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窗外

我前往教堂的时候正好是下午四点。

那时候,天上的太阳斜斜的挂着,照在圣克莱门特的屋顶上像是泼了一瓢血。街道反射橙红色的光,地上石块突起的地方黑乎乎的,狗与士兵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那个耳廓畸形的士兵只是将头脑探出窗户,他破败的棚户房里,几只毛茸茸的脑袋像小孩子一样探出来。我闻到一股奇怪的腥味,于是去敲他的门。

“需要帮助吗?”我对他说,“今天是我的好日子,我将与它一起,施慈布善。”

“不用了,孩子。”他回答我,“它们只是吃坏了东西。”

士兵把头从门缝里伸出来,望着我的眼睛,平静地说:“就是这样。无论她们曾经做过什么,也只能是这样了。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那也只能这样了。

就像邓布利多把我送回孤儿院那天一样,在同一个太阳底下,我走到那座巨大的中世纪时钟下。当我抬起头的时候,三枚指针旋转的轴心就居高临下地打量我。广场、石砖、街道,我们行走在钟表表盘上,绕了一个圈。

没想到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

是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当我们以年来计算时间的时候,或许在表盘上也只是跳过寥寥几个数字;而当我们用月、天、小时、甚至秒来计算,数字将变得无比庞大。有生之时,所谓一瞬也不过是表盘上跳过的一格,至于观测之人如何去定义这一格,依照寿命总会有断决。

对于上蹿下跳的猫来说,水面的大雁只是一个季节的生物,到了时间就会离开猫咪世界,并且在来年再次出现;对于大雁而言,猫也是一样的。大雁世界里,作为观测生物的猫是寿数相等的生物,而树上鸣叫的蝉才是一瞬。

而蝉呢?

猫咪世界与大雁世界都是不存在还未化蛹的蝉的。而伏在树干上的蝉也只参与过世界的一个季节。猫也好、大雁也好,它们只会与蝉在最后的一个季节相遇,蝉的世界不再会与它们重逢。

这就是世界的一瞬,理解的一瞬。

多米尼克·林吉还记得与迪明迦相遇的那个季节,也记得他们重逢的那个季节。令所有人感到遗憾的是,这都不是什么值得怀念的时刻。

约克郡不知名小镇的女儿带着充盈这里的落叶杉同等特质的泥土味道缓慢渗入多米尼克家族一尘不染的地板,她修长的脖子在最后也变成恐怖柔软的蛇,颤巍巍地扶着肚子对他们施加诅咒。

一笼的白鸟不安地望着恼羞成怒的蛇,只有经验丰富的法国老鸟认为它是无毒的。

多可怜啊,虚张声势的、无毒的母亲蛇。

我就站在教堂窗户的另一面,在多米尼克的背后,在听他诉说的人的面前。

我的父亲平静甚至带着一种炫耀地说他玩弄少女的往事,而我侧着脸,打量这个第二次见面的男人。我在看他的后脑勺,看他脖颈上的细纹,盯着他边角破旧磨损的麂皮大衣。

那些听众则在看我。

他们惊恐的眼睛里露出听见秘密的惶恐,直到我弓起指节,在玻璃上敲了三下。

“叩叩叩”

从多米尼克转过来的眼睛里,那双灰色的泛着水光的眼中,我看见一条张大嘴巴的毒蛇。

“轮到你了。”蛇说。

呼啦一声。他头顶的吊灯突然变成一块长满蛇类头颅的头颅的肉块。我垂下眼睛,那些托生于胎盘的群蛇便朝他脖颈咬去。

取下他的心脏、肺叶、胃袋、肠子......以及其他没用的东西。它们把他扯得粉碎,就像在群鸟参与的婚礼上那样。

“感谢您!”我面前的玻璃窗消失,我走进大厅,“仪式继续。”

是的,仪式继续。

瓦里西捧着装满骨粉的盒子,恭敬地跟在我身后。我身边的人散开,露出与里德尔对峙的神秘人。

“继续吗?”他转向老诺特,“你觉得呢?”

“你觉得呢?”我去问未婚夫。

两个诺特被我们逼到角落,老的那个头上冒汗,嘴唇不断颤抖。年轻的那个也没有多好,他连眼球都在发颤。

“你可要想清楚,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麻种。”神秘人用一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表情对除我之外的所有人说。

我转过头看向他。

此时此刻,周围安静极了。里德尔此刻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无所谓,他想过河拆桥也无所谓,在今天之后,我会原谅他对我做过的所有事。

“派丽可......”西奥多·诺特似乎想说些什么。

我敲敲拐杖,面无表情地回敬神秘人:“你老子又是什么呢?”

他瞪大眼睛,我继续说:“麻瓜,先生,你杀了那个麻瓜,杀了他满门。当然,这是一种切割的决心对吗?”

“真遗憾啊,我记得你的母亲,那个冈特——她也是一个——”

“派丽可!”里德尔打断我,“不要说了。”

“呀,不让我说么?”我笑眯眯地回答他,“她是一个哑炮!哑炮!哑炮!好了,诸位,好可怜啊,诸位!你们的选择有什么区别呢?哑炮跟麻瓜的后代踩在你们头上呢?纯血后代呢?”

“哦,一个被我在河边抹了脖子,还有两个像小老鼠一样躲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可惜呀!”

“安东尼奥怎么了?”一个细弱的女声从食死徒队伍里传出来。

我没有搭理她,继续说:“有时候我真好奇你们的标准是什么,比如我们的助兴节目——”蛇撕下多米尼克的一块膈膜,“他早就不是巫师了,不是吗?你们的首领称呼我为麻种,那就是不承认这个老家伙的哑炮身份了。但是据我所知,马尔福——”

“——你可是让他跟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在你的宅子里逍遥了好一阵子。”

“你的老祖父老祖母没有骂过你:‘把臭烘烘的蟑螂往家里带’吗?还是说,马尔福就是那种只要为了利益,尊严与荣光都能统统卖掉的‘纯血’?”

“哦对了,林吉,多米尼克·林吉。我倒是忘记了,我跟这个姓氏还有一段交集呢。卡罗家还邀请过这家人。林吉可是高贵的莱斯特兰奇家族的后代呀。莱斯特兰奇先生和夫人在这里吗?你们可要多注意,别一不小心再去蹲了大牢,出来之后连祖坟都被别人挖了。”

被我点名的几个家族都十分激动。尤其是马尔福,他已经恨不得拿起魔杖缝住我的嘴。

可惜,他的主人并不希望他这样做,或者说,并不希望他们是最先动手的哪一方。不过,没有关系,我还记得这里有个疯子呢。

“贝拉特里克斯,我的‘公路美人’。”黑头发的女士肩头一耸,她的丈夫已经按不住她了,“你知道我是在哪里认识你的吗?”

“就在这个小镇,在收音机里。你当时去制造麻瓜车祸了对吗?亲爱的,你不知道当你出场的时候,那个整天呼吁斗争的黎里坡立刻就像墓碑一样惹人厌。好女士,好夫人,我是林吉的孩子,你是莱斯特兰奇的老婆。我们还因为莱斯特兰奇能攀上一点亲缘关系哩!”

“闭嘴!”她果然躁动起来,一道魔咒直直朝我这边发射。我躲了一下,但是被击碎的教堂顶部的圣徒像掉下来,砸破我的头。

这道魔咒像是某种信号,两边人终于都找到理由,拔出魔杖,混斗在一起。只有诺特一家还缩在边上。老诺特还好些,在我看向他的时候,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提起魔杖上了阵。

小诺特面色灰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血顺着我头顶的树根冠冕往下流,我摸摸脸,轻轻笑了笑,拿起瓦里西手上的盒子。

“你还愿意跟我结婚吗?”我把盒子打开,露出里面灰黑色的粉末,“我们一起,在三位蒙卡洛斯的注视下,结婚。”

“结婚。”他喃喃,像个面临退货纠纷的商品一样无助。

我更进一步劝说:“你不好奇那两位留在娶走庄园主女儿的蒙卡洛斯兄弟的下落吗?他们就在这里,雕像留在山上。我是那两兄弟的后代,你是赫里特·蒙卡洛斯的后代。我们的结合将如神话般无限接近永恒。”

永恒、永生。

他慢慢握紧我的手,乖巧地被我割开手掌。我们的血一起滴落进骨粉中。

自此!

我微微喘息,手里的盒子也因为激动而颤抖。

自此!

注视我吧!

所有的视线都放在这里!

放在这个教堂,这个麻瓜、混血、巫师都在流血的教堂!

来用餐吧!

【世界食粮】

纳西莎在人群中发出一声尖叫,她又一次看见那天的景象。

这里是马尔福庄园,还是伯德的小教堂?为何白色的根系如此繁茂?以至于所有人的身上都长出细小的绒毛?

根系平等地缠绕所有靠近它的人,我牵住小诺特的手,注视这一场无法反抗的进食。

“你做了什么?”对此早有研究的神秘人躲过袭击,但是他还是最受关注的那一个。他跟里德尔一样,受了我妈妈的骨。但是神秘人还用了我的血。

他们吃着我,踩着我,还想在最后的时候送我下地狱。

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绝嗣的痛苦,结局早在布莱克死的时候就注定了。你们总是擅长忽视母亲的痛苦。”我举起盒子说,“你应该知道这里装着什么。”

是骨粉——伯德的、布莱克的。

混合的骨头是如此不起眼,在平等的死亡中,魔法在尸体上没有任何显现。巫师的死亡并不比麻瓜高贵,他们的骨头可以搭起一模一样的桥梁,将延续世代的赐福传递给高高在上的巫师。

纯血永远也无法想到,自己维系阶级与虚荣的手段,最后会成为他们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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