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做老板的阿娇

因为要住下来,自是要添置一些下人。陈娇想着是不是该找些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现代人都有一个特性,缺乏安全感,任何事,都要有一条退路才安心。虽说退居长门也不错,但,命运掌控在他人一念间,那种感觉简直是糟透了。

“翁主,这人奴场乱得很,你还是在马车上,奴自己去。”陈林看向一身男装打扮的陈娇,劝道。自前几日,他跟侯爷禀报侯府需买些奴仆,被翁主听到了,便要同来。他虽不赞同,却也不敢明说什么,翁主是自小就主意强,又长伴长乐宫,更是未来太子妃。

“不要紧。”陈娇掀开帘子,一马当先跳下马车。陈林又是一阵头疼,翁主自来了堂邑,一日比一日野,长公主灌输教导了多年的贵女风范,已荡然无存。也不知道到时候回了长安,长公主会不会气得杀了他们这些下人。

汉朝禁止奴隶买卖,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再加上一些勋贵家族都需要奴仆。所以这人奴场还是蛮常见的。进入场内,陈娇愣住了。场子里,一排排人被绳子拴着,商贩子吆喝着,如推销羊马般,对着来人吆喝着他的买卖。

“公子,是来买奴仆的吧,来看看这个,口牙干净。”商贩拽出一个约莫十来岁的少年,捏住他的下巴,掰开他的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别看他年纪小,身子骨可康健着呢。”商贩大力拍了下少年的后背,那力道一看就很大,少年直着身子一身不哼,像是一个石雕,垂下的头发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表情。

“公子还是去楼上挑吧。”陈林低声道。

“为何?”陈娇好奇地问,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衣着锦绣的大多直接上楼。讯问打量的也有,但交易的寥寥无几。

“这楼下的多是卖不出去的,不是年纪大,就是性子野不服管教,或是有缺陷。”陈林解释道。

“这人奴长得倒是俊俏。”

陈娇看过去,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卡住少年的脖子,拂开覆在他脸上的头发,少年白净的脸露了出来。首先入目的是一道疤痕从眼下一直到耳后,略显狰狞。

那男子轻哼了声,掏出手巾,用力在少年脸上涂擦。一直平静的少年开始变得慌乱,挣扎。只是瘦小的他,又怎么敌得过成年男人。没一会儿,疤痕消失了,少年五官俊秀,肌肤白皙,很是好看。

“这人奴我买了。”男子满意地点头,对一旁目瞪口呆的商贩道。

“哎,这少年完了。”一个人感叹道。

“为什么这么说?”陈娇问。

“公子是初来堂邑吧?”那人瞧了陈娇,跟陈娇身边的陈林一眼,“那人是李府家的管家,那李家公子个好龙阳的,最是喜欢貌美的少年。凡进了李府的,不到一个月就会被抬着出来。可怜了这孩子,哎。”

陈娇看向少年,他黑亮的眼中,有绝望,有不甘,有愤慨……陈娇心中一动,走到商贩面前,“这人,我买了。”

“您是哪家的?”李府管家也不是个傻的,看陈娇一身锦绣,气度不凡,一看就是勋贵出身,便矮了几分气势。

陈林上前,冷着脸扫了李府管家一眼,又无奈地看向陈娇,叹息一声,转头对那商贩道,“多少钱?”

“1贯钱。”商贩忙回答。

又去了楼上买了些奴仆,便回了侯府。新买来的奴仆,连同那个少年,一起被送到侯府别院调训。

这日,陈娇正要出门,下人来报,“翁主,二房三小姐来了。”

二房三小姐陈娴,是二爷陈申的嫡女,云氏所出。只是云氏早已失宠,这些年靠着老太太勉强还能维持。如今老太太过世,云氏就将目光转到了刚回堂邑的陈娇身上。三番五次地来拜访,陈娇实在是不愿参和她们宅内的那些勾心斗角。

“就说我没空,让她回去。”

接下来的日子,陈娇将在长安搁置了的开饭店计划,提上了案程。陈娇在堂邑城区不错的地址买下了一个三层的店铺,又寻了侯府的铁匠打造了几口铁制大锅,做出灶炉。

次年二月,开春。陈娇的饭店“北京饭店”开业了。

虽然陈午对她行商贾之事不太赞成,但也只是规劝了几句,便睁只眼闭只眼,也就不管了。陈娇是堂邑翁主,母亲长公主,又是未来的太子妃。想攀上她交情的人很多,又加上陈娇不走寻常路,从不参与贵圈聚会。是以开业这天,北京饭店异常的火爆。

来的人,多是为陈娇身份。却发现北京饭店稀奇得很,从未见过的明亮舒适的装潢,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很快就成了堂邑贵族的常去之地。饭店的生意很好,这个时代的贵族很有钱,也很舍得花。

有了钱,陈娇心里所想的很多事,都可以慢慢提上日程。陈娇买下了一座山林,又寻了些会造纸的匠人,开了一个造纸坊。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纸,只是造价昂贵,又硬又蜡黄,只有少数贵族在用。陈娇并没有立即将现代造纸方法拿出来,而是让那些匠人自己去琢磨。

三月初,陈午将陈娇叫到书房,给了她一卷帛书。是馆陶的来信,让陈娇立即回长安,否则她就亲自来堂邑抓人。

“阿娇你怎么想。”陈午问。在堂邑的这几个月,他似乎又回到了曾经的年轻岁月,轻松自在。如果不是这封信,他几乎都要忘了,回长安这件事。

陈娇当然是不想回去,如果可以她还想去其他地方看看。来这个时代一趟,如果不能到处走走看看,那还有什么意义?更何况现代不是有句很流行的话么?人生需要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奋不顾身的爱情她是不敢想了,但这旅程,她想试试。

现代人都有一个特性,缺乏安全感。更别说,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封建时代。这也是陈娇一心想逃离长安的原因之一。俗话说,狡兔三窟。堂邑虽远离长安,却与长安牵扯过深。更何况,她需要一场离开众人视线的经历,来为她将要做的很多事,寻一个合适的理由。

“阿父,我暂时还不想回长安。”陈娇直接道。

陈娇的回答在陈午的意料之中,他点点头,并没有规劝。

“阿父,要不你先回长安吧,我一个人在堂邑没问题的。”陈娇想了下,道。历史上,馆陶陈午的关系似乎并不好,馆陶还养了个面首,史书留名。虽然在长安,两人关系也不咋地,但至少还维持着表面的和睦。她想,是不是因为她的缘故,让他们两地分离,导致最后感情破败?

“你一个人在堂邑我不放心,更何况,我在长安也是……”意识到在女儿面前说得太多,陈午立马住嘴。

陈娇知道,陈午对长安的抵触,或许比她还大。便换了个话题,“阿父,我想要一支护卫。”北京饭店已经运营良好,不需要她盯着。趁着这几年,她想出去走走。出门,安全当然是第一位的。

“要一支护卫做什么?”护卫是属于侯府眷养的武装力量,与普通侍卫不同。

“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阿父,我想去外面看看。”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陈午喃喃自语。他素来好学问,细细品味,觉得这话,有大智慧。看陈娇的眼光,也不同了。

陈午看着陈娇稚嫩脸庞上的坚定,终只是轻叹了一声。来堂邑的这几个月,陈午算是了解了,他这个看似文静的女儿,实则叛经离道胆大得很,也不知道像谁。让他无奈之余又羡慕。羡慕她敢于反抗,敢于坚持。不像他,在一天天妥协里,变得面目全非。曾经意气纷发的青春年少,似乎已是上一辈子的事。突然,他希望他没做到的事,他的女儿能做到。

“外面危险,万一……”陈午有些犹豫。

“阿父,人总得有所为有所不为,若真有什么事,阿娇无怨无悔。”

几日后,陈林就带来了一队三十人的护卫交给陈娇。接下来,陈娇就开始锻炼,既然要出门,那当然要有好体魄,她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四月中旬,天气暖起来,正适合出行。陈娇带着绿儿跟护卫队,辞别陈午,离开了堂邑。后来才知道,在她离开两个月后,馆陶亲自回了堂邑,没见到她人,可是气坏了,当下把陈午好一顿臭骂。

陈娇大致将这个时代的地图与记忆中现代地图对照,只是她地理学得并不好,也只能大致得出堂邑处于现代的南京。思索了下,便决定去苏杭看看。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也不知道,这个时代苏杭有没有发展起来。这时候,杭州叫钱塘,苏州叫吴县,属会稽郡。从护卫队长陈钦那得知,去吴县,走官道需途经江都国。

走走停停,半个月后,陈娇等人到达江都国。在进入都城江都的第二日,陈娇就见到了江都王刘非。

刘非今年21岁,已娶妃生子,蓄起了胡须,让陈娇有些认不出来。

“怎么?阿娇表妹不认识我了?”刘非温和地笑了。

“呵呵,非表哥成熟了很多。”陈娇干笑答道。她一向不善应酬,景帝的皇子里,除了刘彻,她只与刘越交好。

“我是不是老了。”刘非看笑道。

“没有没有,非表哥正值好年华。”陈娇忙道。

“哈哈……”刘非乐了,“阿娇表妹,你还是这么有趣。”

陈娇垮下脸,什么叫有趣?而且他们好像相处不多吧,他咋知道她有趣没趣?

刘非看陈娇脸色变幻,不由得又想笑。他这个表妹,有没有人跟她说过,她所有的心思都写在脸上。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单纯直白的女孩,是在汉宫长大的。这么多年,还一如往昔。

12岁的陈娇,已是一个豆蔻少女,精致的眉目,白皙如玉的肌肤,已难掩日后的绝色风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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