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边明月

“叮铃~叮铃~叮铃~”

金欢喜骑着吱吱呀呀的单车,在家门口停下。

家里没人,最近爸妈总是神出鬼没,听说都是去找小程哥哥了。

难道,小程哥哥其实是我亲哥?

金欢喜没忍住幻想了一下。

“大喜,你回来啦!”她爹远远地从村口跑了过来。

金欢喜翻身下车,勾了勾自行车的车链子。

“爹,车链子又坏了。”

金大富缓了口气,蹲下身看,用手一勾,车链子就和齿轮严丝合缝地合上了。

“厉害!爹太厉害了!”金欢喜拍了拍手,毫不吝啬她的夸赞。

金大富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汗,心里已经把卖车的二手店骂了个痛快。

因为拆迁得了钱,金大富寻思着让大喜上学少走点路,就花了大价钱从二手店买了这辆自行车。一手的买不到,二手的看他是个乡下汉子,卖给了他一辆破车。

不过自行车到底是个稀罕货,富贵村的村民都赶着来围观,村长也特意过来看。

金大富脑子一抽,怕他们知道自己得了不菲的拆迁款,就说了胡话。

“这是从垃圾场里捡来的。”

邻里都信了,老村长笑眯眯地看着他,也没拆穿。

他那傻孩子更是信了十成十,也不嫌弃自行车简陋,心疼她爹他从垃圾场捡东西,对自行车宝贝得不行。

这年头,哪有人会把坏的自行车扔垃圾场里?也就没见过世面的乡里人会信。不过,金大富倒也庆幸,至少女儿不会因此觉得他眼光不行了。

天杀的二手店,迟早有一天把你干倒闭!他又恶狠狠地磨了磨牙。

“大喜,明天就要去上学了,开不开心。”金大富伸手抱起女儿,带着她在高处转了一圈。

金欢喜乐得打鸣,张开双手:“开心开心!”

她当初也不是厌学,只是有个不好的出生,又恰好碰到了不好的人,才受到了不该的欺负。

金大富眼角泛起泪花,连忙放下女儿,掩盖自己的失态。

“既然要上学了,爹教你修车,到时候链子掉了,你也不用推着车走回来。”富贵村边上没有好的初中,他给大喜报了城里的初中,想着给大喜打好基础,却没想过大喜要走好远的路,骑上单车就快得多,他也放心。

他也想过在镇里买房,先不说有没有资格买,钱已经快投资完了,真买了房,自己没权没势,要是被人恶意勒索,听齐振业说,丢了房都是轻的。

人啊,要活的痛快,就要往上走。

金欢喜在他旁边蹲下,小小一只。

金大富指着链子,一点一点说起来,就这样,父女俩边学边玩了一下午。

在金大富的担忧中,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金欢喜正式上初中了。

“爹,我走啦!”

等金大富套了衣服跑出来,金欢喜已经骑着单车离开了,金大富再怎么努力张望,都只能看见一个遥远的小点。

“哎!这孩子,一声不吭起这么早,都不知道吃早饭没有。”

听了他的抱怨,睡得迷迷糊糊的陈宝珠醒了,摆了摆手:“你睡得倒是香,大喜昨晚让我做了面饼子,早上肯定是吃了面饼子才走的。”

金大富什么也听不进去,坐在凳子上发愁。

“不知道这初中里的娃会不会欺负大喜。”

这下陈宝珠彻底醒过来了,她一合掌,懊恼不已。

“忘了叫大喜换新衣服,她肯定又穿旧衣服去了!”

“这有什么?旧衣服舒服。”金大富坐回床边,不在意地回答。

陈宝珠“啪”的一声打在他的背上,疼的他龇牙咧嘴。

“你以为这是山里,镇里那些小孩都穿的好,就我们大喜穿的差,不得被欺负!而且这初中是规定了穿校服的,你付的钱,倒是忘了个干净!大喜这回去,跟大家穿的都不一样。”与众不同,最是容易被孤立。

金大富恍然大悟,也跟着开始担心。

此时,金欢喜还哼着调子在去上学的路上,不知道她爸妈为了她在家里直发愁。

“欢喜!”她的班主任陈钟灵站在校门口,拦住了她。

前天金大富带着她来认过路,也交了钱、领了书,除了同班同学,每个老师金欢喜都见过,自然是认得的。

“陈老师。”金欢喜惊喜地喊了一声,放慢车速,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她身边。

陈钟灵哭笑不得地揪住了她的衣服。

“怎么没穿校服来?”

金欢喜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是好几年前的衣服,上面还打了几个补丁。

她一下子就涨红了脸,猛地低下头,小声道。

“忘了。”

昨天和爸爸玩了一天单车,金欢喜早忘了校服这回事了,陈宝珠昨晚把东西放在她床头的时候,她还在陪她爹玩举高高,更是没留意。

陈钟灵摸了摸她的头,温柔地安慰她。

“明天记得穿,进去吧,校内不能骑车,得下来走着推进去。停车点还记得吗?”

金欢喜长舒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听话地下车,还没进校门,身后就传来汽车的刹车声。

汽车。

金欢喜听金大富说过,这东西在镇里都是稀罕货,有钱都买不到。

她好奇地回过头,正对上那双干净的眸子。

从车后座下来的少女,穿着整洁的校服,在初升的日光下,隐隐披上一层金光,白的发亮。

金欢喜想不到任何形容词,硬要说的话,就是明月吧。

很美,也很远。

但是!金欢喜两眼放光,蠢蠢欲动——好想和她做朋友啊!

少女似乎已经习惯了被人注视,告别了司机,只瞥了她一眼,便从她身侧走过。

陈钟灵拍了拍金欢喜的肩膀,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她紧盯着的人。

“她是付子衿,也是我们班的。”

付子衿。

金欢喜不知道这几个读音究竟对应的是哪几个字,只是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程书杰教过她的《短歌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她似乎找到了和她说话的理由,一下子来了精神,告别陈钟灵后快步走上前,跟在了付子衿的身后。

“叮铃~叮铃~叮铃。”

金大富“捡”的破旧二手车叫的正欢。

又走了几步,前头的付子衿停下了脚步。

金欢喜差点一头撞在她背上。

“有事?”

她转过头,视线自然地从下往上,扫过她的旧衣,落在她的眼睛上。

金欢喜下意识挺直了腰背:“你好,我是金欢喜,金子的金,喜欢的欢,喜欢的喜。”

付子衿没说话。显然,她的答非所问没能让她满意。

金欢喜紧张地抠了抠车把手,又讷讷地张口。

“陈老师说我们一个班,啊——就是陈钟灵老师。”她本还想跟她聊聊曹操的《短歌行》,问问她的名字,这会儿倒是说不出话了。

付子衿愣了一下,视线从她的肩膀上方穿过,果然看见了校门口望过来的陈钟灵。

她没再紧绷着身子,语气也缓和了一些。

“嗯,我看见了。不过……自行车不是在这里停的。”

金欢喜跟了她一路,早已经路过了校内规定的自行车停车位。

金欢喜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她连忙鞠躬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去停车。”因为过于尴尬,她窘迫得都无法说出让对方等她一会儿的请求。

在她转身回去的时候,付子衿却突然开口。

“我在这里等你。”

金欢喜:?

她愣住了。

付子衿的手紧紧捏着书包的背带,她的视线飘忽不定。

“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好!”

大声的回答,甚至吸引了陈钟灵的目光。

金欢喜同手同脚地离开了。

付子衿站在原地,还没休息多久,就看到她跑了过来。

“久等了!”

她笑起来,像是刚好升起的太阳。

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想到。

……

“好,同学们,大家好,我是陈钟灵。大家应该都见过我了,这三年就由我来做大家的班主任。请大家多多关照。”陈钟灵试图拍掌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但这个班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教室的中央。

坐在中央的是付子衿和金欢喜。

吸引大家视线的是金欢喜那件打了补丁的衣服。

在陈钟灵从校门口回来前,穿着旧衣服的金欢喜成了名人,关于金欢喜的信息已经在教室里传了个遍,传出消息的自然就是和金欢喜曾经上过同一个小学的同学。

于是同学们东拼西凑,拼凑出了一个传言中的金欢喜:

金欢喜家以前住在山里,每天摘野菜野果吃。后来有人到山里,给了金欢喜家一套村里的房子,让他们搬出了山里,现在金欢喜的爸爸妈妈也每天不在家,金欢喜都是一个人自立自强地生活。

总结:金欢喜是个可怜的孩子。

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

“金欢喜家要是真的穷,怎么会有钱买自行车。”

“是啊是啊,我亲眼看着金欢喜骑单车来的。”

富贵村的小孩跳出来。

“你们不知道,那辆车是金欢喜爸爸在垃圾场里捡的!”

这话一出,全场寂静,大家都用复杂的目光看着金欢喜。

当事人觉得十分离谱。

住在山里的时候,家里偶尔也会吃点肉,至于野菜野果,确实吃过,不过是图个新鲜。金大富自身种地,还需要采野菜吃?此外,金大富和陈宝珠不在家也是因为去找程书杰,真不是丢下她不管了!

任凭金欢喜如何争论,大家都还是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她。

金欢喜还没学会“三人成虎”这个成语,就早早体会到了这个成语的威力。

付子衿在边上听了个全,开始半信半疑,奈何证人证据实在太多,最后她对金欢喜的印象也定了型。

一个字,穷。

这其实也不算误解。现在的金欢喜家,确实是拿不出多少钱的,毕竟都被金大富拿去投资了。金欢喜也不知道自家有过一大笔钱,自己的爸爸妈妈更是偷偷摸摸藏了一笔钱以防万一。

在这诡异的注视下,将金欢喜拯救于水火之中的是赶来的陈钟灵。

陈钟灵又咳嗽了几声,总算让学生们把目光聚集在了她身上。

“今天是大家第一次见面,就先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

除了几个害羞到结巴的同学,大部分人都好好地做了自我介绍。

“嗯——我是金欢喜,金色的金,欢快的欢,喜悦的喜。兴趣爱好是骑车。”金欢喜站在讲台上,还没讲完,就听到台下激烈的掌声。

金欢喜:……

她感到大脑一片空白,也不知道又说了什么,逃回了座位。

付子衿慢悠悠地走上讲台。

“付子衿,青青子衿,爱好,钢琴。”

“哇——”

台下发出惊叹声。

这个年头,家里有钢琴和会弹钢琴都是十分稀有的。

别的不说,付子衿家定然不是普通人家。

金欢喜似乎还听见有人问付子衿能不能听她弹钢琴。

“有机会的话。”

付子衿颔首,婉拒了。

最终,在班级同学的投票下,付子衿成为了班长,由全程懵逼的金欢喜作为副班长辅佐。

金欢喜:啊?副班长是什么很贱的职位吗?都不需要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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