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chapter1 蒙马特遗书

chapter1 蒙马特遗书

“我其实没有选择的余地……那命运就掉下来了,一秒钟也不容我选择。”

三月二十日,春分。撕下新的一页,日历上这样写道。

原来又过了一个冬天。

气温还未回暖,干燥而冷冽的天气近来变得温和起来,只是他的身体还未能从这样细微的变化中感知到季节的更替,大概是渐长的年龄和遍历的岁月让他已经许久不再像从前一样为每一天的不同而感到欣喜,又或许是他仍然像从前一样畏寒。

如今利用两个截然相反的理论居然在对一件事做出相同的解释,弗罗斯特看着另一条未选择的路最终交回原点也会这么说吗,常言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是当绕了半辈子发现自己仍然还在通往罗马的路上时也会这样想吗,他不知道。

两个增减性各异的函数联立等式解出唯一交点,战场上立场各异的两方在进行敌人与朋友间转抟。

其实也没什么不同的,战壕那边和这边说到底也同样是人,他和十五岁的他也同样是人。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但是除去身体上的变化、抽条的身高长长的头发或是别的什么,他的内里似乎并没有变得比两年前的他成熟多少,大概两年还不足以让人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要不然他怎么会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再一次这样满怀热情地、毫无保留地,喜欢上一个人——

一个男人。

大概人类就是这样的一种恬不知耻的生物,基因里天生有着无法根除的劣根性,就像细胞的编程性死亡、一次又一次地在进行重复的灭亡,他知道自己正在重复地踏入自我毁灭的深渊,却又不可避免地看着自己走向那个深不见底的空洞。

他像飞蛾扑火一般在烈焰里焚身,烛芯的火焰里闪跃着一个人。

王子华。

他是个和他截然不同的人,陈仲文认识他已有一年整,喜欢上他也已有一年整,若说一日三秋,如今算来他大概已经历一千余秋。

他当初选择到离家远的地方上高中,本来是打算重新开始的。

把从前的短发留到刚刚过眉的长度,穿上宽大的新校服,开学第一天他站在穿衣镜前打量自己,好像这样就真的变成另一个人了。

大概还是骗不过的,他自己清楚,衬衫下的痣,手腕上的疤和他的灵魂、他肮脏又冥顽不灵的灵魂,是无论怎么改变都去不掉的。

他还是他自己,就像他还会对男人动心。

开学第一天,他喜欢上了王子华。

被称为“华哥”的男生在三五好友的拥簇间远去,搂着他肩膀那个男孩正在打趣刚刚鼓起勇气冲上来要他微信的那个女生。

中央的高个子男孩没接话,只是不合时宜地打断,然后轻飘飘地说了一句:

“她很勇敢。”

走下楼梯时陈仲文忽然越过人群对上他的视线。

一双微笑着的、美丽的眼睛。

他想起刚才有人说,王子华有一双滥情的眼睛。

他后来总去寻找那对眼睛。

在人群中寻找那对弯弯的、带笑的眼睛已成了他的习惯,大概是蚊虫一般的趋光性,他总是追逐着他的视线,却又谨记伊卡洛斯的前车之鉴,在他发觉前移开视线。

太阳就在那里,因为光芒太过耀眼,即使不用注视也能感知,太阳就在那里。

每次靠近王子华的时候他都能感受到灼热的疼痛,然后最先涌出的是滚烫的泪,眼睛变得像是被烈日晒至干涸的湖,他感觉自己快要被泪水煮熟。那些酸楚的苦水从胃里翻涌上来,咽喉叫嚣着疼,他开始拼命压抑呕吐的冲动,恍惚间听见王子华关切地问他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的,不是的。

彩色的噪点里连声音都变成了马赛克,他看见自己正向着太阳坠去,他已经被不可避免地灼伤了。

真是一张漂亮的脸,陈仲文第一次这样注视他,注视他除去那对眼睛以外的部分。他感觉自己要融化了。

他像个第一次作案的胆小鬼,疯了一样逃离了案发现场。然后又如同哈雷彗星一样七十六年后不可避免地再次向他坠去。

并没有那么久。

陈仲文轻轻地阖上眼,王子华就是一个有着这样魅力的人。他好像一颗恒星,天然地具有对陈仲文的吸引力,不断地吸引他的目光,因此陈仲文开始注视他。

一直注视他,直到被他耀眼的光灼伤,也无法移开视线。视网膜干涩的疼痛让陈仲文想哭,大概这就是禁止地面上的人透过廉价的望远镜望向太阳的理由,渺小的人类总是贪图着以一切手段仰望太阳,太阳、太阳,可是太阳就在那里,以近乎永恒的生命在那里。

太阳怎么会掉下来呢。

简直是比杞人忧天更好笑的笑话。

他好像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笑话,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这么说。他觉得自己是个程序错误的孩子,大概上天在编写他的情感模块时出了什么错,才让他反复地、错误地、一味地爱上错误的人。

他并不想怪罪他的母亲,他知道这并不是母亲的错,不然她也不会一遍又一遍用那种无奈而悲戚的目光看着他。

他还记得初中时他决定剪掉头发的那天,母亲一遍又一遍、爱怜地摸着他的发梢,牙剪在镜子的右手里反射着灯光。

“你确定吗?真要剪吗?我记得你以前最讨厌那种——”

“是的,妈妈。”

他们说得对,额前的刘海太长,打湿后疲倦地贴在额头上,挡住了一半的视线,他从镜子里看自己,向上翻的眼睛,活像个丧门星。

他听见剪刀交错的声音,有东西簌簌地落在肩上,眼前安稳的世界被人猛地掀开,他低头看着脚下的头发,突然哭了。

其实那已经算不上头发,于多数人仅有修饰意义的蛋白角质此刻正毫无生气地枯死在地板上,他看着满地的头发,又看着满地的尸体。

“好了。”

妈妈说。

然后他抬头看向镜子,先前盖住上半张脸的长发被剪去,露出个紧绷而僵死的面容来。

这样就会变好吗,这样才是正确的吗,告诉我答案,妈妈。

灯光太刺眼,他抬头寻找母亲的脸,那张熟悉而亲切的脸已经变得陌生而苍老,她俯下身来抱了抱他。

“新发型很帅气,”

她说,

“你在新学校会顺利的。”

并没有。

陈仲文那天知道了,原来大人也是会说谎的。

其实大人最爱说谎。

毫无价值的谎言出口如同喝水一样简单,而它们的目的甚至不及喝水来的重要。起床,吃饭,工作,睡觉,大人每一天都在说谎,每时每刻都在说谎,喝进的水已经多到几乎麻木,从食道反流到喉口然后不停地呕吐,却仍然像个催吐的暴食者一样呆滞而麻木地不停将水灌下。

这样的大人总在教育孩子不能说谎,可对他们来说说谎真的可耻吗?明明觉得可耻的是孩子,也明明孩子说谎比呕吐出内脏还要难受。

大人都这样自以为是吗。

陈仲文不知道,他还未变成过大人。

在长大这件事上陈仲文学会的第一课是对自己说谎。

可是没用,看来他的谎言还是如此拙劣,他还是没彻底地变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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