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晌午,太阳不辣,风一浪一浪的吹得人很舒服。

“收狗——收狗嘞!”

大喇叭拖着一尾男低音,跟着破旧的三轮一路走,一路留下破碎的余声。

周进两脚蹬着车,一手掌着舵,另一只手捏着个破草帽,懒洋洋地摇着扇风。

他光着膀子,露出的臂膀遒劲有力,手每摇一下,就牵扯着肌肉一鼓一鼓地动,带着侵略性的张力。

很快就有人扯着嗓门招呼:“孩儿,这边!”

周进伸着汗涔涔的脖颈瞧了眼,长腿往地上一撂,车轮子霎时不动了。

要卖狗的女人热络道:“小周啊,狗咋卖的?按只算还是按斤算?大概价格多少?能讲价不?”

周进家不在镇上,但因为常来这个片区收狗,好些人都眼熟他,亲切地给他取了外号‘小周’。

周进下了车:“按只。两百一只。能。”

女人乐得合不拢嘴:“等我会儿啊。”

周进点点头,宽大的手掌随意撑在车栏上,鹰一般精悍的眼睛,懒散地扫视着周围。

等了会儿,突然听见小孩儿撕心裂肺的哭声。

女人抱着一只中型犬出来了。

狗的后腿上还坠着一只倔强的小手,一个半人高的小孩,一手拖着狗腿,一手攥着狗尾巴,张着嘴哇哇大哭。

女人脸上堆笑:“小周啊,再加点钱吧,我家狗养得这么肥,起码三十斤,你卖到狗肉店也能多赚点。”

周进还没搭话,那小孩儿却嚎得惊天动地:“这是我的狗狗!不准卖不准卖!”

女人训斥:“听话!卖了给你买好吃的。”

小孩儿还是哭,刺耳的声音在这个炎热的午后,让人眩晕。

周进蹲下身,同他对视。

小孩儿哭得正起劲儿,眨眼却对上一张凶相难掩的脸。

好凶。

浓眉,高鼻,眼睛深邃,嘴唇偏薄,五官只能算周正,但组合起来却透着内敛的野性,像是森林里矫健的狼。

小孩嗓子里积蓄的磅礴哭声,瞬时被掐断,他畏畏缩缩地往大人身后躲。

周进凑过去,低头在他耳边停留,似乎说了什么。

小孩抽噎着,泪眼巴巴地问:“真的?”

周进微微扯起唇角:“嗯。不骗人。”

好神奇。

那样野性的一张脸,笑起来却像是人间四月天的春风,直柔到了人心底。

小孩儿松开狗尾巴,抹了把眼泪:“那卖吧。”

女人在旁边看着,惊讶极了。

之前闲聊就听邻居说过,如果要卖狗,家里小孩不让,就让周进来收狗。

说是周进有办法让家里小孩儿不哭不闹。

这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真奇了怪了。

周进站起身:“姐,两百五,行不。”

女人嗐了一声:“再加点嘛。”

小狗似乎也知道自己要被卖了,哀伤地耸拉着眼皮,也不挣扎。

周进看了它一眼:“三百。”

这三百,买断的是小狗对这个家的感情,值得。

女人眼珠子一转,笑着拍板:“成!我这狗肉质肯定好,劲儿道,家里娃每天都牵它出去遛的……”

絮絮叨叨的一些话,周进只当没听见。

他单手提溜着狗的后脖颈,几十斤的狗,却被他那么轻巧地,整只抡了起来。那双犀利的眼睛,把这小东西从头到尾都扫视了一遍。

这间隙,女人打眼望见巷口一道身影,突然压低声八卦说:

“诶你知道那个沈家吗,就当年在本地最有钱的那户人家,咱镇上通往大城里的马路,都是他家捐钱给修的……”

周进含糊地嗯了声。

女人:“听说他家破产了,前几天我看见沈家大儿子、沈书黎回来了,一条腿都被追债的人打残了,可惨得嘞!”

周进没吱声,干着活儿安静地听着。

女人:“沈书黎这孩子,以前看着性格还好,挺招人喜欢的,但这次回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周进顿了下,从三轮车上拿过一个笼子,把狗关了进去:“哪儿不一样。”

有人接茬,女人就来劲儿:“现在破产了,反而比以前更高傲,那眼睛都是长头顶上的,回镇上这么久了,也不说过来跟咱们这些老邻居,打个招呼啥的……”

女人啧了声,又说:“这样也好,万一他上门借钱呢。谁知道他还不还得起,从小娇生惯养,没吃过苦,说不定借钱还不上会赖皮。”

周进冷不丁接了句:“他不是那种人。”

女人嗐了声:“谁知道呢。”

此时,街道另一头——

沈书黎从外面回来,正要踏进自家的门,扭头就看见了这一幕卖狗现场。

那个烈阳般野性的男人,单手就拎起了小狗。

沈书黎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

粗鲁。

跟在他身边的张婶,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乐呵了起来:

“嘿你说巧不巧,那边那个,就是托我来跟你说亲的男人。”

“他叫周进,家里人口简单,只有个爷爷,父母都不在了。是个人老实,心眼好,就是木讷了点。”

张婶觑着他,小心翼翼地:“给他个机会,你俩相处试试吧?”

原来这才是张婶跟了他一路的目的。

沈书黎静默片刻,淡淡道:“如果他有更拿得出手的优点,您就不会只说他老实人好。”

在这种小城镇的相亲市场上,媒人会首先摆出对方最拿得出手的条件,像是给猪肉标上斤量价格一样,给人也贴上他最体面的标签。

比如对方是个大学生,媒人介绍时,首先就会说他高学历,有文化。

比如对方有车有房,工作不错,就会着重强调经济条件好。

这些硬核的都拿不出手的话,能说会道也算优点,就会说他性格非常好。

以上几点都没有,人特别一般,那才说人老实。

老实,勉强也算是个大多数不出色男性通用的优点。

但他沈书黎的男人,只有老实?

那远远不够看。

哪怕现在他瘸了,宁愿孤寡一辈子,也绝不将就。

张婶听尴尬地搓了搓手,找补说:

“那个,他家里有点田地在种着,目前就是在镇上收狗,再转卖给狗肉店,维持基本生活还是可以的……”

“这人也挺会处事儿的,他怕贸然上门,打扰了你,这才巴巴地求着我,先来跟你打声招呼……”

她没说的是,周进的爷爷有只眼睛是瞎的,家里住的是那种土房子,还吃着国家的低保。

而且很穷,穷得都只能住在半田野的荒芜小村里。

沈书黎收回目光,跛着脚进了老宅:“狗贩子很光荣吗。”

他语气平淡,却透着几分高高在上,似反问又似质问,让人难堪。

张婶跟在他身后,脸上挂不住了,说话就难免有点阴阳怪气:“但你不是家里破产了吗,欠着那么多债都没还上,你腿还瘸了……”

“孩儿啊,你现在是个残疾人,可比不得以前嘞,心比天高有什么用,能找到个不嫌弃你的人,搭伙过日子就不错了。”

沈书黎脚步顿住,回头不深不浅地看了她一眼。

那目光清泠泠地,像是深秋早晨下的一场霜,除了死寂,什么情绪也叫人看不出。

张婶下意识闭嘴,莫名心里发怵。

这孩子,怎么长大了这么冷漠!

阴沉沉地,怪叫人害怕的。

过了好一会儿,沈书黎才意味不明道:“我可以见他。”

沈书黎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性子,但这个大婶儿,是他妈妈的好朋友,从小看着他长大,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张婶眉梢一喜:“真的?那我这就发消息让他过来,你俩单独聊聊哈。”

她收了周进的好处,拿人的手短,任务就是帮两人牵线搭桥,但能不能成就不关她的事儿了。

周进又买了几条狗,正拉着狗去农场,半路上收到短信。

张婶说沈书黎愿意见他,让他最好趁着对方还没反悔,赶紧过去。

周进看完信后,心情愉悦地将手机往兜里一揣,把一个破旧三轮蹬得风一样飞快。

到了农场,他熟练地把车开进一个栅栏围成的小院儿。

一阵犬吠后,十来条狗从屋里冲了出来,摇着尾巴跳来跳去,欢喜地往周进身上扑。

周进下了车,精瘦的手臂稳住车身。

他把装狗的笼子打开,把买来的狗狗们都放了出来。

那几条新来的小狗,畏畏缩缩地伏下身子,有些不安地低叫着。

周进手放在嘴边,腮帮子一鼓,吹了个敞亮的口哨。

顷刻间,一条黑色的大狗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晃着尾巴很乖巧地蹲在了他面前。

周进双指并拢,轻弹了下它脑袋:“如风,我要出去一趟,照顾好新来的,不要让它们打架。”

如风是一条退休的专业搜救犬,特别聪明灵性,日常就是帮主人掌管狗群的秩序。

这两年,周进借着狗贩子的名头,在镇上救下了很多要被主人卖掉的小狗。

那些他买下来的小狗,根本没被卖去狗肉场,而是好好地养在这个偏僻的农庄。

这是周进和镇上那些小孩们,一个共同守护着的秘密。

如风仰着头叫了声,像是在回应他的话,友好地去舔新来的小狗。

周进勾唇浅笑,出了院子把栅栏关好,转头进了隔壁的房子。

他边走,宽大的手掌还抓住衣摆,就那样往上一撑,轻松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露出一片排布有序的坚实腹肌。

年轻朝气的身体,挂着汗珠,热气腾腾的,叫人不敢直视。

几分钟后,周进又西装革履地从屋里出来。

剪裁得体的衬衫布料,包裹着他的精壮的胸膛,西装裤衬托得那双力量感十足的腿更长了。

看着还是凶。

就是多了几分禁欲的文气。

周进把袖口撩起来,绷紧腰腹,抬腿骑上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转眼就消失在了马路上。

太阳有些下斜了,温度也降了些,风轻柔得很,擦过脸时,舒服得像被云亲了一口。

周进心情很好,微仰着头感受风,还随口哼起了小曲儿。

路上碰见好些熟人,大家都热络地同他打招呼。

“小周啊,去哪儿啊!”

“今天穿得挺精神!”

周进浓黑的眉眼浅浅舒展开,唇角挂着春风:“去见一个要紧的人。”

很快到了沈家。

周进把车停稳,站在沈家大门口,沉沉地吸了几口气。

紧张是难免的,心跳吵得耳膜都生疼。

他低头看。

这一路过来,原本干净的鞋子也沾了灰,裤脚上还挂着几根草。

他拿出纸巾仔细地擦了鞋子,又理了裤脚,郑重地将衣摆扯得工整,这才抬起胳膊敲门。

“进来,门没栓。”

周进手攥紧了些,屏着一口气推开了门。

第一眼入目的,是一张俊气的脸,青年长相惊鸿,眉眼却寡淡。

尤其那双眸子,像是下着缠绵大雪的深冬,万籁寂静,又含着内敛的死气。

漂亮,但沧桑、脆弱。

周进不是第一次见他了,但还是被惊艳了下。

沈书黎先开了口:“你叫周进,张婶儿介绍来的那个?”

周进认真地点点头,这才迈步进了院里:“你好。”

沈书黎想起他买狗的场面,心里没什么好感,但还是保持着基本的礼貌:“你好,请坐。直接进入主题吧,大家时间都宝贵。”

周进坐下后轻咳了声,喉结微动:“好,希望您不要觉得唐突。”

“沈先生,您愿意跟我结婚吗。”

下本《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已开文,欢迎宝子们入坑呀QVQ

文案:

救赎文完结后,周煜林成了书中那个疯批反派,靳修臣的白月光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从穷得风餐露宿,到如今事业辉煌、风光无两,他按照书中的救赎线,陪着靳修臣走过了最艰难的时光,付出了自己的全部

漫长的十年里,他们相依为命,最后在所有人的艳羡中,步入了婚姻殿堂

周煜林也以为这就是幸福结局了,不想,婚后还没一年,靳修臣就厌倦这种平淡的日子

最开始的不对劲,是靳修臣不再回家吃晚饭,不管周煜林等他到多晚,他都只会让秘书来敷衍,说在加班

然后圈子里开始疯传,说靳修臣跟某个小公子玩儿得很花

每次听到这些,周煜林都一笑而过:“我还不知道他吗,都是谣言啦!”

直到一场宴会,他偶然撞见,半个月都没回家的靳修臣,跟绯闻小公子姿态亲密,在无人的走廊**

昏暗的光线中,那个曾经把他视若珍宝的男人,从别人的颈间抬头,淡然地看了他一眼

那晚周煜林匆匆逃走,像个落水小丑

靳修臣却久违地回了家,不知道发什么疯,压着他疯狂发泄欲.望

后来周煜林留下离婚协议书走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离婚后靳修臣像个疯子,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又心疼地抱着那些东西,一件一件地修复

他不眠不休,变态到折磨自己,来缓解对周煜林的思念

直到突然检测出自己怀了孕,人前一贯高冷自傲的靳家掌权人,拿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在医院又哭又笑

旁人都说他精神不正常,只有靳修臣自己明白,有了孩子,就有了挽回周煜林的机会

于是他拼死生下了孩子

几个月后,有人频繁看见,靳修臣抱着一个襁褓婴儿,站在廉价的出租公寓门口

男人红着眼嗓音发抖:“看看我们的孩子,疼疼他吧……求你。”

门内的周煜林说:“只有不结实的绳子才会断掉,如果某天它从一个缺口断了,我就知道它是劣质绳了。”

“就算我把它断开的地方,打上结重新接好,下次它还会从另一个地方断。所以我会直接扔掉它。”

而靳修臣和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一根劣质绳。

这时靳修臣才绝望地发现,原来一贯心软温柔的人,绝情起来能把人伤死,伤到心肝脾肺都捅烂

明明之前给过他那么多次机会的,怎么这次偏偏一点都不肯再给呢

排雷见第一章作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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