游把特地留出来的小米放在它面前。“乖,这些给你吃。”

“叽叽~”小黄鸡得了独食,快速地啄着,吃得欢快。

秦小游轻抚它的背,嘀咕:“小红你说,我妈妈是不是太过分了?虽然我也有错,但也不该打我罚我。”

“叽叽叽~”不知小黄鸡听没听懂,翘起脑袋叫唤几声,继续低头啄小米。

秦小游看看它,再想想自己,越发可怜,掉了两滴眼泪。

王春兰站在门口,看着院角那瘦小的身影,摇了摇头。

知妻莫若夫。

秦飞跃道:“既然心疼,干嘛还打那么狠?孩子还小,慢慢教。”

王春兰坐到他身边,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我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秦飞跃说,“李先生虽然是外国人,但是住河对岸十年了,人品绝对没问题。就说咱们村到镇上的小公路,他都捐了一半钱。”

王春兰横了眼丈夫。“我没觉得李先生不好,是觉得咱们高攀了。你想想,李先生住大别墅,吃穿用度都和城里的有钱人一样好。再想想咱们家,要啥没啥,生活条件差,日子过得苦哈哈。小游天天去别墅,两者一对比,会不会有落差?还有,李先生教他西罗语,弹钢琴,为他开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可是没有钱,这条路不好走哇!”

儿子有语言天赋,她和丈夫都开心,嘴上说重点培养,心里却没底气。

一个字,穷!

秦飞跃性格乐观,没妻子想得那么深,他劝道:“儿孙自有儿孙福,船到桥头自然直嘛!咱家儿子耳垂大,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娃娃,将来绝对有出息。你呀,就别钻牛角尖了。”

王春兰埋怨地瞪丈夫:“都是你惯的!”

秦飞跃呵呵笑。

愉快的周末一转眼就过去了。

星期一,秦小游在王春兰的叫声中醒来,匆匆吃完早饭,背起书包,和哥哥一起上学校。

早读课时,班主任徐老师特地过来带秦小游去办公室。

秦小游一脸忐忑地跟着她走。

三年级教室到办公室有一段路,走了一半,秦小游心忍不住问:“徐老师,我哪里表现不好了吗?”

最近他每天按时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考试成绩从不及格提升到及格,老师还在课堂上表扬了他,没犯啥错吧?

徐老师闻言,停下脚步,低头打量神色不安的男孩。

男孩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清秀的小脸一片茫然,她于心不忍,严肃地说:“小游,一会儿到了校长面前,你实话实说,只要不是你的错,老师都会帮你。”

秦小游一听“校长”二字,一下子明白了。

是王艳!

因为上周六在燕石溪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王艳向校长告状了。校长是她妈妈,理所当然会袒护她。

怪不得早读课不见王艳的身影,原来她正在办公室等着看他的好戏!

秦小游不由自主地握起小拳头,睁着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倔强地说:“徐老师,我没有错!”

霍元:终究是我承受了所有。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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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所谓故人,是一位老人,不要多想哈~以后会提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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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很肥啦~下章就入V了,请大家多多支持,么么哒!

世界观建完一半啦,再有几章就换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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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我的预收接档文哦,求提前收藏~

《我穿成了妖精国的幼崽[西幻]》

文案:

穿成妖精国的幼崽是什么体验?

小小的个头,只有巴掌大,背后长一对半透明的小翅膀,喝的是露水,吃的是花蜜,睡的是花床,每天过着玩耍的小日子,无忧无虑,太幸福了!

幸福个锤子。@ @

学不会妖精国的语言,连话都不会说,舒黎成了名副其实的哑巴妖精。

作为曾经的高三学生,舒黎表示学外语太太太太难了!

为什么穿越大神没有送他一个语言外挂?

为什么他要像婴儿一样重头学起?

妖精国语言是世界上最最难学的语言!

别的妖精幼崽都会念诗了,舒黎还在牙牙学语。

别的妖精幼崽都会唱妖精之歌了,舒黎还在学日常口语。

别的妖精幼崽都会白魔法咒语了,舒黎还在学唱歌。

……

舒黎的自尊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他挂着两颗大泪泡,张着翅膀扑进精灵王的怀里,可怜兮兮地问:“王,我是不是很笨?”

比月华还纯净美丽的精灵王轻轻地擦去他脸上的泪,温柔地说:“斯佩瑞恩是妖精国最可爱的小精灵。”

被王赞美,舒黎找回了一点自信。

语言学得慢怎么了?

咒语不会念,他冥想啊!

念咒只会影响他施放魔法的速度!

NNNN年后,舒黎成了大陆上唯一一个瞬发魔法的妖精。

——

成年后的舒黎偶然间发现了精灵王的秘密。

那个被世人喻为光之神的精灵王竟然会使用暗魔法!

不仅如此,他的外表和性格都变得像暗精灵般阴森邪恶。

当那双嗜血的暗红眼睛看过来时,舒黎可耻地求饶了。“请……请不要吃我……呜……”

黑暗的精灵王勾起舒黎的一缕发丝,放在唇边轻吻。“成为我的新娘,就不吃你。”

舒黎纠结了好一会儿,战战兢兢地点头:“好!”

后来,舒黎含着两颗大泪泡无力地趴在床.上。

呜呜呜,说好的不吃呢?

【软萌可爱小妖精受 VS 禁.欲清高纯净精灵王攻】

【自割腿.肉,写一个西幻精灵的故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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