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三天?”我歪头看着丁邮西,“我去收拾一下。”
高槐给我发了一部分k市那家公司的详细介绍,我看得津津有味。
“丁总,那边估计等得很急,最近资金链断了,咱们可以吊吊他们。”我和丁邮西坐的是头等舱,也就一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补觉都补不了,我就拉着丁邮西东扯西扯。
“已经吊得够久了,这次去好好谈,我要的那个项目应该可以直接拿下,”丁邮西喝了一口果汁,“顺便,这次去的主要目的是挖个人。”
我的眼睛盯着屏幕,屏幕渐渐黑了下去。
挖个人。
“哦?你有心仪的人?”
“是个女编剧。”
啊,确实,娱乐公司确实得签几个好编剧。
我把视线从黑屏的iPad上挪开,这时广播的声音响起,要降落了。
说真的,我一直不喜欢这些饭局,从前在国外的时候就是这样,我几乎能推就推,到头来那些应酬也没参加过几个,在大家面前露脸的机会都不多。
但是跟着丁邮西我倒是跑东跑西,这几天参加的饭局加起来,比我在国外成名后都多。
其实我要是不想去,丁邮西肯定不会逼迫我。
问题是我感觉我有点儿想黏着丁邮西,哪怕是在推杯换盏的无聊应酬里,安安静静的坐在她旁边也行。
合同谈了两天,把各方面条件都仔细谈妥了,很顺利,能看得出来对方有很大的诚意。
很多方面都在向我们妥协,看来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最后一天,丁邮西终于和这家公司敲定合同,我也见到了丁邮西倾心的那位女编剧。
不高,脸圆圆的,很开朗的一个女孩儿。
我看了她写的剧本,都特别压抑,如果沉浸在其中可能会喘不过气来。
真奇怪。
也不奇怪。
在对方热情邀请的聚会散后,丁邮西非得拉着我去散步。
好吧好吧,夜晚,路灯下,只有我和她一起吹晚风散步。
我立马就答应了。
“称称,我记得你以前想养狗来着,你养了吗?”路边有一只超大的金毛,不停的蹭着主人的裤腿,丁邮西站着看了一会儿,转头问我。
“没养,我其实只是单纯觉得它们长得可爱,没时间去照顾它们,与其丢在公寓交给保姆,不如别养。”
养宠物肯定不仅要金钱,还要时间精力,如果要养就得尽心尽力才对,不然对狗狗多么不公平。
而我这种一天到晚不是写歌就是犯病的人,是真的没有时间去照看一只狗狗。
尽不到该有的职责,就干脆别养。
免得狗狗被我伤害到。
“嗯,看来我们称称这几年很忙啊。”丁邮西抬腿向天桥上走,我快步跟上去。
天桥人不算多,可能因为有点晚了,灯也没之前那么亮。
“跟你比肯定不算忙啊。”
“乐坛怪物新人,claim先生。”丁邮西停下,在天桥的小摊子上,买走了最后一束花,“你说不忙,可没人会相信。”
“担不起这个称号啊。”我心头一颤,我都没怎么露过脸,怎么就给她知道了呢?
我在国外确实算是近几年来,比较有名气的新人,主要是我的老师给予的帮助比较多,加上本人一直以来都很勤奋。
丁邮西拿着那一小束蓝色的绣球花,转过身,面对我。
风吹起发丝,也吹得花瓣都在颤。
丁邮西把花塞到我手里:“回国快乐,称称。”
我抱着花,一脸愣怔的看着她,晚风呼呼的往我脸上吹,我知道我这个时候应该像个二傻子。
一束花把我定格住了。
“你送我花干嘛?”
“一路上没有看到花店,我大意了,不过这束花也还算新鲜,你不喜欢它吗?”丁邮西抬手用指尖把被风吹乱的头发抚到耳后,然后指了指花,“你不是挺喜欢绣球的吗?”
我点点头,又感觉我的头发可能也乱了,所以胡乱抓了一把:“是庆祝我回国吗?”
“对啊,庆祝我们音乐才子以后在国内也越来越顺利。”
丁邮西作为老同学,我回国了表示一下应该很正常。
我眨巴眨巴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秋天的风应该挺凉快,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感觉越吹越热。
早知道穿短袖了。
我向她走近一步:“你早就知道了,故意不说是不是!”
“是啊,”丁邮西微微抬头,手抬起拍了拍我那只拿花的手,“你好迟钝,称称。”
我想做出一副生气的表情,但是做完表情后,丁邮西笑了起来。
“称称,你为什么总喜欢红着脸瞪人。”
我靠啊啊啊,我在生气啊!
“丁邮西!”
“别生气了,”丁邮西朝着天桥下面走,“我只是想看看你能在我身边待多久。”
在你身边待多久。
“不过没想到你好像真的闲得很,我没见过几个像你一样,没事就兼职总裁助理的音乐人。”
这回我又不知道说什么了,老老实实的跟她走,一个字都没说。
路灯下我们两人的影子很明显,走路晃出来的重影都被我记在脑里。
丁邮西也不管我,她知道这是我不想解释的表现,所以她自顾自的又说:“然后啊我就猜,你是想在我身边多待一会儿,是吗?”
我情不自禁的望向她的背影,她就在我前一步之遥,没有回头。
“没必要的,称称。”
听见这句话,我浑身软了下来。
果然,她一定会辞退我的。
我就知道。
“丁邮西,我打扰你了吗?”我停下不走了,她却又向前走了好几步才停下转身。
看向我的那一刻,我觉得我们确实是有些距离了。
“嗯,打扰到我了,”丁邮西就这么隔着一段距离说,“你的生活不应该只有我,不要围着我转。”
“你的音乐,你的梦想,还有你在国外开的那家音乐公司,都应该去管理,不能像个小孩儿一样,随心所欲。”
“要做个大人。”
我该怎么解释,我没有不管不顾那一切。
但是我确实是冲动了,冲动到不计后果的应聘她助理,私心想一直呆在她身边。
“我很抱歉。”我说。
“不用道歉啊,称称,”丁邮西快步走到我面前,抓着花的根部向上抬。
我松开手,花束回到她手里。
她拿绣球花的花瓣蹭过我的脸。
“你想找我的话,随时可以,打扰到我也没关系,”丁邮西又用花蹭我的耳朵,“但是这么冲动又没头脑的事,以后少做。”
我磨磨蹭蹭的点头。
耳朵痒得我想躲开,但我忍住了,并没有动。
丁邮西又仰头看着我笑:“称称,如果你想见我,不需要任何身份和理由,想见就可以。”
我微微挪动我的脸,主动蹭了蹭花瓣。
不算打扰吗。
她满意的把花塞回我手里:“走,回酒店。”
怎么就不蹭了。
早知道慢一点点头了,花瓣很软,蹭过我的脸的时候香味散进我的鼻腔。
好香。
把绣球花放到我酒店房间的桌子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落地窗外灯火通明,玻璃不仅能看见窗外的景色,也能看见屋内的画面。
我就这么站在桌子旁,桌子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那束蓝色的绣球花。
我闭上了眼。
高三时我和丁邮西分开。
我没有直面她,只是发了个信息,很敷衍的、单方面的和丁邮西说断了。
没有理由,没有见面,甚至没有给她选择的余地。
我直至如今想起那条短信,我都能嘲讽自己八百遍。
人怎么能没出息成这样?
我在桌子边坐下,趴在了桌子上,脸搭在臂弯里,只漏出一双眼睛。
直勾勾的盯着我的绣球花。
在我们那遥远的高中时代,我也爱这么趴在桌上。
书会挡住一部分光,阴影会落在我的脸上,我很爱趴在我的臂弯里,然后歪头,只漏出一双眼睛。
直勾勾的盯着我的丁邮西。
她会摸我的头,然后把我的头发抓乱,或者捏我的脸,直到我假装嫌弃的拍开她的手,瞪她一眼,然后说别再弄了。
然后等我把眼睛也埋进臂弯,就会听见她低低的笑声。
她会说:“称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红着脸瞪人。”
我就不敢再抬头。
我闻着花的香味,闭上了眼。
可是绣球花的蓝色,在我脑海里是挥之不去了。
绣球花我一直很喜欢。
是因为高中的时候,我和丁邮西第一次约会的地点,是一片绣球花海。
无边无际的无尽夏。
没有尽头的夏天,无边无际的那年。
丁邮西站在紫色的花海前,微微抬头看向我:“展称,你不能走了,不然这算背叛。”
好,我不走了。
可是我走了。
我睁开眼,蓝色的绣球像讽刺。
蓝色绣球花,一直被人们相传说不能用来送人。
因为它的花语,确实与美好不是很相关。
蓝色绣球的花语,是背叛。
我忽的拉开凳子站了起来,开始手抖了,我闭上眼,努力控制住流泪的冲动。
“砰——”
我把凳子踢翻了,椅背砸在了窗户边,声音挺大的。
心里有一股火,操控着我。
背叛。
在我吞下药片的时候,手机的铃声响起。
丁邮西的电话,我立马接起。
“称称,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尽量把声音放得平静,让她听不出一点异常。
但是手抖得手机根本拿不稳,快要掉下去的时候,我忍着想把手机砸掉的冲动,慢慢把手机放在床上。
“我刚刚忘记说了,蓝色的绣球花的花语除了背叛外,还有一个比较不为人知的。”电流传来丁邮西的声音,我好像回到从前,每天晚上跟她打电话的时候,“是执着的爱。”
我忽然卸了力。
也是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本来忍住的泪水,哗哗的流了下来。
丁邮西,你为什么总是在关键时刻,猜出我在想什么。
总是恰到好处。
一切关于她的,都恰到好处。
这是什么呢?
我听沉郁的歌听得醉了。
清醒之后才反应过来,那歌里可能加了能让我晕眩的酒精和治愈的药。
这就是我对她的终极感受。
我们称称比较恋爱脑,因为丁邮西算是他这么多年的一个支点吧,再加上他的病,所以情绪特别容易波动,起伏特别大[求求你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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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终极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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