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红发会(1)

(红发会原著时间为1890年,本文因为伏笔以及作者笔力无法支撑十年变化的原因更改了年份)

摘自约翰·H·华生医生的日记

1882年秋,贝克街221B

秋日的晨雾裹挟着煤烟,贝克街的窗棂被染成灰褐色,伦敦被浸泡成一杯浑浊的茶。我正坐在壁炉旁翻阅《英国医学杂志》,福尔摩斯却蜷缩在土耳其沙发里,用镊子夹起昨日从现场带回的烟灰,对着煤气灯反复端详。他的波斯拖鞋在脚趾上晃晃悠悠,仿佛随时要坠入梦乡。

“华生,”他突然开口,烟斗在齿间轻轻打转,“你注意到今早送牛奶的伙计换了新围裙吗?”

我无奈放下杂志:“夏洛克,我可不是你训练有素的视网膜。”

他刚要反驳,楼下骤然传来赫德森太太急促的脚步声。木楼梯在重压下呻吟着,紧接着,一个火球般的脑袋从门缝探了进来——这位先生摘下海狸皮帽的刹那,整个房间似乎都被那团燃烧的头发照亮了。

我们的这位新客人活像狄更斯笔下的滑稽角色。他有着硕大如复活节火腿般的头颅,覆盖着刺目的橘红色鬈发,发梢已褪成腌胡萝卜般的暗黄,仿佛有人举着火把在他头顶烤了半辈子。酒糟鼻像颗熟透的树莓嵌在油光发亮的圆脸上,眼袋垂得能装下一先令硬币。

我模仿着我的朋友的思路分析着他的衣着:墨绿天鹅绒外套的肘部补丁用金线绣着拙劣的鸢尾花纹,大概是某位节俭夫人的手艺,衬衣领口沾着芥末酱,玳瑁框单眼镜的链子缠在第三颗铜纽扣上,活像被钓钩挂住的鲤鱼。

“上帝保佑您,福尔摩斯先生!”他穿着粗气瘫进沙发时,我发誓我听到了弹簧发出濒死的哀鸣,“我损失了足足两百英镑,被耍得像科文特花园的滑稽戏演员!”

他自称是杰贝兹·威尔逊,一个可怜的当铺老板。

当然,我的朋友为他补充道:“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

他这番神乎其神的推理立刻得到威尔逊的崇拜,他近乎恳求地希望福尔摩斯为他追回损失。

福尔摩斯从波斯拖鞋里抓了把烟丝,慢条斯理填进烟斗:“不妨从头说起,威尔逊先生,就像给陪审团陈述案情。”

当铺老板掏出手帕——那织物已然看不出原本的白色——擦拭着汗津津的额头:“两个月前,我的伙计推荐我加入红发会,就在《纪事晚报》上登了这则招聘广告……”

他从玳瑁匣子里取出剪报时,我瞥见指甲缝里嵌着暗红的印泥。福尔摩斯的灰眼睛突然亮起来,像嗅到猎物气味的猎犬。

我的朋友接过那张简报,用镊子夹起仔细观看。我瞥见标题字体异常精美——绝非普通印刷厂的手笔:

红发会:

由于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已故黎巴嫩人伊齐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现留有另一空职,凡红发会会员皆有资格申请。薪给为每周四英镑,工作则实系挂名而已。凡红发男性,年满二十一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者即属符合条件。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亲至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邓肯·罗斯处提出申请为荷。”

“红发会?”我默默的思索着,我似乎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两百多个红发魔鬼挤在走廊!”威尔逊的胖手指戳向发际线,“邓肯·罗斯先生——那个秃得像教堂铜烛台的矮个子——负责一边尖叫着‘太橘了!不够铜色!'一边把半数人轰了出去。”

我仔细观察着威尔逊先生的发色,不用说,他成为那唯一的幸运儿。

“每天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我就像修道院的抄经士,”威尔逊掏出手帕擦拭单眼镜,接着向我们讲述他唯一的工作,我注意到镜片有轻微划痕——显然常被粗暴擦拭,“在教皇院7号二楼那间鸽子笼似的屋子里,抄写该死的‘A’字头词条。罗斯先生总站在身后嘀咕‘注意斜体字间距’,那声音活像用砂纸打磨生锈的怀表链!”

福尔摩斯突然起身,猎犬般绕着沙发踱步:“这位罗斯先生有何特征?”

“左手大拇指的指甲像被马车轮碾过,”威尔逊的喉结一下滚动,他有些苦恼地拍着自己的脑袋回忆,“额,身上总带着石碳酸皂的味儿,活像刚从解剖室爬出来……”

待委托人喘着粗气讲完红发会突然解散的遭遇,福尔摩斯已倚回窗边。暮色将他削瘦的身影投射在波斯地毯上,宛如一尊沉思的雕像。

“华生,劳驾取我的放大镜。”他终于开口,声音里带着发现新实验品的兴奋,“威尔逊先生,可否借您的靴子一用?”

当铺老板笨拙地抬起沾满泥渍的方头靴时,福尔摩斯突然像发现新大陆的探险家般跪倒在地。他的放大镜在皮革褶皱间游走,最后停在后跟处:“汉普斯特德黏土,混合着银行金库防潮石灰……有趣,太有趣了!”

送走茫然的委托人后,福尔摩斯突然扯开遮光帘。日光如瀑倾泻而入,照亮他眼中跳动的火焰。

“看出端倪了吗,华生?”他将三样证物排列在茶几上:从威尔逊先生靴子上落在会客厅地板上的黏土,油墨泛着诡异的金属光泽的红发会广告单,以及从威尔逊袖口刮下的白色粉末。

我看了看所谓的证物以及兴奋的福尔摩斯,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一点也看不出问题来,这件事太神秘了。”

我敢说,我这个人并不比我的朋友们愚钝,但是,在我和我的朋友福尔摩斯交流的过程中,我总感觉到一种压力:我自己太笨了。

就拿这件事来说吧,我只能判断出这份广告大有猫腻,仿佛是为了威尔逊先生量身定做的。这么说来,邀请威尔逊先生去应聘的伙计,红发会的罗斯先生恐怕都有些问题。然而对于整个案件,我还是一头雾水。

但从福尔摩斯的话语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不但清楚地了解到已经发生的事情,而且还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情。

果不其然,我的朋友叼着的那只黑色陶制烟斗,在沙发前踱步,这是他思考到兴奋处的常有动作:“一般地说,愈是稀破的事,一旦真相大白,就可以看出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那些普普通通、毫无特色的罪行才真正令人迷惑。就象一个人的平淡无破的面孔最难以辨认一样。但是,我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去处理这件事。”

我不明白这段话和威尔逊先生的遭遇有什么联系,但是我知道这时候只要顺着他就好了,于是我附和道:“那么你准备怎么办呢?”

他说:“萨拉沙特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演出。华生,你看怎么样?”

我默默地算了下日程表,点了点头。

“那么戴上帽子,咱们走吧。”他抓起鼠灰色斗篷,"我们将经过市区,顺路可以吃点午饭,走吧。”

大都会地铁的蒸汽机车喷着白烟驶入贝克街站,活像一条吞云吐雾的钢铁巨蟒。福尔摩斯裹着鼠灰色斗篷缩进三等车厢的角落,目光如解剖刀般剖视着每一位乘客。

“看那戴鼹鼠皮手套的先生,”他压低嗓音,烟斗指向斜对面的乘客,“拇指关节有长期握枪的老茧,但西装翻领别着反禁酒联盟徽章——显然是个受雇于贵族的私家侦探,专门监视醉酒的继承人。”

我顺着他的示意望去,那人正装模作样读着《金融时报》,报纸边缘却露出半截柯尔特左轮的枪管。车轮碾过铁轨的轰鸣声中,福尔摩斯突然用伞尖轻敲地板:“汉普斯特德黏土的共振频率……比普通土壤低三赫兹。”

总之,我们立刻出发,一路闲谈顺着地铁到达奥尔德斯盖特,再走上一小段路,抵达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那是些湫隘狭窄破落的穷街陋巷。灰暗砖房挤在围墙之内。杂草丛生的草坪上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正在烟雾弥漫和很不适意的环境里顽强地生长着。

秋雾已将街道浸成灰蒙蒙的裹尸布,我们顺着门牌号一路找到了刻有“杰贝兹·威尔逊”门牌的房子。福尔摩斯像嗅到血腥味的猎犬般疾行,用手杖使劲地敲打了附近的人行道,斗篷下摆在卵石路上扫出旋风。

“注意人行道的裂缝,”他突然驻足,手杖戳向一块翘起的石板,“三个月前修补的,用的却是银行金库专用的防潮水泥——我们的红发朋友可负担不起这种奢侈。”

紧接着我们敲响了威尔逊先生的房门,一个胡子刮得光光的的年轻小伙子开门请我们进去。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我认为这位名叫文森特·斯波尔丁的当铺伙计挺符合威尔逊先生对他精明能干的描述。当我正打算递出名片问问有关红发会的事情时,福尔摩斯暗中摁下了我的手。

“劳驾,”他显露出一种外地人的焦急,“我只是想问一下,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当我们从偏僻的广场回到奥尔德斯盖特时,我还在回想斯波尔丁的长相和衣着,我完全意识不到他哪里引起了我的朋友的警觉。

“注意他的膝盖。”福尔摩斯提示到,“今晚会有大事发生了。”

“考虑到今天是星期六,”当他将我送回地铁站对我叮嘱到,“今晚来帮个忙吧,带上你在军队里用过的那把手枪。”

“戴上帽子,我们走吧”

好耶!终于写到这句了!!!呜呜呜呜好经典!写的爽爽的

ps:红发会案情大致和原著相似,为了增加新鲜感以及方便联动人物的加入在细节上略有更改,同时缩略了威尔逊介绍前情的内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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