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狩猎前夕

金文德突然意识到,之前她那副柔弱无辜的神色,是骗人的。

她只是想从他嘴里知道贺欢更多的事情,她喜欢贺欢。

即使知道了他的真相,也依旧喜欢。

金文德体内压着的烦躁突然侵袭而来,却仍面色带笑。

“在下是真心倾心于乡君,只愿乡君日后多给文德机会。”

“金大人仕途优渥,凝霜对大人并无好处。”看着雨势小了很多,她冲他倾身见礼,“愿大人早日觅到良人,告辞。”

看她走的毫不犹豫,金文德也只能恭敬的目送她离开。

他回府的时候已经天黑,刚踏进去就看到了几只洁白的兔子。

“主子。”管家面露难色,“这是许乡君送回来的。说是自家院子小,委屈了兔子。”

金文德一言不发,看着笼里那几只白色的小动物,轻轻打开铁笼,随意的拿了一直出来。

兔子毛色养的很好,洁白如雪,引人怜爱。

他微笑着摸了摸它身上的毛,看着它也不闪躲,乖乖巧巧。

想到她的拒绝,金文德愈发烦躁,手上的动作也多了些不耐。

贺欢明明是个废人,一个连行房都做不到的男人,连欢愉都给不了女人的男人,

却还是有那么漂亮的女人喜欢。

真是可惜了许凝霜那副好皮相了。

那日在街市偶遇他们,看到贺欢拉着她一脸紧张时,金文德便知这人动情了。

他就是见不得贺欢好。

他对谁动心,他便想将谁抢过来,等玩弄完她的感情与身子后,便将她弃之敝履扔给贺欢,就像他以前故意将剩饭丢给贺欢吃一样。

可许凝霜不吃他这套,非要倾心那个废人,算了。

想到即使当下夺了功名,他一个文官竟还是比贺欢的品级低了一级,金文德愈发的烦躁起来,也后悔了。

后悔与他赶考分开那日,应该下更重的药让他参加不了武举的。

还是小看贺欢了。

兔子感觉到抚摸自己皮毛的手愈发重了起来,动物的本能让它畏惧,发抖,等想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一双手掐住了它瘦小的脖子,随着施力,逐渐让它缓缓断了呼吸。

管家看到兔子在主子手里没了生机,只能噤若寒蝉。

金文德看它断了气,随意将兔子扔回笼子,看着笼子里剩余发抖的几只,淡淡说道:“都杀了。”

然后冷着脸离开了。

**

业都作为渊朝国都,城内每日出现的稀罕物件并不少,见惯了好东西的业都人,别的城觉得珍奇的东西,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如此。

但三月初的时候,传言城中首富卓不凡花大价钱购买了一件美物,前来宅邸拜访的人看了无不称赞,纷纷向他打听来历。

富商笑而不言,这物件的稀罕之处也在城中传的更快了。

此物唤作琉璃盏,整物清澈透明,业都人都未见过如此通透之物,而此物又因其易碎的特性,更显娇贵。

盏体形状优雅、线条流畅,形似一个小碗,其上有开口可放置蜡烛,盏的底部有一个小孔,可通透光线及固定蜡烛。

光线透过盏体,会散发出柔和而温暖的光芒,放于房内便是精美的装饰和照明之物。

关于此物的传闻也有很多。

有说是从西域之地来的,也说是在大雪之地的天连山上发现的。但卓不凡统统否认,只说此物乃老天托梦,于睡梦中所得,并指示他代为转呈当今天子。

此物有渊朝吉瑞之相的寓意,也说明老天对当今天子的青睐。

秦墨看着檀木托盘内垫与丝绸之上的美物,通透光泽,没有一丝瑕疵。

小李子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物件,忍不住低下头仔细端详着,嘴里不住赞叹:“真是个稀罕物件啊。”

“卓不凡不愧是渊朝首富,真会说话。”天子拿起琉璃盏细细端详,嘴角轻轻勾动了下,“这物件配上渊朝吉瑞之相的说法,不知能让闲言碎语少多少。”

“陛下做的功绩百姓都看在眼里,就算没有这个物件,百姓也相信陛下就是渊朝的吉瑞之相。”小李子毕恭毕敬的回道。

秦墨看着他轻笑一声:“你也是个会说话的,这东西的来历打听出来没有?”

“卓不凡嘴巴严实,坚称就是睡梦中所得,我们的人打听后,据说他见了京中姓温的一个掌柜,没过多久就得到此物了。”

“做什么生意的?”秦墨对这个姓没什么印象。

“是城里新开的店铺‘奇货居’的掌柜,店铺不大只卖胰皂,最近宫里的娘娘们都喜欢用他们店里的玉容胰,沐浴后身上带香味,也是个稀罕物。”

小李子又补充道:“掌柜是来自金陵的年轻人,听说以前也没做过生意,但店面打理的还不错。虽然靠着玉容胰挣了些银子,但根基浅称不上富商,也就是刚入行的晚辈。”

“一个年轻人,又是从哪得的这东西?”秦墨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还是说是他自己做出来的?”

下一刻他自己又推翻了这个想法。

业都能人辈出,最好的匠人都没做出这种东西,一个年轻人能做出来也有些不切实际了。

“听说那温掌柜天天忙着店里生意,也不像是有时间琢磨这东西的。”小李子隐晦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个小年轻应该也没做出来的本事。”

他顺嘴又补了句:“听打探消息的人说,许乡君似乎与那位温掌柜交情匪浅,时不时就跟他见上几面。”

秦墨回头看了小李子一眼:“那年轻人长得怎么样?”

小李子想了想:“听说很好看,店里的很多女客都是去看他的。”

天子哼笑一声:“许凝霜日子倒是过的惬意,朕倒是想看看她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他摆摆手,示意人将琉璃盏拿下去,又冲小李子安顿:“告诉贺欢,半个月后的的郊外狩猎,让他的表妹也一起过来。”

狩猎本就艰苦危险,通常都是男子的活动,极少有女子参加。

“陛下,许乡君过去也是一起参加狩猎吗?”他小心翼翼的问,“乡君怕是没骑过马,用过箭。”

“与朕一起参加狩猎,本就是荣幸。”秦墨突然想看她在马上慌张的样子,“她在金陵受官员赞誉,朕还没嘉奖她呢,就让她一块来吧。”

“陛下。”小李子突然有些心疼许凝霜,“万一乡君从马上摔下来......”

“有她表哥护着,怕什么。”

一想到脾气倔强的她吃瘪的样子,他便隐隐有了些期待,顺势还故意来了激将法。

“告诉许凝霜她一定要来,若自觉能力欠缺,亲口告诉朕一声就是了,也不会为难她。”

小李子本还犹豫着,就听天子又安顿道:“给她也做一身狩猎保护穿的衣服,别真闹出人命了。”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急忙下去安排起来。

秦墨想的清楚,许凝霜没有底子,就算现在练也最多能熟练骑马,射箭她是不行的。

一想到狩猎时能看到她出丑或者服软的样子,秦墨觉得今年的狩猎似乎多了些乐趣。

**

业都郊外,贺欢将一匹温驯的马带到凝霜面前,看她已经换好了宫里准备的骑行服,兴高采烈的摸了摸马的背部。

他还未开口教她怎么骑行,就看她熟练的检查马鞍、马镫和缰绳,随后走到马的左侧,抓着缰绳和马鞍,一个轻盈的跳跃,直接越过马背,轻松落到马鞍上。

“你会骑马?”贺欢看她动作虽然有些生疏,但明显是学过的。

“以前学过一点,不太熟练。”她神色里难掩兴奋。

贺欢猜测她在宫里学过,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便按照原定的想法与她一起驾驭同一匹马。

坐在她的身后,贺欢一手抓着马鞍边缘,一手接过缰绳给她演示着动作与要领,等到马儿骑了一圈后才将缰绳递给她:“你试试吧。”

凝霜早已是跃跃欲试的状态。

以前在现代学过一些,但价格昂贵确实不是一般人消耗的起的。如今有了机会,更是迫不及待的要自己试试。

贺欢看她将身体平衡的很好,重心始终放在马的中心,不论是控制马匹的转向、前进、亦或是驾驭马的步伐,都有着比常人更好的天赋。

凝霜学的很仔细,将贺欢说的都一一记在心里,看着马儿越来越受自己控制,她的身体也逐渐放松,情绪也愈发的欢脱。

她高兴的转过头望向贺欢,:“表哥你看,我学会骑马了。”

下一刻就被他提醒:“看路,别走神。”

凝霜开始心无旁骛的驾着马,一心只想在狩猎上有个成果。

贺欢看着她认真又高兴的神色,脑海里确是她刚才那声“表哥。”

她最近已经不叫自己名字了,只叫他表哥。

言行举止都没有什么变化,不听劝的时候也还是那么不听劝,只是不再叫自己贺欢了。

他本该如愿的。

之前让她规矩的是他,想与她划清界限,只做表兄妹的也是他,可现在她改了口,自己却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

想到她的变化,贺欢难免走了神,却突然听她一声尖叫,身体猛然向后,直接倾倒在了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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