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
温济舟听到身后有人在叫他,是他派出去运输粮草的一个大姐。
“怎么了大姐!”
“你快看你快看”大姐情绪很激动,她从怀里掏出一打药草,非常漂亮,叶片繁茂,花瓣上似是星光点点,还散发着一股香味,这香味和苦花草很相似。
“我看这东西好看,闻着味就舒畅,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先带过来让你看看”
温济舟拿了那药草看着,确实很像对抗毒瘴的苦花草,“大姐,这都是在哪发现的啊”
“在北蛮的粮草营内”大姐告诉他,“哦对,还有一个,就是有点臭,我看你是个体面小子,怕你不想闻”
“这种时候了,谁还管这些!您快给我看看!”温济舟语气很激动。
大姐又拿出了丹药一样的玩意,这东西外面有一层薄皮,掰开后散发着恶心的臭气。
大姐只知道这是散发着臭气的东西,但温济舟对这味道太熟悉了,那些地狱一般的经历,血流成河的夜晚,都顺着这个味道一股脑涌上来,他的头开始剧烈地疼痛,吓得大姐忙着过来扶他。
温济舟甩甩脑袋,现在不能倒下。
大姐手上拿着的,就是汀奴人对抗北洲的毒丸,成堆的毒丸被掰开后散发着毒瘴气,让数万北洲百姓死于非命。
“大姐…你把这毒丸一起运回来”温济舟捂着头说着,“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最主要的是粮食,这些都是其次”
“好!他们那里多的是,我都给你运来”
“辛苦了…”温济舟正感谢她,那大姐已经一溜烟地跑回去拿草药了。
一个夜晚,汀奴人粮草营内空空如也。
丰水城内。
饥民们堪比过年一样,四处分发着抢来的吃食,胡阿秀让大家先煮粥喝,不能干吃米饭,恐怕会噎着。
温济舟看着大家吃饱喝足,心里产生一种难得的喜悦,自从那日从天望城回来以后,整个人像是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鬼,身体和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他整晚整晚地睡不着,一闭眼,都是天望城血流成河的恐怖模样,尽管自己的手上沾满了敌人的血液,但这好像,丝毫也缓解不了他近乎崩溃的内心。
昨晚他一人一马,引领着全体勇敢的百姓归城,在漆黑的夜里驰骋,他才有了一丝喜悦自得之感,今天看到城内的百姓吃饱喝足,心里油然而生的一种喜悦,这比斩杀什么敌人数百,来的快乐太多了。
“大侠大侠,俺偷了北蛮人一只鸡,杀了熬汤喝,你等下尝尝”昨天拿药草的大姐非常热心地过来问着温济舟。
“嗯嗯”温济舟笑着感谢她,不过此时自己还不能放松,自从昨日回来后,这里的百姓有了一种天然的默契,他们把温济舟视为城主领袖,对他无比信任。
在危难关头,有忠义勇敢的强者挺身而出,这无疑是最好的救命稻草。
温济舟现在就是那颗草。
他其实不愿当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总是活得很累的,他在京洲游侠之时,就算是江湖风云榜的第一,也从不崭露头角,化名又覆面,别人以为他是什么暮年老侠,他也不介意。
他不喜欢做什么天下第一,不对,别说天下了,他连全村第一都懒得做,最好谁都别来关注他,他安静地做自己的事,这样最好。
温济舟心绪烦乱,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担这整城百姓的信任,他有没有这个能力。
自天望城一战后,温济舟内力大损,虽然比普通游侠,自己内力还是非常强盛的内力,可是和最强的时候比起来,却逊色太多了。
“阿舟哥,你快过来”胡阿秀喊着温济舟,她在屋子里研究了一晚上草药,眼下挂着几大块乌青。
胡阿秀把自己研究的结果告诉温济舟,
“这药草绝对就是你说的那种苦花草”
胡阿秀从天望城守卫战开始,也就是汀奴人释放毒瘴开始,就已经着手准备解毒的草药,温济舟带回的这批药草,很显然就是自己一直研究的东西。
“太好了”温济舟起初只是想带着百姓讨口饭吃,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收获。
绝路绝路,天下没有绝路,不怕死地去撞,兴许还能发现一条生路,甚至是胜路。
“走!我们把这药草运往北洲各地,起码能有些防备”
“嗯”
汀奴营帐内。
场景可不是这么温馨了。
发现敌人偷袭营帐,汀奴将军多乐曼怒不可遏,下令要将守营的士兵军法处置,斩首示众。
“将军…那群人脑袋已经被他们全砍下来了”上报这个消息的士兵有些颤抖,昨晚,那群人悄无声息地运走了粮草和药草,甚至还带走了一些毒瘴丸。
士兵们的脑袋全被愤怒的北洲百姓砍了下来,这将军想砍也没地方砍,气得直跺脚。
“我要把他们皮剥下来!!!”将军气得大叫,昨晚自己大摆宴席,仗着吃的多,奢靡到煮的肉骨汤都被当成洗脚水。
昨晚还是有人警告他的,那人让他不要太奢侈。
“大不了再抢!”多乐曼不屑一顾,那人太扫兴了,“再给我煮两袋大米,我要给我的美人敷脸!”
说着,又搂上怀里男宠的腰,整个人不亦乐乎,已然忘了天地为何物。
汀奴人是强盗,飞来横财,就这样靠着自己的掠夺得来的不亦乐乎,他们自然是开心的,什么东西没了,再抢就行了,先享受,其他的再说。
“我们还有多少粮食”多乐曼强行保持镇静。
连着几夜的奢靡,他已然不知道什么叫节俭,自己的祖先,也就是汀奴人的祖先,靠着打猎为生,四处征讨,有了一处的地,繁衍万代,哪曾想过,后世只学了强盗的手段,丝毫没有节约的意识。
“还……只够吃三天了”
“啊!”那站在身旁,昨夜还被多乐曼宠爱万分的男宠,一下被砍断了半只手,多乐曼怒不可遏,让人把他拉下去斩首。
他现在恨不得再屠杀一城的沧元人,这群狡猾弱小的沧元人,他从来不放在眼里,哪知道自己被他们害成现在这样。
他正想发兵征讨,好解自己心头之恨,身旁的军师却拦住了他。
这军师,就是凤小云。
凤小云一直沉默着,他是一切悲剧的造成者,他也乐在其中。
“不能打!”凤小云警告他,“你现在粮草都不足,况且他们手中现在也有毒瘴,你和这群人耗下去,你能得到什么?”
凤小云一句话就点明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啊,多乐曼现在回去打他们,已经不再是老虎对白羊,而是羊对羊,和他们耗下去,最多收获北洲几个衰败破旧的城池,连抢劫的基准都打不到。
“那要怎样?”多乐曼是没什么脑子的,对于凤小云这个国师,他一直很敬重,他是汀奴人的大脑,包括说找沧元内应,也是他出的主意。
没有人比他更懂沧元人。
奸细最可恶,比敌人还可恶,他背叛同胞,将同胞推进敌人埋下的深坑,凤小云就是这个奸细。
“去攻打平京城”
此言一出,多乐曼先是一愣,“可是我们和那人约定过,只要北洲就行,不打平京城”
凤小云觉得这人脑子像是被驴撞了,蠢得要死,这些年和这群蠢得要死的汀奴人打交道,实在是累得脑袋有点转不过来,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蠢货,蠢得脑子都没有,每天只想着打架。
偶尔和顾红叶那个聪明的打打交道,才能让自己觉得头脑还健在,他喜欢和聪明人对抗,并把对方害死,这才能让自己满足。
他甚至有时候,会想念曾经在沧元的敌人,温九琴、邱逢梅、楚文煜、百灵雀……
那群人才配当他的敌人,才配让自己处心积虑地去害死他们,这群汀奴人,蠢死几头牛,自己有时候出个什么主意,得和他们解释半天,最后他们都听不懂,自己干脆直接让他们去做。
做的结果,总是成功的,屠城、找准内应、偷袭、抢劫……
所以到了后面,这群汀奴人也不问他为什么,只是照做,他们知道,凤小云聪明,照着做就会成功。
要不是后来,顾红叶来了,换来了几年的和平,凤小云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多乐曼听完凤小云精简的解释之后,整个眼睛眯起来,凤小云不愧是国师,实在是聪明万分。
“你是一只老虎,你和老虎做交易,自然要守诺,因为你敢背叛它,它会杀了你”
“但是你是一只老虎,你和羊做交易,你只要拿到你想拿到的,随时可以吃了它,你把它吃了,骨头上的碎肉都吞干净了,它都不能多说一句”
是啊,这贫瘠的北洲能有什么好抢的,要强,就去京洲抢,去江南抢。
边走边抢,屠一座城,大抢劫一次,越抢越多,整个沧元都能被自己抢走,多乐曼有这个信心。
他即刻部署,全军立刻往南,直指沧元国都,平京城。
多乐曼从小就听父亲讲过,还是许多年前,父亲随着上一任大王,去平京城卑微朝拜。
“多乐曼,你肯定无法想象,那里遍地都是金子,那里的人,长得白净又华贵,还有他们穿的衣服,丝绸比头发还要软,那里遍地都是美食,他们能把难吃的米面做成一百种模样,我和大王上桌吃饭,那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太好吃了……”
“多乐曼,你要上进,终有一日,你也能陪大王,去那里吃美食,虽然我们是小国,但是他们也对我们很友善,那里的人,说话都是轻轻的,像怕吵到你似的……”
父亲的话语在他脑中回响,他去世多年,是前大王身旁的重臣,汀奴国那时,不过是个小小的王国,受到沧元前皇帝的封赏,才有了国都的名字,说的好笑,汀奴都是先帝亲赐的。
只是那位伟大的沧元皇帝,永远不知道,后世的子孙,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天大难。
多乐曼结束回忆,他现在也要过去,去那黄金宝地,去那向往了无数年的城池。
不过并不是父亲所言,陪大王进朝献宝。
他要用自己的马蹄,亲自踏上那满是黄金的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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