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在凋零前,会开到极致。
一如此时。
偌大的卧室里只摆着一张双人床、一架妆台、一个衣柜和一张椅子。本是白色的床脚已经掉了两次白漆,掉了又重刷,将三种不同的白叠在一起。妆台和椅子都是用昂贵的红木制成的,上面雕刻着精美绝伦的浮雕,俱已磨损得不成样子,甚至隐约能看出孩童留下的刻痕。
明明是白天,房间的主人却拉紧窗帘,点燃蜡烛,坐在妆台前慢条斯理地打扮着。她把纯白如雪的长发盘在脑后,穿上有着重重蕾丝的白色长裙,给没有血色的唇抹上一点朱红。古老的镜子里映射出她美丽而苍白的面孔,像这间屋子一样,明明是华贵的玫瑰,却隐隐透出腐朽与死亡的气息。
妆台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一本日记本,汤姆·里德尔没有实体的身子漂浮在她身后,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安静地等待自己的女伴盛装打扮。
这座宅邸有多少年岁了?一千年?上百年?汤姆·里德尔百无聊赖地想着。至少三百年吧,毕竟是自诩古老的神圣二十八家——虽然这个家族只剩下最后三个直系血脉了。
错了,应该是两个,因为最后一个女性族人马上就要死了。汤姆看向妆台前的女人,多年以来,他依靠着她的生命维系自己的存在,现在他清晰地感觉到,这份力量已濒临枯竭。汤姆心里没有悲伤,他只是悠然地想着,很快自己会回到伏地魔手中,被他交给下一个保管者。
妆台前的女人已经完成了装扮,她看了自己一会儿,然后转过头来看向汤姆,虚弱地微笑:“好看吗?”
进行了上千次的问答,汤姆早就厌烦了。可他还是按耐住性子,笑着回答她:“亲爱的佩尔,你一直很美。”
波瑟芬妮注视着他,沉静羞涩地抿了抿唇,灰色的眼睛里却透出遗憾。她从妆台上拿起一根银椴木魔杖,向衣柜轻轻一点。一部留声机从里面飞出来,自动播放起音乐。
她向汤姆伸出手:“陪我最后跳一次舞吧。”
汤姆看着她白到透明的手,本不存在的心脏突然生出一种细微的刺痛。
奇怪,他本不该有任何情感的,却莫名因为“最后”这个词而不适。
汤姆忽略掉这一点不寻常,就像以前一样,他拉起女人的手,揽过她的腰,随着音乐翩翩而起。
最后一次跳舞,却没有跳完。她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才跳到一半,就气喘吁吁地倒在了汤姆的怀里。汤姆抱着她,静静地看着那双灰色的眼睛,眼里却没有任何情绪。
波瑟芬妮咳了一阵,抬头看他,忽然流着泪去摸他的脸,呢喃似的叫他的名字:“汤姆……”
他应了,心里却觉得她叫的不是自己。从第一次被波瑟芬妮召唤出来的时候,汤姆就有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感觉越来越清晰。汤姆知道她对自己的一切情感,那些痴迷和爱恋,从来都属于另一个人——那个十六岁的,真正的汤姆·里德尔。
“我听不清了,从很早以前,我就听不到你的声音了。”波瑟芬妮说,“这让我总会觉得,其实你就在我身边。”
汤姆愣住了,他呆呆地看着波瑟芬妮,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她笑了起来,泪水却止不住地流着。有生以来第一次,汤姆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了他人的绝望与悲伤。
“幻象是不会有心声的,我听不到任何东西。可即便是幻象,骗自己的时间长了,也就成真了吧?”她闭上眼睛,痛苦地低语,“汤姆,我真的很想你。”
“即使知道不可能,可我还是会幻想,也许你曾爱过我呢?”
按照以往的惯例,这时候他该说一些甜美的情话,像个温柔的情人一样安抚她。可汤姆张了张嘴,居然说不出一句话来。
波瑟芬妮不在乎他回不回答,她只是躺在他的怀里,静静地诉说:“三十年了,我已经有三十年没见过你了。但我死的时候,你会来吧?”
会的。
她知道会的。
不是为了他曾经的女友,而是为了遗留在她身边的魂器。
波瑟芬妮什么都知道,从第一次见到汤姆·里德尔的时候,她就清楚地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从五年级的汤姆把日记本递给她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上面附着着强大的黑魔法。从三十年前,第一次在上面写字,最终召唤出他的幻象时,她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在他的手里。
可那又如何?她逃避过,也克制过,终究不能自欺欺人。波瑟芬妮早就认清了现实——她爱上了这世间最不值得爱的一个人,明知是死路,却为了片刻的欢愉飞蛾扑火。
哪怕到了最后,她所拥有的只是一个幻象。可是幸好,还有这个幻象陪她走到最后。
波瑟芬妮用尽力气去看他,想要把他的样貌铭刻在心里。他的容貌始终维持着青年的样子,而她用尽了一切办法,才留住了自己的青春。汤姆一直觉得,她执着于外表,是为了看上去和自己相配。直到这一刻他才明悟,她是知道自己死后,伏地魔一定会来,才不愿让他看到自己老去的样子。
汤姆看着波瑟芬妮慢慢合上了眼,直到这一刻,他才感觉到剧烈的疼痛。哪怕根本就不存在,可心脏的位置还是如刀锯鼎镬一般,痛苦到了极致。
即使想要流泪,也根本没有这种能力。他只能痛苦地抱着她的尸体,紧紧地咬住下唇。
没有人会走进这个房间,古老巫师宅邸里仅剩的一只家养小精灵知道,女主人不喜欢被打扰,就连三餐都只能送到门口。而波瑟芬妮的兄嫂和侄子,也早就习惯了她一连数月都不出门。
留声机还在机械地放着音乐,时间慢慢流逝着,汤姆始终维持着一个姿势。为了维持波瑟芬妮死前的容貌,汤姆源源不断地将从她那里得到的力量反哺回她的身体。他只是个幻象,不会觉得累,可这样的消耗也让他很快虚弱了下来。
所幸他并没有等太久,到了晚上,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人出现在房间里。他拿起了日记本,看向跪坐在地上的幻象,冷冷地评判:“蠢货。”
汤姆知道他不止在指责自己,也是在嘲讽波瑟芬妮。伏地魔的初衷只是想让她保管魂器而已,可这个傻女人,居然为了一个幻象祭命。
汤姆抬头看向他面目全非的脸,一时只觉得荒谬。他这个幻象始终保持着汤姆·里德尔青年时的样子,而真正的本体却遗弃了名字和本貌,一心只想做“伏地魔”。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他对伏地魔说,“你还活着,所以你不需要我的出现。”
伏地魔看着他,单手把玩着白骨似的魔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汤姆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人,接着说:“但你杀不死我,我是你的一部分,杀我只会让你变得虚弱。”
“不如这样,我们做个交易——我会主动消失。”
“你想要什么?”伏地魔问。
“我要你安葬她,把她葬在你的岩洞附近,那个悬崖上。”
伏地魔这时才低下头,正眼看向他怀里的女人。一朵凋零的白玫瑰,可他想不起来是谁。不断制造魂器带来的后遗症,就是他的记忆、理智和情感被不断分裂。
“这是谁?”
他问了出来,汤姆嘲讽地笑了笑:“波瑟芬妮,波瑟芬妮·克劳奇。”
这篇番外算是《至暗之光》的先导,是前世的波瑟芬妮死亡的部分。下篇同人文《至暗之光》,男主是劳德,女主就是佩尔(波瑟芬妮)。斯莱特林天才高智商木得感情黑芝麻汤圆男,配拉文克劳厌世性冷淡自毁倾向表演艺术家女。全文存稿ing,敬请期待。
最后一篇番外了(大概?),如果没有新的灵感的话,《复得所爱》不会再更新了。
那么最后补充一点题外话吧:
为什么给西弗和莉莉的儿子起名普林斯呢?这是西弗妈妈的婚前姓氏。普林斯和莉拉是一对儿,尽管斯教可能会反对。
莉莉的小女儿多丽丝,她的cp是弗雷德。年龄差得是有点儿大,但想想莱姆斯和尼法朵拉,他俩不止差年龄,还差着辈分……
虽然我不喜欢罗赫,但秉着“除了詹莉不拆官配cp”的原则,这一对儿我就……果断拆掉了(超有原则!)。罗赫走开!哈赫才是王道!
还有纳威和卢娜,苏珊和亚恒。之后如果有新的灵感,大概率就是上述几对cp的小番外了。但我也不一定会写,别抱太大期待。
今天看到有人留言,提到小巴蒂的问题。小巴蒂被分到格兰芬多,其实是我刻意安排的。虽然大家都觉得,克劳奇父子大概率不是蛇就是鹰,但我斟酌了很久,最后把他们放到了狮院。
理由很简单,我写这部文的初衷就是,打破刻板印象——凭什么食死徒必然出自斯莱特林?凭什么格兰芬多的学生就不会成为狂热食死徒?
斯莱特林是一个学院,存在了上千年的学院。即使在建校初期,萨拉查的建校理念有些偏执,可上千年的时间里,无数任校长更迭了,没有一个人想过要改变斯莱特林吗?
在一所禁止研究黑魔法的魔法学校里,一个处处都是黑魔法色彩的学院,真的不会被校长们强行改革吗?
我是不信的。
让一群孩子在十一岁时就背上“坏种”的罪名,看着他们行差踏错却不予纠正。等到七年后,他们真的成了恶人,再指着他们说:“看,我说的果然没错。”究竟是斯莱特林有问题,还是霍格沃茨乃至整个魔法世界有问题?
勇敢的人未必是勇者,也可能是恶龙;聪明的人未必是贤达,也可能是奸佞;宽容的人未必是善人,也可能是愚众。相应的,有野心的人未必是奸雄,也可能是真正的英雄。
愿魔法世界没有偏见。
以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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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2:凋零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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