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

“十五床顺转剖,请时医生准备手术!”

医生办公室里,一身白大褂的年轻男人清脆地答应,“马上到!”

转运车金属轮快速滚过地面,产房推出一位痛苦的产妇,急匆匆往手术室去。

时暮放下手里的病例,迅速起身,却感觉眩晕了一下。

最近妇产科状况百出,不是产力异常就是胎位不正,他连加一周班,昨晚又值一个通宵。

但现在情况紧急,自己这个主刀分毫不能耽误,稍微缓了几秒,立刻往手术室去。

这位产妇体型比较肥胖,视野暴露不好,平时半个小时的剖宫手术进行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胎儿娩出后,时暮高度紧绷的精神才稍微放松下来。

随即发现自己的心率快得喘不上气,手指也在发抖。

把接下来的清宫缝合交给一助,转身往后,想扶住台面缓一缓。

意识却骤然模糊,整个人轻飘飘地往下摔去。

过了很久,身体才再度有了知觉。

人已经不晕了,但是,伴着某个部位难以名状的钝痛,脖颈好似正在被什么动物嗫咬。

随后,时暮震惊地发现,自己身上压着一个男人。

周围漆黑一片,耳边弥漫着沉重的喘/息,肌肤上洒来的阵阵热息激得他忍不住地颤抖。

这是什么?!

做梦?!

如果这是梦,一定是时暮做过的最离谱的梦。

他好好一个直男,正被另一个男人,正面上。

空气里弥漫着焚烧之后的草木熏香,还隐约夹杂一缕幽暗冷香。

原本极淡,袭来之时,却像是有形的藤蔓般,把时暮紧紧缠住。

男人似醒非醒的嗓音沙哑模糊,不知在呢喃些什么,动作却清晰,掐着自己腰身的手指,更是用了十分的力气。

时暮忍不住喘息出声,“放开……”

“我”字还没完全喊出就被滚烫的掌心捂住。

男人哑声,“周围的人都已被遣走,你叫也来不及。”

时暮在掌心呜呜地问:“你是谁?”

他俯身,凑近的热息灼得时暮一个激灵,“我是谢意。”

这个名字出口的瞬间,时暮脑内突然涌来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接收完后,时暮发现自己因为过劳死,穿成了一本古代哥儿小说中里同名同姓的炮灰。

确切说,是炮灰的对象。

这是一个拥有三种性别的世界,除了普通男人和女人,还有一种特殊的男人,叫哥儿。

哥儿虽然也是男性,但和女性一样,有生殖系统,可以和普通男性结合生育后代。也可以和女性结为夫妇,但生育概率极低。

原身就是一个哥儿,老爹是京中的五品小官——太常寺少卿。

虽是官宦之家,但母亲家道中落,又是妾室,原身作为庶子自然常常被嫡子和嫡母欺负。

更惨的是,十二岁的时候,自小体质孱弱的他被大夫诊断出无法生育。

身为庶子哥儿唯一的价值也没了,时爹更是看都不看娘两一眼。

原本只想在时家忍辱负重,苟且偷生,没想到因为老爹要娶新姨娘,嫡母不同意,提出把原身两母子赶走,才同意再娶。

借了妻家的光才有官当的时爹为了小妾,立刻三两银子把原身母子两打发了。

母亲江小兰身患头风,每月要吃一贯钱的药,原身又一无所会,时家赶走两人,正正好甩掉两个包袱。

只有三两银子,母亲要吃药,两个人要吃喝住,两人很快就身无分文,连饭都吃不起。

原身只好想办法挣钱,可他手无缚鸡之力,读书也不曾读过,只在十八岁时,在时爹的安排下,去太医署打杂一个月,最后因为笨拙,被遣回家。

最后,原身想了个歪路子,扮成小婢去京中贵子最喜消遣的清音阁,端茶倒水,打杂洒扫。

他身形纤细,五官亦精致,穿上女装毫不违和,赚得比外面扛米袋子的力工多不少。

原本以为会这样辛苦地活下去,他遇到了他的炮灰对象,凌王谢意。

这本书的主线是两个皇子的争储大戏,谢意则是皇帝的弟弟。

在争储大戏中站错了队伍,最后落得一个流放民间的下场。

原身一个被赶走的庶子原本和皇子八竿子打不着,但就是因为在乐坊打杂时,遇到了误服催/情药的凌王。

原身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溜进了凌王谢意正独自散药的漆黑房间中。

一夜巫山后,谢意看清了眼前的人,向皇帝请旨迎娶原身。

虽然碍于他哥儿的身份,最后没有当上凌王妃,但也是一朝飞上了枝头。

可谢意娶他只为负责,并没有爱,原身在府中更像是一只郁郁寡欢的金丝雀。

最后,更是在风波诡谲的权力争斗中,和谢意一起流放民间,连金丝雀也做不成了。

消化着这些荒唐的剧情,黑暗中,时暮什么都看不到,却被对方翻来覆去。

时暮是个直男。

此刻,心中已然千万头草泥马奔腾。

压在自己身上的躯体并不肥硕,反而很是修长劲瘦,紧紧攥着自己的手腕的手指却如铁钳般,撼动不了分毫。

夹杂在木质焚香间的那缕冷冽幽香,似簇簇浪潮涌入灵台间,让他好似溺进了温水中,忽冷忽热,恍惚迷离。

直到大/腿内侧传来细密刺痛,时暮才稍稍清醒。

这人竟然在咬自己?

“谢意,你干什么……”

“给我滚开!”

谢意没骗人,时暮不管怎么喊,都没有任何人来。

直到最后,这个名字被喊出口的时候,已然变成了细弱的低语呢喃。

“谢意……”

情/事漫长到让人无比疲惫。

再次一个激灵睁开眼睑时,时暮看到天已亮起,从窗棱透入的光线刺得眼睛微痛。

谢意还没醒。

身下木槿颜色的绸缎被褥经过一夜蹂躏,凌乱不堪地堆积在一起。

雕花木床边,青色纱幔低垂,四下影影绰绰。

时暮起身太急,瞬间低低地抽出口气。

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的。

何况,这具身体还格外白皙,此刻视线及处,更见满身红痕和浅淡齿印,遍及大腿内侧。

时暮忍着不适,小心翼翼从里侧往外挪。

垂下的视线,落在熟睡的男人脸上,时暮恨不得给他来上一拳。

虽说是原身主动跑到你房间里,但你又啃又咬,弄老子那么多次,难道你就没有问题?

花了好久才踩上地面的织金绒毯。

红木圆桌上黄铜香炉燃了一整夜,只余灰烬,彩色的漆绘屏风将这间古香古色的房间分割成内外。

时暮已经冷静下来。

谢意昨晚身中□□,没有意识,也不记得自己是谁,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他清醒前走人。

且不说谢意是个炮灰,跟他在一起没有好下场。更何况,自己还是直男。

哥儿?

哥儿又怎么样?哥儿也不弯!

在一地凌乱的衣物里捡拾后,时医生沉默了。

原身今天穿的是一身翠绿对襟窄袖短衣,搭同色长裙,裙身绣着金丝蝴蝶,腰上系着藕色丝带,脚上是同样绣了蝴蝶的白色绣鞋。

走动间,蝶翼翩跹,盈然欲飞。

上辈子既没被男人睡过,也没当过女装大佬,死了一次。

尝试,都可以尝试。

穿好衣裙,回头,看到从掀开的一侧纱帐里,透出男人掩在被褥间的一角轮廓。

那就祝你绿帽子加绒加厚,被狗咬必有狂犬疫苗!

这辈子,咱们再也不见!

床上的人动了动,似乎有醒来的迹象,时暮不再迟疑,拉门离开。

木门轴转动的咯吱声响起,谢意彻底醒来,撑起身体,在朦胧视线中看向房门,却只抓到一抹倏忽而去的翠绿衣角和上面蹁跹的蝶翼。

-

时暮迎着熹微的晨光回到家中。

原身和母亲江小兰自从被赶出时家,无处落脚,只能每月花四百文钱从店宅务租来这个小房间。

在一个四合院中,和杂七杂八的人住在一起。

店宅务是官府拿出来租的房子,类似现代的“公租房”。

虽然便宜,但这条件……

低矮漆黑的瓦房,墙面剥落,家徒四壁,只有一张破床,一处破旧的灶台。

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腐烂的臭气。

平时江小兰睡床,原身就在干草上对付一下。

连这身衣裙都是江小兰帮人缝补的衣服。

江小兰的头风刚发作完,从床上极缓慢地爬起,唤了一声,“小暮,你回来了?”

时暮的母亲在时暮十岁时因病过世,这一声小暮倒是唤起儿时记忆,酝酿了片刻,才开口:“娘。”

江小兰走过来先细细检查儿子,“今日可遇到什么麻烦?”

原身之前曾遇到过手脚不干净的客人,江小兰对他在清音阁打杂一直忧心忡忡。

昨晚被人折腾一夜,时暮身体不舒服,心情也不大好,还是调整情绪,冲她绽开一个笑脸,轻松回答:“一切顺利。”

江小兰放心下来。

这孩子胆子小,要是遇到什么事,定然笑不出来。

上次被人摸了下手背,回来哭了很久。

“饿了吧,先吃饭。”

时暮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就想大吃一顿。

换好衣服,江小兰已经把吃的端上来。

然后,时暮傻眼了。

清澈见底的白粥,上面连一丝油花都看不到。

作为一个习惯了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现代人,这样的饮食怎么入口?

才想起,自被时家赶出来,两人入不敷出,最近三天米缸见底,为了节省,只好喝粥度日。

时暮真饿了,端起碗两口喝光。

别说,古代的米原生态,还挺香。

想再来一碗,伸头看向陶锅,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得多一碗都没。

江小兰注意到他的动作,怆然开口:“都怪娘这身病,害你跟我一起受苦。”

说着眼泪流了下来,“我一定会再去求你爹,无论怎么样都要让你回家,至于我,一副老骨头,在哪里都一样。”

在江小兰眼中,儿子是个哥儿,自己是个妇道人家,除了想办法回家,还能怎么办?

却听说儿子淡淡道:“用不着,我们两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时暮知道,江小兰性格柔弱,对渣爹时献还心存幻想,自己倒是已经看清。

这个男人无情无义,只要是他不需要的,统统都会被他抛弃。

所以,绝不可能再回时家。

但现下,米缸露底,身无分文,为了不被谢意找到,继续去清音阁打工也是不可能了。

只靠江小兰给人缝缝补补怎么活?

用凉水擦洗了一下身体,解开头上的发髻,任凭长发散落,时暮浑身无力地躺进干草堆。

正准备想一想后面的生计。

突然,白光闪过,眼前出现了另一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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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ACE钓人受×原书主角受攻

事业爽爽爽,感情修罗场/大打出手,变猫变狗

顶级唱跳歌手柏尘,穿成了**小说里人憎狗厌的炮灰。

背景在被誉为全球顶尖贵族艺术学校。

主角攻和主角受是艺校里受尽狂热追捧的F4乐队中的两只。

这个四人组合不仅颜值逆天,家世也显赫得惊动全宇宙。

主角攻受青梅竹马,主角攻对主角受痴心一片。阴湿原身却妄想在两人中横插一脚,不断纠缠主角攻。

最后喜提被赶出学校的结局。

柏尘穿过来时,正伸着手,把用心装饰的情书递向主角攻。

主角攻看着自己的视线里满是厌恶,声线冰冷:“你在时衍面前,就像一个小丑。”

他身边的主角受时衍似笑非笑,像是在看一场叫人发笑的好戏。

原书里,原身强行把情书塞给主角攻,得到的只有更强烈的厌恶,以及甩在脸上的碎纸片……

想到情书上只有一句深情告白,再无其他。柏尘默默呼吸,把递过去的情书往旁边移去,抬眸微笑,“时同学,请你收下。”

主角攻的冷厉和主角受的笑意,同时在一瞬间凝固。

-

这本书里世界的科技水平和现实一样,但时尚和艺术的领域,却倒退了三十年,宛如一片荒漠。

这里没有席卷全球的kpop,没有特立独行的jpop,没有缔造无数神曲的R&B……

由于审美的落后,所有演出舞台都显得过时且单调。

作为引领时尚潮流,坐拥无数奖项的顶级唱跳人柏尘看到这一切,眼里早已经没有主角攻。

只有一片广阔的蓝海!

后来,在万千粉丝的疯狂呐喊中,注视着全球造价最高的舞台上,一头银色狼尾的青年,主角攻和主角受都看到了彼此眼中浓得化不开的欲念。

青年一把高亢嗓音点燃空气,转身抬手间,舞蹈动作叫人眼花缭乱。浅色瞳眸不带分毫情绪,唇角微勾间又宛如魅魔。

他是“改变全球审美的男人”,“主宰舞台的神”,“全民最喜爱的艺人”。

后来——

有人告诉柏尘,F4四人在操场对上了,气氛怪异,好似酝酿着一场暴风雨。

还未毕业已是顶流的偶像闻言,轻轻扬眉,“打架?好看,爱看,多来点。”

操场上。

有人沉默,有人低头。

脑海不断盘旋舞台上那道身影,时衍看着面前的竹马微笑,“你以前说过,最在乎的人是我,为什么还要和我争?”

对面眉眼冰冷的男生缓缓摇头,“可他以前喜欢的是我。”

——小剧场——

室外暴雨如注,没有开灯的教室光线晦暗,男生的身形却更显挺拓。

站在柏尘面前,一改往日温柔声线,显得冷漠而疏离,“今天和他吃饭吃得很愉快?”

柏尘:“还不错。”

“那今晚陪我吃?”

柏尘抬手,修长指尖按在他胸口,“对不起,我艹不动你。”

话音刚落,被对方箍着腿,放到桌上。男生欺身靠近,声线懒散,“谁说要你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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