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如果说方越一定要从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中挑选一位朋友出来,那这个人一定是陈述。

方越认识陈述,比认识傅岑还要早很多。

在他妈妈还没有离婚的时候,他还住在城西那块儿的时候,他就知道了陈述这个人。

陈述这个人没爹,他妈也不是什么靠谱的人,所以他从小就在邻居的接济下生活,今天在这家吃点饭,明天就在那家吃饭。

方越家,也是陈述蹭饭的对象之一。

方越小时候觉得陈述很可怜,还在背地里说过人家是小乞丐,但是可能是那片儿就他们两个算是同龄人。

所以就算是陈述是“小乞丐”,方越也不可避免地和他走得近了。

陈述很厉害,至少在小方越的视角里是这样的。他们在城西的每一条巷子中跑过,陈述清楚地记得每一条路,跟着他走,方越从来没有迷路过。

他也知道很多故事,不管是三国还是水浒,都能给方越讲得头头是道。虽然后来方越看了原版之后发现和当年陈述讲得有所出入,也不妨碍方越觉得几岁的娃娃能记得那么庞大的故事很厉害。

陈述比他大了一两岁,但是在他面前,俨然是一副大人的样子。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其实方越是有点崇拜陈述的。

现在看来陈述就像是傅岑那种人,学什么都好像不费吹灰之力。

方越家有一个地球仪,陈述很喜欢玩。

陈述最喜欢看美国那块。

方越问他为什么,他就说他爸在那边。

在城西这片儿大多数人的口中,陈述都是一个没爹的孩子,但方越从来没有怀疑过陈述说得是不是真的,他有一段时间真的是对陈述有一种盲目信任。

方越不知道美国离他所在的地方有多远,甚至天真地以为门口的那辆公车的终点站,说不定就是美国。因为那是他已知范围内最远的地方。

于是方越攒了好久攒了十块钱,交给了陈述。

“你去找你爸吧,就坐公交车,到终点站就好了。”

陈述那天收下了他的钱,和他一起上了那辆公车,去到了市中心的麦当劳,用剩余的钱给他买了一份薯条,然后两个人又回来了。

方越知道了,十块钱还不够让陈述去找他爸,美国比他们这儿到市中心要远得多。

方越攒钱的习惯就从那一直保留下来了。

在方越搬走之前,那片小地方出过一次大事儿。

陈述的妈,也就是那个不靠谱的玩意儿不知道从哪里认识了当地的一个富豪,然后很快就带着陈述嫁进了豪门。

林女士还评价过人家陈述命好,就算是生在沼泽地里也能被人拉出来。

陈述走的那天方越还蹲在墙角远远看了好几眼。

陈述穿着一身雪白的衬衫,修身的黑裤子,还穿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他恬静地跟在他妈身后,进了方越以前见都没见过的豪车里。

小方越在墙角看着这辆车越来越远,不知道这辆看起来这么豪华的车,是不是可以直接开到美国。

后来再见面,就是在中学之中。

方越开学第一天就注意到了陈述。

陈述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陈述和自己一样,会蹲在墙角看着来往的人,可现在的陈述却在人群中心,说着自己去西班牙的事儿。

方越听着一遍遍被提起的西班牙,无数次在心里鄙夷陈述,不去美国去西班牙?看来他也不是很想他爸。

但是又在心里替他开脱,万一前几年的暑假,人家已经去了美国了呢?

但是不管怎样,方越以为自己和陈述不会再有任何交际。

直到有天放学的时候,那时候在下雨,来接陈述的豪车没有来,陈述站在校门口,手里拿着一把透明的雨伞,面色冷漠地看着方越。

“方越。”他喊方越的名字。

方越那天没带伞,只能用书包挡住头,向他跑过去。

“你找我做什么?”方越皱着眉问他。

“听说你搬走了?”

方越没想到陈述开口竟然问的是这个。

“已经搬走有几年了。”

“你爸呢?”

“入狱了。”方越从来不觉得这些有什么不能说的。

特别是对面是陈述,算是这个学校里,唯一对他知根知底的人。

骗陈述没有意思。

陈述点头,然后把自己的透明伞分了一半给方越,“你着急回家吗?”陈述问方越。

方越眨巴了一下眼睛,想着林女士叮嘱他要早点回家,然后义无反顾地把叮嘱抛在脑后,特别坚定地摇头,“不急。”

陈述带着他,来到了一个新的商业中心。

其实方越来过这个几次,但都没怎么逛过,这还是第一次在这儿逛街。

陈述带着方越去到了二层的电玩城,方越打了一下午电玩,到了晚上,陈述带他去了麦当劳,这次不是只买一份薯条了,他买了最贵的套餐,把这些全部摆在方越面前。

方越其实吃过很多次麦当劳了,自从他和林女士搬家之后,林女士的工作也算是有了起色,家里好过了不少,零花钱自然也水涨船高。

或许是因为这是陈述带他来吃的,所以他觉得炸鸡的皮,都要格外酥脆一些。

“你在新家,过得好吗?”方越嘴里叼着一根薯条,问陈述。

林女士说陈述已经飞上枝头了,城西好多人都说陈述是去过好日子去了,但是方越还是想听陈述亲口说出自己过得好。

陈述自己听到都愣了好久,然后他突然笑了笑,坦然,“我没和他们住在一起。”

这是方越第一次听陈述说自己的新家,也是陈述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说这个新家。

原来当初陈述妈能嫁进去是因为怀孕了,在陈述搬家没多久,他就有了一个弟弟,弟弟很不幸,心脏有些毛病。

娶陈述妈的那个富豪四十多岁了,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头一个孩子自然是宝贝得要命,在明确知道国内医疗条件治不好那个孩子之后,跟着陈述妈两个人带着小孩,去了瑞士。

听说那个小孩的病情在瑞士得到了控制,听说他妈生了二胎,是个妹妹。

但这都是听说。

“他们三年没有回来了。”陈述平淡地说。

“你一个人住?”

“嗯。”

“那吃饭那些呢?”

“有保姆,那老男人不缺钱,没必要苛待我。”

方越手里扭着薯片盒子,一时无言。

那天一直到晚上九点方越才回家。

在家等着的林女士哭红了眼睛。

方越没过多解释,就说和同学在外面玩。

他和林女士大吵了一架,面对林女士的质问方越只是沉默。看起来是妥协了,但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越依旧我行我素地和陈述出去玩。

陈述学坏了,这是方越越来越清晰地认知。

他频繁地在陈述身上闻到烟味儿,频繁地看见陈述喝酒,才十三四岁的孩子,却好像是大人的样子。

不过他依旧是一个“好哥哥”的形象,他不准方越碰酒,不准别人在他面前抽烟,甚至带着方越的时候,除了电玩城没去过任何出格的地方。

转机发生在方越初二升初三的时候。

身边大多数人开始早恋。

陈述也不列外,他交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不过两三个月就分手了。

在此之后方越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述好像洗心革面了,开始收心学习了。

那个时候方越已经分身乏术,他的大部分注意力已经放在了傅岑这个人身上。

他是另一种“陈述”。

或者说要是陈述没有变成如今这个样子,他也会和傅岑差不多。优秀得方越望尘莫及。

方越在越来越重的学习压力中逐渐忽视了陈述。

等陈述再次被他注意到,是因为陈述在红榜上的位置,已经来到了他的下方。

那个周五陈述带着方越去吃了海底捞,他说这是一个新的火锅品牌,以后一定会火起来。

方越在饭桌上看到陈述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了耳钉,还是单边的,一时好奇:“怎么想到打耳钉?”

陈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没说话。

“你认识傅岑吗?”快吃完饭的时候,陈述突然问方越。

方越没有说话,有些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干嘛?”

“认识?”

“不认识。”

“我以为你们应该是认识的。”

“又不是一个班的,怎么认识。”

陈述也不卖关子,“我可能喜欢他。”

陈述是如此直接,坦荡得让方越有些没反应过来,这个“喜欢”到底是哪种喜欢。

陈述见着方越一脸疑惑的样子,咧开嘴,直接丢下一个重磅炸弹,“我是同性恋,我喜欢傅岑。”

这个时候方越对同性恋的了解还存在于知道班上的女士会看这方面的书籍,除此之外,万分陌生。

而这个群体在现实世界里就更加小众,方越长这么大,没见过一个。

而如今,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在他面前承认了自己是一个“异类”。

勇敢得方越都只能刮目相看。

“但是你前段时间不才谈了一个女朋友吗......”

“就是谈了之后才发现自己不喜欢女生的啊。”陈述没有任何遮掩。

方越久久没有说话。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看见陈述就躲。

不是因为陈述是同性恋,而是因为陈述喜欢的人是傅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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